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3年第14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3年第15号
S/PRST/2003/15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3年第16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03年主席声明
2003年9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4833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3年9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4833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法与法治:联合国的作用’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全理事会于2003年9月24日举行部长级会议,审议‘法与法治:联合国的作用’。部长们各自发表了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和了解,并且重申这些问题至关重要,回顾安理会在其工作中,例如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维持和平行动和国际刑事司法等方面,曾一再强调这些问题。

      “9月24日所作的发言表明,联合国系统和各会员国都有极为丰富的相关经验和专门知识。部长们认为,应当进一步研究如何掌握和引导这种专门知识和经验,使安理会、广大联合国会员国以及整个国际社会更容易取得,以便酌情借鉴过去的经验教训,据以采取行动。安理会尤其欢迎秘书长表示愿意提出一份报告,为进一步审议这些事项提供指引和资料。

      “理会请联合国所有会员国以及具有相关经验和专门知识的联合国系统其他部门,从将于2003年9月30日召开的关于这一主题的进一步会议开始,为思考及分析这些事项的进程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