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众等除御史评事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58

    敕:幽州节度判官卢众等:幽蓟重镇,卢龙旧军,是吾北门,委在上将,实资寮佐,以济谋猷。尔等或参务戎旃,或专司奏记,俱因事任,各展才能。而御史府官。廷尉寺吏,用申褒奖,以劝忠勤。勉奉元戎,伫成嘉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