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存恤从征家口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0

    诸军镇行人家,缘其身在征戍,事须优矜。比来频有处分,令州县长官,存问简较。如闻每事牵挽,不异居人,竟不存恤,是何道理?宜令所司,申明前后敕严加处分。如是侵扰,委御史台采访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