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赵汝泉 中华文库
| 答赵汝泉[1] 作者:张居正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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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薄贺,愧不成享,乃蒙厚酬,弥切惭歉。
改折所请,已下部覆行。堤工须委任得人,乃可就功,若一处有瑕,则千丈之坚俱属无用矣。
近来吏治颇为清肃,唯司牧者不以民事为重,好为虚文相诳,计日待迁,此习竟不可易。惟公与监司留意焉。
其二
辱华翰,知道从年馀尚未回省。大禹勤劳民事,召伯周行阡陌,不是过矣。江汉之民如其有瘳乎?感仰感仰!
仆自为童子时,见抚台守巡巡行县邑,荒僻咸至,而供亿省约,民不告劳,故上无不究之泽,下无不达之情。今则不然,上官惮于巡行,而百姓苦于供费,失其职矣。君子为政固在先劳,然先之而不从,则亦不免绳之以法,不然徒以一身劳之,无益也。
今天子轸念元元,精核更治,诸守令回任当别是一番作用,唯公加意振策之。水利次第修举,必有成效。
注
- ↑ 赵贤(1534年—1606年),字良弼,号汝泉,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