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十
卷四十一 

  起讫时间 起太宗至道二年六月尽是年十二月

  帝  号 宋太宗

  年  号 至道二年(丙申,996)


六月甲戌,上遣中使赍飞白书二十轴赐宰相吕端等,人五轴;又以四十轴藏秘府,字皆方圆径尺。吕端等相率诣便殿称谢,上谓之曰:“飞白依小草书体,与隶书不同。朕君临天下,复何事于笔砚乎!中心好之,不忍轻弃,岁月既久,遂尽其法尔。向来有江浙人号能小草书,因召问之,殊未知向背,但务填行塞白,装成卷帙而已。小草书字极难工,亦恐此书遂成废绝矣。”

庚辰,温州言永嘉县民陈侃五世同居,内无异爨,侃事亲至孝,为乡里所称。诏旌表门闾,赐其母粟帛。

上谓侍臣曰:“德安陈旭一族,孝友恭俭,未见其比。”参知政事张洎奏曰:“旭家长幼千馀口,世世守家法,孝谨不衰,闺门之内,肃如公府。”上曰:“近闻本郡岁或小歉,以官仓米二千石贷之,旭但受其半[1],且云:‘省啬而食,可以及秋成。’或谓之曰:‘曷不受而粜之,可得善价。’旭曰:‘朝廷以旭髃从聚居,特出王赋贷私室,岂可见利忘义,为罔上之事乎?’此深可嘉赏。”旭,兢之从父弟也。

壬辰,驸马都尉魏咸信上言,以其父仁浦郊祀覃庆,自晋王封齐王,私有所避,乞改封他国。上以问宰相,吕端奏曰:“晋国之上,唯秦国为大。”寇准对曰:“自来中书不与朝廷执纪纲,如魏仁浦进封王爵,当用三等,以次追□,岂合便封晋国?况晋国是陛下藩邸旧封,用为赠典,非允。乃致迩来自晋封齐,犹不满望,托以他故求改。”上曰:“可因此下诏,以近世多故,宪章隳坏,不遵古道者若干事,并从厘革,有司不能遵守者许宪司弹劾。”既而宰相卒不能奉行上旨云。

先是,诏徙河北转运使、祠部郎中陈纬未见。为陕西转运使。纬入对,盛称大名府通判、著作佐郎济阴任中正之才,请以代己。上曰:“朕自知之。”乃召见,迁秘书丞,乙未,授江南转运使,赐五品服。上以中正颀长,自择大笏,又命内臣取绯衣长者赐之。至部,岁大稔,赋租平籴,皆有羡盈。发运使王子舆欲悉调饷京师,中正曰:“东南岁输五百馀万,而江南所出过半。今虽有馀,而后或小歉,则数不登,将急取吾民乎?”子舆乃止。

秋七月庚申,太常博士、直史馆陈靖上言曰: 先王之欲厚生民而丰其食者,莫大于积谷而务农也。臣早任计司判官,每获进对,伏闻圣训,以为稼穑农耕政之本,苟能劝课田亩,康济黎元,则盐铁榷酤,斯为末矣。谨审天下土田,除江淮、浙右、陇蜀、河东等处,其馀地里敻远[2],虽加劝督,亦未能遽获其利。况古者强干弱枝之法,必先富实于内。今京畿周环二三州[3],幅员数千里,地之垦者十才二三[4],税之入者又十无五六,复有匿里舍而称逃亡,弃耕农而事游惰。逃亡既觽,则赋额日减,而国用不充,敛收科率无所不行矣;游惰既觽,则地利岁削,而民食不足,寇盗杀伤无所不至矣[5],又安能致人康俗阜,地平天成乎!望择大臣一人有深识远略者[6],兼领大司农事,典领于中;又于郎吏中选才智通明、能抚民役觽者为副,执事于外。自京东、西择其膏腴未耕之处,申以劝课。

臣又尝奉使四方,深见民田之利害,污莱极目,膏腴坐废,亦加询问,颇得其由。昔诏书屡下,许民复业,蠲其常租,□以岁时。然乡县之间,扰之尤甚,每一户归业,则刺报所由。朝耕尺寸之田,暮入差役之籍,追胥责问,继踵而来,虽蒙蠲其常租,实无补于捐瘠。况民之流徙,始由贫困,或避私债,或逃公税。亦既亡遁,则乡里敛其赀财,至于室庐、什器、桑枣、材木,咸计其直,乡官用以输税,或债主取以偿逋。生计荡然,还无所诣,以兹浮荡,绝意言归。奸心既萌,何所不至?

