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十五
卷十六 

  起讫时间 起太祖开宝七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帝  号 宋太祖

  年  号 开宝七年(甲戌,974)


春正月庚申,占城国遣使来贡方物。

甲戌,遣使发廪赈扬、楚等州饥民。

戊寅,幸玄化门,赐治城壕卒衣履。遂幸新水硙,还宴射苑中。

燕国长公主之丧,上哀恸,谓左右曰:“明年诞节,当罢会禁乐。”己卯,中书门下上言:“王者礼绝正更,虽陛下友爱之厚,然髃臣上寿,无以为礼,望许教坊作乐。”上不得已,从之。

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上初临御,欲周知外事,令军校史圭博访。圭廉得数事,白于上,案验皆实,由是信之,累迁马军都军头,领毅州刺史,渐肆威福。 时德州刺史郭贵权知邢州,贵权知邢州在六年六月。国子监丞梁梦升知德州。贵之族人、亲吏,在德州颇为奸利,梦升以法绳之。贵素与圭善,遣亲信至都,以其事告圭,图去梦升。圭悉记于纸,将伺便言之。甲申,上从容言:“迩来中外所任,皆得其人。”圭遽曰:“今之文臣,亦不必皆善。”乃探怀中所记以进,曰:“祗如梁梦升权知德州,欺蔑刺史郭贵,几至于死。”上曰:“此必刺史所为不法,梦升真清强吏也。”取所记纸,召一黄门令赍付中书,曰:“即以梦升为赞善大夫。”既行,又召还,曰:“与左赞善大夫,仍知德州。”圭乃不敢言。梁梦升,未见。

有周广者,亦好言外事,由内外马步军副都统、潘州团练使【一】迁右领卫大将军,尝白上曰:“朝廷每遣使吴越,钱俶南面坐,旁设使者位。俶虽贵极人臣,然尊无二上,而奉使者不能正其名,此大辱国。”上曰:“汝颇能折之否?”广请行。俶生辰,即遣广为使,俶犹袭故态,广曰:“比肩事主,不敢就席。”俶乃移床西向,为宾主礼。广复命,气骄甚,将希宠赏。上曰:“汝盖倚朝廷威势,不然则俶何有于汝哉。”广大臱。此事不知的是何时。谈苑称:广时作都头。按六年九月壬申,广始自都头迁环卫,今因史圭事附见。

壬辰,庆州言刺史姚内斌卒,遣中使护丧归葬洛阳。内斌在庆州逾十年,边人畏伏,目为“姚大虫”,言其虓勇如虎也。

癸巳,以榷易使案宋史职官志有榷场使,此作榷易使,易字疑误。田仁朗权知庆州。时西戎乘隙扰边,仁朗既至,部麾下击之,短兵相接,前锋稍却,仁朗斩指麾使二人于纛下,军中震恐,争乞命,遂大破之,西戎酋长相率请和,仁朗杀牛置酒,与饮,且立誓,边境宁肃,玺书褒美。 先是,知博州吕鹄、知蕲州秦亶皆坐盗盐麹额外钱,决杖除名。庚子,令诸州知州、通判、判官、兵马都监、县令所掌盐麹及市征、地课等,并亲临之,月具籍供三司,秩满校其殿最,欺隐者当置于法,募告者赏钱三十万[1]

癸卯,分命近臣于京城祠庙祷雨。 诏学究举人所习诗、书并易为一科,及第选□与三礼、三传同例。

乙巳,太子中舍胡德冲弃市,坐通判延州隐没官钱一百八十万,为录事参军段从革所发故也。从革寻改左赞善大夫、权知海州。从革,未见。 三月,诏权停贡举。 乙丑,三佛齐国遣使来贡方物。

夏四月丙戌,追赠昭宪皇太后曾祖蕴太保、祖琬太傅、父爽太师,妣皆封卫、燕、齐国太夫人[2]

