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9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10号
S/PRST/2002/10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11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02年主席声明
2002年4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4513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2年4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4513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第1373号决议(2001年9月28日)所设委员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主席关于委员会工作的简报,和委员会成员关于迄今为止委员会工作的其他意见。

      “安全理事会回顾2001年10月4日的主席说明(S/2001/935),其中表明安理会至迟将于2002年4月4日对委员会的结构和活动进行审查。安理会欢迎并确认将目前的主席和主席团安排再延续六个月。安理会请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按照委员会第三个90天期间工作方案(S/2002/318)的规定继续工作,包括探讨可以帮助各国执行该决议的方法;按照《宪章》的原则和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同在第1373(2001)号决议所涉领域活跃的国际、区域和分区域组织建立对话;查明在哪些问题上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可以推进执行决议的文字和精神。 “安全理事会认为尚未根据第1373(2001)号决议第6段提交报告的会员国必须尽快提交报告。

      “安全理事会请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定期报告其活动,并表示打算至迟于2002年10月4日对委员会的结构和活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