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慎勘囚徒奏
作者:魏逅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39

    此后伏请指挥天下州县,应所禁囚徒,不许州县厢县大小刑狱。委观察使刺史慎选清强判官一员,于本厅每月二十六日两衙引问,明置狱状,细述事端。大则尽理推寻,小则立限决遣。其外县镇禁人,三日外具事节申本州府,仍勘问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