癸卯,殿中侍御史刘光辅坐知楚州日受赂,除籍为民。

丙午,命左补阙南皮贾黄中检视广南民田。黄中廉直平恕,远人便之。还,奏利害数十事,皆称旨。

李从善之入贡也,度支判官、殿中侍御史李莹实为接伴,莹私受从善之赂,人或告之。五月戊申朔,莹坐责为右赞善大夫,分其赂赐盐铁判官刘兼、户部判官辛仲甫各十万钱。兼,未见。

甲寅,以密州所举贞廉德行忠孝人齐得一为章邱县主簿。得一初以五经教授乡里,弟子自远而至。晋末遭乱,其家为州将所屠,得一脱身免,诉诸朝廷,州将坐黜。得一乃还家,布衣疏食,不复仕进。于是应诏来京师,策试中选,故有是命。

监察御史渤海刘蟠受诏于庐、舒等州巡茶。蟠乘栄,伪称商人,抵民家求市,民家不疑,出茶与之,即擒置于法。壬戌,命蟠同知淮南诸州转运事[3]

京师民有市官物或不当价者,马军都军头史圭密遣人伺之,告其诬罔,往往坐诛,列肆为之昼闭。上既闻其事,乙丑,降诏曰:“古人以狱市为寄者,盖知小民惟利是从,不可尽绳以法也。且先甲之令,未始申严,苟陷人于刑辟,深非理道,将禁其二价,宜示以明文。自今应市易官物有妄增损价直、欺罔官钱者,案鞫得实,并以枉法论。其犯在诏前者,一切不问。”自是,圭所言上愈不用矣。

丙寅,幸讲武池观习水战。

丙子,又幸讲武池观习水战,遂幸玉津园。

是月,诏司天台学生及诸司技术工巧人,不得拟外官。

江南国主天性孝友。初,李从善与锺谟亲狎,尝有夺宗之谋,及元宗殂于豫章,独从善与诸弟扈从,因怀非望,就宰相徐游求遗诏,游正色不与,至建业,具以闻,国主不问,待之愈厚。从善既被留,国主悲恋不已。岁时宴会皆罢[4],为却登高文以见意。于是遣常州刺史陆昭符昭符有传,不著里邑。入贡,奉手疏求从善归国,上不许,出其疏示从善,慰抚之。六月甲申,以从善掌书记江直木直木,未见。为司门员外郎、同判□州,僚佐悉推恩。寻又封从善母凌氏为吴国太夫人。十一月庚辰,始封凌氏,今并书之。 昭符在江南与张洎有隙,上雅知之,因从容谓昭符曰:“尔国弄权者结喉小儿张洎,何不入使?尔归,可谕令一来,朕欲观之。”昭符惧,遂不敢归。陆昭符入贡月日,实录、本纪并不载。江表志云:从善除□帅,昭符入谢,上语及张洎,昭符遂留。按昭符本传,开宝七年复入贡,则除从善为□帅时,未尝留也。除□帅在二年闰二月,江表志必误。今因李煜奉手疏求从善归国,附见其事。其后,煜遣徐铉入贡,手书云:“陆昭符既未回下国,在骨肉则亦难具陈。”疑昭符复入贡,亦必以求从善归国故也。当考。

戊子,诏仓部郎中、知制诰张澹权点检三司公事,依旧翰林院宿直。澹初出居郎署,颇怏怏,晚节附会卢多逊,始获进用,不逾旬遽卒。上闻其无子,甚悯之,命中使护丧葬洛阳。

河中府及绛州民饥。丙申,诏发河中军储三万石以赈之。

乙巳,减京城麹价,斤止百钱。

秋七月壬子,幸讲武池观习水战,遂幸玉津园。 南丹州蛮,溪峒之别种也。地与宜州接。丙辰,酋帅莫洪崃自称节度使,遣牙校陈绍规奉表修贡,求内属。

川、峡盐,承伪制官鬻之。于是诏斤减十钱,以惠远民。 卢多逊既还,江南国主知上有南伐意,遣使愿受封策,上不许,于是复遣阁门使梁迥使焉。迥从容问国主曰:“朝廷今冬有柴燎之礼,国主盍来助祭?”国主唯唯不答。迥归,上始决意伐之。梁迥以此岁夏出使,不知果何日也。今附此。

