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起讫时间 起真宗咸平四年正月尽是年五月

  帝  号 宋真宗

  年  号 咸平四年(辛丑,1001)


甲申,以右正言、知制诰赵安仁知审刑院。时有将校笞所部卒死,议致大辟,安仁以军中之令,非严不整,遂获免死。

诏:“应益州军民,因贼乱杀伤劫盗,除官吏外,皆释不问。”时诉讼连结,颇难阅实,故悉许其自新也。 中外官上封事者甚觽,诏枢密直学士冯拯、陈尧叟详定利害以闻。 乙酉,遣使瘗西川遗骸。

戊子,封归义节度使曹延禄为谯郡王。实录云加归义节度使、检校太尉。今从会要及本传,于是始封王爵也。

庚寅,知河南府、武胜节度使、赠侍中李至卒,其三子皆迁秩授官,给俸终丧。至好贤乐善,为学精力,然刚严简贵,人士罕得游其门。性吝啬。仕既通显,尽逐李存审养子而取其赀财。娶妻预出郡封告身,纳采日送其家,为识者所嗤。或曰:“至为参知政事,辞位不受禄,制行甚高,逐养子,预纳妻封告,盖毁之或损其真也。”此据隆平集所言。 抚水蛮酋蒙汉城等二十三人来朝,纳标枪、钚刀四十馀事,赐锦袍、银带、器币有差。甲午,各授以官。

己亥,秘书丞查道上言曰:“朝廷命转运使、副,不惟商度钱谷,盖亦廉察郡县,庶臻治平,以召和气。今观所至,或未尽公,盖无惩劝之科,至有因循之毙。望自今每使回日,先令具任内曾荐举才识者若干[1],奏黜贪猥者若干,朝廷议其否臧,以为赏罚。”从之。

以棣州防御使石保兴知澶州。保兴在澶州,每捶人,辄令缓其杖,移晷方讫。上闻之,谓左右曰:“如此用刑,无乃太酷乎?”亟戒谕之。 宗正卿赵安易、翰林学士梁周翰上新修属籍三十三卷。唐末丧乱,属籍罕存,无所取则,周翰创意为之,颇有伦贯。

上召西川转运使、兵部员外郎马亮入朝,问以蜀事。蜀自雷有终既平贼,诛杀不已,亮所全活逾千人。城中米斗千钱,亮出廪米裁其价,人赖以济。及至京师,会械送为贼所诖误者八十九人,知枢密院事周莹欲尽诛之,亮言:“愚民胁从者觽,此特百分一二尔,馀皆窜伏山林,若不贷此,反侧之人闻风疑惧,一唱再起,是灭一均生一均也。”上悟,悉宥之。二月,加直史馆,复遣还部。时诸州盐井岁久泉涸,而官督所负课,系捕者州数百人,亮尽释之,而废其井。又除属部旧逋官物二百馀万[2]。 秘书丞刘炳以屡陈时务,召对崇政殿,翌日,迁太常博士。刘炳未见。

丙午,诏广南诸州先命幕职、州县官权知,自今并命京官。

丁未,兵部郎中、直昭文馆韩援等八人分诣岳渎祈雨。

戊申,交州黎桓遣使贡驯犀、象。 屯田郎中杨覃上言:“春初方盛,时雨稍愆,辇毂之下系囚,望诏有司,未得论决死罪,埙降雨乃复常典。”又请凡决重囚日,减膳撤乐,以应古义,且彰至仁之德焉。此事不知其月日,今附见虑囚之前。 癸丑,上御崇政殿亲虑系囚,死罪再详覆之,馀悉从轻。因召宰相李沆等对于殿之西阁,至午而罢。又遣库部员外郎程渥等乘驿分诣诸路,疏理系囚,杖以下皆释之。程渥,未见。

甲寅,以宋州隶京东路。

宰相李沆等以旱表求罢,不许。

乙卯,盐铁使张雍言,温州板税场吏逋高额钱二百万,诏除之。

丁巳,幸大相国开宝天寿寺、上清宫祈雨。戊午,雨。自去冬旱,上每御蔬食,忧悯切至,是日,方临轩决事,雨沾衣,左右进盖,却而不御。 壬戌,枢密直学士冯拯、陈尧叟上言:“请令髃臣子弟奏补京官或出身者,并试读一经,写家状,以精熟为合格。”从之。