如授臣斯任,则望锡以闲旷之地,广募游惰之辈,诱之耕凿,未计赋租,许令别置版图,便宜从事。酌民力之丰寡,相农亩之硗肥,均配畀之,无烦督课,令其不倦。其逃民归业,丁口授田,烦碎之事,并取大司农裁决。耕桑之外,更课令益种杂木蔬果,孳畜羊犬鸡豚。给授桑土,潜拟于井田,营造室居,便立于保伍,逮于养生送死之具,庆吊问遗之资,咸俾经营,并立条制。俟至三五年间,生计成立,有家可恋,有土可怀,即计户定征,量田输税,以司农新附之名籍,合计府旧收之簿书,斯实敦本化人之宏略也。若民力有不足,官借缗钱,或以市糇粮,或以营耕具。凡此给受,委于司农,比及秋成,乃令偿直,依时价折估,纳之于仓,以其成数关白户部[7]。上览之喜,谓宰相曰:“朕思欲恢复古道,革其弊俗,驱民南亩,致于富庶。前后上书言农田利害多矣,或知其末而阙其本,有其说而无其用,靖此奏甚谙理,可举而行之,正是朕之本意。”因召对銟谕,令条奏以闻。

靖又言:“逃民复业及浮客请田者,委农官勘验,以给授田土,收附版籍,州县未得议其差役。其乏种粮、耕牛者,令司农以官钱给借。民输税外,有荒田愿附司农之籍者;民有牛,岁责以租课,愿隶籍受田者:并听。其田制为三品[8]:以膏沃而无水旱之患者为上品,虽沃壤而有水旱之灾、埆瘠而无水旱之虑者为中品,既硗瘠复患于水旱者为下品。上田人授百亩,中田百五十亩,下田二百亩,并五年后收其租,亦只计百亩,十收其三。一家有三丁者请加授田,如丁数以给,五丁从三丁之制,七丁者给五丁,十丁者给七丁;至二十丁、三十丁者,以十丁为限[9]。若□乡田多,即委农官裁度以赋之。其室庐、蔬韭及桑枣、榆柳种艺之地,每户及十丁者给百五十亩,七丁者百亩,五丁七十亩,三丁五十亩。除桑功五年后计其租,馀悉蠲其课。令常参官于幕职、州县中各举所知一人堪任司农丞者,分授诸州通判,即领农田之务。又虑司农官属分下诸州,民顽已久,未能信服,更或张皇纷扰,其事难成。望许臣领三五官吏[10],于近甸□乡设法招携,俟规画既定,四方游民必尽麇至,乃可推而行之。” 吕端曰:“靖所立田制,多改旧法,又大费赀用,望以其状付有司详议。”乃诏盐铁使陈恕等,于逐部择判官一人通知农田利害者,与靖同议其事。恕与户部使张鉴、度支副使栾崇古、户部副使王仲华、盐铁判官谭尧叟、未见。度支判官李归一共议,请如靖之奏。乃诏以靖为劝农使,按行陈、许、蔡、颍、襄、邓、唐、汝等州,劝民垦田,以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副之。选、亮上言功难成,愿罢其事。上志在勉农,犹诏靖经度。未几,三司以为费官钱多,万一水旱[11],恐遂散失,其事遂寝。靖为劝农使在八月辛酉,今并书。

