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长庆集
卷四十一 碑碣凡六首
卷四十二 

有唐善人墓碑

唐有善人曰李公。公名建,字构直,陇西人。魏将军申公发,公十五代祖也。 周柱国阳平公远,六代祖也。绥州刺史明,高祖也。太子中允进德,曾祖也。 绵州昌明令珍玉,大父也。雅州别驾、赠礼部尚书震,考也。赠博陵郡太君 崔氏,姚也。陈许节度、礼部尚书逊,兄也。渭源县君房氏,妻也。容管招 讨使济,外舅也。长庆元年二月二十三日夜,无疾即世于长安修行里第。是 岁五月二十五日,归祔于凤翔某县某乡某原之先茔。春秋五十八。有二女、 五男,曰讷、朴、恪、悫、硕。公官历校书郎,左拾遗,詹府司直,殿中侍 御史,比部、兵部、吏部员外郎,兵部、吏部郎中,京兆少尹,澧州刺史, 太常少卿,礼部、刑部侍郎,工部尚书。职历容州招讨判官,翰林学上,鄜 州防御副使,转运判官,知制诰,吏部选事。阶中大夫。勋上柱国。爵陇西 县开国男。有史官起居郎、渤海高钱作行状,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河南元 稹作墓志,有尚书主客郎中、知制诰、太原白居易作墓碑。大署其碑曰善人 墓。善人者何?公幼孤,孝养太君。太君老疾,常曰: 子劝吾食,吾辄饱; 劝吾药,吾意其疾廖。子,公小字也。及长,居荆州石首县。〔环〕其居 数百家,凡争斗,稍稍就公决,公随而评之。浸及乡人,不诣府县,皆相率 曰:请问李君。公养有余力,读书属文。业成,与兄逊起应进士,俱中第。 为校书时,以文行闻。故德宗皇帝擢居翰林。翰林时,以视草不诡随,退官 詹府。詹府时,以贞恬自处,不出户,辄逾月。鄜帅路恕高之,拜请为副。 在鄜时,有非类者至,以病去。为御史时,上任有遏其行事音,作谬官诗以 讽。为吏部郎时,调文学科暨利课高者,得无停年:又省成劳急成状限。由 是吏史辈无缘为奸,讫今选部用其法。知制诰时,笔削间有以自是不屈者, 因请告,改少尹。少尹时,与大〔尹〕议,岁减府税钱十三万。在澧时,不 鞭人,不名吏;居岁馀,人人自化。在礼部时,由文取生,不听誉,不信毁。 公为人,质良宽大,体与用绰然有余裕。为政廉平易简,不求赫赫名。与人 交,外淡中坚。接士多可而有别。称贤荐能,未尝倦。好议论,而无口过。 远邪谀,而不忤物。其居家,菲衣食,厚宾客,敬兄嫂,礼妻子,爱甥侄。 初,先太君好善,〔喜〕佛书,不食肉。公不忍违其志,亦终身蔬食。自八 九岁时,始讽〔诗书,日三百言,讽〕毕,尽得其义,善理《王氏易》、《左 氏春秋》。前后著文凡一百五十二首,皆诣理撮要,词无枝叶。其卓然者, 有詹事府司直、比部员外郎《厅记》、《请双日坐疏》、《与梁肃书》、《上 宰相论选事状》,秉笔者许之。薨之日,不识者惜,识者叹,交游出涕,执 友恸。夫如是,其善人乎!《传》曰:“善人,国之纪也。”《语》曰:“善 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噫!善人之称,难乎哉!独加于公,无愧焉。铭曰: 古者墓有表,表有云;显其行,省其文。故季札死,仲尼表其墓曰“君子”。 今吾丧李君,署其碑曰“善人”。呜呼李君!有知乎?无知乎?君之名,与 此石俱!

