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16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17号
S/PRST/1996/17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6年4月12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18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6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6年4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365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的签署”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深表满意地注意到1996年4月11日在埃及开罗签署《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并注意到当时通过的《开罗宣言》。
    “这件历史性大事标志着32年前作出的承诺成功地正式生效,当时,1964年7月,非洲领导人在开罗举行非洲统一组织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第一届常会,通过了开创性决议,宣布非洲为非核化区。
    “安全理事会认为,40多个非洲国家签署这项条约以及大多数核武器国家签署条约的有关议定书是迈向早日有效实施该条约的重要步骤。为此目的,安理会强调必须早日批准该条约以确保其迅速生效。
    “安全理事会重申1992年1月31日安理会主席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级会议上代表安理会成员国发表的声明(S/23500),即所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都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因此认为《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的签署是非洲国家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的重要贡献。
    “安全理事会借此机会鼓励这种区域努力,并表示愿意支持国际和区域两级旨在实现核不扩散制度的普遍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