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地租外征桑课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6

    如闻河东、河北,官人职田,既纳地租,仍收桑课。田树兼税,人何以堪?自今已后,官人及公廨职田有桑,一切不得更征私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