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科配州县敕
作者:梁太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2

    所在长吏,放杂差役,两税外不得妄有科配。自今后州县府镇,凡使命经过,若不执敕文券,并不得妄差人驴,及取索一物已上,又今岁秋田,皆期大稔,仰所在切加条流,本分纳税及加耗外,勿令更有科索。切戒所繇人,更不得于乡村乞讬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