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河南先生文集 卷第十二
宋 尹洙 撰 景上海涵芬楼藏春岑阁钞本
卷第十三

河南先生文集卷之十二


 行状碑


  故中大夫守太子宾客分司西京上柱国陈


   留县开国侯食邑九百户赐紫金鱼袋谢


   公行状


  故朝散大夫给事中知同州军州事兼管内


   劝农使上柱国陇西县开国伯食邑五百


   户赐紫金鱼袋李公行状


  故推忠恊谋同德佐理功臣枢密使金紫光


   禄大夫行尚书吏部待郎检校太傅同中

   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太原郡开国公食

   邑四千一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赠太保中

   书令文康王公神道碑铭

  中大夫守太子宾客分司西京上柱国陈留

   县开国侯食邑九百户赐紫金鱼袋谢公

   行状

  曽祖廷徽国子司业越州观察判官

  祖懿文秘书郎杭州盐官县令

  父崇礼泰宁军节度掌书记检校左散骑常

   侍累赠户部侍郎

  本贯杭州富阳县章嵓乡赤松里谢涛字济


   之年七十四


谢氏系谱自公七代祖已下官讳具存始居河南


之缑氏至四代祖终衢州刺史葬嘉兴因家江东


及盐官葬富阳县遂为富阳人当钱氏制吴越故


散骑而上三世不为朝廷官公始十一岁尝与父


客谈散骑私观之见其辨对有成人风大为叹异


学舍有说左氏春秋公十四岁从之学归辄与同


辈伸其义必尽其师之所传既冠寓居吴郡会汾


晋平郡国当表贺吴士为奏者文体弱更数人皆

不能如郡将意公私草之为人持去郡将大称惬

吴中先生亦自愧不及故王黄州罗拾遗处约并

为吴之属县长公与其游罗尝与王书云济之扬

椎夫人葢吾曹之敌其为名流推重如此淳化三

年举进士上第除梓州榷盐院判官明年盗发益

部公以梓近益为大郡畏益强逼且利以自资攻

之必亟盍大为守且时近郊多林木乃白郡守悉

取之以完棚橹且为薪蒸之备既而被围百日樵

采路绝城中赖焉公叅陈谋议公䕶堑壁及围解

于僚吏为最力就迁梓州观察推官明年权知益

州之华阳蜀民流散之后田庐荒废诏书凡入租


占田有能倍入者断以新籍于是豪右广射上田


贯民㱕者多亡其素产公曰此权时之制 欲就


业耳芳利其倍租而使下民失业岂经制哉乃命


尽还旧主所施行与 诏书异至道二年召㱕授


著作佐郎 太宗面谕令通判大藩即通判寿州


迁秘书丞又通判筠州知兴国军 真宗考籍有


五年无过者特迁得改太常博士一日内中出朝


士治绩著者凡二十四人名付中书门下令召见


即以景徳二年冬对长春殿赐五品服令通事舍

人焦守节送学士院试试之明日会边奏警急降


诏北任是时曹濮盗起又虏者分趋齐郓东土颇


骚 朝廷慎择郡守 真宗面谕宰相昨日京东


阙人奏曹州阙人谢涛可转官知曹州遂除屯田


员外郎曹之征赋旧分送睢阳仓公至郡会霖潦


民车在道者不克进公曰自曹及宋陆行数百里


平岁致之不为易今泥淖益困吾民且江淮漕运


日至睢阳城下曹有广济漕亦通京师使曹赋得


增送京师睢阳自取江淮来未以直曹赋岂非便


耶乃开廪尽收属县赋且上其利状遂与转运使

交奏 朝廷从公奏降 诏褒美未几召还奏


诏祈雨嵩岳祠毕雨澍因言岳渎有请祷而无报


谢意义或为阙 真宗是之因 诏自今修报如


礼是年西南有大星见占在蜀分 诏公巡抚益


州西路入别受 诏与益州张公咏同议铸大铁


钱利害于是考铁价与旧钱更相均准故下不得


盗用而物价长平蜀人至今便之使回举三十馀


人宰府疑其多公面陈诸吏干状愿署连坐以冀


必行奉使举吏连坐自此始后所举多践台省不


调者犹为郡守四年授三司度支判官大中祥符


初出知秦州又知歙州改度支司封员外郎坐三


司判官日举榷茶官被罪夺司封五年复为度支