丙寅,参知政事寇准,罢为给事中。先是,郊祀行庆,中外官吏皆进秩,准遂率意轻重,其素所喜者,多得台省清秩;所恶者及不知者,即序进焉。广州左通判、左正言冯拯转虞部员外郎[12],右通判、太常博士彭惟节乃转屯田员外郎。拯尝与准有隙,故准抑之。惟节自以素居拯下,章奏列衔皆如旧不易,准怒,以中书札子升惟节于拯上。切责拯,仍特免勘罪。拯忿曰:“上日阅万机,宁察见此细事?盖寇准弄权尔。”因上疏极言,并及岭南官吏除拜不均凡数事,又封中书札子以进。而岭南东路转运使康戬亦具奏,且言:“吕端、张洎、李昌龄皆准所引,端心德之,洎曲奉准,昌龄畏懦,皆不敢与准抗,故得以任胸臆,乱经制,皆准所为也。”上大怒,准适祀太庙摄行事,召端等责之。端曰:“臣等皆陛下擢用,待罪相府,至于除拜专恣,实准所为也。准性刚强自任,臣等忝备大臣,不欲忿争,虑伤国体。”因再拜请罪。上又曰:“前代中书有堂帖指挥公事,乃是权臣假此名以威服天下。太祖朝,赵普在中书,其堂帖势重于敕命,寻亦令削去,今何为却置札子,札子与堂帖乃大同小异尔。”张洎对曰:“札子盖中书行遣小事[13],亦犹京百司有符帖、关刺,若废之,则别无公式文字可以指挥。”上曰:“自今大事[14],须降敕命。合用札子,亦当奏裁,方可施行也。”既而准入对前殿,上语及冯拯所诉事,准抗言与端等同议除拜。上曰:“若廷辩是非,又深失执政之体矣。”准犹力争不已,上先已厌准,因叹曰:“雀鼠尚知人意,况人乎?”翌日,准又抱中书簿领,论曲直于上前,上益不悦,遂罢之,寻出知邓州。

戬,高丽人,附国子学肄业,太平兴国五年登进士第。历官以清白闻,其为转运使,苏易简所荐也。拯,初责知端州,言事不已,尝请遣使括诸路隐丁,更制版籍,及议盐法通商,凡十馀事。又献番禺纪异集。上欲召还,准素不悦拯,乃徙知朗州,道改通判广州。准既罢,拯以母丧请内徙,始命知江州。拯本传云:拯知端州,既至上言十馀事[15],太宗欲召还,寇准不可。按拯以淳化二年秋绌知端州[16],准以五年秋始参政,太宗欲召拯而但稍迁之,又左降焉,则准必在政府矣。拯为端州盖逾四年[17],所言十馀事,决非始至时即上疏也。今略加删润,使不相抵牾。

闰七月庚午,有司言诸州阙厘务官五十馀员,诏尚书左丞李至等八十四人于州县、幕职官中举廉恪有吏干者各一人以补之[18]。 上谓宰相曰:“夫君子小人,趋向不同。君子畏谨,务在不欺暗室,执持名节,造次靡渝。小人则不然,内荏外刚,虽善谈忠信而履行颇僻,所以真伪难辨,然久而必败。其在官,黩于货贿,罔畏刑辟,及赃状露验,虽为小吏所持,亦不耻拜以求解。如薛智周为侍御史、知婺州,政以贿成,士俗多以罗帛为献,智周聚敛不知纪极,州民谓之‘罗端公’,即其为治可知矣。卿等职在抡材,今令朝臣举官[19],已是逐末,更不择举主,何由得人也?”别本见七月庚子,今附举官后。 辛未,诏:“自今中书门下只令宰相押班、知印。其参知政事,殿廷别设盨位,次宰相之后,非议军国政事,不得升都堂;祠祭、行香、署敕,并以开宝六年六月庚戌诏书从事。”

