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起讫时间 起太宗淳化四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帝  号 宋太宗

      年  号 淳化四年(癸巳,993)


    春正月庚寅朔,亲飨太庙。

    辛卯,合祭天地于圜丘,以宣祖、太祖升配。大赦天下。

    度支副使谢泌条上郊祀赏给军士之数,上曰:“朕爱惜金帛,止备赏赐尔。”泌因曰:“唐德宗朱泚之乱,后唐庄宗马射之祸,皆赏军不丰所致。今陛下躬御菲薄,赏赐优厚,真历代王者之所难也。” 二月,上以江、淮、两浙、陕西比岁旱灾,民多转徙,颇恣攘夺,抵冒禁法。己卯,遣工部郎中、直昭文馆韩授[1],考功员外郎、直秘阁潘慎修等八人分路巡抚。所至之处,宣达朝旨,询求物情,招集流亡,俾安其所,导扬壅遏,使得上闻,案决庶狱,率从轻典。有可以惠民者,悉许便宜从事。官吏有罢软不胜任、苛刻不抚下者,上之。诏令有所未便,亦许条奏。

    丙戌,以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时金部员外郎谢泌言:“磨勘之名,非典训也。”故易之。

    朝廷自克平诸国,财力雄富,然聚兵京师,外州无留财,天下支用悉出于三司,故费浸多。上孜孜庶务,或亲为裁处,必以爱民惜费为本。

    戊子,有司言油衣帟幕破损者数万段,欲毁弃之。上令□浣,染以杂色,刺为旗帜数千,以示宰相。李昉等奏曰:“陛下万机之外,圣智高远,事无大小,咸出意表。天生五材,陛下兼而用之,物有万殊,陛下博而通之,虽在细微,无所遗弃,固非臣等智虑所及。”

    先是,左司谏张观因对,言扬州民多阙食,请格残税。上曰:“近已免贫下民秋税,何为复有理纳?”观曰:“细民多奸滑,或以佃户托名贫下,侥幸蠲减,惟实贫下者尚有残欠。”上再三叹息曰:“两税蠲减,朕无所惜,若实惠及贫民,虽每年放却,亦不恨也。今州县城郭之内,则兼并之家侵削贫民;田亩之间,则豪猾之吏隐漏租赋,虚上逃帐,此甚弊事。安得良吏为朕规制,使无惠奸,无敛贫,称朕之意乎?”宝训载此事云在淳化中,今附见三月辛亥诏书前[2]。然观方制置茶盐,又知黄州,恐此时必不在于朝矣,故以“先是”别之[3]

    三月辛亥,诏诸道知州、通判,限一月具如何均平税赋、招辑流亡、惠□孤穷、窒塞奸幸及民间未便等事,共为一状,附疾置以闻。他有所见听,别上疏论,别委中书舍人详定可否,若可采取,当议旌酬,苟务因循,必申惩责。 初,何承矩至沧州,即建屯田之议,上意颇向之。既而河朔频年霖雨水潦,河流湍溢,坏城垒民舍,处处蓄为陂塘,妨民种艺。于是,承矩请因其势大兴屯田,种稻以足食。会临津令黄懋亦上书,请于河北诸州兴作水田,懋自言闽人,“本乡风土,惟种水田,缘山导泉,倍费功力。今河北州军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三五年内,公私必获大利。”因诏承矩往河北诸州案视,复奏如懋言。

    壬子,以何承矩为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使,内供奉官阎承翰、殿直段从古同掌其事,以黄懋为大理寺丞,充判官。发诸州镇兵万八千人给其役,凡雄莫霸州、平戎破虏顺安军兴堰六百里,置斗门,引淀水灌溉。初年,稻值霜不成。懋以江东霜晚,稻常九月熟,河北霜早,又地气迟一月,不能成实。江东早稻以七月熟,即取其种课令种之,是年八月,稻熟。始,承矩建水田之议,沮之者颇觽,又武臣亦耻于营葺佃作。既而种稻又不熟,髃议益甚,几罢其事。及是,承矩载稻穗数车,遣吏部送阙下,议者乃息。自是苇蒲、蠃蛤之饶,民赖其利。实录于是月甲午先载承矩上言,即命大作水田,及壬子,乃以承矩为制置使,懋为判官。按上得懋书,又令承矩按视,承矩复奏,然后施行,恐甲午日未有大作水田之命也。今并从本志。甲午,初六日;壬子,二十四日。