通判河南府冯魏公罢居守荐公于朝召试授兵


部员外郎直史馆判三司理欠凭由司出为两浙


转运使赐金紫迁礼部郎中判司农寺天禧五年


兼侍御史知杂事乾兴元年迁户部郎中永定陵


驾将发少府治明器象物甚侈大山陵使奉 诏


自京至陵凡城门民舍卑隘者壊之公上章言先


帝封祀仪大物备尚不闻废壊所过城舍今遗制


务俭薄反以象物壊民居非先帝意愿下有司裁

损章寝不报物议是之是年以疾求更归除吏部


郎中直昭文馆知越州天圣中代还迁太常少卿


判官太府寺登闻检院以步履艰蹇求西京留司


御史台逾年改秘书监台任满就求分司明道元


年转太子宾客景祐元年十月三十日戊疾薨二


年八月嗣子兵部员外郎直集贤院绛奉公之丧


自京西㱕葬于富阳公生平不恤家事然友爱甚


笃宗门有孤者收养嫁娶如巳子在 朝廷见贵


势无所降屈士子进见虽少贱对之肃然及交言


则开懐无少隠故人皆惮其高而爱其诚况治郡


部吏有一善必孜孜称荐或犯法虽甚恶之直其


罪而巳未尝有故刑故终身无二嫌怨者雅善品


藻文章江夏黄叔才尝作惕允恭墓铭甚负其文


顾公曰能损益一字者我当辨之公削去二十一


字叔才叹服不已西京被疾人有贽文者必读之


终篇或摘其词之工者称道之其爱奖士类如此


初两浙转运使还朝议将以掌诰命会得疾逾旬


不能无事遂寝素好脩炼药术喜与方士谈视荣


利泊如也本朝图书之府惟昭文史馆集贤秘阁


公与兵部同时分帖四职太府等实父子相代缙

绅荣之见于衣冠盛事录母夫人崔氏追封博陵


郡太君夫人许氏封晋陵郡君初散骑五子皆以


五行定名公次第炎有文称终公安令馆今为天


台令果从方外教号安隠师坦左侍禁子三人长


即兵部次约将作监主簿少以才敏知名季绮太


庙斋郎约绮皆早亡女四人长适同出身周盛次


适徳兴令 尧臣次适延陵尉傅莹次适吴县尉


杨士彦孙三人景初将作监主簿景温太庙室长


景平试校书郎女孙四人并幼公才位徳美当列


国史敢直纪行实以备史官之录谨状


   景祐元年十一月日山南东道节度掌书


    记朝奉郎试大理评事兼察院御史充


    馆阁校勘尹某状


  朝散大夫给事中知同州军州事兼管内劝


   农使上柱国陇西县开国伯食邑五百户


   赐紫金鱼袋李公行状


  曽祖讳 皇不仕


  祖讳某皇不仕


  父继又皇任殿中丞累赠尚书户部侍郎


  本贯怀州武德县待贤乡德业里李允及字

   某年七十六


公之先三世传春秋学至户部始以明经取科第


公亦世其学端拱二年及第校解州安邑尉居官


有能绩秩满再调京帅廷见日太宗省其劳状嘉


之擢大理评事知邠州三水县将灵武用师转赋


粟以饷军再至积石皆在期先迁光禄寺丞通判


雅州㑹盗据成都不逞者哗言以惊动旁郡公诘


奸谨备郡境肃然事寜 制书褒谕迁大理寺丞


通判宁州卒都进者谋乱事觉公惧连比者不能


自明精意辨析全贷者众移通判邠州迁太子中

舍殿中丞为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未几出为利


州路转运使先是户部舍老京师尝坠马大衢中


人亟以告公朝服即步出府门趋其所顷之导从


者皆至户部无他伤肩舆以归或以事闻者及奉


使入辞 真宗问曰卿父坠马无伤耶因赐三品


服是时台郎御使史出领使任尚穿赐金紫公秩


卑初被进用搢绅荣之至部会岁歉奏赈饥之章


未报出仓粟数万石散之民无转徙者迁国子博


士入尚书省由主客金部司勲五迁至金部郎中


历三司盐铁判官京西京东淮南河东河北五路

转运使京东淮南皆再主前在淮南开漕渠通广


陵市或有异议者罢知泉州后由淮南入为三司


度支副使授光禄寺卿知算州未行改太常少卿


兼江南安抚使迁光禄卿充淮南制置发运使时


东土大饥自淮转粟五十万济青徐民俄授右諌


议大夫知扬州徙知潞州代还授给事中知同州


