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建国方略之二 物质建设
附录二
作者:孙中山
附录三

    驻京美国公使芮恩施复函译文

      孙先生大鉴:

      来函经于二月一日收到。函内手著《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计划》,拜读之馀,良深钦佩。先生对于此重要问题,能以宏伟精深之政策运用之,可喜可贺。尊意以为发展中国实业,须联合国际共同办理,凡命为中国朋友者,应当竭力赞助。前者列强每当战争告终,即施其所谓势力范围与割让、租借等手段,是不幸事,人皆知之。尊意以为革除彼向来恶习为必要之图,故提倡用一联合政策,由国际机关与中国共同发展中国之实业,所见甚是。若依此办法,中国应享之权利无不可保矣。

      吾甚望中国情形有所变更,一切中国人民将利用其钱财为生利之事业,而共襄助此伟大之经营也。吾甚望中国政府奖励其本国工业,使以其本国无限之资本用为生产,其日不远。盖因政府有建设之政策,信用自生也。

      若先生许吾进言,吾欲将先生之伟大计划为之介绍,或可使世界原料与资本生一密切之关系。吾人皆知现残馀之欧洲亟需资以恢复,而他国又以发展伟大计划而求资,如此之发展中国实业计划,必须认定其最急迫最密切之需要,而后共同联合整顿输运,使在如此之计划中占一永久位置。故为目前计,五万英里之铁路似可最敷需用。如此,可使中国西北部之丰富无人境城,交通利便,移民居住,既可以救济沿海岸一带人居过密之各省不至受经济之压迫,亦可以使中国西、北两部之丰富区域能与中国各部及世界各国有通商之机会也。

      中国对于煤铁矿之发展,尤为要图。煤与铁,近代工业主义之两大原料也。如中国欲发展此两项工业,应设法利用外资,为之援助。但不可不注意者:一面当留存煤铁,为其本国之需;一面当阻止中国之钢铁事业抵押于外人。如此而后不至危及中国此项伟大之事业。币制之改良与内地税率管理之改良,亦对于中国经济与工业之发展有大关系之大问题也。现在最大出产之土地,而又为中国急迫之需要者,是为农业。此无他,农产,一国之所赖以供养也。就现时计之,中国之人口几百分之八十为农业。中国之大问题在使人民衣食丰足,故改良农业、开辟新地、整顿灌溉与保护工人、奖励畜牧、发展棉业、改良丝茶及改良中国种子等事业,尚须注意者甚多。若从此开始,亦可导中国于繁盛,或可使其国人民投资于各项事业。若舍此不顾,欲保证实业之发达,盖亦难矣。

      就现时言之,吾之所切望者,注重于改良输运、币制、税则、煤铁、农工等事业。然在先生大计划中所包括者,亦不外上列之各种具体办法也。

      试就此发展实业计划言之,吾信以为吾等所应留意者,不在讨论新国家,而在讨论一社会秩序极错综而又为以农工商业立国久有经验之国家。在吾之意,至要者为工业。但工业变用新法不可过急,只可将旧艺术、旧习惯由渐改进。如制造丝与磁等工业之艺术技能,须设法保存,不可以省工廉价求售。如食物出口,若非确知为生产之剩馀者,即须禁止。不然,若食物价格之在中国,起而与世界市场之食物价格相等,中国将必大受恐慌,可无疑者。近代机关之组织,中国人有不可不知者,是对于一公司办事员应用何权限,并该公司与股东有何关系是也。若中国人不知适用公司,国债机关之设立亦断无效果。兹更有进者,中国人素以诚实见称,尤不可因改用新法以经营事业,遂弃置其原有性质也。吾上所述之各点,亦不过欲使中国成一更良善之组织,前日之好习惯固当保全,而社会之秩序亦不至因急速改革而受搅扰也。

      先生欲整顿中国,因而利用一最适时宜办法,成一国际共同发展实业计划。高言伟论,当为道贺。此亦足见今日为中国人民领袖之心理,已日渐趋重于国家建设之事业。若奋其能力以成此事业,将来中外人民日相亲密,使将来之发展得与世界之发展共同提携,此为最可喜者也。

      先生发展实业计划有更详明者,请赐一纸,不胜铭感。

      一九一九年三月十七日芮恩施敬上<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