先是,内侍白承睿点检三司所造衣物,欠数甚觽。上顾辅臣曰:“朕顷令三司,每端午、初冬、诞节所造衣物,各为一界,则帐籍即时可毕,情弊无由而生。今三司总为一界,何也?”因言:“事得其要,则简而易理。今三司但欲增置关防,以塞奸幸,不知纲目既觽,簿书愈多,奸幸弥作。朕欲并三司为一,命官总判。及减省勾院、磨勘、理欠、凭由、支收、行帐、提点等司,当令盐铁使陈恕议其可否。”张洎曰:“明王为政,虽步骤不同,及其缉熙庶绩,莫先于简。国家乘五代之后,百度陵迟。三司掌邦计,故多创司分以谨关防,果能删繁就简,深合古道也。”

于是恕准诏上奏曰:“伏以封域寖广,财谷繁多,三司之中,簿牒填委,朝廷设法,督责尤严,官员吏人,救过不暇。若为三部各设主司,择才非难,办事亦易。事办过鲜,不挠上心,此亦一时之良策也。其勾院、磨勘两司,出于旧制,关防之要,莫加于此。理欠、凭由二司,虽非旧制,自逋欠失序,凭由散落,故设二司专令典掌。纲目咸具,制置有伦,逋欠无失理之名,凭由鲜流散之弊,实亦要切,不可废除[20]。若两司并委一官,方及判官一员公事。其主辖支收,早因从京支度财货,转输外地,此除彼附,照验稽延妨滞,京城得替主吏,遂设此司,专行检辖,凡是支拨官物,便给除破文凭,却于本司置簿纪录,催到收附文记[21],即勾销簿书,取捷之门,亦为允当。其行帐司近日权置,了绝旧帐,帐目告尽,司额自除。提点司是中旨特置,提振三司废怠之事,固非有司敢得拟议也。”癸未,诏:“三司都凭由司、理欠司宜并为一处,命官兼判。应诸道逋负官物,令三司逐部理纳,理欠司但总其所逋之数纠督之。废提点司。”馀悉从恕之奏。

恕峭直守公,性靡阿顺,每便殿奏事,上或未察,必形诮让。恕敛版踧缩,退至殿壁,负墙而立,若无所容。俟上意稍解,复进,□执前奏,终不改易,如是或至三四。上察其忠亮,多从其议。尝御笔题殿柱曰“真盐铁陈恕。”当时言称职者,亦以恕为首焉。别本在癸未。

八月,审官院引大理寺丞宣城高惠连面授朝官。上欲肃清中外,临轩亲择官吏,如有绩用而无私累者,必加銟擢焉。

江、淮发运使杨允恭,捕贩私盐贼三十九人送阙下,上悉贷之,因顾左右曰:“此等越逸江湖,习性已久,固不能工作矣,可团为一军,以备舟璙之役,号曰平河。”

九月,右仆射、赠司空、谥惠安宋琪卒。琪粗有文学,颇谐给,周知人之情伪,尤通明吏术。在相府,每百执事谒见有所求请,多面折之,以是人咸怨焉。

己卯,夏州、延州行营言:“两路合势破贼于乌、白池,斩首五千级,生擒二千馀人,获其酋未慕军主[22]、吃罗指挥使等二十七人,马二千匹,兵器铠甲万数,贼首李继迁遁去。”

先是,上部分诸将攻讨,李继隆自环州,范廷召自延州,王超自夏州,步军都虞候、容州观察使颍川丁罕自庆州,西京作坊使、锦州刺史张守恩自麟州[23],凡五路,率兵抵乌、白池,皆先授以方略。守恩,令铎子也。师已有期,银夏钤辖卢斌求对,恳言曰:“番夷之俗[24],马骄兵悍,往来无定,败则走他境。疾战沙漠,非天兵所利,不若坚保灵州,于内地多积刍粟,以师援送。苟其至也,会兵首尾击之,庶几无枉费,且不失固圉之策。”上不从,改授斌环庆钤辖,领兵三万为继隆前锋。

