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千五百五十八 永乐大典
卷之六千五百五十九
卷之六千五百六十四 

    永乐大典卷之六千五百五十九 十八阳

    梁惠王篇十二

    ○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

    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

    何王曰弃之朱子集注比。必二反。 托。寄也。比。及也。弃。绝也。马豫缉义孟子与齐宣王言。王之臣。有寄托其妻子于朋

    友之家。而往楚国游者。及其归也。而冻馁其妻子。则于交友之道。当如何。宣王言是失交友之道。则当弃绝之也。朱氏。 横浦张氏曰。寄托家室于

    朋友。而冻馁其妻子。遽曰弃之。岂不太薄矣然则如之何。在我当审处耳。岂其人贫寠不能转给乎。岂其财不足依而不知通变乎。抑岂深吝固惜。

    不知有通财之义与。自前面两说。忴之可也。如后一说。责之可也。何遽至弃绝乎。余恐学者深信此说。责人为重。而乏忠恕之道。轻朋友之义。失圣

    门之本根。此余所以不得不辩也。金履祥考证比。必二反。愿比死者。且比化者。皆作必二反。比其反也。与射者比。当作毗志反。文公尝因学者之问

    而未及改。曰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王曰已之朱子集注士师。

    狱官也。其属有乡士遂士之官。士师皆当治之。已。罢去也。马豫缉义孟子问宣王曰为狱官不能治其士。则当如何。朱氏宣王言士师失其职。尹氏

    则当罢去之。朱氏杜英旁通士师不能治士。晦庵乡士遂士之官。 周礼秋官。司寇刑官之属。大司寇。小司寇。士师。乡士。士。察也。主察狱讼之事者。

    乡士。主六乡之狱遂士。主六遂之狱者。县士。距王城三百里四百里曰县。又士主县之狱者何文渊事文引证士师。狱官。其属有乡士。遂士。 周礼

    秋官。司寇刑官之属。大司寇。小司寇。士师。乡士。遂士。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

    乡士掌国中。六乡之狱在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听其狱讼。察其辞。遂士掌四郊。六遂之狱在四郊。各掌其遂之民数。而纠其戒令。听其

