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132351号令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9 日
华总一义字第1 0 0 0 0 1 3 2 3 6 1 号
2011年6月29日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132371号令
总统府公报第6981号第15页

    兹修正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三条条文,公布之。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妨害国币惩治条例修正第三条条文

    中华民国 100 年6 月29 日公布

    第 三 条  意图供行使之用,而伪造、变造币券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因而扰乱金融,情节重大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