斌谓继隆:“由灵州趋乌、白池,月馀方至,若自环州抵贼巢[25],才十日程尔。”继隆因遣其弟继和驰驿上言:“赤柽路回远乏水[26],请自青冈峡直抵继迁巢穴,不及援灵州。”上怒,召继和于便殿,诘之曰:“汝兄如此,必败吾事矣。”因手书数幅切责继隆,命引进使周莹黸诣军前督之。莹至,继隆已便宜发兵,不俟报。

既而与丁罕兵合,行十数日不见敌,引军还。张守恩见贼不击,率兵归本部。本部不知是何州县,当考。独王超、范廷召至乌、白池,与敌遇,大小数十战,虽频克捷,而诸将失期,士卒困乏[27],终不能擒敌焉。

时超子德用,年十七,为先锋,部万人战铁门关,斩首十三级,俘掠畜产以万计。及进师乌、白池,敌锐甚,超不敢进,德用请乘之,得精兵五千,转战三日。敌既却,德用曰:“归师过险,必乱。”乃领兵距夏州五十里,先绝其险,下令曰:“敢乱行者斩!”一军肃然,超亦为之按辔。敌蹑其后,左右望其师整,不敢近,超抚其背曰:“王氏有子矣。” 超等初抵无定河,水源涸绝,军士病渴,河东转运使索湘亟辇大锹千枚至,即令凿井,觽赖以济。 上初以方略授诸将,先阅兵崇政殿,列阵为攻击之状,刺射之节,且令多设强弩。及遇贼,布阵,万弩齐发,贼无所施其技,矢才一发,贼皆散走。凡十六战而抵其巢穴,悉焚荡之。贼中老弱不能走者,继迁悉埋于沙中,但露其首,部落降者皆曰:“人马死者过半,不能化矣。”夷谓活为化,言不能自活也。

上因顾马步军都虞候傅潜等曰:“此行合战与还师之期,悉如所料,但诸将不能尽依方略,致此贼越逸。朕自即位以来,未尝如此杀戮,盖事不容已尔。师兴以来,夏秋之际,炎热尤甚,朕躬自谋度,未尝宁息。大抵行军布阵,当务持重,虽有勇者率数千人以先犯贼,亦无能损益,适足挠乱行伍。朕每深戒之,违令者必斩,果无敢轻率者。布阵乃兵家大法,非常情所究,小人有轻议者,甚非所宜。朕自为阵图与王超,令勿妄示人。超回日,汝可取图观之。”潜等拜谢而退。

初,命五将出师,卫州团练使河阳李重贵实为麟府路浊轮寨都部署,得对便殿,因言:“贼居沙碛中,逐水草畜牧,便于战汩,利则进,不利则走。今五路齐入,彼闻兵势大,或不接战,且谋远遁。欲追则人马乏食,将守则地无坚垒。贼既未平,臣辈何颜以见陛下。”上善之,赐以御剑,又屡遣使抚劳。及诸将果无大功,重贵还,上思前言,命为并代副都部署。重贵为并代副帅,不得其月日。今附见。

甲午,诏寿宁节赐翰林学士、两省五品尚书省四品以上一子出身。先是,近臣因诞节或以疏属求荫补,至是始为限制,非其子孙及亲兄弟,多寝而不报。 乙未,诏建州岁贡龙凤茶[28]。先是,研茶丁夫悉剃去须发,自今但幅巾,先涤手爪,给新净衣。吏敢违者论其罪[29]

冬十月己未,诏以池州新铸钱监为永丰监。先是,饶州有永平监,兵匠多而铜锡不给,知州马亮请分其工之半,别置监于池州。诏从之。于是岁增铸钱数十万缗。 亮,合肥人也。始通判常州,吏民有因缘亡失官钱,籍其赀犹不足偿,妻子连逮者至数百人。亮纵去,缓与之期,不逾月,尽输所负。罗处约使江东,以亮治行闻,擢知濮州。其后苏易简荐其才任繁剧,自福州召还,同提点三司都勾院、磨勘凭由司。久之,出知饶州。州豪白氏持吏短长,尝杀人,以赦免,愈骜横,为里闾患,亮发其奸,诛之,部中慑服。马亮常州、福州事,皆不得其时,因铸钱附见。

