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时二十七 官事而解 中平

官事恐悠悠,淹留几月休。但存公直理,方得免忧囚。

讼终凶而返吉勿恃勿欺,事先乱而后宁且谨且守。理虽存于公道脱免为先,身当离于淹留免凶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