初,江南人樊若冰案宋史及薛应旗续通鉴皆作樊若水。举进士不中第,上书言事,不报,遂谋北归。先钓鱼采石江上,以小舫载丝绳其中,维南岸而疾棹抵北岸,以度江之广狭,凡数十往反,而得其丈尺之数,遂诣阙自言有策可取江南。上令学士院试,赐及第,授舒州团练推官。若冰告上以母及亲属皆在江南,恐为李煜所害,愿迎至治所。上即诏国主护送,国主听命。戊辰,召若冰为赞善大夫,且遣使诣荆湖,如若冰之策,造大舰及黄黑龙船数千艘,将浮江以济师也。若冰传云若冰以开宝三年上书,会要亦云三年十一月。大定录乃云在六年十一月,登科记云七年不贡举,赐上书人樊若冰及第。疑若冰以去年冬来归,今年冬授官,大定录与登科记皆得其实也。今并书于此。 己巳,彰德节度使、赠侍中韩重赟卒,遣中使护丧事。重赟好释氏,在相州凡六七年,日课部民采西山木造佛寺,未尝暂息,人皆苦之。

太子中允李仁友坐知兴元府私收渡钱数十万并强置女口,庚午,弃市。

契丹军器库副使石重荣、东头供奉官刘琮来降。八月丙子朔,以重荣为茶酒库副使,琮为西头供奉官。重荣、琮,未见。 先是,吴越王俶遣元帅府判官福人黄夷简[5]入贡,上谓之曰:“汝归语元帅,当训练兵甲。江南倔强不朝,我将发师讨之。元帅当助我,无惑人言,云皮之不存,毛将安傅也。”特命有司造大第于薰风门外,连亘数坊,栋宇宏丽,储偫什物,无不悉具。乃召进奉使钱文贽谓之曰:“朕数年前令学士承旨陶谷草诏,比于城南建离宫,今赐名礼贤宅,以待李煜及汝主,先来朝者赐之。”且以诏草示文贽,遂遣文贽赐俶羊马,谕旨于俶。戊寅,俶遣其行军司马孙承佑入贡。丁亥,辞归,上厚赐俶器币,且密告以师期。承佑,俶妃之兄,本伶人,以妃故,贵近用事,专其国政,时谓之“孙总监”,言无所不领辖也。九国志载钱文贽至自京师在开宝四年。国史并黄夷简入贡,皆载于五年之后。九国志恐失之太早,然国史月日都不可考。今且因承佑来朝先著之。十国纪年亦于开宝五年载夷简入贡。当考。 己丑,幸讲武池观习水战,赐军人钱[6]

甲午,忠武节度使、同平章事、赠中书令琅琊正懿王王审琦卒。初,审琦暴得疾,失音,上亲临问,锡赉巨万,及卒,又幸其第,哭之恸,赙赠并加等焉。

戊戌,殿中丞赵尚除名,坐知汉州日擅税竹木也。

甲辰,幸讲武池观习水战,遂幸玉津园。

九月癸亥,命颍州团练使曹翰领兵先赴荆南。丙寅,复命宣徽南院使曹彬、侍卫马军都虞候洛阳李汉琼、判四方馆事田钦祚同领兵继之。

上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出师之名,欲先遣使召李煜入朝,择髃臣可遣者。先是,左拾遗、知制诰开封李穆与参知政事卢多逊同门生[7],上尝谓多逊曰:“穆性仁善,文辞之外无所豫。”多逊曰:“穆操行端直,临事不以生死易节,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诚如是,吾当试之。”丁卯,遂遣穆使江南。穆至,谕旨,国主将从之,光政使、门下侍郎陈乔曰:“臣与陛下俱受元宗顾命,今往,必见留,其若社稷何!臣虽死,无以见元宗于九泉矣。”清辉殿学士、右内史舍人张洎亦劝国主无入朝。时乔与洎俱掌机密,国主委信之,遂称疾固辞,且言:“谨事大国者,盖望全济之恩。今若此,有死而已。”穆曰:“朝与否,国主自处之。然朝廷兵甲精锐,物力雄富,恐不易当其锋也,宜熟计虑,无自贻后悔。”使还,具言其状,上以为所谕要切,江南亦谓穆言不欺己。使还,当在此月后,今并言之。

