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镒可刑部员外郎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59

    敕:刑曹郎阙,朕诏执事,择可以善于其职者。而殿中侍御史王镒,自居殿中,能察非法,连鞫庶狱,多协平允,加以温敏静专,可当是选。一岁之狱,决在秋冬,今方其时,宜敬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