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传
作者:何劭

    弼幼而察慧,年十馀,好老氏,通辩能言。父业,为尚书郎,时裴徽为吏部郎,弼未弱冠,往造焉。徽一见而异之,问弼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寻亦为傅嘏所知。于时,何晏为吏部尚书,甚奇弼,叹之曰:“仲尼称后生可畏,若斯人者,可与言天人之际乎!”

    正始中,黄门侍郎累缺,晏既用贾充、裴秀、朱整,又议用弼。时丁谧与晏争衡,致高邑王黎于曹爽。爽用黎,于是以弼补台郎。初除,觐爽,请间,爽为屏左右,而弼与论道,移时无所他及,爽以此嗤之。时爽专朝政,党与共相进用,弼通不治名高。寻黎无几时病亡,爽用王沈代黎,弼遂不得在门下,晏为之叹恨。弼在台既浅,事功雅非所长,益不留意焉。

    淮南人刘陶,善论纵横,为当时所推。每与弼语,常屈弼。弼天才卓出,当其所得,莫能夺也。

    性和理,乐游宴,解音律,善投壶。其论道傅会文辞,不如何晏,自然有所拔得,多晏也。颇以所长笑人,故时为士君子所疾。

    弼与锺会善,会论议以校练为家,然每服弼之高致。

    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锺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

    弼注《》,颍川人荀融难弼大衍义。弼答其意,白书以戏之曰:“夫明足以寻极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颜子之量,孔子之所预在,然遇之不能无乐,丧之不能无哀。又常狎斯人,以为未能以情从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足下之量,虽已定乎胸怀之内,然而隔逾旬朔,何其相思之多乎!故知尼父之于颜子,可以无大过矣。”

    弼注《老子》,为之<指略>,致有理统。著道略论,注《易》,往往有高丽言。太原王济好谈,病老、庄,常云:“见弼《易注》所悟者多。”

    然弼为人浅而不识物情,初与王黎、荀融善,黎夺其黄门郎,于是恨黎;与融亦不终。正始十年,曹爽废,以公事免。其秋遇疠疾,亡,时年二十四。无子,绝嗣。弼之卒也,晋景王闻之,嗟叹者累日。其为高识所惜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