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定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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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Edit this on Wikidata
立法机关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dit this on Wikidata
有效区域河南省 Edit this on Wikidata
公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 Edit this on Wikidata
收录于  Edit this on Wikidata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定

    (2010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扎实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大意义。建设中原经济区,是省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着眼全国发展大局,立足富民强省,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原经济区是以河南为主体,延及周边若干区域,具有鲜明特点、独特优势,经济相联、使命相近,相对独立的区域经济综合体。中原经济区战略,是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积极探索的重要成果,是对中原崛起战略的持续、延伸、拓展、深化。中原经济区是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载体和平台,是河南探索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的载体和平台,是明晰定位、整合优势、凝聚合力的载体和平台,是河南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载体和平台。建设中原经济区,有利于国家区域经济布局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国家统筹协调梯次推进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国家在中部地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板块,有利于河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明晰发展定位、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河南坚持走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有利于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特别是区域经济发展规律,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这一战略决策,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中原地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和广大人民要深刻认识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大意义,科学谋划,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中原经济区建设新局面。

    二、全省人民要围绕目标任务,自觉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伟大实践。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总体目标是,增创粮食生产新优势,构筑“三化”协调新格局,实现改革开放新突破,取得转型发展新跨越,开创和谐社会建设新局面。力争五年彰显优势,十年实现崛起,在此基础上继续努力,基本建成科学发展、统筹协调、开放创新、和谐繁荣的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原经济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为中心任务,优化战略布局,以郑州和与之毗邻城市为核心区、以全省各省辖市为主体区、以联动发展的周边地区为合作区,融入全局、发挥优势、准确定位、互动联动,构筑区域经济融合发展、主体功能互促互补、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要强化战略支撑,着力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支撑体系、统筹城乡的新型城镇化支撑体系、引领发展的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现代化综合交通支撑体系、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开发支撑体系、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支撑体系、内外互动的开放型经济支撑体系、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支撑体系和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支撑体系。全省人民要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的目标任务,群策群力,团结奋进,努力把中原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国“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华夏历史文明重要传承区。

    三、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支持和积极参加中原经济区建设。要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实践和需要出发,认真开展立法工作,适时制定、修订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服从服务于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大局,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把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对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决定,使党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具体行动。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选举和任免工作,从组织上保障有关国家机关正常有效开展工作,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求实求效,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为,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

    四、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中原经济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组织宣传、实施中原经济区建设决策部署,突出科学发展、突出“三化”协调、突出载体建设、突出改革开放、突出改善民生、突出服务大局,真正肩负起谋划发展、致力发展、服务发展的重任,将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领导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对人民负责的形象。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要积极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各项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并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

      建设中原经济区牵动全局,关系长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河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入到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去,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