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一·曲礼上·第三十五章 中华文库 目录 礼记章句 ◀上一章 卷一·曲礼上·第三十五章 下一章▶ 馂馀不祭。 食尊者之馀曰“馂馀”。“不祭”者,尊者已祭矣。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 “祭”,延祭也。凡祭必主人延之而后祭,虽侍食于长者,长者亦延,少者亦祭。唯子侍父食,妻侍夫食,则与“君祭先饭”之礼同。若合卺之礼,妻亦祭者,未成妇,宾也。 御同于长者,虽贰不辞。 “御”,侍食。“同”,馔与长者等也。“贰”,加馔,为长者设,故己不敢辞。 偶坐不辞。 “偶坐”,并席。食非己所专,虽加馔不辞。 右第三十五章。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