    成德节度使田重进,改授永兴军节度使。上谓陕西转运使郑文宝曰:“重进先朝宿将,宣力于国,卿宜善待之。”文宝再拜奉诏。始,上在藩邸,怜重进忠勇,尝令给以酒炙,重进不肯受,使者曰:“晋王赐汝,汝安得拒?”重进曰:“我止知有陛下。”卒不受。上嘉其质直,故始终委遇,又以涪王女长寿县主适其子守信焉。重进徙镇永兴,据百官表在三月,不得其日。

    诏大理寺所详决案牍,即以送审刑院,勿复经刑部详覆。

    诏铨司旧择历任无殿累者注司法参军,自今许参注有公累者。

    诏权停贡举。

    夏四月,有司调退材给东薼务为薪,上遣使阅视,择其可为什物者,作长默数百,分赐宰相、枢密、三司使,因谓李昉曰:“此虽甚细碎[4],然山林之木,取之极劳民力,乃以供爨,亦可惜也。”昉曰:“古人以竹头木屑皆可充用,正在于此,唯惭臣下不克尽副天心尔。”

    五月甲午,诏诸道转运副使、知州、通判、知军监等,各于所部见任幕职、州县官内,举吏道通明及儒术优茂者各一人。

    壬寅,上谓宰相李昉等曰:“朕孜孜听政,所望日致和平。而在位之人,始未进用时,皆以管、乐自许,既得位,乃竞为循默,曾不为朕言事。朕日夕焦劳,略无宁暇。臣主之道,当如是耶?”昉等惶惧拜伏。上曰:“事有未至,与卿等言之,亦上下无隐尔。”

    丙午,张洎赴翰林,上谓近臣曰:“学士之职,清切贵重,非他官可比,朕常恨不得为之。故事,上日,有敕设及弄猕猴之戏,久罢其事,然亦非宜。今教坊有杂手伎、跳丸、藏珠之类,当令设之。”仍诏枢密直学士吕端、刘昌言及知制诰柴成务等预会。

    丁未,废京朝官差遣院,令审官院总之。翰林学士钱若水、枢密直学士刘昌言同知审官院,考覆功过,以定升降,皆其职也。又以判流内铨、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虞部员外郎、知制诰王旦等同兼知考课院。凡常调选人,流内铨主之,奏举及历任有殿累者,考课院主之。并吏员而省司局,议者咸以为当。从易简之请也。吕蒙亨引对,上谓判铨王旦曰:“此人于兄弟中最优,蒙正何以不言?”旦曰:“蒙亨,文学政事,俱其所长。”即授光禄寺丞,此据吕蒙正传,事在至道初,今附注,俟考。蒙亨,已见雍熙三年。

    戊申,诏罢盐铁、度支、户部等使,三司但置使一员、判官六员、推官三员,三部勾院但置判勾官一员、判官一员,其属吏并仍旧贯。处分符牒并令判官、推官通署颁行,三司使但于案检署字。从殿中丞马应昌之议也。

    以盐铁使魏羽判三司。

    初,京西转运副使、虞部员外郎祁人卢之翰建议,以潩水泛溢,侵许州民田,请自长葛县开河导潩水分流[5],合于惠民河。于是役成,之翰以劳加户部员外郎,为陕西转运使。本志在淳化二年,今从之翰本传,因迁官乃书之。

