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126号令 总统令
华总(一)义字第〇一二七号
中华民国77年(1988年)1月13日于台北市‎
发布机关:中华民国总统 李登辉
有效期:民国77年1月13日—民国77年2月12日(不含本日)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128号令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77年1月14日)
总统府公报第4874号第4页。本令施行期间自发布日起至中华民国七十七年二月十二日止;本紧急处分令依据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规定,无须立法院追认。

      蒋总统经国先生遽逝,举国哀悼,国家面临非常情况,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经行政院会议决议,爰依据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第一项规定,发布紧急处分事项如下:

      国丧期间,聚众集会、游行请愿等活动,一律停止。

    总   统 李登辉
    行政院院长 俞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