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特别市政府指令

为市立第二中学暨第六十一小学分别接收前广雅中小学校具清册案
府一字第二八五五号
制定机关:汉口特别市政府
中华民国31年(1942年)3月7日
公布于《汉口特别市政府公报》三十一年第五期

本作品收录于《汉口市政公报

呈一件为呈责第二中学接收前广雅中学部暨第六十一小学接收小学部校具清册案

呈件均悉准予备查除分令财政局知照外仰即知照此令册存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三月七日

市 长  张  仁  蠡
   秘 书 长 杨 恩 霨代行


附原呈
案查接收前广雅中小学分别解组为市立第二中学暨第六十一小学一案节经将办理情形呈报各在卷兹据第二中学校长程文华第六十一小学校长祁述瑛先后呈送接收前广雅中学部暨小学部校具清册各二份到局经核尚无不合除提存井指令外理合检同原册各一份呈赍鉴核备查谨呈

市 长 张

计呈赍第二中学接收前广雅中学部暨第六十一小学接收前广雅小学部校具清册各一份共两份

教育局局长高伯勋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