是日,又命山南东道节度使潘美、侍卫步军都虞候清池刘遇、东上阁门使梁迥等同领兵赴荆南。

甲戌,以太子中允、知荆湖转运使许仲宣兼南面随军转运使事。仲宣,青州人也。

冬十月,开封府言京城诸官司狱皆空,无系囚。

甲申,上幸迎春苑,登汴堤,发战舰东下。 丙戌,复幸迎春苑,登汴堤,观诸军习战,遂幸东水门,发战棹东下。

江南国主复遣其弟江国公从镒[8]、水部郎中龚慎修[9]重币入贡,且买宴,上皆留之,不报。

曹彬与诸将入辞,上谓彬曰:“南方之事,一以委卿,切勿暴略生民,务广威信,使自归顺,不须急击也。”且以匣剑授彬曰:“副将以下,不用命者斩之。”潘美等皆失色,不敢仰视。自王全斌平蜀多杀人,上每恨之,彬性仁厚,故专任焉。邵氏见闻录云赵普实荐曹彬。按此时普已罢相出镇矣,恐邵氏误,今不取。纪事本末:太祖初命曹武惠彬讨江南,潘美副之,将行,赐燕于讲武殿,酒三行,彬等起跪于榻前,乞面授处分,上怀中出一实封文字付彬,曰:“处分尽在其间。自潘美以下有罪,但开此,径斩之,不须奏礏。”二臣股栗而退。讫江南平,无一犯律者。比还,复赐燕讲武殿,酒三行,二臣起跪于榻前,曰:“臣等幸无败事,昨授文字,不敢藏于家。”即纳于上前。上徐自发封示之,乃白纸一张也。上神武机权如此。初特以是申令,使果犯而发封,见而为白纸,则必入礏,及归而示之,又将以见初无轻斩之意。恩威两得,故虽彬等无不折服。

壬辰,曹彬等发荆南,赴金陵。

丁酉,以吴越王俶为升州东南面行营招抚制置使,仍赐战马二百匹,遣客省使丁德裕以禁兵步骑千人为俶前锋,且监其军。

己亥,曹彬等自蕲阳过江,破峡口寨,杀守卒八百人,生擒二百七十人,获池州牙校王仁震、王宴、钱兴等三人。

甲辰,以曹彬为升州西南面行营马步军战棹都部署,潘美为都监,曹翰为先锋都指挥使。 初,王师直趋池州,缘江屯戍皆谓每岁朝廷所遣巡兵,但闭壁自守,遣使奉牛酒来犒师。寻觉异于他日,池州守将戈彦遂弃城走。闰十月己酉,曹彬等入池州。

先是,上遣八作使郝守浚守浚,未见。率丁匠自荆南以大舰载巨竹嶎,并下朗州所造黄黑龙船,于采石矶跨江为浮梁。或谓江阔水深,古未有浮梁而济者,乃先试于石牌口。既成,命前汝州防御使灵邱陆万友往守之。 丁巳,曹彬等及江南兵战于铜陵,败之,获战舰二百馀艘,生擒八百馀人。铜陵,在池州东北一百四十里。

庚申,知制诰、史馆修撰扈蒙上言:“昔唐文宗每开延英,召大臣论事,必命起居郎、舍人执笔螭蘷,以纪时政,故文宗实录今最详备。后唐明宗亦命端明殿学士及枢密直学士轮修日历送史馆。近朝以来,此事都废。每季虽有内廷日历,枢密院录送史馆,然所记者,不过对见辞谢而已,帝王言动,莫得而书。缘宰相以漏泄为虞,无因肯说;史官以疏远是隔,何由得闻!望自今凡有裁制之事,优恤之言,发自宸衷,可书简册者,并委宰臣及参知政事每月轮知钞录,以备史官撰集。”诏从之,命卢多逊专其职。