    六月壬申,宣徽北院使、知枢密院事张逊责授右领军卫将军,左谏议大夫、同知院事寇准罢守本官。逊素与准不协,数争事上前,上将罢之。他日,准与温仲舒同出禁中,归私第,道逢狂人,迎马首呼万岁。右羽林大将军、判左金吾王宾故与逊俱事晋邸,逊尝保举宾,雅相厚善,又知逊与准有隙,因奏言:“民迎准马首呼万岁。”既而逊等奏事,上诘之,准自辨云:“实与仲舒同行,而逊令宾独奏臣。”逊执宾奏斥准,辞意甚厉,因互发其私,上怒,故贬逊而罢准。僧赞宁作王得一行状云:堂吏苏允淑者,受朝旨沙汰年高选人,七十以上当授散官。有唐州团练判官掌宣与允淑有憾,宣年始三十五,被允淑夹带高年辈中奏名,授宣为唐州司马。宣与僧法灯素友善,以此事为诉。法灯夙承公厚眷,一日,言此不平于公,公令法灯引至,具得见黜之由。公奏闻,太宗令中使寻访,召而赐对,仍令上殿,俯迩天颜,问其被抑之故,面转着作郎,复赐钱百万,宣谕为压惊之贶[6],授大理法直官。送允淑御史台,鞫问所因。允淑路由本第,绐其押者,言略入见家人辈,押者令入,允淑得便遂自刎,卒。太宗疑及参政寇准,出准为青州守,其信用皆如此类。按准罢政,乃缘狂人山呼,与得一行状不同,当考。

    以涪州观察使柴禹锡为宣徽北院使、知枢密院事,枢密直学士刘昌言为右谏议大夫、同知院事,右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吕端守本官、参知政事。昌言骤膺大用,不为时望所归,或短之于上前,且言其词语难晓,上曰:“惟朕能晓之。”

    甲戌,尚书省重定内外官参集仪制及比视品秩以闻,诏付有司颁行。

    戊寅,命左谏议大夫魏庠,司封郎中、知制诰柴成务,同知给事中事。凡制敕有未便,宜准故事封驳以闻,所下制敕悉具编次,事当举行者条奏之。从左谏议大夫魏羽之请也。

    先是,上急召广南转运使向敏中归阙,擢工部郎中。一日,御笔飞白书敏中及虞部郎中鄄城张咏姓名付宰相,曰:“此二人,名臣也,朕将用之。”左右因称其材。秋七月己酉,并命为枢密直学士。

    庚戌,雍邱县尉武程上疏,愿减后宫嫔嫱。上谓宰相曰:“程簄远小臣,不知宫闱中事。内庭给使不过三百人,皆有掌执不可去者,卿等固合知之。朕以济世为心,视妻妾似脱屣尔,恨未能离世绝俗,追踪羡门、王乔,必不学秦皇、汉武,作离宫别馆,取良家子以充其中,贻万代讥议。”李昉曰:“陛下躬履纯俭,中外所知,臣等家人皆预中参,备见宫闱简约之事。程微贱,辄陈狂瞽,宜黜削以惩妄言。”上曰:“朕曷尝以言罪人,但念程不知尔。”

    八月丙辰朔,上草书宋玉大言赋赐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易简因拟作大言赋以献,上览赋嘉赏,手诏褒之。易简直禁中,以水试欹器,属小黄门宣事见之,因密奏,而不识其名。及晚朝,上曰:“卿所玩得非欹器耶?”易简曰:“然,乃江南徐邈[7]所作。”即取至便坐,上亲较试,再三嗟赏。易简进曰:“臣闻日中则昃,月满则亏,器盈则覆,物盛则衰。愿陛下持盈守成,慎终如始,固万世基业,则天下幸甚。”