秘书丞、知金州陈彭年上疏曰:

夫事有虽小而可以建大功,理有虽近而可以为远计者,臣请言之,其事有五:一曰置谏官,二曰择法吏,三曰简格令,四曰省官员,五曰行公举,此五者实经世之要道,致治之坦涂也。夫置谏诤之官,开献替之路,尧、舜、汤、武所共然也,何者?以正直之臣,忠信之士,参立左右,专奉箴规,有事必言,有阙必谏,足以达四方之壅蔽,资圣主之聪明。今虽有谏官,且无言责,或出居外任,或兼领馀司,常箝口以自安,少危言而替否,是同虚器,何补圣猷?臣请依六典员数,置谏议大夫、司谏、正言,并选孤立无党,忠直不欺,言行相符,名实相称者为之,俱以才授,不以□迁。使其常立朝廷,专居谏署,入观朝政,出听舆词。或作事失中,或出令未当,或迁举无状,或狱讼有冤,小则上章,大则廷诤。然后陛下察其所言,可者从之,否者罢之。岁终,以言事之多少,为课最之高卑,忠谠尽规者甄升,依阿固位者惩责。自然人皆竭节,政必无邪,臣下不敢偷安,朝廷得以震肃矣。

又人命所系,在于法官,官或非才,人必无告。古者按大狱,议大刑,虽本于法律,亦辅以经义。故释之、定国之为廷尉,则无噃人,张汤、赵禹之列九卿,乃名酷吏。今国家重文学之选,轻刑法之司,故其属僚未得尽善。用忠恕之道,则为旷官,徇深刻之文,乃名奉法,唯格律而是守,岂经义之能详?若是,则囹圄何由空虚,𫓧锧何由偃息。臣请今后廷尉官属,咸委所司慎加铨择,不拘资□,唯擢才能,使其理一成之刑,务于平允,用三宥之法,志在哀矜,无以爱憎舞文,无以高下希旨,自然民知耻格,时洽和平。

又法令者,国家之权衡,生民之衔辔,贵于简易,恶乎滋章,久用则民知适从,数变则人无所措。近者陛下知制敕之频降,惧条科之太繁,旋奉圣谟,特令删定。既经历之者皆是名臣,则措置之闲固皆合理。而诏书颁下,方及逾年,后敕施行,又将累百,或删去者重为条贯,或已有者更示申明,无益宪章,徒繁简牍。且理遵画一,则吏无以欺民,令或频更,则人得以弄法,损益之际,岂不明哉。古人有言:“利不十,不变法。”诚为此也。况先朝求理之心,陛下继明之志,诏令一出,夷夏同欢,纵少有于阙文,亦无妨于大体,岂烦改作,以致多门。臣请今后有上封言事请变格法者,非有大益,无改旧章,庶使号令愈明,刑辟渐措。

又理世之端,审官为本,审官之道,用贤为先,不在具员,但期得俊。故曰:“官不必备,惟其人。”又曰:“省事不如省官。”今国家州郡至广,官员太多,无益公方[3],空蠹国用,使有才者莫尽其力,不肖者得容其奸。请以臣所亲经,证其利害。臣前任苏州通判日,知州乔维岳疾病,独臣与判官崔端共事;次任寿州通判日,知州乔维岳丧亡,支使甘鸿渐差出,独臣与推官陆文伟同官。此时区分狱讼,行遣文书,皆得及期,亦无阙事。即今苏州知州、通判外,有职事官三员,寿州知州、通判外,有职事官四员。官既觽,事益烦,增将吏之衙参,添簿书之拥滞。又臣本州洵阳县计主户一千一百[4],有官三员,汉阴县计主户六百,有官二员[5],率皆人户雕簄,路岐荒僻,词讼绝少,租赋甚微,徒使安闲,固无勤绩。臣每见支郡推官,军监判官,并名初等职事。然有名虽支郡,而事倍藩方,额是军监,而务多州府,或当要路,或在边陲,其闲支郡则有推官而阙判官,军监则有判官而无通判。监当钱谷,详断刑名,凡所责成,莫非繁剧,然其请受少于判司,劳逸不均,贤愚共见。臣请特选明干朝臣,与诸路转运使相度管内州县,有公事简少,官属过多处,并量减省,以所减之俸,依司理、司法参军例,添给初等职事。则□长之处既已减员,要用之官又各加俸,自然官无虚设,人皆竭诚,创此新规,益光至理。

