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0年第9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0年第10号
S/PRST/2000/10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0年第11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00年主席声明
2000年3月23日安全理事会第4119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0年3月23日安全理事会第4119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维持和平与安全以及冲突后建设和平”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1999年7月8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9/21)并欢迎2000年2月11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在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面的作用的报告(S/2000/101)。安全理事会回顾其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重申在所有维持和平和建设和平的活动中坚守所有国家政治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及各国必须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

      “安全理事会认为,在维持和平环境中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是它促进联合国在世界各地冲突情况下提高维持和平和建设和平活动的效力这一全面、持续努力的一部分。

      “安全理事会强调,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是相辅相成的,该进程的成功取决于每一步骤的成功。安理会强调,参与和平进程的有关各方的政治承诺是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取得成功的一个先决条件。安理会重申,解除武装和复员必须在安全有保障的环境下进行,使前战斗人员能够安心放下武器,并强调国际社会为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援助对促进重返社会的成功至关重要。在这方面,安理会指出,必须全面解决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问题,才能从维持和平顺利过渡到建设和平。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维持和平特派团的任务规定越来越多地把监督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列为一项职务。安理会还认识到,必须在当事方同意的情况下,在具体和平协定中酌情列入,并在联合国维持和平任务规定中按每一个案列入关于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包括安全地及时收缴和处置武器和弹药的明确规定。安理会强调,在这方面,国际社会的提倡至关重要。安理会还强调,有必要在所有参与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的行动者,包括联合国各机构和规划署之间明确界定任务和划分责任,而且这一点在适当时也应反映在维持和平行动的任务规定中。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制止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流入冲突地区的有效行动有助于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的成功,并鼓励国家、分区域、区域和全球各级为此目的进一步努力和合作。

      “安全理事会特别强调儿童兵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重要性,同时考虑到任务地区受战争影响的儿童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务必将儿童兵全面纳入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这些方案的设计也应解决所有受战争影响的儿童的特殊需要,同时考虑到性别和年龄的差异,和他们在武装冲突过程中的不同遭遇,特别着重女童。在这方面,安理会请秘书长同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内的联合国有关机构、负责儿童和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办事处和其他具有这一领域专门知识的有关组织进行协商,以期制订适当方案,并强调这方面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的倡议,即在所有维持和平行动中编列接受过国际人道主义、人权和难民法,包括有关儿童和性别的条款方面适当培训的人员。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在最近的一些维持和平行动中已编列一名保护儿童顾问,并鼓励秘书长在今后的行动中酌情编列此类人员。安理会强调必须解决特别是女性前战斗人员的需要,注意到妇女在解决冲突和建设和平中的作用,并请秘书长考虑到这一点。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为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适时提供足够经费对和平进程的成功执行至关重要,并要求为此目的,包括在联合国系统的所有部分之间,协调自愿经费和分摊经费。安理会欢迎世界银行日益参与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并强调各会员国应支持它在这方面的活动。安理会还鼓励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参与这一进程。

      “安全理事会强调,维持和平人员接受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面的培训,继续对在任务地区执行这些活动大有帮助。在这方面,安理会注意到,秘书长审查以往在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面的经验教训可以有助于会员国和其他方面的培训工作。安理会鼓励秘书长探讨与现有的和新的维持和平训练中心合作执行这些训练方案的途径。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的最终成功可能需要在多学科维持和平行动撤出以后很久仍继续作出努力。在这方面,冲突后的联合国存在,包括酌情部署后继特派团,会有助于支持这方面已有的进展和取得进一步的进展。

      “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长继续定期审查这个问题,并且提请安理会注意这方面任何新的事态发展。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