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轩尺牍/第083首 中华文库 ← 第八十二首 秋水轩尺牍第八十三首 第八十四首 → 复沈漪园(劝捐官) 月明三五,共话清樽;分手以来,不胜惘惘!吾侪弃书读律,正途已矣。幸逢捐例重开,通籍有自;寄人篱下,诚不若自营一窟也。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