    狱讼。察其辞。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王顾左右而

    言他。朱子集注治去声 孟子将问此。而先设上二事以发之。及此而王不能答也。其惮于自责。耻于下问如此。不足与有为可知矣。

    赵氏曰。言君臣上下。各勤其任。无堕其职。乃安其身。先儒精义尹曰。友之失友道。士师失其职。齐宣既明知其罪矣。至于四境之不治。则耻于自责。

    此齐宣所以终不足与有为也。张栻解为一国之牧。则当任一国之责。有一夫不获其所。皆吾之罪也。能存是心。而后有以君国子民矣。夫受友之

    托其孥而冻馁之。是负其托也。为士师而不能治士。是旷其官也。友之负托。士之旷官。则王既知之矣。而王独不自念吾受一国之托。乃使四境之

    内不治。谁之责欤。王顾左右而言他。盖有所愧于中也。王虽愧于中。然有护疾忌医之意。故但顾左右而言他。使王于此而能沛然达其所愧。反躬

    自责。访孟子所以治四境之道而行之。则岂不庶矣乎。赵顺孙纂疏辅氏曰。常人之情。知人则明。自知则暗。孟子将以四境之内不治问王。故先设

    此二事。以开其明。而使之自知其职有不举也。 又曰。王顾左右而言他。则亦自知其旷职为可愧矣。然知之非艰。行之为艰。使齐宣王沛然达其

    所愧。反躬自责。访孟子所以治四境之道而力行之。则齐国其庶几矣。今乃不然。顾左右以释其愧。言他事以乱其辞。有护疾忌医之心。无责己求

    言之志。则其不足与有为可知矣。 又曰。各勤其任。指心而言。无堕其职。指事而言。君臣上下。内尽其心。外尽其事。则其身乃安。饶双峰讲义先生

    曰。齐宣王当如何答。讲者不能对。先生曰自责下问。集注自为他开两条路在。当言此则寡人之罪也。这便是自责。又当言如何可以治人。这便是。

    下问。齐王亦无服善之心。故但顾左右而言他。后来因孔距心之辞。则不惮于自责矣。然亦耻于下问。胡炳文通惮于自责。则无克己之勇。耻于下

    问。则无好善之诚。李流谦澹斋集洪水溺人。非禹溺之也。而禹以为由己溺之。人不粒食。非稷饥之也。而稷以为由己饥之。一夫不获。非伊尹

    推而纳之沟中也。而尹以为时予之辜。是三圣人者。岂固敝敝然乐于劳瘁。而从事于务哉。盖以为治其职则当致其忧。居其位则当任

    其责。非惟在上者当然。在下者之所以望我亦若是也。今齐王于妻子失其托。则知以责其友。不能治士。则知以责士师。至四境不治。则

    顾而言他。被其心。岂不知此实己之责哉。而独耻于自反。及谬为不省以绝其说。使孟子不得终进其治国之道。然则宣王不足与有为

    亦可悲矣                       程复心章图勤其任指心堕其职指事{{{caption}}}

    孙与注䟽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假此言以为喻。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言无有道。当如之何。王

    曰弃之。言当弃之绝友道也。曰。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士师。狱官吏也。不能治狱当如之何。王曰己之。己之者。去之也。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

    何。境内之事。王所当理。不胜其任。当如之何。孟子以此动王心。令戒惧也。王顾左右而言他。王惭。左右顾视。道他事。无以答此言也。䟽孟子至言他

    正义曰。此章言君臣上下。各勤其任。无堕厥职。乃安其身也。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是孟子欲以此比喻而

    讽之也。言王之臣下。有寄托妻子于交友而往楚国游戏者。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者。言寄妻子于交友而往楚国。在近则反归。而妻

    子在交友之所。皆寒冻其肤。饥馁其腹。则为交友之道当如之何。冻者。寒之过之谓也。馁者。饥之过之谓也。王曰弃之者。是宣王答孟子以为交友

    之道既如此。当弃之而不必与为友也。曰士师不能治士则为如之何者。孟子因循又问宣王言为之狱吏者而不能主治其士。则为士师者当如

    之何处之。王曰己之者。言当此之而不可舆为士师也。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者。孟子因循问至于此。乃欲讽諌之。故问之曰。自一国四境之

    内皆乱而不治。则为之君当如何处之。王顾左右而言他者。宣王知罪在诸己。乃自。惭羞之而顾视左右道其他事。无以答此言也。注士师狱吏

    也正义曰。士师即周司寇之属。有士师卿士。皆以士为官。郑玄云。士。察也。主察狱讼之事。是士师为狱官之吏者也。邹霆炎衍义孟子谓齐宣王

    曰使王之臣有寄托其妻子于其友朋而之往楚游者。比及其反于家也。则未尝抚恤其家而冻馁其妻子。是友之遇也。则当如之何。王曰弃之而

    绝交可也。孟子又曰。使为士师狱官而不能治其所属之群士。则是失其官守也。当如之何。王曰己而不用之可也。孟子又曰。使一国四境之内不

    能理治。则是君臣上下各隳其职。国政荒乱当如之何。齐王惮于自责。耻于下问惟付之不言。但回顾左右而言他事其不足舆有为可知矣。魏公

    著句解孟子谓齐宣王曰。孟子与宣王言。王之臣宣王之人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有寄托其妻与子于朋友家。谓之楚游者而前往楚国游行者。