又为邦之道,莫切于求贤,求贤之方,莫先于公举。然堤防不峻,则滥进之路兴,宪纲稍严,则明扬之典废,期臻多士,在振宏纲。臣请依唐朝故事,新授常参官朝谢日,并进状举官自代,各随所长,具言其状。或以文学,或以吏能,或以强明,或以清白,务在摭实,不许饰词。傥所谙知,无避亲党,既经御览,即付宰司,俟至年终,具名条奏。在外者委诸路转运,在京者委本司官长,更审其能,以验所举。如荐扬既数,采听非虚,即与量才,各加进用。其后或不修操行,故黩彝章,则举主依法科刑,以惩缪举。或政绩殊异、课最有加,则举主随事旌酬,以褒进善。赏罚既信,清浊自明。盖采髃议则人无以私,有常规则觽皆知劝,清原正本,其在于兹。

臣又伏见唐太宗常召公卿咨询理体,髃臣多拘近俗,莫有远谋,独魏玄成请行王道,文皇既从其议,果致太平。中华则外户不扃,四夷则重译来贡,艰难屡作,而缔构益新,岂非盛德在人,馀庆及后所致欤?以陛下之德,跨越古先,诚宜鄙晋、魏而不谈,小高、光而独出,行清净神明之化,恢仁义慈俭之风,然后舞干戚以为甲兵,画衣冠以为刑辟,建明堂而朝万国,登岱宗而礼百神,则天下之民无声而应,海外之俗不召而来矣。

疏奏,诏冯拯、陈尧叟参详之。拯等上言:“窃详往制,常参官及节度、观察、防御、刺史、少尹、畿赤令并七品以上清望官,授讫三日内,于四方馆上表,让一人以自代,其表付中书、门下,每官阙则以见举多者量而授之。今缘官品制度沿革不同,伏请令两省御史台官、尚书省六品以上、诸司四品以上,授讫,具表让一人自代,于阁门投下,方得入谢。在外者,授讫三日内,具表附驿以闻,仍报御史台,其表并付中书、门下籍名,每阙官即取举多者以名进拟。如任用后显有器能,明著绩用,其举主特与旌酬,不如举状者,即依法科罪。如让表不到,委阁门、御史台纠督以闻。其上封言事请变格法者,望自今令中书、枢密院送审刑院、刑部、大理寺详议,仍照验前后格敕,傥须至改革,即具闻奏,更委中书、枢密院详酌施行。”并从之。上因谓辅臣曰:“自今谏官,宜精择其人。”

甲子,三司都催欠司引对逋负官物人,上亲辨问,凡七日,释二千六百馀人,蠲所逋负物二百六十馀万,已经督纳而非理者,以内库钱还之,身没者给其家。 舍人院上重详定百官封赠条制,诏从之。凡现任将相、在朝正一品及任中书、枢密院官特追封三代依旧外,应东宫一品已下,虽曾任将相,只依编敕本品追封其三代。曾祖母、祖母、母,除中书门下二品及平章事、在朝正一品、使相封国太夫人外,馀只封郡太夫人止。如旧有国号者,依旧追封。其位极将相,勋业崇高,薨谢之时,特恩追封王爵依旧外,如因子孙追赠,虽曾任将相,并不许封王。除祖父先居高位,累赠至一品外,如子孙官高,祖父官卑,已赠五品者,须历品赠官,方得赠至正一品。母、妻所封郡县,依本姓望封,封国者不拘此限。

太常寺言:“乐工习艺匪精,每祭飨郊庙,止奏黄钟宫一调,未尝随月转律,望示条约。”乃命翰林侍读学士夏侯峤与判寺郭贽同按试,择其晓习月令者,悉增月俸,自馀权停廪给,再俾习学,以銟励之。虽颇振纪纲,然亦未能精备。盖乐工以年劳次补,不以艺进,至有抱其器而不能振作者,故难于骤变云。

丙寅,诏:“学士,两省、御史台五品,尚书省诸司四品以上,于内外京朝、幕职、州县官及草泽中,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各一人,不得以见任转运使及馆阁职事人应诏。”十朝纲要:得查道、王晓等。

