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茅山修葺户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6

    眷言仙府,帝连洞宫。青坛旧居,缅想灵迹;紫台新宇,焕启真宗。式彰崇奉之诚,爰置修葺之户。尊师等副朕兹意,清静宝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