    比其反也。及其反归也。比。皮去。则冻馁其妻子。则寒冻饥馁其妻舆子。则如之何。如何而可。王曰。弃之。宣王言是无友道也。当弃绝之而不与为友。

    曰。士师不能治士。孟子问王言为狱官而不能治其士。则如之何。如何而可。王曰。已之。宣王言是不能尽臣道也。当己罢之而不用。曰四境之内不

    治。孟子又问宣王言四境之内乱而不治。则如之何。如何而可。王顾左右而言他。宣王有惭心。田视左右而言别事。○孟子

    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

    有世臣之谓也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

    其亡也。朱子集注世臣。累世勋旧之臣。与国同休戚者也亲臣。君所亲信之臣。与君同休戚者也。此言乔木世臣。皆故国所宜有。

    然所以为故国者。则在此而不在彼也。昨日所进用之人。今日有亡去而不知者。则无亲臣矣。况世臣乎。赵顺孙纂疏辅氏曰。世臣。谓如毕公弼亮

    四世之类。是也。服勤王家。至历累世。则自然与国同休戚矣。亲臣。谓腹心之臣。如汉之萧何。唐之房杜。是也。君臣一体。目然与之同休戚矣 又曰。

    齐之为国旧矣。故曰故国。乔木。乃年深高大之木。亦故国之所宜有但所以为故国者。则以其有世臣。而非以其有乔木也。故国不可无世臣。人君

    不可无亲臣。今齐王之臣。昨日所进而用之者。今日亡去而不知。则虽亲臣亦无之矣。况世臣乎旧说皆以亲臣便为世臣。故其辞胶轕不分晓。集

    注始分为两人。然后其意明白。马豫缉义今王之国。徒云旧矣既无世臣。谁与君同休戚乎缉陈舜中审是集今日不知其亡也。 或谓又无亲臣。

    有亡去而不知者其理亦通。但王继云。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则牵合难矣。此乃孟子谓王无亲臣。况世臣乎。王非无亲臣也。以其不足亲。有亦

    如亡矣。故言昨者所进。今日亦不知其亡。但以为有谓所进者不足恃而王不知也。王乃继云。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李流谦澹齐集治一国者

    有一国之望。治天下者。有天下之望。所谓望者。非一朝一夕之为也。道德积于身。勋烈著于时。闻誉赫于人之耳目。君人者倚之。百姓与之。宗庙保

    之。夫。是之谓世臣。凡此者。举一国聴之则一国重。举天下聴之则天下重昔周之毕公身事文武以及成康。而书称其弼亮四世。嘉绩多于先王。予

    小子垂拱仰成。盖为世臣者固如此。今齐王无亲信之臣。而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是其于任用之际。亦苟而已矣。则鸟知所谓世臣哉方且指

    乔木以求故国岂不重贻孟子之笑哉。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朱子集注

    舍上声 王意以为此亡去者。皆不才之人。我初不知而误用之。故今不以其去为意耳。因问何以先识其不才而舍之邪。赵顺孙纂䟽辅氏曰。若

    不先言齐王之意。则问此一句似无来历也。盖宣王于此始悟其始之所进者。识之不精故问何以辩之于初也宣王资质以明快易晓者陈栎发

    明不以其去为意。即谓不知其亡。此集注补齐王言外之意。方解得去。不然意不相接。曰国君进贤如不

    得已将使卑逾尊䟽逾戚可不慎与朱子集注与。乎。声如不得已。言谨之

    至也。盖尊尊亲亲。礼之常也。然或尊者亲者未必贤。则必进疏逺之贤而用之。是使卑者逾尊。疏者逾戚非礼之常。故不可不谨也。或问进贤如不得

    已之说。曰。张子之说恐不然。杨氏后假之意甚善齐王之所以无臣。正坐此耳。朱晦庵集孟子言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故王问何以识其不才

    而舍之。而孟子告以进贤如不得已。盖于进退之间无所不审。非但使之致察于去人杀人也。朱子语续录问孟子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一假。曰。

