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24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25号
S/PRST/2005/25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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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1日安全理事会第5209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5年6月21日安全理事会第5209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第1265(1999)号决议和第1296(2000)号决议以及安理会主席的相关声明,重申它决心处理武装冲突对平民产生广泛影响的问题。

      “安全理事会再次强烈谴责在武装冲突局势中蓄意以平民或其他受保护者为目标的行为,并呼吁所有各方制止这种做法。安理会尤其对利用性暴力作为战争武器的做法深表关切。安理会呼吁所有国家亦杜绝这方面的有罪不罚现象。

      “安理会严重关切实地取得的进展有限,无法确保在武装冲突局势中有效保护平民。安理会尤其强调迫切需要为流离失所者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好的人身安全保护。应重点在这些人和群体最容易受到威胁的地方作出努力。与此同时,安理会认为,协助为所有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应是维持和平行动的一个重要目标。

      “因此,安理会邀请秘书长在其下次报告中提出建议,说明如何在不断变化的维和情况下,更好地应对保护方面持续存在和新出现的挑战。安理会打算在收到此报告后,进一步采取行动加强和改善对武装冲突中平民的保护,包括在必要时,可能就此通过一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