    通进、银台司旧隶枢密院[8],凡内外奏覆文字必关二司,然后进御,外则内官及枢密院吏掌之,内则尚书内省籍其数以下有司,或行或否,得缘而为奸,禁中莫知,外司无纠举之职。枢密直学士向敏中初自岭南召还,即上言:“通进、银台司,受远方疏多不报,恐失事几。请别置局署,命官专莅,较其簿籍,以防壅遏。”上嘉纳之。癸酉,诏以宣徽北院厅事为通进、银台司,命敏中及张咏同知二司公事,凡内外章奏案牍,谨视其出入而勾稽焉,月一奏课,事无大小[9]不敢有所留滞矣。

    发敕司旧隶中书,寻令银台司兼领之。

    戊寅,诏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副使、翰林枢密直学士、丞郎、两省给舍以及三司判勾,各于京朝官内举廉勤强干、明于钱谷、堪任三司判官者各一人,其现任转运使副及年齿衰迈者不在称举之限。

    初,黄州团练副使王禹偁量移解州,因左司谏吕文仲巡抚陕西,疏言父老,求徙东土,上即诏禹偁还朝。己卯,授左正言,谓宰相曰:“禹偁文章,独步当世,然赋性刚直,不能容物,卿等宜召而戒之。”寻命直昭文馆[10]

    九月乙巳,以给事中封驳隶通进、银台司,应诏敕并令枢密直学士向敏中、张咏详酌可否,然后行下。时,泰宁节度使张永德为并代都部署,有小校犯法,永德笞之至死,诏按其罪,咏封还诏书,且言:“永德方任边寄,若以一小校故,摧辱主帅,臣恐下有轻上之心。”不从。未几,果有营兵胁讼军候者,咏复引前事为言,上改容劳之。 丙午,诏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给事中陈恕、左谏议大夫魏庠寇准、右谏议大夫赵昌言、起居舍人知制诰吕佑之等,于幕职、州县官中各举堪任京官者二人;左司谏吕文仲等九十七人,各举堪任五千户以上县令者二人。时天下富庶,上励精求治,听政之暇,尽索两省、两制清望官名籍,阅朝士有德望者,悉令举官。至佑之名,熟视良久,宰相因言:“佑之前举东野日宣无状。”上曰:“此正可令赎前过耳。”遂以佑之预焉。

    是秋,自七月初雨,至是不止,泥深数尺,朱雀、崇明门外积水尤甚,往来浮罂筏以济。壁垒庐舍多坏,民有压死者,物价涌贵,近甸秋稼多败,流移甚觽。陈、颍、宋、亳间盗贼髃起,商旅不行。上以阴阳愆伏,罪由公府,切责宰相李昉及参知政事贾黄中、李沆曰:“卿等盈车受俸,岂知野有饿殍乎?”昉等惭惧拜伏。黄中出,语人曰:“当时但觉宇宙小一身大,恨不能入地尔。”此据谈苑,不及吕端,岂以端新预政,久雨非其罪耶?

    冬十月庚申,尚书左丞张齐贤出知定州。齐贤自言母孙氏年八十五,抱羸疾,不愿离左右,上悯然许之。齐贤在相位时,母入谒禁中,上叹其寿考有令子,多赐手诏存问,别加锡与,搢绅以为荣。齐贤寻遭母丧,水浆不入口者七日,自是日啖粥一器,终丧止食脱粟饭。 先是,大名府豪民有峙刍茭者,将图利,诱奸人潜穴河堤,仍岁决溢。知府事赵昌言识其故,一日,堤吏告急,昌言命径取豪家廥积以给用,由是,无敢为奸利者。属河决澶州,西北流入御河,涨溢浸府城,昌言率卒负土填,数不及千,乃索禁旅佐其役。或偃蹇不进,昌言怒曰:“府城将垫,人民且溺,汝辈食厚禄,欲坐观耶?敢不从命者斩!”觽股栗趋事,不浃辰而城完。上闻而嘉之,壬戌,降玺书銟谕。