唐故通议大夫、和州刺史吴郡张公神道碑铭 并序

张之为著姓尚矣,自汉太傅良、侍中肱、晋司空华、丞相嘉以降,勋贤轩冕, 历代不乏。肱避地渡江,始居于吴,故其子孙称吴郡人。嘉以孝悌闻于郡, 故其所居号孝张里。嘉之曾孙裕,在宋为司徒,即公五代祖也。司徒之孙俦, 在隋为吴郡都督,即公曾王父也。台州临海令讳鹍,即公王父也。袁州司马 讳孝绩,即公皇考也。或以人物著,或以阍阀称,迄今为江南右族。〔公〕 讳无择,字无择,未冠,丁袁州府君忧,庐于墓,昼号而夜泣者三年矣,有 灵芝、醴泉出焉。既冠,好学,能属文,从乡赋登〔明〕经第;应制举,中 精通经史科。补弘文馆校书郎,调左金吾录事,换杭州录事参军。在杭州, 前后诘伪制补吏者三十八人,驳假年侍老者二千人举而正之,人伏其明。会 刘幽求来为刺史,举课闻,诏授绛州录事参军。绛之郡有主婿者,怙宠侮法, 豪夺人利。公数其罪,露章奏之。章下丞相,姚元崇奇之,致书褒美。寻改 太原府功曹参军。给事中张昶为江淮安抚使,表公正直,奏置部从事。吏部 尚书陆像先为河东按察使,状公清白,奏授怀州获嘉令。在获嘉以不茹柔得 人心,以不吐刚得罪,由是左迁鄂州司马,移深州司马,转虢州长史。时上 方思理,诏求二千石之良者,时宰以公塞诏,擢拜和州刺史。公在郡,奉诏 条,恤人隐而已,不知其他。无何,水潦害农,公请蠲谷籍之损者什七八。 时李知柔为本道采访使,素不快公之刚直,密疏诬奏,以附下为名。遂贬苏 州别驾。老幼攀泣而遮道者数百人,信宿方得去。移曹州别驾。岁馀,谢病 归老于家。天宝十三载,正月二十一日,终于东都利仁里私第。其年二月十 二日,葬于河南府伊阙县中李原。享年八十三。噫!公生天地间,八十有三 年,可谓寿矣。其间当明皇帝驭天下四十有五年,可谓时矣。有其才,得其 寿,逢其时;然职不过陪臣,秩仅至郡守。凡所贮蓄,郁而不舒。呜呼!其 命也夫!公之文学,常为贺知章、贾彦璇许之。公之凉直,常为李邕、张庭 圭称之。公之政事,又为刘、姚、张、陆推之。夫以八君子之力,援之而不 足;以一知柔之力,排之而有余。厄穷不振,以至没齿。呜呼!其命也夫! 古人云:”道不虚行。”又云:“其后必有达者。”故公之子,大理评事𫍯, 以节行闻于时。公之孙,户部侍郎平叔,以才位光于国。报施之道,信昭昭 矣。不在其身,则在子孙,相去几何哉?长庆二年,某(年)月某日,平叔 奉祖德,碣〔而碑〕之,居易据家状,序而铭之。其词曰: 有木有木,硕大而长;破为桷杙,不作栋梁。有骥有骥,规行矩步;辱在短 辕。不驾大辂。呜呼噫嘻!公亦如之!将时不遇我,而我不遇时?勿谓已矣, 天锡多祉!既贤其子,以济其美。又才其孙,以大其门。苟无先德,孰启后昆!

唐赠尚书工部侍郎吴郡张公神道碑铭 并序

有唐岭南观察推官、试大理评事、吴郡张公,大历三年,十一月八日,终于 伊川别墅。五年八月七日,葬于伊阙县中李原。春秋五十五。元和十三年, 诏赠主客员外郎;明年赠太常少卿;又明年,赠尚书工部侍郎,夫人,吴郡 陆氏,贞元二年某月某日,终于某所。春秋六十六。追封嘉兴县太君,又封 吴郡太夫人。嗣子通议大夫、守尚书户部侍郎、判度支、上柱国、赐紫金鱼 袋平叔,以长庆二年某月某日立神道碑。太原白居易文其碑云。公讳𫍯,字 老莱,吴郡人。父讳无择,和州刺史。祖讳孝绩,袁州司马。由高曾而上, 世德世禄,载在和州府君碑内,此不书。公年十八,以通经中第,及调判, 入高等,授苏州长洲尉。秩满,丁先府君忧;既禫,又丁先太夫人忧。泣血 六年,哀毁过制;以方寸再乱,殆无宦情。既除丧,退居不调者累年。而亲 友以大义敦责,不得已而复起,选授左武卫骑曹参军,分司东都。属安禄山 陷覆洛京,以伪职淫刑,胁劫士庶。公与同官范阳卢巽,潜遁于陆浑山,食 木实,饮泉水者二年,讫不为逆命所污。及肃宗嗣位,诏河南尹薛伯连搜访 不仕贼庭、隐藏山谷者。伯连得六人以应诏,而公与巽在焉。由是名节闻于 朝野。君子以为知道。优诏褒美,特授密县主簿。未周岁,迁宋州砀山县令。 时睢阳当大兵后,野无草,里无人。公抚之,一年襁负至,二年污莱辟,三 年衣食足。及解印去,县民相率泣而饯之。君子以为知政。岭南节度观察使 李勉,伟人也;既高公陵浑之节,又美公砀山之政,欲以名职礼命,起而大 之,遂奏授试大理评事、充观察推官。及除书简牒到门,即公捐馆舍之明日 也。才如是,命如是,呜呼哀哉!公常自负其才,不后于人;自疑其命,不 偶于世。及将去砀山而反伊川也,顿驾搦管,沈叹久之。因赋《咏怀》诗云: “论成方辩命,赋罢即归田。”竟如是言,终于衡茅之下。君子以为知命。 公有三子,曰:平仲、平叔、平季。夫人陆氏,即国子司业、集贤殿学士善 经之女,贤明有法度。初,公既殁,诸子尚幼;夫人勤求衣食,亲执诗书, 讽而导之,成为令子。又常以公遗志,择其子而付之。故平叔卒能振才业, 致名位,追爵命,揭碑表,继父志,扬祖德,此诚孝子顺孙之道也。亦由夫 人慈善教诱之德,浸渍而成就之。不其然乎?居易常辱与户部游,而知其家 事治。见托撰述,庶传信焉。铭曰:猗嗟砀山,以文行保家声,以义节振时 名,以惠政抚县民。而职不登诸侯卿,秩不及廷尉评。悲哉!猗嗟砀山,前 有和州,名德如彼;后有户部,才位若此。才子之父,名父之子;贤者兼之, 可谓具美。休哉!