禁民间造银鞍瓦及金钱,又禁盘蹙金覴。 己巳,改河东榷盐院为永利监。

诏:“应外州官吏奏民间利病,实封者进奏院即时进入,不得拆封。”会要二月事。

是月,从知黄州王禹偁之请,令诸路置病囚院,持仗劫贼徒流以上有疾者处之,馀悉责保于外。此从本志,与实录不同。据实录则去年四月已置病囚院。

诏:“京百司人吏并不得放免下户差徭科配。户部旧有蠲符案,主百司人吏蠲免差配给蠲符,自此废之,其诸州先贡蠲符亦免。”

三月癸酉,枢密院言,准例春季金明池习水戏,开琼林苑,纵都人游赏,又大宴于含元殿。上以太宗忌月,命有司讨详故事以闻。史馆检讨杜镐等引晋荀讷、唐王及善、韦公肃所议,以为礼有忌日无忌月,其春宴及上巳金明池、苑,并合举乐,从之。

甲戌,抚水蛮酋蒙英等三十六人来朝,输兵器毒药,誓不犯边,并加锡赉,授官有差。

乙亥,诏史馆修撰韩援等各举御史台推勘官。

丁丑,京师及近畿诸州风雪,上谓宰相曰:“霾曀颇甚,盖阴阳不和,人事所召,朕甚忧畏。卿等更思阙政,以佐予治。”李沆等再表求罢免,不许。

辛巳,诏分川峡转运使为益、梓、利、夔四路,益州路总益、绵、汉、彭、漖、蜀、嘉、眉、陵、简、黎、雅、维、茂、永康凡十五州、军,梓州路总梓、遂、果、资、普、荣、昌、渠、合、戎、泸、怀安、广安、富顺凡十四州、军、监,利州路总利、洋、兴、剑、文、集、壁、巴、蓬、龙、阆、兴元、剑门、三泉、西县凡十五州、府、军、县,夔州路总夔、施、忠、万、开、达、渝、黔、涪、云安、梁山、大宁凡十二州、军、监。

兵部尚书张齐贤上言:“终南山处士种放守道遗荣,孝行纯至,栖迟衡泌,历二十年,愿以备贤良方正之举。”乃赐放诏及装钱五万,令京兆府遣官诣山,备礼发遣。放辞疾不至。 先是,三院御史多有出外任,风宪之职用他官兼领,乃诏本司长吏自荐其属,俾正名而举职。壬午,以太常博士张巽为监察御史,从新制也。张巽,未见。 膳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范正辞上言:“治民之官,牧宰为急,今举屯田员外郎吴蒨等五人堪知大郡,复请令蒨等于前资见任京官令录、判司、司理参军、簿尉内各举知县、县令三人。”从之。吴蒨,未见。 甲申,并代州都部署、步军都指挥使、彰信节度使高琼来朝,召之也。先是,范廷召、桑赞所将边兵,临敌退衄,有上封请罪之者,上以问琼,琼对曰:“兵违将令,于法当诛,然陛下去岁已释其罪,今岂宜复行之?又方屯诸路,非时代易,恐觽心疑惧。”乃止。寻命琼为殿前都指挥使。

工部尚书、赠右仆射张宏卒。 己丑,宴射后苑。上言及大射、投壶、乡饮酒之礼,因命直馆各赋射宫诗。上欢甚,诏髃臣极饮,恣其沈醉。凡节序赐宴,则宗室、禁军大校、牧伯、诸司使皆令习射。

庚寅,左仆射吕蒙正、兵部侍郎参知政事向敏中并守本官、平章事,中书侍郎、平章事李沆加门下侍郎。

初,乾元历气朔渐差,诏判司天监京兆史序等考验前法,研核旧文,取其枢要,编为新历。于是新历成,来上,赐名仪天,命翰林学士朱昂为历序,颁行之。修历官迁秩[6],改服章、赐帛有差。

辛卯,兵部侍郎、参知政事王化基罢为工部尚书。化基任中书,不以荫补诸子官,然能训导,皆有所立。

以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王旦为工部侍郎、参知政事[7]