    自端拱以来,诸州司理参军皆上躬自选择,民有诣阙称噃者,立遣台使乘传案鞫,数年之间,刑罚清省矣。诸路提点刑狱司未尝有所平反,上以为徒增烦扰,罔助哀矜,诏悉罢之,归其事于转运司[11]

    诏审官院,自今京朝官未历州县者,不得任知州、通判。从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之请也。 辛未,右仆射、平章事李昉,给事中、参知政事贾黄中李沆,左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温仲舒,并罢守本官。先是,上召翰林学士张洎草制,授昉左仆射,罢平章事,洎上言曰:“昉因循保位,近霖霪百馀日,陛下焦劳惕厉[12],忧形于色,昉居辅相之任职,在燮调阴阳[13],乖戾如此[14],而昉宴然自若,无归咎引退之意。矧中台仆射之重,百僚师长,右减于左,位望轻重不侔,因而授之,何以劝人臣之尽节。宜加黜削,以儆具臣。”上以昉耆旧,不欲深谴,但令罢守本官,制词仍以“久壅化源,深辜物望”责之。黄中谨厚廉洁,习知台阁政事,后进知名士多出其门,然在中书畏慎过甚,政事颇稽留不决,时论弗许之。

    是日,以吏部尚书吕蒙正守本官、平章事。蒙正初为相时,金部员外郎张绅知蔡州,坐赃免,或言于上曰:“绅,洛中豪家,安肯受赇?乃蒙正未第时,□索于绅,不能如意,文致其罪耳。”上即命复绅官。蒙正终不自辨,未几罢相,会考课院得绅旧事实状,乃黜之。于是,蒙正复为相,上谓曰:“张绅果实犯赃。”蒙正亦不谢。

    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为给事中、参知政事。易简外若坦率,中有城府。由知制诰为学士,年未满三十,在翰林八年,特受人主之遇,敻绝伦等,或一日至三召见。李沆后入[15],在易简下,及先参政,乃以易简为承旨,锡赉与参政等。上意欲遵旧制,遂正台席,且俟稔其名望。而易简以亲老,急于进用,因召见,颇言时政阙失,沆等罢,即命易简代之。易简母薛氏入禁中,上命之坐,问:“何以教子,遂成令器?”对曰:“幼则束以礼让,长则训以诗、书。”上顾左右曰:“今之孟母也,非此母,不生此子矣。”

    是日,又以枢密都承旨赵熔为宣徽北院使,枢密直学士向敏中为左谏议大夫[16],并同知枢密院事。

    敏中自广南召还,当途者忌焉。会有言敏中在法寺时,国子博士皇甫侃监无为军榷务,以赃败,发私书历诣朝贵,求为末减[17],敏中亦受之。事下御史具实,尝有书及门,敏中睹其名,不启封遣去。俄捕得侃私僮,诘之[18],云其书寻纳筒中,瘗临江传舍。驰驿掘得,封识如故。上大惊异,召见慰谕,厚加赏激,遂决意登用,与熔俱命焉。 熔等入谢,上曰:“黄中等以循默守位,故罢,适垂泪□谢[19],朕亦为之凄然。昔周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人臣事主,可不念此以保终始。古人尚欲立功名于乱世,况盛世乎?卿等宜各戮力,以副超擢。”黄中等以循默守位故罢,据别本实录。

    壬申,以左谏议大夫寇准出知青州。上顾准厚,既行,念之常不乐,语左右曰:“寇准在青州,乐否?”对曰:“准得善藩,当以为乐也。”累数日,辄复问左右,对如初。其后,有揣帝且复召用准者,因对曰:“陛下思准不少忘,闻准日置酒纵饮,未知亦念陛下否?”上默然。

    丁丑,以右谏议大夫、知大名府赵昌言为给事中、参知政事,令乘疾置以入,即赴中书视事。时京城连雨,昌言请出厩马[20]分布外郡以就秣,言事者或以盛秋备寇,马不可阙,昌言曰:“塞下积水弥漫,必无南牧之患。”乃从其议。是岁,寇亦不动。