壬戌,曹彬等至当涂,雄远军判官婺源魏羽以城降。雄远,即当涂也,江南置军于其县。王师先拔芜湖,又克当涂,遂屯采石矶。

潭州岁贡新茶,斤片重厚,颇异他岁,有司请别定其价,上曰:“茶则善矣,无乃重困吾民乎!”癸亥,诏潭州依旧棬模制造[10],毋辄增改。

甲子,监修国史薛居正等上新修五代史百五十卷。明日,上谓宰相曰:“昨观新史,见梁太祖暴乱丑秽之迹,乃至如此,宜其旋被贼虐也。”

丁卯,曹彬等败江南二万馀众于采石矶,生擒一千馀人及马步军副都部署杨收[11]、兵马都监孙震等,又获战马三百馀匹。初,江南无战马,朝廷每岁赐与百匹,至是驱为前锋以拒王师,既获之,验其印记,皆朝廷所赐者也。

十一月乙亥朔,潭州兵入江南界,攻萍乡,为其制置使刘茂忠所败,国主即授茂忠袁州刺史。茂忠,安福人也。

通、泰盐户纳盐[12],旧以布帛茶米等折偿其直。庚辰,诏给以钱。 癸未,籍泰宁节度使李从善麾下及江南水军凡千三百馀人为禁旅,号曰归圣。

甲申,省剑南道诸县主簿。

诏免蒲、陕、晋、绛、同、解等六州逋租,陕西诸州蠲其半。

诏移石牌镇浮梁于采石矶,系缆三日而成,不差尺寸,王师过之,如履平地。移采石浮梁及新林寨之捷,据实录皆以二十日奏到。度其事势,当在初十或十一二间。奏既无的日,因附见于此,独取新林寨之捷,仍以奏到日书之,示疑也。

初为浮梁,国主闻之,以语清辉殿学士张洎,洎对曰:“载籍以来,无有此事,此必不成。”国主曰:“吾亦谓此儿戏耳。”于是遣镇海节度使、同平章事郑彦华督水军万人,天德都虞候杜真领步军万人,同逆王师。将行,国主诫之曰:“两军水陆相济,无不捷矣。”彦华,见显德三年,真,未见。”

戊子,吴越王俶遣使修贡,谢招抚制置之命也。并上江南国主所遗书,其略云:“今日无我,明日岂有君!明天子一旦易地酬勋,王亦大梁一布衣耳。” 己丑,知汉阳军李恕败江南鄂州水军三千馀人,获战舰四十馀艘。恕奏以二十二日到。 甲午,曹彬等言败江南兵数千人于新林寨,案宋史及薛应旗续通鉴皆作新竹寨,下同。获战舰三十艘。新林寨之捷与系采石浮桥同以二十日到,度其事势,当是初十或十一二间也。今从实录所书,不复改移。

契丹涿州刺史耶律琮致书于权知雄州、内园使孙全兴,其略云:“两朝初无纤隙,若交驰一介之使,显布二君之心,用息疲民,长为邻国,不亦休哉!”辛丑,全兴以琮书来上,上命全兴答书,并修好焉。全兴,未见。

壬寅,大食国遣使来贡方物。

郑彦华、杜真与王师遇,真以所部先战,彦华拥兵不救,真众遂败。

十二月,金陵始戒严,下令去开宝之号[13],公私记籍但称甲戌岁。益募民为兵,民以财及粟献者官爵之。杜真之败,据江南野录,王师犹在当涂,国史不记其处,实录、本纪并不书,不知即新林寨之捷否?新林所获又水军,恐非杜真所将也。今依野录,附见十二月。

右补阙冯翊杨克让,先自西川转运副使代归,奏事称意,上命坐与语,且谕以将大用。左司员外郎、权判吏部流内铨侯陟,性险诐,觇知之,因对,上问识克让否,陟曰:“臣与克让游甚久,其为人有才智,诚佳士,不易得也。比闻其杜门谢绝宾客,多市白金作饮器,厚自奉,且言陛下将用之,臣私窃怪焉。”上怒,意遂中辍。丙午,命克让权知升州行府事。

