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8年8月19日安全理事会第5959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东帝汶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关于联合国东帝汶综合特派团(联东综合团)的报告(S/2008/501),以及秘书长东帝汶问题特别代表阿图尔?哈雷先生2008年8月19日所作的通报。

  “安全理事会赞扬东帝汶政治领导人及国家机构以尊重该国宪法程序的方式,迅速、坚决和负责任地应对了2008年2月11日发生的令人遗憾的事件。安理会确认,虽然自2006年5、6月的事件以来,东帝汶整体安全局势已取得进展,但该国的政治、安全、社会及人道主义局势依然脆弱。

  “安全理事会欢迎有关方面继续努力,通过各种机制,特别是高级别协调扩大会议、三方协调论坛以及秘书长特别代表的继续斡旋,推动东帝汶的对话及民族和解。安理会也欢迎最近在缓解国内流离失所者处境方面的进展。

  “安全理事会重申,对东帝汶安全部门进行审查和改革依然重要,特别是需要确保国家警察(东帝汶国家警察)与军方(东帝汶国防军)在内外安全方面的作用和职责有明确的分工,加强法律框架,强化文职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安全理事会对该国当局和联东综合团为重组东帝汶国家警察所作的努力予以肯定,并欢迎2008年5月16日访问东帝汶的警务问题专家团的报告(S/2008/329),以及为落实该报告所提建议而采取的必要步骤。安理会强调指出,在东帝汶建立一支独立、专业和公正的警察队伍是一个长期过程,国家对此的掌控权是这方面的核心,联东综合团在帮助确保东帝汶国家警察做好准备并有能力重新履行其维持治安的职责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安全理事会回顾,国际社会需要持续支持东帝汶发展和加强其体制,并进一步建设司法部门的能力。

  “安全理事会还重申持续努力追究责任和伸张正义的重要性,强调东帝汶政府落实联合国特别调查委员会2006年报告所载各项建议的重要性。安理会欣见东帝汶领导人坚信必须伸张正义并决心采取行动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安理会强调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需要应付东帝汶的社会经济挑战。在这方面,安理会欣见东帝汶政府推出《2008年国家优先事项》,其中包括公共安全和安保、社会保障和团结、正视青年人的需要、就业和创收、改善社会服务的提供、加强透明度并使政府发挥更大效力。安理会还欣见东帝汶与联合国签署了《2009-2013年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这一框架可为东帝汶在发展道路上提供重要的工具。

  “安全理事会重申完全支持联东综合团的工作,赞赏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继续努力确保全面执行联东综合团的任务。安理会鼓励联东综合团根据其任务规定,继续同联合国各机构、基金和方案以及所有相关伙伴进行合作,以支持东帝汶政府。安理会回顾,它曾请秘书长与东帝汶政府协商拟订一项中期战略,制定衡量和跟踪进展情况的适当基准,并在他认为适当时提交进一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