甲子,并三司勾院为一,工部员外郎刘式专领之。上面命式曰:“以汝一人当三人之职,宜勉尽力,副朕所望。”式久居计司,深究簿领之弊,江、淮间旧有横赋,积逋租至多,奏免之,人以为便。然多所条奏,检校过峻[30],卒为下吏所讼,免官。按刘式家传云[31]:李惟清为盐铁使,其女貋盗用官钱数十万,吏畏惟清不敢劾。式发举其事[32],惟清坐绌,惟清由是怨;而三司贪猾吏以欺诳为生,疾式禁其业,亦皆怨,常狙伺,欲共陷之。太宗察其情,每坐朝,辄对觽称其才,故毁不得入。太宗崩,真宗谅暗,吏告之,验皆虚,反坐,惟清愈怒。式既辨,即出视事如它日,惟清乃讽吏劾以不俟诏入朝,免官。家传与本传不同,发举惟清女貋事,疑不然,既辨之矣,免官事当考。 十一月丁卯朔,司天冬官正杨文镒[33]上言,请于新历六十甲子外,更增二十年[34]。事下有司,判司天监苗守信等议,以为无所稽据,不可行用。上曰:“支干相承虽止于六十,傥两周甲子,共成上寿之数,期颐之人,得见所生之岁,不亦善乎!”因诏有司,新历以百二十甲子为限。

初,河东转运使索湘,遣宪州录事参军永康胡则部送刍粮,为一月计。则曰:“为百日备,尚恐不支,奈何以一月计耶?”湘遣则以其事入奏,上因问以边策,对称旨,上顾左右曰:“州县岂乏人!”遂令记姓名于中书。及李继隆讨贼,兵久不解,湘曰:“微子,几败吾事。”继隆复移文曰:“兵且深入,粮有继乎?”则谓湘曰:“彼师老欲归尔,但以有备报之。”已而果然。

先是,淮南十八州军,其九禁盐,馀则不。商人由海上贩盐,官倍数取之;至禁地,则上下其直。民利商盐之贱,故贩者益觽,至有持兵器往来为盗者。发运使杨允恭以为行法宜一,即奏请悉禁之,而官遣吏主其事。事下三司,三司言其不可。允恭固以请,甲午,诏从之。允恭又请令商人先入金帛京师及扬州折博务者[35],悉偿以茶。自是,鬻盐得实钱,茶无滞货,岁课增五十万八千馀贯。 礼部侍郎苏易简性嗜酒,初入翰林,告谢日,饮已半酣,其后沈湎不已。上尝因接见,诫约深切,易简垂涕再拜。翌日,复具表称谢,上亲批答以申銟励[36],又草书劝酒、戒酒二诗赐易简,令对其母读之。自是每入直,不敢饮。或休暇在第,宾客候之,则已醉矣。十二月乙巳,易简卒,上曰:“易简竟以酒败,深可惜也。” 辛亥,有司言凤州出铜沃,定州出银沃,请置官掌其事。上曰:“地不爱宝,当与觽庶共之。”不许。

故事,知制诰以先入者居上,不系于官次。丁巳,始命工部郎中胡旦立于祠部郎中冯起之上,非常例也。

戊午,诏:“自今州县官部内流民及亡央陴调什之一者,并书下考。令民间所织缣帛,非鬻于市者,勿出算。”

是岁大有年,天下户三百五十七万四千二百五十七[37]

