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21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22号
S/PRST/1995/22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5年4月27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23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5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5年4月27日安全理事会第352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关于卢旺达的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卢旺达援助团(联卢援助团)的报告(1995年4月9日,S/1995/297)和秘书长关于卢旺达难民营的安全问题的第三次报告(1995年4月14日,S/1995/304)以及秘书处关于1995年4月22日在收容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基巴霍营发生的悲惨事件的口头简报。
    “安全理事会谴责基巴霍营内许多平民被屠杀的事件,欣然看到卢旺达政府决定对这些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将犯罪者绳之以法。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卢旺达当局决定设立一个独立的调查,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机构参加的情况下对这些事件进行调查。安理会还请秘书长立即就这些事件和联卢援助团的作用向安理会提出报告。
    “安全理事会对卢旺达境内安全情况普遍恶化感到关切。它强调卢旺达政府对于在全国各地维持安全、国内流离失所者和回返者的安全以及确保尊重他们的基本人权应负主要责任。在这方面,安理会重申卢旺达政府必须就这些事项同联卢援助团和其他机构协调。不过,安理会的确满意地注意到,卢旺达政府在以往几个月里曾为民族和解、复原和重建作出了大量努力,这是极其重要的。安理会要求卢旺达政府加强这些努力,并要求国际社会继续支持这些努力,以期创造信心和信任的气氛,协助难民及早安全回返家园。在这方面,它强调重视棑雷工作,包括联合国的建议。
    “安全理事会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关于从邻国侵入卢旺达的事件增多,指称有武器运进戈马机场和前卢旺达政府部队人员在一个邻国接受训练等令人不安的报告。它吁请所有国家,特别是卢旺达的邻国,不要采取任何会使该国安全情况进一步恶化的行动和防止从其本国领土侵入卢旺达的行为。安理会请各国和各组织,如有资料表明发生了违反第918(1994)号决议的规定运输武器进入卢旺达邻国以供在卢旺达境内使用的情况,将这些资料送交第918(199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并请委员会紧急审议这种资料而且就此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安理会满意地注意到,扎伊尔难民营安全特遣队和平民安全联络组的部署对扎伊尔境内各难民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安全理事会赞扬联卢援助团的全体成员。它重申联卢援助团是创造信任的气氛和促进稳定与安全的一个基本必要因素。在这方面,它强调卢旺达政府有责任确保联卢援助团全体人员和在该国服务的其他国际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保障。它促请卢旺达当局以换文函补充《关于联卢援助团及其人员地位的协定》,其中反映安全理事会第918(1994)号决议规定的联卢援助团任务的变更。安理会要求卢旺达政府、其邻国和联卢援助团以及其他机构,包括人道主义领域的机构,加强合作和协作。
    “安理会表示严重关切卢旺达的监狱过度拥挤所造成的情况,这种情况导致了众多被监禁者的死亡,并请秘书长紧急考虑采取可与卢旺达政府和人道主义机构共同迅速执行的措施,来改进被拘留或被调查者的处境。安理会强调,就创造安全和法治的条件以利于国外难民回国和流离失所者回返家园来说,发展卢旺达司法系统仍然是一个重要因素。安理会吁请国际社会协助卢旺达政府重新建立司法系统,以帮助建立信心和维持法治。
    “安全理事会表示感谢在第978(1995)号决议通过后已进行逮捕和拘留行动的国家。它敦促各国按照该决议逮捕和拘留有充分证据证明应对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管辖范围内的行为负责的人。它请秘书长协助迅速设立该法庭。
    “安全理事会请卢旺达政府按照难民专员办事处的原则和当前做法,协助为需要援助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运送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它邀请各国和捐助机构落实早先的承诺,并进一步增加援助。它敦促该区域所有国家政府为此目的开放边界。
    “安全理事会呼吁所有国家按照1995年2月在布琼布拉举行的援助大湖地区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区域会议所通过的建议采取行动,以帮助促进难民回返家园。安理会欢迎1995年4月12日关于卢旺达难民从坦桑尼亚自愿遣返的达累斯萨拉姆三方协定。
    “安全理事会重申,召开国际会议将大有助于该分区域的和平与安全。它欢迎秘书长打算同有关各方进行磋商,以便尽早举行该会议。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