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2年第5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2年第6号
S/PRST/2012/6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2年第7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12年主席声明
2012年3月21日安全理事会第6736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2年3月21日安全理事会第673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中东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2011年8月3日的主席声明及其2012年3月1日的新闻谈话。

      “安全理事会严重关切叙利亚局势不断恶化,造成重大人权危机和悲惨人道主义局势。安全理事会对叙利亚有数千人死亡深表遗憾。

      “安全理事会重申其对叙利亚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对《联合国宪章》各项原则和宗旨的坚定承诺。

      “安全理事会欢迎在大会2012年2月16日第66/253号决议和阿拉伯国家联盟相关决议之后任命科菲·安南为联合国和阿拉伯国家联盟联合特使。

      “安全理事会表示全力支持特使努力促使立即停止所有暴力和侵犯人权行为,确保人道主义人员和物资通行,促成由叙利亚人主导的政治过渡,以建立一个所有公民,无论其从属、族裔或信仰为何,都享有平等待遇的民主多元政治制度,包括开始一个叙利亚政府与叙利亚反对派所有各方之间的全面政治对话。

      “为此,安全理事会全力支持特使2012年3月16日向安全理事会概述的提交叙利亚当局的六点初步建议:

      (1) 承诺在叙利亚人主导的包容各方的政治进程中与特使合作,以满足叙利亚人民的合理愿望与关注,为此,承诺在特使提出邀请时,任命一名受权对话人;

      (2) 各方为保护平民和实现国家稳定承诺停止战斗,立即在联合国监督下切实停止一切形式的武装暴力行为。

      为此,叙利亚政府应立即停止把部队调往居民中心和停止在居民中心使用重武器并开始撤出在居民中心和周围地区集结的军队。

      在实地采取这些行动的同时,叙利亚政府应与特使合作,促使各方在一个有效的联合国监督机制下持久停止一切形式的武装暴力行为。

      特使将要求反对派和所有相关人员做出相同的承诺,即停止战斗并与他合作,以促使各方在一个有效的联合国监督机制下持久停止一切形式的武装暴力行为;

      (3) 确保及时向所有受交战影响的地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为此,立即采取步骤,接受和执行每天两小时的人道主义停火,并通过一个有效地机制,包括在地方一级,协调每天停火的确切时间和办法;

      (4) 加快释放被任意羁押者,包括尤其是属于弱势类别的人和参加和平政治活动的人并增加释放人数,通过适当渠道立即提供关押这些人的所有羁押地点清单,立即着手安排允许进入这些地点,并通过适当渠道对有关提供这些人的资料、接触或释放这些人的所有书面申请迅速做出回应;

      (5) 确保记者在叙利亚全境的行动自由,并对他们实行非歧视性签证政策;

      (6) 尊重法律保障的结社自由与和平示威权利。

      “安全理事会吁请叙利亚政府和反对派本着诚意与特使合作,以便和平解决叙利亚危机,立即全面执行特使的六点初步建议。

      “安全理事会请特使定期和及时地向安理会通报他斡旋的最新进展情况,安全理事会将根据这些报告视情考虑采取进一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