    公念得如不得已一句字重了。声高。如何如何亡了。但平看便理会得是如此意。因警以言语太徐急也。赵顺孙纂疏辅氏曰。先儒皆以如不得已

    一句连下文说言不得已。则将使卑逾尊。䟽逾戚。故不可不谨。虽若可通。然如此。则是国君用人唯于不得已之际方致其谨。且下文但言因国人

    而言。自察其贤否而用舍之。亦未尝言其不得已之意。故集注直以如不得已一句连上文说言如不得已。是至谨之意。人君于进贤之际。皆不可

    不谨。故于下假结之云。所谓进贤如不得已者如此。至于尊者亲者未必贤。则又将进其䟽逺之贤者而用之。至使卑者逾尊。䟽者逾戚。则又非礼

    之常。元不可不谨也。胡炳文通大凡事可得而已者。其事可忽。不可得而已者。其事当谨故曰。如不得已。谨之至也。辅氏之说甚善。但曰下文言用

    舍处。未尝言其不得已之意则与集注下假结句又自相反尔马豫缉义豫曰。如不得已。盖谓不敢且止而不致察也。无垢曰。朝廷进用人才。曷可

    轻哉。当审不得已。可也。豫曰。下文详言谨之之道也。金履祥考证如不得已合连下文作句。王自谓舍之之决。孟子则戒其用之之轻。慎。王文宪曰

    此章紧要在谨字。下文二察字。谨之之道。史伯璇管窥按先儒以如不得已连下文。则如为设或之义。与如或知尔之如同。而不得已。为真有所不

    得已。集注以如不得已连上文。则如为如似之义。与如切如磋之如同。而不得已。非真有所不得已也。辅氏谓下文未尝言其不得已之意。但言不

    得已。而不言如。盖谓其无真不得已之意。可见先儒之说不然耳。集注下假所谓进贤如不得已者如此之言。言不得已而又言如盖谓其谨之之

    至。如此尔非谓其真有所不得已也。通者谓其相反。是不详如字之义不同。与有如字之意亦不相似也。熊禾摽题事义此章论亲贤之道。按古者

    用人。世禄而不世官周家一代。虽亲亲为重。然非贤不用也。春秋皆世卿为致而贤者之进甚难。新进者皆是疏逺外臣。故君臣当各尽其道也。赵

    次诚考义如不得已。旧说以为不得已而使卑之逾尊。踈之逾戚。重在于逾尊逾戚。朱子以不得已为谨之至。则其重不在于逾尊逾戚。而在于使

    卑使踈矣。盖尊戚不贤而用卑疏则卑踈之人。素未得其情。故自左右大夫国人之曰贤。曰不可。而至于身亲察之。见之而后用之。舍之。此所以为

    谨之至。而如不得已也。然则用刑之有待于察之。而后杀之。其亦用贤如不得已者之所推乎。左右皆曰贤未可

    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


    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

    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

    可焉然后去之。朱子集注去。上声。 左右近臣。其言固未可信。诸大夫之言。宜可信矣。然犹恐其蔽

    于私也。至于国人则其论公矣。然犹必察之者。盖人有同俗而为众所恱者。亦有特立而为俗所憎者。故必自察之。而亲见其贤否之实然后从而

    用舍之。则于贤者知之深。任之重。而不才者。不得以幸进矣。所谓进贤如不得已者如此。赵顺孙纂䟽辅氏曰。左右近臣。未必尽贤。故其言未可以

    为信。诸大夫则职位尊矣。不容有不贤者。然犹恐其或有蔽于私也。至于与国之人。皆以为然。则其论公矣。然世又有同俗而为众所恱者。特立而

    为俗所憎者。故又必自察之。所谓察之。则必因言以察其心。考迹以察其用。如孔子之视所以。观所由。察所安。然后能亲见其贤否之实。从而用。舍

    之。则所贤者非徒知之。知之必深而无所疑。非徒任之。任之必重而不可易。至于不才亦不容于幸进矣。饶双峰讲义先生曰。择人最难。这是取人

    以身之意。立已要明。择人要公。孟子之言。亦似难行。左右诸大夫固可问。国人如何一一去问之。又曰。大抵用人。也要试之。尧舜用人。也是敷奏以

    言。明试以功。如师钖帝舜必历试诸难。周之用人。也是论定而后官。任官而后爵。如何轻易得。胡炳文通进贤当出于人主之本心。岂有所谓不得

