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3年第12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3年第13号
S/PRST/2013/13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3年第14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13年主席声明
2013年8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7016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3年8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701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巩固西非和平”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重申,根据《联合国宪章》,它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并确认各国在消除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安全理事会为此重申,该区域各国在与区域组织及其伙伴密切合作,消除几内亚湾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的威胁和这些行为的根本原因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安全理事会重申它尊重相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安全理事会继续深切关注几内亚湾的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对国际航运、该区域各国的安全和经济发展、海员和其他人的安全和福祉以及海上商业航线安全构成的威胁。

      “安全理事会对2013年上半年接报的几内亚湾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事件的次数和暴力程度深表关注。

      “安全理事会回顾,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体现的国际法确立了适用于海洋活动、包括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的法律框架。

      “安全理事会强调,在区域一级协调努力是制定一个消除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威胁的全面战略的关键,以便预防和挫败这类犯罪活动,并指出,国际社会需要提供援助,以此作为支持各国家和各区域努力的全面战略的一部分,协助会员国采取步骤,处理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非法活动。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在该区域各国主导下采用综合性方法,消除几内亚湾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以及相关犯罪活动的威胁并消除其根本原因。安全理事会确认该区域各国做出努力,根据国际法采取相关措施,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制止贩运毒品等跨国有组织犯罪,并采取其他措施加强海上安全和安保。

      “安全理事会欢迎该区域各国和区域组织,包括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中非经共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几内亚湾委员会以及西部和西中非海事组织与非洲联盟合作,采取举措加强几内亚湾的海上安全和安保。

      “安全理事会欢迎2013年6月24和25日在喀麦隆雅温得举行几内亚湾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关于海上安全和安保的首脑会议。

      “安全理事会欢迎首脑会议通过《关于在西非和中非防止和打击海盗、武装抢劫船只和海上非法活动的行为守则》,确立海上安全战略,为制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铺路。安全理事会为此鼓励该区域所有国家尽快签署和执行该行为守则,呼吁它们进一步在区域一级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几内亚海湾的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

      “安全理事会又欢迎通过几内亚湾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关于海上安全和安保的政治宣言和中非经共体、西非经共体几内亚湾委员会通过关于西非和中非海上安全和安保的谅解备忘录。安全理事会强调,需要在国家和区域一级协调工作,以执行关于海上安全和安保的区域战略。

      “安全理事会还欢迎决定设立一个区域间协调中心,负责协调海上安全和安保区域战略的执行工作,这应有助于建立一个涵盖整个几内亚湾区域的多国跨区域机制。安全理事会为此欢迎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为该区域各国提供支助,鼓励海事组织继续协助几内亚湾各国。

      “安全理事会再次呼吁该区域各国在本国法律中将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定为犯罪行为,并根据适用的国际法、包括国际人权法,起诉有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的人。安全理事会还重申,不仅亟需根据适用的国际法、包括国际人权法调查和起诉在海上抓获的嫌疑人,而且需要调查和起诉任何煽动或蓄意协助这些罪行的人,包括参与海盗行为的犯罪网络中非法策划、组织、协助或资助这些袭击并从中受益的关键人物。

      “安全理事会敦促各国和国际组织以及私营部门酌情共享证据、信息和情报,以执行有关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的法律,包括确保有效起诉海盗嫌疑人和监禁被定罪的海盗、有海盗行为和协助海盗行为的人,并鼓励这方面的现有举措和今后举措。

      “安全理事会欢迎联合国会员国和国际组织提供捐助,支持国家和区域努力保障几内亚湾沿岸地区的安全,开展保障海上安全和安保行动。安全理事会鼓励双边和国际伙伴在接获要求时,向各国和区域组织提供支持,同时考虑到雅温得首脑会议的成果、成果的落实和后续措施,以便加强在该区域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的能力,包括根据国际法开展区域海上巡逻和行动的能力。

      “安全理事会感谢秘书长通过联合国中部非洲办事处和联合国西非办事处(西非办)大力提供支持,安排召开首脑会议和2013年3月18和19日在贝宁举行的部长级筹备会议。安理会鼓励联合国中部非洲办事处和西非办继续协助各国和次区域组织根据各自的任务规定落实雅温得首脑会议的成果。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与几内亚湾各国和相关区域组织和其他联合国实体密切协商,协助努力筹集必要的资源,以便落实雅温得首脑会议成果和加强国家和区域的能力。

      “安全理事会还请秘书长通过联合国中部非洲办事处和西非办定期向安理会通报几内亚湾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的情况,包括落实雅温得首脑会议成果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