    虞部员外郎、知制诰王旦,赵昌言女貋也。昌言既参政,旦以官属当避嫌,引唐独孤郁、权德舆故事辞职。上重其识,癸未,命为礼部郎中,集贤院修撰,及昌言罢,乃复命旦知制诰。

    翰林学士张洎知吏部选事,尝引对选人,上顾之,谓近臣曰:“张洎富有词藻,至今尚苦心读书,江东士人中首出也。然搢绅当以德行为先,苟空恃文学,亦无所取。”吕蒙正曰:“裴行俭不取杨、王、卢、骆,正为其无德行耳。德行为先,诚如圣谕。”

    京畿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豭豚一,诏令赐千钱偿其直,因语宰相曰:“似此细事悉诉于朕,亦为听决,大可笑也。然推此心以临天下,可以无噃民矣。”王得臣麈史误以此事为太祖朝,今从国史志。按别本实录系之九月朔。

    闰十月己亥,上谓辅臣曰[21]:“朕尝闻孟昶在蜀日,亦躬亲国政。然于刑狱之事,优游不断,错用其心。每有大辟,罪人临刑之时,必令人侦伺其言,苟一言称屈者,即移司覆勘,至有三五年间迟留不决者,以为夏禹泣罪,窃欲效之,而不明古圣之旨。朕历览前书,必深味其理,𪉈大禹止能行王道,自悲不及尧、舜,致人死法,所以下车而泣。犯罪之人,苟情理难恕者,朕固不容尔。”参知政事苏易简、赵昌言对曰:“臣等俱曾于江南效官,闻李煜有国之日亦如此。每夏则与罪人张纱巾□□以御蚊蚋,冬则给与衾被恣其晏眠,遂至滋蔓淹延,以为矜恤。如犯大辟者,仍令术士然灯以卜之,苟数日间灯不灭者,必移司勘劾,恐其噃枉。至有冬月罪人恋其温燠,而不愿簄放者。”上笑曰:“庸暗如此,不亡何待!”

    丙午,上曰:“清静致治,黄、老之深旨也。夫万务自有为以至于无为,无为之道,朕当力行之。至如汲黯卧治淮阳,宓子贱弹琴治单父,此皆行黄、老之道也。”参知政事吕端等对曰:“国家若行黄、老之道,以致升平,其效甚速。”宰臣吕蒙正曰:“老子称‘治大国若烹小鲜’。夫鱼挠之则溃,民挠之则乱,今之上封事议制置者甚多,陛下渐行清静之化以镇之。”上曰:“朕不欲塞人言。狂夫言之,贤者择之,古之道也。”

    十一月甲寅朔[22],日南至,御朝元殿受朝。 上孜孜为治,每旦御长春殿受朝,听政罢,即御崇政殿决事,比至日中,尚未御食。己未,金部员外郎谢泌上言:“请自今前殿听政毕,且进食,然后御便殿决事。”上不答,既而谓宰相曰:“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此自有故事。然泌此奏亦臣子爱君之忠也。”又尝谓左右曰:“寸阴可惜,苟终日为善,百年之内亦无几尔,可不勉乎!”

    上谓侍臣曰:“朕自即位以来,用师讨伐,𪉈救民于涂炭,若好张皇夸耀,穷极威武,则天下之民几乎磨灭矣!”宰相吕蒙正对曰:“前代征辽,人不堪命。隋炀帝全军陷没,唐太宗躬率髃臣运土填堑,身先士卒,终无所济。”上曰:“炀帝昏暗,诚不足语。唐太宗犹如此,何失策之甚也。且治国在乎修德尔,四夷当置之度外。朕往岁既克并、汾,观兵蓟北,方年少气锐,至桑干河,绝流而过,不由桥梁。往则奋锐居先,还乃勒兵殿后,静而思之,亦可为戒。”蒙正曰:“兵者伤人匮财,不可屡动。汉武帝及唐太宗俱英主,然用兵皆不免于悔,为后世非笑。陛下及其未有悔也,而早辩之,较二王岂不远哉。”上曰:“朕每议兴兵,皆不得已,古所谓王师如时雨,𪉈其义也。今亭障无事,但常修德以怀远,此则清静致治之道也[23]。”蒙正曰:“古者以简易治国者,享祚长久。陛下崇尚清静,实宗社无疆之休也。”此段据别本实录并宝训及富弼所撰吕蒙正神道碑删修。“中国安静,四夷自归”,按蒙正本传实蒙正语,而宝训乃属之赵安仁;“清静致治”,按别本实录亦蒙正语,而宝训乃属之吕端,今并不取。咸平五年六月,蒙正复有此对。

