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特别市政府令_(府三字第一二九八号) 中华文库
指令 府三字第一二九八号 又名:指令为据呈报接收广雅中小学案由 制定机关:汉口特别市政府 中华民国31年(1942年)1月30日 公布于《汉口特别市教育公报》第一期 |
汉口特别市政府令 (府三字第一二九九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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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教育局局长高伯勋
呈一件为接收广雅中小学案拟具改组办法祈核示由
呈悉,准派程文华为市立第二中学筹备主任,并派纪一李道成等为筹备员,祁述瑛为市立六十一小学筹备员,附发府令四件,仰即分别转给,�遵任事,仍将接收办理情形报查!此令。
附发府令四件
民 国 三 十 一 年 一 月 卅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