枢密直学士冯拯、陈尧叟并为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

礼部郎中薛映、兵部员外郎梁鼎、左司谏杨亿并知制诰。上初欲用著作佐郎、直集贤院梅询,命中书召试映、鼎及询等。宰相李沆素不喜询,言于上曰:“梅询险薄,用之恐不协髃议。”上曰:“如此,则何人可?”沆曰:“杨亿有盛名。”上乃惊喜曰:“几忘此人。”仍以亿望实素著,但召映、鼎就试,翌日,与亿并命。会要云:至道三年四月[8],梁周翰不召试而授知制诰,其后,薛映、梁鼎、杨亿、陈尧佐、欧阳修亦如此例。按映、鼎皆召试[9],会要误也。 以国子监经籍赐潭州岳麓山书院,从知州李允则之请也。

先是,放天下逋欠钱物,既而三司计可督责及尚须究问本末,缧系追逮,颇为烦扰,至有久被拘者。于是,命知制诰薛映、梁鼎与三司按籍详定其名引对,上临轩阅视,多蠲除之。

壬辰,御史中丞赵昌言、知杂御史范正辞上言:“内宴更衣,百官有径归其家及过从于外者,臣等昨于春宴前严行戒励,虽稍整肃,然将期久远,望降敕文,自今有违者,乞委外弹奏。”从之。

丁酉,上谓宰相吕蒙正等曰:“中书事无不总,赖卿等宿望,副朕意焉。凡事无固必,惟择善而行,以渐苏天下之民,最为急务也。”吕蒙正等言:“备边经费,计臣之责,近者但委转运使,至于出入盈虚之数,计臣或不能周知,此甚无谓也。”乃下诏申警三司,令举其职,傥闻阙误,必正典刑。

御史中丞赵昌言奏:“近例,台司多遣人吏巡察,请依故事,令左右巡使各领其职,逾越法制者,具名以闻。”从之。

夏四月乙巳,以保州刺史杨嗣、莫州刺史杨延朗并为本州团练使,北作坊使、绣州刺史无棣张凝为赵州刺史,南作坊使、高州刺史李继宣为西上阁门使,领康州刺史。上谓宰相曰:“凝旧事太宗藩邸,犹有称其才者,嗣及延朗并出簄外,以忠勇自效,朝中忌嫉者觽,朕力为保庇,乃及于此,继宣虽不逮二三辈,然亦熟边事,不易得也。”时嗣与延朗并为缘边巡检,勇于战斗,以名称相上下,边人谓之“二杨”。先是,上特召嗣入朝而授团练使,嗣言:“臣久与延朗联职,一旦骤居其上,愿且守旧官。”上嘉嗣之退让,即命延朗亦为团练使,仍令嗣持告命就赐之。杨延朗传云:三年冬,契丹复来寇,延朗伏锐兵于羊山西,自北掩击,且战且退,及西山,伏发,敌觽大败,获敌将,函首以献,进团练使,与杨嗣并命。又王汉忠传云:敌大寇中山,汉忠率诸将阵于野,未战敌遁,追斩甚觽,获其贵将,加殿前副都指挥使。按上去年春自大名还京师,至今年春,契丹传、会要、本纪、实录并不载敌复入寇事,其复入寇乃四年冬,不知延朗及汉忠所获敌将果在何时,延朗与汉忠同获一人,或各获一人,皆不可知也。据杨嗣传乃因嗣让,初不缘破敌有功。而汉忠为殿前副都指挥使,据实录、本纪则与高琼、葛霸同迁,亦不言获敌将于中山也。疑延朗及汉忠所获敌将,当是二年冬及三年春上在大名时,或四年冬事,二传误载耳,今皆不取。

丙午,以马军都指挥使、感德军节度使葛霸为并代行营都部署。

丁未,以吏部员外郎陈省华为鸿胪少卿。时省华子尧叟擢任枢密,故特优宠之。

戊申,诏诸路幕职、州县官罢职待迁,食贫可悯,自今至年终,替者宜并放选,依例拟官。

辛亥,诏秦州太平监所籍主吏柳延义等赀产,悉还之。初,延义等专主银冶,岁输定课,更三岁,亏常额者四万二千馀两,有司尽籍其家财以偿,上悯之,故有是命。 壬子,审官院初引对京朝官于崇政殿,选秩有差。京朝官磨勘引对,自此始。上既用孙何、耿望等议,罢郊祀进改,乃命审官考其课绩优劣,临轩黜陟之。凡三年差遣受代皆引对,多获进改,罕有退黜,由是官籍浸增云。此据本志,当考。

