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7年6月11日安全理事会第569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中东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以往关于黎巴嫩的所有决议,尤其是第1559(2004)号、第425和426(1978)号、第520(1982)号、第1680(2006)号和第1701(2006)号决议,以及关于黎巴嫩局势的各项主席声明,尤其是2000年6月18日、2004年10月19日、2005年5月4日、2006年1月23日、2006年10月30日、2006年12月12日和2007年4月17日的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欢迎2007年5月7日向安全理事会提交的关于第1559(2004)号决议执行情况的第五次半年期报告。

  “安全理事会重申全力支持民主选举产生的黎巴嫩合法政府,要求依照宪法充分尊重该国的民主体制,并谴责任何破坏黎巴嫩稳定的企图。安全理事会呼吁黎巴嫩所有政治党派表明责任心,通过对话防止黎巴嫩局势进一步恶化。安理会确认必须在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影响的情况下依照黎巴嫩宪法举行自由和公正的总统选举,因而促请各政治党派重启全国对话以达成一项协议,解决所有政治问题。

  “安理会重申坚决支持黎巴嫩在其国际公认疆界内,并在黎巴嫩政府唯一和专属管辖权下的领土完整、主权、统一和政治独立。

  “安理会谴责当前黎巴嫩境内的犯罪和恐怖行为,包括伊斯兰法塔赫实施的行为,并全力支持黎巴嫩政府和军队为确保黎巴嫩全境的安全和稳定而作的努力。安理会强调必须向平民,特别是向巴勒斯坦难民提供保护和援助。安理会重申,未经黎巴嫩政府同意不得在黎巴嫩境内拥有武器,重申黎巴嫩政府是黎巴嫩的唯一权力机构。

  “安全理事会赞赏地注意到,在执行第1559(2004)号决议方面已取得进一步进展,特别是黎巴嫩政府的权力已扩展至黎巴嫩全境,尤其是南部地区,但安理会也遗憾地注意到,第1559(2004)号决议的一些规定尚未得到充分执行,特别是解散黎巴嫩及非黎巴嫩民兵及解除其武装,严格尊重黎巴嫩的主权、领土完整、统一和政治独立,以及在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影响的情况下根据黎巴嫩宪法规则举行自由和公正的总统选举。

  “安全理事会重申深为关切越来越多来自以色列和其他国家的情报说,有武器非法流入黎巴嫩境内,尤其是跨越黎巴嫩-叙利亚边界流入,并期待黎巴嫩边界独立评估小组的结论。安理会重申要求严格尊重黎巴嫩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包括其领空。

  “安全理事会再次要求充分执行第1559(2004)号决议,并敦促报告内提及的所有有关国家和各方与黎巴嫩政府、安全理事会和秘书长充分合作,以实现这一目标。

  “安全理事会重申支持秘书长及其特使作出努力,全力促进和协助执行第1559(2004)号和第1680(2006)号决议的所有规定,并期待秘书长关于第1701(2006)号决议执行情况的下一次报告以及他就相关未决事项提出的进一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