    丁卯,宴髃臣于长春殿,以武宁节度使曹彬来朝,劳之也。诏翰林学士钱若水、枢密直学士张咏并赴宴。旧制,每命将帅出征,还,劳宴于便殿,当直翰林学士,文明、枢密直学士,皆预坐。开宝中,梁□为阁门使,白太祖曰:“陛下宴犒将帅,安用此辈。”遂罢之。至是始复,从参知政事苏易简之请也。易简又言:“故事,皇帝御丹凤楼,翰林学士承旨得升楼之西南隅。自今御楼肆赦,望令与枢密使侍立御榻之侧。”亦从之。易简数振举翰林中故事,前为承旨时,上待若宾友。及参大政,每见上,不复有□接之意,但严颜色责吏事而已,易简乃悔其求进之速也。

    十二月壬辰,上谓宰相曰:“周太祖为人多任权诈,以胥吏之行,图帝王之位,安能享国长久。如史肇出于行伍,专事杀害,复更稔之为非。将赴大名,乃谓肇曰:‘兄处于内,馀处于外,则朝廷安如泰山矣。’朝廷密议,肇一一录报,以此窥伺汉室,可谓奸雄。”吕蒙正曰:“昔陈平佐汉之功虽高,然以多用阴谋,自亦悔之。隋文帝阴以贿遗人,寻发其罪,则知居心阴忍,不保其后。故平则嗣绝,隋亦祚促。”上然之。

    初,殿中丞华阳梁鼎知吉州,民有萧甲者,豪猾为民患,鼎暴其凶状,杖脊黥面徙远郡。上赏其强干,代还,赐绯鱼。旧例,赏给银宝瓶带,上特以犀带赐之,且记其名于御屏。于是,为三司右计判官,上疏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此尧、舜所以得贤人而化天下也。三代而下,典章尚存,两汉以还,沿革可见。至于唐室,此道尤精,有考功之司,明考课之令,下自簿尉,上至宰臣,皆岁计功过,较定优劣。故得人思励激,绩效著闻,化及烝黎,和平自洽。五代以兵革相继,礼法陵夷,顾惟考课之文,只拘州县之辈,黜陟既怠,名存实亡。且夫今之知州,古之刺史,虽有审官之例,绝无考绩之条。强明者无以自言,庸懦者得以为隐。治状显著,朝廷不知,方略蔑闻,任用如故。既失惩劝之理,寖成苟且之风。致水旱荐臻,讼狱盈溢,望天下之承平,岂可得耶?伏维陛下特诏有司,申明旧典,或条目未备,即随事增修,庶几官得其人,民受其赐。”上嘉纳之。鼎传云淳化中上此疏,然今年二月始改磨勘院日审官,鼎疏言及审官,则必不在二月以前,既无可考,附见年末。鼎为右计判官,实今年十月甲戌。 诏:“旧制选人年六十,不任川、峡、广南官,或有非本土人而愿者,听之。”

