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姜巡抚言李公䘏典事 中华文库 答姜巡抚言李公恤典事作者:张居正 明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5》 屡承揭示,差人竟不索报,遂失裁答,为歉。 兹有冒渎:李长白公讳士翱者[1],昔守荆南,甚有政绩,至今荆人俎豆之。历敭中外,咸著嘉声,清德令名,终身无玷。以后裔式微,人鲜知者,恤典缺焉。今该科有再录之议,倘荷垂慈,特加表荐,不惟李公结效于冥壤,而区区亦得借报于乞邻矣。 草率冒干,统惟鉴亮。 〈右李公,即初守荆,试先父为神童者,后至户部尚书。〉 注 ↑ 李士翱(1488年—1562年),字如翰,号长白,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丙子进士,嘉靖时历官工部、刑部、户部尚书。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