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坡直叟金公合塟墓志铭 中华文库
竹坡直叟金公合葬墓志铭 作者:金瑶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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叟讳箎,字主和,休宁珰溪人。性直好竹,家有竹坡在溪之西,叟时笑咏其下,因号竹坡直叟。后圃先生之子、汲县知县讳觉之孙、监察御史讳辉之从侄也,于予为诸叔祖。余少尝识叟,而叟已老蒙,两目不事事。耇长时一诵叟事,予窃记其警者二:一谓叟庭治严,不容子弟軰率有出入,故叟虽老且蒙不逾阈,子弟行过其庭者犹稷足屏息[1]以过;一谓叟尝有子弟道杭挈未榷盐[2]若干斤归,抵舍矣,叟见之,并其𧆔投诸溷。此二事,余初以为易,已以身当之,殆觉其难。求之古道中,祗常耳,例以末世鄙俗污风,不胜共奇。
予族亦礼义族也,名有家法者比比。然而省某家,不但子弟,虽女属且有从其出入游冶,甚则谒巫媚佛,赛祷无禁者矣。问其家之长,不老不蒙也。叟此事岂徒名有家法?即谓其家法严,意非积严不能。使万石君[3]蚤知此,岂有子入外门不下车者乎?
人情嗜利如蝇嗜腥,然法与利敌,利在法中,贪与畏交持而贪不胜,始有忍而舍之者。若已逃乎法,则孰不跃然攫之?盐已在舍矣,而复投之溷,此岂徙有见于法?即谓其知义,意非精义不能。如是之决,使翟辽东[4]始有此见,岂复有受布之累?狄梁公[5]蚤以是为训,岂有子以贪败致毁其生祠者乎?孟子有言:“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6]叟二事特立独行,无所顾忌,绰有伯夷之风。予故表而出之,以风后世。后之人闻叟前一事而不以立兴,闻叟后一事而不以廉兴,不可为孟氏之顽夫懦夫,不亦悲哉!不亦悲哉!
叟生殁岁月已谱见世不磨矣。配朱氏,资村朱坚女,媲德于叟。子长讳崇保(妇汪氏),次讳崇福。崇保性类叟而执,崇福豁爽有干,蚤卒不竟施。生卒月日并见谱。世俗溺葬所,叟以次两世五丧向在浅土,孙天赦等始谋以是月二十日合葬于金村之陇。叟夫妇中二穴,左上崇保祔左一穴,崇福附左外穴,俱降一尺;汪氏祔朱右穴,降同。余不在葬不书,予铭。
铭曰: 金村之陇,委且夷。 比舍鸡犬,日交驰。 锺秀于今,知几时? 辟为玄室,世称奇。 人生也直,天所宜。 天实启之,人曷施! 五柩连茔,藏有差。 孰云合葬,礼所訾? 寒尸得土,白骨肥。 生尔后昆,无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