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清史纪事本末
欧人通商、布教及和议之开始
卷十六 

      圣祖康熙三年,夏闰六月,颁赠荷兰国王段匹银两。先是,荷兰于顺治十三遣使哥页及开泽,自爪哇抵京师,以互市为请。廷议许荷兰船八岁一至,船数以四艘为限。其后,郑成功占领台湾,荷兰数遣舰队助攻金夏有功,至是秋,以求报酬,遣其使臣歌伦,复以巴达维亚总督之命来议约,诏颁,予银币有差,他所请皆不许。

      四年,春三月,罢钦天监监正汤若望。初,世祖朝德意志宣教师汤若望,以历学受知遇,命掌钦天监事,寻赐太常寺卿,加通政使,封通元教师。至是,回回教徒新安卫、官生杨光先上书攻击若望,摘其新法十谬。廷议以本朝历祚无疆,若望不应止进二百年历。又选择荣王安葬日期不慎,论磔。帝以若望有前勋,免死,罢其官。

      六年,夏五月,俄使来请互使,帝以俄人连年扰边,又容纳适逃,不许。

      八年,春三月,授南怀仁为钦天监监副。自杨光先劾退汤若望后,以光先为监正,罢西法不用。既而光先论闰多不合。比利时人南怀仁时任修历治正,复疏论之,较验得实,光先削职遣戍,授怀仁监副。未几,晋监正,加太常寺卿。后三藩事起,任怀仁工部技师长,令督铸大炮。事平叙功,加工部右侍郎,卒赠礼部侍郎,赐谥勤敏。怀仁等不独明习历法,且旁通百技,政府亦利用之,自治历之外,或令铸枪炮以佐军用,或任外交通译太测量事,故亦不禁其布教,时臣民受洗礼者不下数十万人,而中国之数学及历学极东洋一时之盛。北京天文台之壮观尤为环球冠。

      十四年,夏五月,俄使至,请与中国订界约,开贸易,交换俘虏,不许。初顺治十年,俄军侵入什尔喀河流域,时土酋根忒木尔帅部众内从,求保护后,中国有司遇之虐,根忒木尔复奔俄。世祖特遣使莫斯科,令交还中国治罪。俄人不报,至是以此难俄人,谓非交付逃人根忒木尔不可。俄人卒不交出。

      二十五年,秋七月,都统彭春等攻取俄罗斯边境雅克萨城,俄守将图尔布青战役,俄人请成,许多。先是,俄罗斯所属罗刹连年侵扰黑龙江边境,帝患之,遣春等以行猎为名渡江侦察情形,归言罗刹可取状,乃命春统水陆军并进,攻陷其城。图尔布青中弹死,其陆军大佐伯伊顿代之守。以军中病疫,思罢兵,帝闻之,亦表示同意,以荷兰公使杜都为介绍,致书俄皇,约定边境。俄皇旋覆书,谓前者中国数赠书于本国,因国中无人能通解汉文,故久不为报,今已知边人构衅之罪,请先释雅克萨之图师,即当遣使诣边定界,乃诏春撤兵归。

      二十七年,春三月,以内大臣索额图、佟国伟、马喇为公使,赴色楞格斯克会俄使议界约,寻召还。索额图等行至喀尔喀界,值土谢图与噶尔丹构兵,道梗不得前。帝闻,遣侍卫官保往追之,令其退驻汎界。

      二十八年,夏四月,命索额图等赴尼布楚,与俄使会议。先是,俄人来告,改以尼布楚为会场,帝诏索额图等赴之,命都统郎谈发兵一万,自黑龙江水陆并进,以为使臣后援。索额图等抵尼布楚,驻军城外,俄将军乌拉索闻中国军队至,疑有他故,飞书阻止。索额图不应,及俄使费要多罗至色楞格斯克,见中国兵卫甚盛,气大沮,旋张幕于其地为会场。两国公使既会,护兵各二百馀,人皆露刃帐侧。俄人复以兵五百列城南当中国陆军,又以兵五百陈尼布楚河岸当中国水军。俄使发议,欲划黑龙江为两国国境,以江南地为中国,而自有其北岸。索额图则谓东自雅克萨,西至尼布楚、色楞格斯克,凡俄领黑龙江,以及后贝加尔殖民地,当尽以属中国。俄使不可。翌日复会,索额图词少逊,请以尼布楚为分界,俄使难之。以是议久不能谐,时中国译官宣教师张诚、徐日升等调停两使间,往复数回,索额图始议北以格尔必齐河及外兴安岭,南以额尔古纳河为界,而俄人于客尔古纳河南所筑堡寨迁移北界,俄使犹不允,于是索额图辍议,拔营向尼布楚城,示将宣战,且招抚蒙古及通古斯人之之降俄者,令为内应。顾俄使雅不欲决裂,乃允以额尔古纳及格尔必齐两河为中俄界线,而索额图翌日复翻议,致书俄使,谓北境之分界线非外兴安岭,为自后贝加尔至朱古特岬之一带长岭。俄使大恚,议复梗,宣教师乃言于两使,谓彼此不得要求过当,平和始克就绪,于是双方退让,国界之议乃成。因复及逃人事,俄使谓根忒木尔已在莫斯科受洗礼,更名,不允交付。索额图亦知其终不可致,亦不复争,和约乃成。于是年九月交换,凡六条,所谓《尼布楚条约》是也,一名《黑龙江条约》。

    一、自黑龙江支流格尔必齐河,沿外兴安岭以至于海,凡岭南诸川,注入黑龙江者属中国,岭北属俄。

    二、西以额尔古纳河为界,河南属中国,河北属俄。

    三、毁雅克萨城。雅克萨居民及物用听迁往俄境。

    四、两国猎户人等毋许擅越国界,违者送所司惩罚。

    五、两国彼此不得容留逃人。

    六、行旅有官许文票者,得贸易不禁。


      冬十二月,中俄两国遣员立碑于格尔必齐河东及客尔古纳河南为界标,书以满、汉、蒙古、拉丁及俄罗斯五体文字勒之,自是中俄修好,为中俄交涉之起源。于以见当时外交之优胜。且知有国家者,外交与武力确有相为表里之实,而不可缺一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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