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5年第4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5年第5号
S/PRST/2025/5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025年7月24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5年第6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25年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25年7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9964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合作”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重申其根据《宪章》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重申,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和安排按照《宪章》第八章的规定,就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事项开展合作,可加强集体安全。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以往所有相关决议和主席声明均强调联合国与区域组织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区域及次区域组织有关章程建立有效伙伴关系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会表示赞赏联合国助理秘书长哈立德·希阿里先生和伊斯兰合作组织助理秘书长优素福·杜拜先生所作的通报。
“安全理事会表示注意到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及其附属机关及专门机构和联系机构于2024年7月22日至24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第16次两年期大会,审查和评价两组织之间的合作水平,并确认在共同关心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的价值。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联合国以及包括伊斯兰合作组织在内的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促进和协助解决冲突方面开展协作,强调这一协作需要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来开展。
“安全理事会重申致力于按照《联合国宪章》,特别是第六章,和平解决争端。安全理事会注意到各方有意利用伊斯兰合作组织在这方面的现有和潜在能力,包括鼓励其成员国通过对话、和解、协商、谈判、斡旋、调解和司法解决争端,和平化解分歧。
“安全理事会确认秘书长开展斡旋的重要作用,鼓励秘书长继续酌情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开展密切协调与合作,尽量以调解方式帮助和平解决冲突。
“安全理事会欢迎伊斯兰合作组织与联合国开展协调,努力加强该组织在预防冲突、建立信任、维持和平、解决冲突和冲突后恢复、调解及预防外交方面的作用,此外强调这一协作需要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来开展。安全理事会确认建设和平委员会和伊斯兰合作组织之间必须酌情开展互动与合作,以支持国家自主和包容型建设和平努力。安理会赞扬伊斯兰合作组织成员国对国际维持和平及建设和平的持续承诺,包括为此向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派遣部队。
“安全理事会确认有必要酌情与包括伊斯兰合作组织在内的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密切合作,以便以连贯一致、高效和有效的方式强化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各项决议。
“安全理事会指出,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之间分享信息和分析结果,有益于推进解决双方共同关切的预防冲突、解决冲突和建设和平等问题,并鼓励探讨在这一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
“安全理事会赞扬伊斯兰合作组织承诺建设其预防冲突、解决冲突、调解和预防外交领域能力。
“安全理事会确认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强化与伊斯兰合作组织的合作很有益,表示打算酌情就此举行安全理事会定期情况通报会。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在他提交安全理事会和大会的下一份关于联合国同各区域组织及其他组织合作的半年期报告中,就如何进一步强化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之间的合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