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8年第1号
S/PRST/2018/1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8年第2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18年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8年1月18日安全理事会第816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重申《联合国宪章》赋予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重申承诺维护《宪章》宗旨和原则,包括承诺和尊重所有国家的政治独立、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并重申各国需要遵守依照国际法承担的义务。
    “安全理事会依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务授权指出,必须继续努力实现可持续和平,到联合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建立一个没有暴力冲突的世界,并把握前进道路上的共同挑战和机会。
    “安全理事会对全球不同地区的冲突持续增加表示关切,着重指出迫切需要加倍努力预防和解决冲突,以区域外交与安排为特别重点,酌情处理冲突的区域问题。
    “安全理事会回顾,任何争端之当事国,于争端之继续存在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时,应尽先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公断、司法解决、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之利用、或各该国自行选择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解决,敦促当事国以此种办法解决争端。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以往关于预防性外交、预防武装冲突、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以及调解与和平解决争端的决议和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发展、和平与安全和人权相互关联,相得益彰。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必须提高联合国的能力,使之能够实现创立联合国时立下的欲免后世再遭战祸的决心,鉴于冲突的起因、后果和促成因素,包括恐怖主义、武装团体的活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有组织犯罪、非法贩运常规武器特别是小武器和轻武器越来越具有跨国性质,还必须强调预防冲突、预防性外交、建设和平与保持和平、分享最佳做法以及为此制定前瞻性建议和战略。
    “安全理事会还着重指出,处理冲突办法可适当包括采取措施重建信任,使会员国携手建立共同目标,使后世免遭战祸。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有必要消除冲突的根源,并表示注意到关于酌情从区域视角研究冲突根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所造成的影响的建议。
    “安全理事会回顾,预防冲突仍是各国的一项首要责任,还回顾各国负有按照相关国际法规定保护平民、尊重和保障本国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所有人的人权的首要责任,并重申每个国家都有责任保护本国人民免受种族灭绝、战争罪行、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危害。
    “安全理事会还回顾,全面的预防冲突战略,除其他外,应包括预警、预防性部署、调解、维持和平、不扩散、问责措施和冲突后建设和平,并承认这些构成部分相互依存、相互补充、不分先后。
    “安全理事会重申各国政府和当局在确定、推动和指导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方面的优先事项、战略和活动方面负有首要责任,强调保持和平是一项需要政府和所有其他国家利益攸关方共同履行的任务和责任,并就此强调,包容各方是推动国家建设和平进程和目标的关键,目的是确保照顾到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强调指出民间社会可在推动努力保持和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安全理事会表示注意到秘书长关于预防冲突和预防性外交的报告,并期待秘书长关于安全理事会第2282(2016)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长继续加强斡旋工作,派出代表、特使和调解人协助促成持久、包容和全面解决办法,还鼓励秘书长继续在预防潜在冲突方面进行早期接触。
    “安全理事会赞扬秘书长努力改进秘书处和平与安全支柱绩效,表示注意到在三个领域(和平与安全、发展和管理)持续开展的改革工作,并期待当前审查取得成果。
    “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长继续做出以下努力:
    — 使联合国更加连贯一致、统筹协调、切实有效;
    — 加强联合国的能力,以协调一致方式支持会员国和平解决争端,应对当今世界面临的复杂挑战;
    — 确保按照任务授权,与区域、次区域组织和其他相关行为体合作,更好地使用相关的预防冲突和预防性外交工具。
    “安全理事会肯定在预防冲突方面果断开展工作,加强联合国与可在预防冲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战略合作与协调,在这方面,鼓励考虑务必开展以下工作:
    — 持续向各国政府,并经授权后向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支持;
    — 支持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通过区域安排和区域机构和平解决地方争端;
    — 继续在工作层面加强战略对话、伙伴关系、更经常交流意见、分析和信息,以建设国家和区域运用预防性外交工具的能力;
    — 激发和利用潜在能力和现有能力,特别是通过联合国区域政治办事处;
    — 酌情通过调解和秘书长斡旋等办法,促进预警、预防冲突和预防性外交努力的一致性和一体化;
    “安全理事会特别指出建设和平的重要性,强调需要就建设和平委员会的建议所载相关政策问题和国别问题与区域行为体进行接触与合作,并确认建设和平委员会和联合国建设和平综合办事处根据现有任务,除其他外,为支持各国努力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以及应对跨界威胁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安全理事会重申妇女在建设和平中发挥重要作用,注意到妇女切实充分参与预防和解决冲突以及冲突后重建工作与此类工作的实效和长期可持续性密切相关,就此强调指出,增强妇女权能和妇女平等参与维护和促进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所有努力都十分重要,需要加强妇女在决策、预防和解决冲突及建设和平工作中的作用和领导力,包括在预防和解决冲突的国家、区域和国际机构与机制所有涉及保持和平的讨论中考虑到性别平等问题。
    “安全理事会确认青年为维护和促进和平与安全的努力做出重要积极贡献,并申明青年在预防和解决冲突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这个作用是使维持和平和建设和平努力经久维持、包容各方和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方面。
    “安全理事会仍然坚信,保护儿童应是任何预防和解决冲突以及建设和保持和平综合战略的重要方面,并强调指出,必须通过一份广泛的预防冲突战略,全面处理武装冲突的根源,以加强对儿童的长期保护。
    “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除其他外,迫切需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 进一步推进预防冲突和预防性外交手段、做法和努力,确保它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 为安理会审议预防问题提供便利;
    — 精简活动,提高和加强安理会预防和解决非洲冲突特设工作组的作用;
    “安全理事会重申,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合作对于推动预防冲突爆发、升级、重现或延续至关重要。
    “为了通过在预防冲突和建设和平方面互动协作等办法来实现可持续和平,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除其他外开展以下工作:
    — 酌情创造潜力,严格审查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复杂、多层面和因情况而异的关系;
    — 适当采用调整后的区域办法;
    — 加强联合国内部协调,提高实地援助实效,确保提高透明度。
    “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长定期向安理会通报预防冲突和预防性外交努力的最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