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32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33号
S/PRST/2002/33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34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02年主席声明
2002年12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4661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2年12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466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特别代表兼联合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行动协调员所作的简报。

      “安全理事会重申致力于支持执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和平总框架协定》及其各项附件(统称《和平协定》,S/1995/999,附件),以及和平执行委员会的相关决定。

      “安全理事会借此机会表示深为感谢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雅克·保罗·克莱因先生以及联合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特派团(波黑特派团),其中包括国际警察工作队(警察工作队)工作人员作出的努力,他们为执行《和平协定》作出了贡献。安理会高度赞赏合作努力的成就,使将于2002年12月31日结束的波黑特派团能圆满完成任务,感谢参加特派团和协助完成这项任务的所有国家。

      “安全理事会欢迎欧洲联盟(欧盟)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向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派遣一个警察特派团(欧盟警察特派团),作为更广泛的法治办法的一部分,还欢迎所有有关方面密切协调,确保把警察工作队的职责顺利移交给让有关非欧盟成员国参加的欧盟警察特派团。

      “安全理事会重申,进一步成功执行《和平协定》的主要责任在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当局本身,国际社会和主要捐助者继续承担执行和重建工作的政治、军事和经济负担的意愿将取决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所有当局遵守和积极参与执行《和平协定》以及重建民间社会所需的所有改革。

      “安全理事会重申对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主权、领土完整和边界不可侵犯等原则的承诺。安理会鼓励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继续致力促进该区域的和平与稳定,包括通过加强政治和经济合作的方式。

      “安全理事会打算不断审议《和平协定》的执行情况以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局势。安理会请欧盟酌情定期通报欧盟警察特派团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