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临丧嫁娶及上墓欢乐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2

    如闻父母初亡,临丧嫁娶,积习日久,遂以为恒。亦有送葬之时,共为燕饮,递相酬劝,酣醉始归。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点风猷,并宜禁断。仍令州县捉搦,勿使更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