校勘记

  1. 旭但受其半“旭”字原脱,据宋本及太宗实录卷七八补。
  2. 其馀地里敻远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陈靖垦田之议同。按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通考卷四田赋考均无“其馀”二字。寻绎本编下文文义,疑当从宋本。
  3. 今京畿周环二三州“二三州”,编年纲目卷五、奏议卷一一○务农及上引通考均作“三二十州”,上引宋史则作“二十三州”,续通鉴卷一九又作“二三十州”。按下句“幅员数千里”之文,此处当脱一“十”字。
  4. 地之垦者十才二三“地之”原作“之地”,据宋本及上引编年纲目、宋史、通考、长编纪事本末改。
  5. 寇盗杀伤无所不至矣“至”原作“行”,盖涉上而误,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奏议卷一一○务农改。
  6. 望择大臣一人有深识远略者“者”字原阙,据下句文例及通考卷四田赋考补。
  7. 以其成数关白户部“其成”原作“成其”,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五、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改。
  8. 其田制为三品“田”原作“便因”,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编年纲目、通考删改。
  9. 至二十丁三十丁者以十丁为限“以十丁”三字原阙,文义难解,据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补。
  10. 望许臣领三五官吏“三”字原阙,据编年纲目卷五、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通考卷四田赋考补。
  11. 万一水旱“万一”原作“方”,据上引编年纲目、通考及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改补。
  12. 广州左通判左正言冯拯转虞部员外郎“广州”原作“广川”,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13. 札子盖中书行遣小事“遣”原作“边”,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改。
  14. 自今大事“事”原作“臣”,据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15. 既至上言十馀事“既至”原作“即”,据宋本及宋史卷二八五冯拯传改补。
  16. 按拯以淳化二年秋绌知端州“绌”原作“出”,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六四之八–九、宋史卷二八五本传改。
  17. 拯为端州盖逾四年“逾”原作“前”,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18. 于州县幕职官中举廉恪有吏干者各一人以补之“吏干”上原脱“有”字,据宋本及太宗实录卷七八、宋会要选举二七之七补。
  19. 今令朝臣举官“臣”原作“廷”,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20. 不可废除“除”字原脱,据同上书及宋史卷二六七陈恕传补。
  21. 催到收附文记“到”原作“刊”,据宋本及上引宋史改。
  22. 未慕军主“军主”原作“车主”,据宋本及太宗实录卷七九、宋会要兵八之一九并一四之一四改。
  23. 张守恩自麟州“麟州”原作“鄜州”,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太宗实录卷七九、宋会要兵八之一九、宋史全文卷四下、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传改。
  24. 番夷之俗宋本、宋撮要本均作“番夷之族”。
  25. 若自环州抵贼巢同上书均作“若自环州托喰路”。
  26. 赤柽路回远乏水“回远”原作“四边”,据宋本及太宗实录卷七九、宋会要兵八之一九改。
  27. 士卒困乏“士”字原阙,据宋会要兵八之一九、编年纲目卷五补。
  28. 诏建州岁贡龙凤茶“建州”原作“延州”,据宋本改。按宋延州非产茶地,宋会要食货三○之二作建州,二九之一并称,龙凤茶止充贡,属建茶。宋本为是。
  29. 吏敢违者论其罪“吏”原作“更”,据太宗实录卷七九、宋会要食货三○之二改。
  30. 检校过峻“检校”原作“缴驳”,据宋本及宋史卷二六七刘式传改。
  31. 按刘式家传云“按”原作“据”,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32. 式发举其事“举”字原脱,据同上书及下文补。
  33. 杨文镒原作“杨文鉴”,本书卷四一至道三年秋七月丙寅所系田锡奏疏则作“杨文谧”。按宋本及玉海卷一○至道王睿献新历条、左氏百川学海戊集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以下简称春明退朝录下、宋史卷七○律历志均作“杨文镒”。杨文镒,宋史无传。今为前后统一,据改作杨文镒。下同。
  34. 更增二十年“二十年”,宋会要运历一之六同。上引玉海则作“六十年”。
  35. 及扬州折博务者“折”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四下补。
  36. 上亲批答以申銟励“励”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三太宗圣政补。
  37. 天下户三百五十七万四千二百五十七太宗实录卷七九作“四百五十七万四千二百五十七”。按宋会要食货一一之二六:太祖开宝九年天下主客户三百九万五百四,太宗至道三年天下主客户四百一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亦载:至道末,天下主客户为四百一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六,与会要所纪同。疑本书此处“三百”当作“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