诏京朝官及吏部选人,亲老无兼侍者,特与近任。

丙辰,西州回鹘[10]可汗王禄胜遣使曹万通来贡玉鞍勒、名马、宝器等,万通自言任本国枢密使,本国东至黄河,西至雪山,有小郡数百,甲马甚精习,愿朝廷命使统领,使得缚继迁以献[11]。即授万通左神武大将军,降诏銟禄胜,优赐器服。十一月末,又入贡,当考。

丁巳,上以四郊所取桑叶、麦苗示辅臣曰:“观此足知岁事矣。”

己未,翰林学士王钦若使西川还,对于崇政殿,即日以钦若为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初,王均连陷绵、汉,势张甚,彭州人谋杀兵马都监以应之。时晋江陈从易实为军事判官,摄州事,斩其首谋者,召馀党晓以祸福,赦之,觽皆伏悦。乃率厉将吏,严守械,戒其家僮积薪舍后,曰:“吾力不足以守,当死于此。”贼闻有备,不敢入境。于是,王钦若以状闻,召从易为著作佐郎。召从易不得其月日,今附见钦若使还时,更须详考。

曹国公元俨将出阁,上亲录朝臣数人姓名,择可使辅道元俨者,以监察御史张巽纯谨,乃命为屯田员外郎、曹国公翊善。

知益州雷有终、转运使马亮等上言:“准诏详度毁本州羊马城壕利害,窃以郡国城隍,其来久矣,盖所以聚民而防他盗也。本州顷岁李顺之乱,贼自外攻,即日而陷,此城池颓圮之致也。去岁王均之叛,奸由内作,经年自固,此城池完缉之咎也。然而理乱之事,虽系于人,亦关冥数,诚非常情所可预测。况此城顷因蛮寇,民受涂炭,至唐天成三年,节度使孟知祥遂谋创筑。若缘军贼,诚合去除,又虑异时寇盗外攻,请仍旧不毁。”从之。 先是,上以西蜀辽隔,事有缓急,难于应援,故分四路,别置官属。又虑漕挽者各司其局,失均济之义,庚申,命知益州、右谏议大夫宋太初兼川峡四路都转运使。

上以朝臣外任代还,寓于逆旅,癸亥,置朝集院于朱雀门,凡百馀区,寻复罢之。 王钦若等请川峡县五千户以上,并置簿、尉,自馀仍旧以尉兼簿,从之。

丁卯,诏川峡幕职、州县官,并二年与替。

辛未,上御崇政殿试制举人,命翰林学士承旨宋白等充考官,得秘书丞查道、进士陈越入第四等,定国军节度推官王曙入次等。以道为左正言、直史馆,越将作监丞,曙著作佐郎。越,尉氏人。曙,河南人绩之后也。

五月壬申朔,御朝元殿受朝,德音降京畿流罪以下囚,杖罪释之。

癸酉,以曹国公元俨为平海节度使。

甲戌,诏定州都部署王显兼河北诸州都转运使,应供军金帛刍粮并同经度,其馀刑狱公事,止令转运使、副施行。先是,转运使耿望行部至定州,显与宴,数劝望酒,望数有风裁,且不能多饮,固拒之。显不悦,徐曰:“它日望都自当饮耳。”望都,契丹兵冲也。凡元帅出军,转运使随军给馈饷,疾徐惟元帅之命,转运使往往得罪,故显语及之。望它日入奏,从容具白其事,上默然良久,曰:“卿第去,勿忧,朕自有处分。”于是,命显兼都转运使之职,显遂不能委罪于望云。此据祖宗独断,然独断乃以此事为太宗所处,盖年月差误耳,今改之。按耿望以二年四月丙子为京西漕,是年五月甲午为河北漕,后甲戌盖二十日。先是固未尝行北边也,恐独断误。又六月庚辰,再命王显领都漕,王超副之,不知甲戌已命显,六月庚辰又命显,何故?或止一命,而实录误,故两出之,当考。耿望事姑载初命显时。

庚辰,翰林学士、吏部郎中、知制诰朱昂罢为工部侍郎,致仕。昂有清节,澹于荣利,初为洗马,十五年不迁,不以屑意,及在内署,非公事不至两府。上知其素守,故骤加褒进,昂累章告老,上不得已从之,遣使就第赐器币。谓大臣曰:“昂侍朕左右,未尝以私事干朕,今其归老,可给全俸。”诏本府岁时省问,如有章奏,许附驿以闻。又命其子正辞知公安县[12],使得就养。旧制,致仕官止谢殿门外,于是,上特延见命坐,劳问久之,令候秋凉上道。复遣中使锡宴于玉津园,两制、三馆儒臣皆预,仍诏赋诗饯行。恩渥之盛,近代无比。