    已者。如不得已。谨之至也。谋之左右。左右皆曰贤。若可已矣。而必询之诸大夫。诸大夫皆曰贤。若可已矣。而必询之国人。国人皆曰贤。若可已矣。而

    必亲见其贤。然后用之。此其进贤而谨审之至也。故集注末结之曰。所谓进贤如不得已者如此。倪士毅辑释盖人有同俗而为众所恱者。若孟子

    所论乡原。一乡皆称原人是也。亦有特立而为俗所憎者。若韩子所论伯夷特立独行。而举世非之是也。故必自察之。云云至如此。如此。方见进贤

    谨之之至。如必不得已而然者。要之用舍之道。参之于众。而察之于独。不贤者固去之勿疑矣。贤者必任之勿贰。是即君所亲信之臣也。此非亲信

    之以已之私。而实亲信之以国人之公。所谓民之所好好之也。今日为王之亲臣。他日托孤寄命。即为国家之世臣矣。左右皆

    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


    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

    杀之也朱子集注此言非独以此进退人才。至于用刑。亦以此道。盖所谓天命天讨。皆非人君之所得私也。赵顺孙纂疏辅氏曰。

    命有德。讨有罪。二事相反而实相连。故因论进退人才。而并及于刑。舜之于四㐫。孔子之于少正卯。皆天理人情之至。所谓天讨也。饶双峰讲义先

    生曰。国人曰可杀。不可连上面说。孟子却是说杀人事。若连上面说。似乎是杀上面所用之人。所以分作两假解。言至于用刑亦以道。所以本文下

    有为民父母一句。倪士毅辑释盖所谓天命。结上文进人才天讨。结此一节。皆非人君之所得私也。固用舍而及刑杀亦是孟子敷演以明其意。不

    才者舍之有罪而甚焉者杀之也。马豫缉义且如刑一罪人也。缉左右近臣皆言可杀。亦不可听信。诸大夫皆言可杀犹恐其蔽于私。亦不可便信

    其言。至于国人皆言可杀。则其论公矣。然后又当从而省察之。必亲见其可杀之实。然后杀之。所以言国人杀之也。朱氏何文渊事文引证天命天

    讨。虞书皋陶谟篇。谟。谋也。虞史逢皋陶之嘉言也。皋陶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如此然后可

    以为民父母。朱子集注传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谓民之父母。先儒精义横渠曰国君进贤如徇从人情

    不得已而进之。则贪妄者日益进于上廉耻之人反屈于䟽贱矣。 杨曰国人皆曰可杀。然后杀之。则杀之者。非一人之私意。不得已也古者司寇

    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宥之。然后致刑。夫宥之者。天子之德。而刑之者。有司之公。天子以好生为德。有司以执法为公。则刑不滥矣。 问或谓人主

    之权。当自主持是否曰不为臣下夺其威柄。此固是也。书称汤曰。用人惟已。而孟子亦曰。见贤焉然后用之。则人君之权。岂可为人所分。然孟子之

    论用人。去人。杀人。虽不听左右诸大夫之毁誉。亦不听国人之言。因国人之公。是非吾从。而察之。必有见焉而后行。如此。则权常在我矣。若初无所

    见。姑信已为之。亦必终为人所惑。不能固执矣。尹曰。世臣。则累世修德。必能辅君以道而可则者也。取人苟不详审。则好恶必不公。为害甚大。尚

    何世臣之有哉。是以国君进退群臣。必察于国人之论。而不自恃也。苟用此道。则贤否判然。人不可得而欺矣。人君之务。孰大于是。张栻解所谓世

    臣者。以其德业有肖于前人也。古者不世官。惟其贤可用则君举而用之耳。有世官。则国势重。盖民望之所归。吾心之所倚毗。而其世笃忠贞。与国

    同休戚。又有非他人比者。如伊陟吕伋召虎之徒是也。自周衰用不以贤。而以世卿见讥于春秋。而世家子孙。亦复不务自修。鲜克由礼。甚至于窃

    国柄。为乱阶岂复有古之所谓世臣也哉。王无亲臣矣。亲信腹心之臣。谓世臣也。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既无亲臣。则取之于疏逺。而昔之所

