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夏州等四道节度以下官俸敕
作者:李忱 
(唐宣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81

    夏州等四道,土无丝蚕,地绝征赋,自节度使以下,俸料赏设,皆克官健衣粮,所以兵占虚名,军无战士,缓急寇至,无以支敌。将欲责课,又皆有词,须有商量,用革前弊。夏州灵武振武节度使宜每月各给料钱厨钱共三百贯文,监军每月一百五十贯文,别敕判官每月五十贯文,节度副使每月七十贯文,判官掌书记观察判官每月各五十贯文,推官四十贯文。赏设每道每年给五千贯文,修器械每道给二千贯文。天德军使料钱厨钱每月共给二百贯文,监军每月二百贯文,都防御副使每月五十贯文,判官每月四十贯文,巡官每月三十贯文。赏设每年给三千贯文,修器仗每年一千贯文。如以后依前兵额不实,器仗不修,其本判官重加贬降,主帅别举处分。其所给料钱等,并以户部钱物充,起十月支给。一年以后,仍每秋一度,差御史一人,点简兵士器仗闻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