    先是,缘江多盗,诏以内殿崇班杨允恭督江南水运。时因捕寇党,行及临江军,择骁卒拏轻舟,伺下江贼所止,夜发军出城,三鼓,遇贼百馀,拒敌久之,悉枭其首。又趋通州境上蹑海贼,贼系觽舟,张幕,发劲弩、短癔。允恭兵刃所向,多为幕所萦,癔中允恭右肩,流血及袖,容色弥壮,徐遣善泅者以绳连铁暴散掷之,坏其幕,士卒争进,贼赴水死者大半,擒数百人。自是,江路无剽掠之患。以功转洛苑副使,管勾江淮两浙都大发运、擘划茶盐捕贼事,赐紫袍、金带、钱五十万。

    先是,三路转运使各领其职,或廪庾多积,而军士舟璙不给,虽以官钱雇丁男挽舟,而土人惮其役,以是岁上供米不过三百万。允恭尽籍三路舟卒与所运物数,令诸州择牙吏[24],悉集,允恭乃辨数授之[25]。江、浙所运,止于淮、泗,由淮、泗输京师,行之一岁,上供者六百万。据会要,允恭往江、淮管勾般运茶盐粮帛,乃淳化四年事,今附见年末,官衔则依本传所载。会要又于至道元年七月[26],书以江淮两浙都大发运兼捉贼擘划茶盐杨允恭为江淮两浙发运使、兼捉贼制置茶盐公事。然则本传所载官衔,𪉈得其实,而会要先所称管勾般运茶盐粮帛者,乃但举其略尔。

    校勘记

    1. 韩授各本同。按编年纲目卷四及本书卷三六淳化五年六月己巳编又作“韩援”。
    2. 今附见三月辛亥诏书前“前”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3. 恐此时必不在于朝矣故以先是别之“必”原作“又”,“别”上原衍“而”字,并据同上书删改。
    4. 此虽甚细碎“细”原作“微”,据同上书改。
    5. 请自长葛县开河导潩水分流宋本、宋撮要本均作“请自长葛县开水河导潩水分流二十里”。按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二二、宋史卷九四河渠志,原刊“开河”应作“开小河”,“分流”下应有“二十里”三字,于义为胜。
    6. 宣谕为压惊之贶“为”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7. 徐邈阁本及宋史卷二六六苏易简传、奏议卷一○二守成同。宋本、宋撮要本、活字本均作“徐游”。按徐游,马令南唐书卷八、陆游南唐书卷八有传,为徐知诲子,初名景游,避元宗讳,去“景”字,改名游。陆书并及本编所载苏易简试游所制欹器事。
    8. 通进银台司旧隶枢密院“通进银台司”原作“通进银台使”,“枢密院”原作“枢密院使”,并据宋本、宋撮要本删改。
    9. 事无大小“无”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10. 寻命直昭文馆“寻”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11. 归其事于转运司“司”原作“使”,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12. 焦劳惕厉“厉”原作“虑”,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三太宗圣政改。
    13. 职在燮调阴阳“调”原作“理”,据同上书改。
    14. 乖戾如此“乖”上原衍“而”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删。
    15. 李沆后入“李沆”原作“李昉”,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四改。
    16. 枢密直学士向敏中为左谏议大夫“左谏议大夫”,东都事略卷四一及宋史卷二八二本传、编年录卷二、编年纲目卷四均作“右谏议大夫”。
    17. 求为末减“为”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八二向敏中传补。
    18. 诘之原作“讯之”,据同上书改。
    19. 适垂泪□谢“适”原作“谪”,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本编上下文义改。
    20. 昌言请出□马“出”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21. 上谓辅臣曰“辅臣”原作“宰相”,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本编下文文义改。
    22. 十一月甲寅朔“甲寅”原作“丙寅”,据各本及朔闰表改。
    23. 此则清静致治之道也“则”原作“非”,“也”原作“耶”,并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三太宗圣政改。
    24. 令诸州择牙吏“牙”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九杨允恭传补。
    25. 允恭乃辨数授之“辨”原作“办”,据阁本及上引宋史改。
    26. 会要又于至道元年七月“又”原作“入”,据各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