以光禄寺丞崔宏、太仆寺丞徐元、少府监丞张□分领三司孔目官事,见判官如吏人之礼,逾年罢之。

丁未,汉阳兵马监押宁光祚[14]败鄂州水军三千馀人于江北岸。光祚以此月初三日捷,初八日奏到。

己未,护国节度使、赠侍中陈思让卒。遣中使护丧事,录其子钦祚为尚食副使。思让累历方面,无败政,然酷信释氏,所至禁屠宰,俸禄悉以饭僧,众号为“陈佛子”,身没之后,家无馀财。

吴越王俶率兵围常州,俘其军二百五十人、马八十匹于常州城下。明年正月初九日奏到。癸亥,拔利城寨,破其军三千馀众,生擒六百馀人。

丙寅,曹彬等破江南兵于新林港口,斩首二千级,焚战舰六百馀艘[15]明年正月一日奏到。

北汉主搜其军中子弟,自十七以上,皆籍为兵,尽括民马,遣代州刺史蔚进来寇平阳。权知晋州武守琦率众御之。庚午,与进遇于洪洞县界,击败北汉兵五千馀人。明年正月初四日奏到。

辛未,吴越王俶破江南兵万馀众于常州北境上。明年正月二十一日奏到。

是岁,始诏除授京官,差遣、勾当、黜陟令中书依朝官例降敕,御史台修写班簿,每十日一上中书。此事据会要闰十月事,今附此,当考以前何独不降敕进班簿。 北汉主改元广运。天会凡十八年始改广运,或云十三年即改,盖误。今从资治通鉴考异,以刘继颙神道碑为正。 契丹将通好于我,遣使谕北汉主以强弱势异,无妄侵伐。北汉主闻命恸哭,谋出兵攻契丹,宣徽使马槵固谏,乃止。此据十国纪年。

校勘记

  1. 募告者赏钱三十万“三十”二字原脱,据大典卷一二三○六、通考卷一五征榷考补。
  2. 妣皆封卫燕齐国太夫人“齐”字原脱,据大典卷一二三○六补。
  3. 命蟠同知淮南诸州转运事“事”原作“使”,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改。
  4. 岁时宴会皆罢“岁时”原作“是岁”,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5. 福人黄夷简“福人”原作“福入”,据宋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宋史卷四四一本传改。
  6. 赐军人钱“军”原作“库”,据宋史卷三太祖纪、大典卷一二三○七改。
  7. 与参知政事卢多逊同门生“生”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七、治迹统类卷一、宋史卷二六三李穆传补。
  8. 江国公从镒“镒”原作“鉴”,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七、长编纪事本末卷三、编年纲目卷二、陆游南唐书卷三后主纪改。
  9. 水部郎中龚慎修各本及大典卷一二三○七、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治迹统类卷一均同。按陆游南唐书卷三后主纪、卷一六李从镒传,宋史卷二九六潘慎修传、卷四七八南唐世家,十国春秋卷一七后主纪、卷三○潘慎修传及本书卷一六七月壬午编,“龚慎修”当作“潘慎修”。
  10. 诏潭州依旧棬模制造“棬”原作“样”,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七、宋会要食货三○之一改。
  11. 马步军副都部署杨收“副都部署”原作“副都署”。按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七均作“副部署”,长编纪事本末卷三及治迹统类卷一并作“副都部署”,今据补“部”字。两称何者为是,待考。
  12. 通泰盐户纳盐“通泰”原作“通判”。按通考卷一五征榷考云:“通、泰亭户,每一石并耗三石,给钱五百文,以布帛茶米充直,民甚苦之。开宝七年,始诏并给实钱。”参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三赐通州煮盐亭户暣榜通考所记与本编为一事。通、泰两州并为淮南盐产地,“通判”误,今改正。
  13. 下令去开宝之号“令”原作“命”,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陆游南唐书卷三后主纪改。
  14. 汉阳兵马监押宁光祚“押”字原脱,“祚”原作“作”,据大典卷一二三○七、长编纪事本末卷三补、改。注文“祚”同。
  15. 焚战舰六百馀艘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七均作“六十馀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