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3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4号
S/PRST/1998/4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8年第5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8年主席声明
1998年2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3856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8年2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385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塔吉克斯坦和塔吉克-阿富汗边境的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审议了1998年2月10日秘书长按照安理会1997年11月14日第1138(1997)号决议第12段提交的关于塔吉克斯坦局势的进度报告(S/1998/113)。

      “安全理事会遗憾的是,《关于在塔吉克斯坦建立和平与民族和睦的总协定》(S/1997/510)的执行工作和民族和解委员会的有关活动在过去三个月中进展很慢。安理会欢迎最近当事双方为履行义务而作出的努力。安理会吁请双方加紧努力以充分执行《总协定》,包括《军事问题议定书》(S/1997/209,附件二)。安理会还鼓励民族和解委员会继续努力,促成《总协定》中构想的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广泛对话。

      “安全理事会赞扬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联合国塔吉克斯坦观察团(联塔观察团)人员所做的工作,并鼓励他们继续协助双方执行《总协定》。安理会欢迎1997年11月24日和25日秘书长在维也纳召开的支持塔吉克斯坦和平与和解国际捐助者会议所取得的结果,并希望这些结果有助于巩固塔吉克斯坦的和平进程。

      “安全理事会对塔吉克斯坦某些地区的安全局势仍然岌岌可危重申关注。安理会提醒双方,国际社会愿意继续协助执行《总协定》以及各项人道主义和复原方案,但是国际社会能否这样做以及联塔观察团能否更有效地执行任务是与安全情况的改善相关联的。

      “安全理事会坚决谴责1997年11月发生的劫持救济工作者作为人质的事件,并敦促双方进一步合作确保联合国人员、独立国家联合体集体维持和平部队(独联体维持和平部队)和其他国际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并在这方面采取诸如秘书长的报告第7段所提之类实际步骤。

      “安全理事会欢迎发布了总统令设立一个联合安全单位,负责联塔观察团人员的安全,包括武装护送,并吁请双方尽快使该单位投入运作。安理会还欢迎秘书长的报告所述,独联体维持和平部队准备安排杜尚别联合国房地的警卫工作,并鼓励联塔观察团和独联体维持和平部队作出有关的详细安排。

      “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长在他认为条件合适时立即继续扩大联塔观察团的规模,使其达到安理会第1138(1997)号决议所授权的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