传法堂碑

王城离域有佛寺,号兴善。寺之次也,有僧舍,各传法堂。先是,大彻禅师 宴居于是寺,说法于是堂,因名(曰)焉。有问师之名迹。曰:号惟宽,姓 祝氏,衢州信安人。祖曰安,父曰皎。生十三岁出家,二十四具戒;僧腊三 十九,报年六十三,终兴善寺,葬灞陵西原;诏谥曰大彻禅师元和正直之塔 云。有问师之传授。曰:释迦如来欲涅槃时,以正法密印付摩诃迦叶,传至 马鸣;又十二叶、传至师子比丘。及二十四叶,传至佛驮先那。先那传圆觉 达摩,达摩传大弘可,可传镜智璨,璨传大医信,信传圆满忍,忍传大鉴能, 是为六祖。能传南岳让。让传洪州道一,谥曰大寂。寂即师之师。贯而次之, 其传授可知矣。有问师之道属。曰:自四祖以降,虽嗣正法,有冢嫡;而支 派者,犹大宗,小宗焉。以世族譬之,即师与西堂藏、甘泉贤、勒潭海、百 岩晖,俱父事大寂,若兄弟然。章敬澄,若从父兄弟。径嵚,若从祖兄弟。 鹤林素、华严寂,若伯叔然。当山忠、东京会,若伯叔祖。嵩山秀、牛头融, 若曾伯叔祖,推而序之,其道属可知矣。有问师之化缘。曰:师为童男时, 见杀生者,衋然不忍食,退而发出家心。遂求落发于僧昙,受尸罗于僧崇, 学毗尼于僧如,证大乘法于天台止观,成最上乘道于大寂道一。贞元六年, 始行化闽越间,岁馀,而回心改服者百数。七年,驯猛虎于会稽,作滕家道 场八日,与山神受八戒于鄱阳,作回响道场。十三年,感非人于少林寺。二 十一年,作有为功德于卫国寺。明年,施无为功德于天宫寺。元和四年,宪 宗章武皇帝召见于安国寺。五年,问法于麟德殿。其年,复灵泉于不空三藏 也。十二年,二月晦,大说法于是堂,说讫就化。其化缘云尔。有问师之心 要。曰:师行禅演法,垂三十年;度白黑众,殆百千万亿。应病授药,安可 以一说尽其心要乎?然居易为赞善大夫时,常四诣师,四问道。第一问云: 既曰禅师,何故说法?师曰:无上菩提者,被于身为律,说于口为法,行于 心为禅:应用有三,其实一也。如江湖河汉,在处立名;名虽不一,水性无 二。津即是法,法不离禅。云何于中,妄起分别?第二问云:既无分别,何 以修心?师曰:心本无损伤,云何要修理?无论垢与净,一切勿起念。第三 问云:垢即不可念,净无念可乎?师曰:如人眼睛上,一物不可住;金屑虽 珍宝,在眼亦为病。第四问云:无修无念,亦何异于凡夫耶?师曰,凡夫无 明,二乘执著;离此二病,是名真修,真修者不得动,不得忘,动即近执著, 忘即落无明。其心要云尔。师之徒殆干余,达者三十九人。其入室受道者, 有义崇,有圆镜,以先师常辱与予言,知予尝醍醐、嗅薝卜者有日矣。师既 殁后,予出守南宾郡,远托撰述,迨今而成。呜呼!斯文岂直起师教,慰门 弟子心哉?抑且志吾受然灯记,记灵山会于将来世,故其文不避繁。铭曰: 佛以一印付迦叶,至师五十有九叶;故名师堂为传法。 唐故抚州景云寺律大德上弘和尚石