景祐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以疾终于州公为政平


易务为静治不喜作为聪明部吏或犯法湏其自


章然后置于理其用心宁失有罪不忍狱自巳发


故所至有长者称掌内外有三十年金粟羡盈累

千万供亿用度无一败事不独精敏故人以其闻


见详熟他吏难与比者乐荐士保任百馀人多至


通显母田氏追封某郡太君妻安氏仁寿郡君子


五人熙载同学究出身早亡熙古进士第为屯田


员外郎熙绩卫尉等丞熙朝大理寺评事女四人


长适屯田员外郎何日次适天章阁待制杨楷侍


御史程戡屯田员外郎夏安期自适杨氏而下俱


亡诸孙七人嗣子奉公之丧即以其年十一月二


十八日葬河 内某乡某里先公之墓次前葬录


公世系官阀并其行事俾某次之将求作者以志

其圹某详载其实以


   景祐五年十月日责授崇信军节度掌书


    记朝奉郎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


    前监唐州洒税尹某状


  协谋同徳佐理功臣枢宻使金紫光禄大夫


   行尚书吏部侍郎检校太傅中书门下平


   章事上柱国太原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一


   百户食实封一千四百户赠太保中书令


   文康王公神道碑铭并序


景祐元年秋八月壬戌枢宻使同中书门下平章


事王公薨于位𠝹天子震悼翌日临其丧废朝三


日以太保中书令告其第命鸿胪内侍通治国丧


事赙物恤孤卒用其加等礼官考行谥曰文康即


以其年十月葬河南府河南县洛苑乡魏封原举


二夫人祔焉公讳曙字晦叔其先太原人始王氏


居太原为著姓其后有徙西河者公之先君能传


其世系之所从实隋世文中子之弟绩之后绩号


东皋子东皋而下间有儒者然不大显亦未尝去


河汾经乱亡其谱不复贯叙故后世唯祖东皋子


至公始葬先君河南今遂为河南人曽祖杰祖崇

生兵间以义勇自许河东大将周徳威闻其名


召补禆校徳威后帅燕军以战死失知巳功业不


著以寿考终景纯少客燕地感家世儒者不当用


材武进乃南㳺嵩洛得佐嵩谭用之者为之友寖


以文称还太原至境上时刘氏方据其地叹曰天


下将定以区区一方支天下兵此危国也遂不入


止上党帅延致幕府府罢不复作吏购四方书或


手抄之晚年书数千巻端拱中终京师及公之贵


追荣三代曽祖太傅曽祖妣张氏韩国太夫人祖


太师祖妣阎氏齐国太夫人考太师尚书令妣祁

氏鲁国太夫人公少举进士淳化三年上第释褐


河南府巩县主簿再调定国军节度推官咸平中


天子用古科目者方开之士工部尚书赵公昌言


举公贤良方正试入等授著作佐郎出知明州定


海县代还为群牧判官赐五品服迁太常丞受


诏修传灯录判三司凭由勾簿司考发开封贡士


坐失实出监庐州茶税东封加恩迁博士通判陈


州未至任 诏还务修册府元龟以工部员外郎


充龙圗阁待制赐三品服従汾阳迁工部郎中改


右諌议大夫河北转运使部吏受赇失事劾罢知

寿州改淮南运使㱕期勾当三班院纠察在京刑


狱权开封府事加枢宻直学士知益州坐开封府


日保任禄吏犯法降授左司郎中寻复諌议大夫


召为给事中兼太子宾客天禧三年同知礼部贡


举所诎士或倡言被抑无行者从而哗之不复辨


状降为諌议大夫俄复给事中同知通进银台司


门下封驳事兼群牧使四年寇莱公被罪坐姻累


罢学士知汝州乾兴元年犹以前坐责授郢州团


练副使天圣元年起为光禄卿知襄州二年再知


汝州四年复给事中知潞州六年迁工部侍郎知

河南府移永兴军七年入为御史中丞兼理检校


七月以工部侍郎参知政事明道元年六月朝入


殿奏复旧著为定制先是礼部尚书张公咏再守


成都蜀人懐之以为后无继者及公去遂有前张


后王之谚其临他郡则因其俗而治之施其术若


无穷然使人爱之如蜀人为尤重狱讼无细大必


精意处之上党有杀人者公察情非是面讯其状