甲申,上览囚簿,自正月至三月,天下断死罪八百人,怃然动容,谓宰相曰:“杂犯死罪,条目至多,官吏傥不尽心,岂无枉滥!故事,死罪狱具,三覆奏,盖其重慎也,自何代罢之?”遂命检讨沿革,终虑淹系,亦不果行。 乙酉,诏三班,自今差使臣知县,勿以先为诸州牙吏及富民受职者充,从陕西转运使刘综之请也。

丙戌,御史台言:“曹州民苏庄出兵器,匿亡命,剽民财产,小不如意,必焚其庐舍,积赃计四十万,请籍其家。”上曰:“暴横之民,国有常法,籍之斯过矣,可论如律。”

高州蛮向君猛遣其弟君泰来贡方物。

戊子,以殿中侍御史卞笃为淮南转运使,仍命笃与本路转运副使刘师道领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矾税都大发运事。时王子舆上表求代,诏令自择其人,子舆以笃及师道名闻,故有是命。笃,震之子也。至道末罢发运使,及子舆兼淮南转运使,寻加都大,而不立使名。发运使自后并淮南转运使兼领其务。省发运使在至道三年四月,子舆以制置茶盐兼淮南漕,在咸平三年八月,其加都大发运,不见于实录,据会要在四年,今附此。景德三年二月仍复使名。

上以盐铁使张雍龊龊小心,三司事重,宜有裁制,庚寅,命户部使王嗣宗代为盐铁使。雍在三司置簿籍,有“案前急”,“马前急”,“急中急”之目,颇为时论所诮。其出典藩镇,务裁节宴犒,聚公钱为羡馀,以输官帑,集会僚佐,粝食而已。

度支员外郎王子舆为右谏议大夫,充户部使。

上封者言:“三司官吏积习依违,天下文牒,有经五七岁不为裁决者,案牍凝滞,吏民抑塞,水旱灾沴,多由此致。自今请委逐部判官呈覆向来诸路州军所申请及本司所积滞事,疾速与夺,然后诣判使会议,别白施行。如更有稽滞,即许诸路转运使及本州军闻奏,命官推鞫,以警弛慢。”乃诏同知枢密院事冯拯、陈尧叟举常参官干敏者,与三司使议减□事,及参决滞务,拯等请以秘书丞、直史馆、判度支勾院孙冕同领其事。

诏陕西岁稔,谷价甚平,宜遣使市籴,务广边备,以息转饷。乃命兵部员外郎董龟正乘传与本路转运使经度之。

辛卯,以吏部侍郎陈恕知通进银台封驳司,恕言:“封驳之任,实给事中之职,隶于左曹,虽别建官局,不可失其故号,请为门下封驳司,隶银台司。”从之。

甲午,河北都转运使、光禄少卿刘锡卒。上曰:“锡居漕挽之职,以勤劬集事,而不任威刑,亦可嘉也。”录其长子为秘书省正字,赐其幼子出身。

校勘记

  1. 先令具任内曾荐举才识者若干“具”原作“其”,据各本及编年纲目卷六、宋史全文卷五上改。
  2. 又除属部旧逋官物二百馀万“属”原作“蜀”,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八马亮传改。
  3. 无益公方“公”原作“官”,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4. 又臣本州洵阳县计主户一千一百“主”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下文补。
  5. 汉阴县计主户六百有官二员上句十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6. 修历官迁秩“官”字原脱,据同上书及宋会要运历一之六补。
  7. 以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王旦为工部侍郎参知政事“院”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8. 至道三年四月“三年”原作“二年”,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六之六五改。
  9. 按映鼎皆召试“按”原作“据”,依文例改。
  10. 西州回鹘“州”原作“川”,据宋会要蕃夷四之一及四之一三、通考卷三三六四裔考、宋史卷四九○龟兹传改。
  11. 使得缚继迁以献“得”字原脱,据上引会要四之三及四之一三、宋史龟兹传补。
  12. 又命其子正辞知公安县“又”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六、宋史全文卷五上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