塔碑铭 并序

元和十一年春,庐山东林寺僧道深、怀纵、如建、冲契、宗一、至柔、 诸、智则、智明、云皋、太易等凡二十辈,与白黑众千余人俱,实持 故景云大德弘公行状一通,执钱十万,来诣浔阳府,请司马白居易作先 师碑。会有故,不果。十二年夏,作石坟成,复来请。会有病,不果。 十三年夏,作石塔成,又来请;始从之。既而僧反山,众反聚落,钱反 寺府,翌日而文就,明年而碑立,其词云尔。 我闻竺干古先生出世法,法要有三:曰戒、定、慧。戒生定,定生慧,慧生 八万四千法门。是三者迭为用。若次第言,则定为慧因,戒为定根;定根植 则苗茂,因树成则果满。无因求满,犹梦果也;无根求茂,犹揠苗也。虽佛 以一切种智摄三界,必先用戒。菩萨以六波罗蜜化四生,不能舍律。律之用, 可思量,不可思量。如来十弟子中,称优波离善持律。波离灭,有南山大师 得之。南山灭,有景云大师得之。师讳上弘,姓饶氏。曾祖君雅,祖公恍, 父 知恭,临川南城人。童而有知,故生十五岁,发出家心,始从舅氏剃落。壮 而有立,故生十五岁,立菩提愿,从南岳大圆大师具戒。乐其所由,故大历 中,不去父母之邦,请隶于本州景云寺修道。应无所住,故贞元初,离我(我) 所,徙居洪州龙兴寺说法。亲近善知识,故与匡山法真、天台灵裕、荆门法 裔,暨兴果神凑、建昌惠进五长老交游。佛法属王臣,故与姜相国公辅、太 师颜真卿,暨本道廉使杨君凭、韦君丹四君子友善,提振禁戒,故讲四分律, 而从善远罪者无央数。随顺化缘,故坐甘露坛而誓众生盟者二十年。荷担大 事,故前后登方等施尸罗者十有八会。救拔群生,故娑婆男女由我得度者, 万五千七十二人。示生无常,故元和十年,十月己亥,迁化于东林精舍。示 灭有所,故是月丙寅,归〔全〕于南冈石坟。住世七十七岁,安居六十五夏。 自生至灭,随迹示教;行止语嘿,无非佛事。夫施于人也博,则反诸己也厚。 故门人乡人,报如不及。由是艺松成林,琢石为塔。塔有碑,碑有铭。〔铭〕 曰: 佛灭度后,薝卜香衰,醍醐味醨。谁反是香?谁复是味?景云大师。景云之 生,一匡芯刍,中兴毗尼。景云之灭,众将安仰?法将畴依?昔景云来,行 道者随,践迹者归。今景云去,升堂者思,入室者悲。炉峰之西,虎溪之南, 石塔巍巍。有记事者,以实真辞,书于塔碑。

唐江州兴果寺律大德凑公塔碣铭 并序

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见性者,曰兴果律师。师姓成,号神凑,京兆蓝 田人。既出家,具戒于南岳希操大师,参禅于钟陵大寂大师。志在《首楞严 经》,行西《四分毗尼藏》;其他典论,以有余力通,大历八年制,悬经、 论、律三科,策试天下僧。师中等,得度。诏配江州兴果寺。后从僧望,移 隶东林寺,即雁门远大师旧道场,有甘露坛、白莲池在焉。师既居是寺,〔嗣〕 兴佛事。元和十二年九月七日,遘疾,二十六日反真,十月十九日,迁全身 于寺道北,祔雁门坟左。春秋七十四,夏腊五十一。(日)至乎哉!师本行 也,以精进心,脂不退轮;以勇健力,挝无畏鼓。故登坛进律,郁为法将者 垂三十年。领羯磨会十三,化大众万数。仪范所摄,惠用所诱,贵高憎慢, 罔不降伏,其威重如是。自兴果讫东林,一盂斋,一榻居,衣麻寝菅,如坐 漆宝。由是名闻檀施,来无虚月,尽归寺藏,与大众共之。迨启手足日,前 无长物,其简俭如是。师心行禅,身持律,起居动息,皆有常节。虽冱寒隆 暑,风雨黑夜,捧一炉,秉一烛,行道礼佛者,四十五年。凡十二时,未尝 阙一。其精勤如是。师既疾亟,四大将坏,无恋着念,无厌离想。郡太守、 门弟子进医馈药者数四,师颔之云:报身非病,焉用是为?言讫,趺坐,恬 然就化。其了悟如是。门人道建、利辩、元审、元总等,封坟建塔,思有以 识之。以先师常辱与予游,托为铭碣。初,予与师相遇,如他生旧识,一见 欣合,不知其然。及迁化时,予又题一四句诗为别;盖欲会前心,集后缘也。 不能改作,因取为铭。曰:本结菩提香火社,共嫌烦恼电泡身。不须恋恋从师去,先请西方作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