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百官临祭出斋诏
作者:李恒 
(唐穆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5

    郊庙之仪,本乎恭恪,罚轻生慢,须议稍加。自今已后,有临祭出斋者,宜罚一月俸。仍委监察使每具所罚官名衔闻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