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清史纪事本末
增加兵额
卷三十 

    高宗乾隆三年,增设八旗养育兵额。初,八旗兵额数二十五万人,入关既久,馀丁繁多,其不得充伍之闲散满人,至有窘迫不能养其妻孥者,世宗愀然忧之,亟欲为谋生计。无长策,欲增编佐领则正饷不敷,因议设八旗养育兵,给予钱粮,俾得赡养。于雍正二年选其下满洲、蒙古、汉军共四千八百人为教养兵,满、蒙每人月给三两钱粮,每年共需银十七万二千八百两。每旗满洲、蒙古、汉军共六百名,内满洲每旗四百六十名,蒙古六十名,汉军八十名。其汉军之八十名,令为步兵,食二两钱粮,就此钱粮数内通融料理,可多得四十名,汉军每旗选百二十名。此所设教养兵,皆于参领下计数选取,至是复定满洲、蒙古各旗原设养育兵,每二名出缺,作为三名,照汉军例,各给银二两。满洲、蒙古旗,每佐领下,增足养育兵十名,汉军旗每佐领下增足六名。

    四年,设荆州驻防养育兵四十名。

    六年,增杀虎口至绥远城兵额。

    七年,增设荆州驻防养育兵四百名。

    十年,设江宁驻防养育兵四百名。

    十八年,复定养育兵每三名出缺,作为四名,再恩赏一名,各改给银一两五钱。时于原养育兵一万五千一百二十四名外,匀出缺五千四十四,再恩赏缺五千四十四,共二万五千二百十二名,食银四十五万三千八百十六两。

    二十九年,设绥远城驻防养育兵四百名。 复定满洲、蒙古之养育兵二万三百十五名,每年增食米一万六千一百石有奇。

    三十一年,增设伊犁驻防养育兵二百四十六名。

    三十二年,增设成都驻防养育兵一百四十四名。

    三十八年,增设乌鲁木齐驻防养育兵二百入十名。

    三十九年,增设杭州驻防养育兵一百二十八名。

    四十四年,增设土鲁蕃驻防养育兵四十八名。

    四十七年,增添绿营兵额。先是,各直省七十一镇之中,绿营兵数虽名为六十四万,而其实缺额常六七万。至乾隆四十六年,增兵之议案决,武职坐粮马干,另行添设养廉公费,赏恤另行开销正项。所有空名,悉令挑补实额。直隶省增实兵四千七百七十名,山东省增实兵一千五百八一名,山西省增实兵二千五百九十五名,河南省增实兵九百七十九名,江南省增实兵五千十一名,江西省增实兵一千五百八十七名,福建省增实兵四千七百五十六名,浙江省增实兵三千三十九名,湖北省增实兵二千三百八十名,湖南省增实兵二千五百八十八名,四川省增实兵四千二百七十四名,陕西、甘肃二省增实兵一万二千七百三十名,广东省增实兵五千七百七十四名,广西省增实兵二千三百三十四名,云南省增实兵五千四百六十名,贵州省增实兵五千二百八十四名。于是举康雍以来绿营兵之不足者,悉数挑补,一举而添兵六万有奇。然岁添新饷几三百万焉(绿营旧制:马兵月饷二两,步兵一两五钱,守兵一两)

    仁宗嘉庆四年,命各省督抚提镇召募新兵,补实兵额。自苗教军举以来,征调各省营兵开赴前敌,其在军中死丧逃亡者甚众,帝恐将来事定归伍时不敷各省原定兵数,因谕各省督抚提镇召募新兵。除河南、陕西、四川、云南募兵较多,所缺无几,毋庸议外,其馀各省著照派出征兵现缺之数酌量招募。直隶、山东应先补十分之五,山西、甘肃、广东应先补十分之四,江西、广西应先补十分之三,贵州应先补十分之七。

    九年,藉给宁陕及陕安等处新兵地价银两。白莲教会之役,以满、汉额兵征发不便之故,临时广募乡勇以佐战守,谓之新兵,复增置郡县营汛,即以新兵挑补。各地增设之兵额,湖北置襄阳提督一,郧阳总兵、道员各一,计增兵三千五百。陕西置五郎总兵一,改称宁陕镇。馀如陕安镇营、汉中协营、并阳平关、宁羌、略阳等处,增兵共八千六百一十七。四川置绥定府(以达州升)副将一,馀如保定、夔州所属要害地,各设守备,共增兵千。就中宁陕及陕安等处新兵,因地险粮贵,皆须一律置买地亩,自行开垦,俾裕生计而勤训练。每名借与地价银十两,共八万六千一百七十两,于是并地丁项下借支,在于节省马干项下分年扣还。至十五年冬季,全数归款。

    十年,增设满洲、蒙古八旗养育兵二千二百五十名。帝以八旗生齿日繁,生计不免拮据,谕令将五营马兵以若干缺归入满洲、蒙古八旗闲散人等分别挑充,令都统以下各官悉心妥议。继思旗籍弟子与绿营兵士一体当差,未免有玷身份,著将差马拨出二千匹,交与张家口牧放,计每月可省马干银五千两。于八旗满洲、蒙古闲散内,每散满洲增额养育兵二百分,蒙古额增养育兵五十分,八旗共增养育兵二千分。又因每月节省节省马干银五千两,按照每兵每月给饷银一两五钱,共可得三千三百三十分,合较八旗满洲、蒙古佐领数目,于满洲八旗每佐领下,增设养育兵四名,共二千七百十八名。蒙古八旗每佐领下,增设养育兵三名,共六百十二名。

    十一年,增设京师八旗满洲、蒙古及各营养育兵四千三百九十六名。先是,谕以八旗人口加增,自应再筹办理,著阁臣、部臣、都统等妥议,及复奏称。统俟河工办峻时,筹出可备生息支用闲款银内,再行奏明办理。而帝以旗人生齿日繁,当急思鞠谋保聚之道。著于广储司拨银十万两,造办处拨银十万两,户部筹拨银五十万两,共七十万两,交商生息,增添养育兵。八旗每佐领下四名,其半分佐领下二名,蒙古每佐领下三名,圆明园护军营、内外火器营各三百名,健锐营一百五十名。八旗满洲、蒙古及各营,共增设养育兵四千七十二名。又内务府三旗每佐领下,增设养育兵四名,圆明园内府三旗六十名。增包衣三旗养育兵三百二十四名。

    二十年,令青州驻防八旗闲散壮丁内,挑选馀兵二百四十名。青州驻防满营,额设马甲一千四百六十名,步甲三百二十名。到防既久,生齿日繁,奏请调剂。帝令将该营所存马价银六千两,再于司库扣存市平内酌提角二万四千两,共成三万两,交商生息,随饷拨解,交该副都统。在于驻防八旗闲散壮丁内,择其材堪造就者,二百四十名,作为馀兵,与甲兵一体操练,每月支给银一两,以资养赡。

    宣宗道光元年,添挑太原城守尉驻防养育兵四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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