其人以为不得真杀人者已无免理卒不自明僚


吏亦言不足疑公密以物色捕杀人者得之作辨


狱记以戒理官前在西部有中人建议广旁陵屋

居僦之取利以荐园寝公上言神道尚静今亟有


兴作牟细利为家人烦䙝之荐非所以奉 祖宗


意于时近幸方用土木取功赏书奏皆惮其守正


任中 宪日属玉清昭应宫灾 诏以卫卒及掌


事者付台劾火起状时太后临政谓公曰此人火


非天灾必戮守卫者公上疏曰昔鲁桓僖宫灾孔


子以为御名僖亲尽当毁者也汉辽东高庙及髙


园便殿灾董仲舒曰髙庙不当居辽东髙殿不当


居陵旁故天灾若谓此宫所建非应经义望以臣


议下大臣苟不合故典籍请㱕田里时议者或云

官当庐未及对以疾还第即上章求解政仕七月

授户部侍郎资政殿学士知陕州是冬改元推恩

迁吏部二年夏徙知河阳秋再知河南府十一月

被召加检校太傅充枢宻使明年七月加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未几痬发下乎浸淫以至大病享年

七十二公幼得先公所聚书读之至周官春秋尤

极其义故为文章必本制度临政长于断事虽天

性通悟发为事业迹其源流葢有助焉景徳中

天子尝命近臣修书时杨文公在翰林公止太常

属丞制以二公并命论者以材名等夷非复爵位

差降也临益部日会岁饥众心颇摇公曰往时蜀


扰非有豪杰为倡先特以攘寇不息驱而合之浸


大耳今欲制其前莫若禁盗于是严盗法犯者一


切皆死出金榖募告者又俾爪牙吏摘其囊橐画


谋者久必就拘或示惨刑蜀人股栗岁中遂无盗


用然他法皆寛平诖误多贷免尝有卒夜告其军


将乱公覆状立辨其伪斩之军士皆感泣蜀旧以


季春籴廪粟以济民言利者増其直公抗修复大


臣虽以财费不充沮之未有斥言不当建者及公


援据经典辞颇切至 上及太后皆感悟薄前守

卫者罪修宫议亦寝明道中岁旱公以成汤六事


为言且云今一岁四赦则政不节事也愿深以五


事为戒在河阳会遣使济渎祠醮公上言岳渎山


川自非时祀请罢勿祀以息扰下之弊公坐莱公


去京师十年天下有宰相望士大夫惜公且老惧


不克相延企者久之及晚节登用虽以东宫之旧


上雅意所属然亦公议有在焉尝以人臣患不节


俭深自𧇊损在京师居第隘甚起居常一室中廏


唯二马食无重肉处之泰然葢矫时之为也笃于


朋友乐周其急治家甚严退居私庭诸子甥侄横

经侍席间命次子鼓瑟以自娱终岁无丝竹之乐


洛中营小园㱕意甚壮末年恩礼愈极终不得谢


有志勿就良足悲巳初夫人石氏平原郡君次夫


人寇氏冯翊郡君子二人益恭虞部员外郎孝谨


温厚得其家法益柔右赞善大夫笃学好古善自


树立二孙慎言光禄寺丞慎行太常寺太祝女七


人适校书郎陈勘将作监主簿赵士宗殿中丞孙


瑜殿直杨舜臣唐州推官尹宗济光禄寺丞张宗


简将作监主簿陈安石孙女四人并幼公母弟映


试将作监主簿早世有子二人益谟左侍禁益冲


将作监丞公所著文集四十卷两汉诏义四十巻

周书音训十二卷唐书备问三卷群牧故事六卷


荘子指归三篇列子指归一篇再使北虏作戴斗


奏使录二卷公既葬二年虞部君泣谓某曰先君


素慎宻在中书枢府为上谋虑虽子孙莫得闻故

嘉言宻论无一传者在任他官多用章疏论事命


従子益冲书之益冲宻留其藁今颇得存及诸行


事皆世所睹者大惧失其传子故吏当次之将刻


石以示后世 不敢让 以世系官阀总载之系


以铭云

惟君御臣勿贰勿疑知之厥艰惟臣事君曰进曰


退处之惟难畴其知之公始庶士旅于外庭乃列


从官乃宾东朝推 先帝明逮今 皇圣信之有


初保之有终乃翊扆政乃冠内枢惟 皇之聪畴


其处之公在中岁官尝下迁不勉而和匪畏而䖍


康常以坚亦既在位帝咨考成时唯典刑靡逸自


居靡高自名竭忠以诚知臣处身匪厥艰难惟圣


逮贤公实全德诵之刻之以永其传











河南先生文集卷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