    骤进者。又皆不得其人。至于今日亦不知其亡也。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者。谓何以辩之于初也。孟子于是为陈黜陟进退人才之道。用人先当

    求之于世家。如不得已。则取之于卑且疏者。夫使卑逾尊。踈逾戚。盖非常之举也。故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必使卑逾尊。踈逾戚。可不慎与。下所言

    谨之之道也。左右之言勿听。诸大夫之言勿听。必考于国人之公论。虽然。诸大夫之言而勿听。此非置疑情于其间也。谓大夫虽以为贤。又必合于

    国人之公。论然后可耳。合诸公论矣。则又审之于已。明见其所以为贤也。所以为不可也。然后用之则无贰。而去之则无疑。既言进退人才之道矣。

    而复及于可杀者何耶。盖如舜之于四㐫。孔子之于少正卯。天讨之施。有不可已者也。曰。国人杀之也。言非已杀之。因国人之公心瓦。然则其用是

    人也。亦非吾用之。国人用之也。其去是人也。亦非吾去之。国人去之也。盖天聦明。自我民聦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国人之公心。即天理之所存。茍

    有一毫私意加于其间则失大同之义而非天之理矣夫人主之职莫大于保民而保民之道莫先于用人故曰。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陈栎发

    明傅曰。大学传民之所好好之。公论以为贤而用之。好民所好也。民之所恶恶之。公论以为否而舍之以为可杀而杀之。恶民之所恶也此之谓民

    之父母。此所谓以民心为己心而民之父母也此总结上文皆曰贤。皆曰不可。皆曰可杀三节之意。杜英旁通南轩春秋讥世卿。公羊传宣公十

    年齐崔氏出奔卫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据齐高无咎出奔名连崔氏者与尹氏俱称氏。嫌为采邑贬曷为贬。据外大夫奔不贬。讥世卿

    世卿非礼也。复见讥者嫌尹氏。王者大夫职重不当世。诸侯大夫任轻可世也因齐大国祸署。故就可以为法戒明王者尊莫大于周室。强莫大于

    齐国。世卿犹能危之。上隐公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尹氏立王子朝也。其称尹氏何。据宰渠氏官。刘卷卒名。贬曷

    为贬。据俱卒也。讥世卿。世卿者。父死子继也。贬去名言氏者。起其世也。若曰世世尹氏也。世卿非礼也。礼公卿大夫皆选贤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职

    大不当世。为其秉政乆。恩德广大。小人居之。必夺君之灭权。故尹氏世立王子朝。齐崔氏世弑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则正其本见识于卒者亦不可

    遭次无故躯逐。必因其过。卒绝之。明君案见劳授赏。则众誉不能进无功案见恶行诛。则众说不能退无罪通鉴宣帝地节二年。霍光薨。上思报大

    将军德。乃封光孙山为乐平侯。领尚书事。魏相奏封事。言春秋讥世卿。恶宋三世为大夫。

    程复心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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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流谦澹齐集用人。大事也。杀人。亦大事也。皆不可以己之私意为之左右诸大夫及国人皆曰贤。皆曰不可。吾方察焉。见其可用可去。而后从之

    不然。未敢必于用于去也左右诸大夫及国人皆曰可杀。吾亦察焉。见其可杀而后杀之。不然。未敢果于杀也。夫何故。众以为贤。是众人用之而吾

    何预于用之哉。众以为可杀。是众人杀之。而吾何预于杀之哉。夫然用者常当。杀者无悔。虽然以谓可用可杀固在彼。而听其言而察。察其言而用。

    则在我专于彼则惑。专于我则蔽。故洪范谓有大疑。先于谋及乃心。而次及庶人卿士。及龟筮。暨其俱从也。而后谓之大同。亦与此同意。孙奭注䟽

    孟子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人所谓是旧国也者。非但见其有高大树木也。当有累世修德之臣。常能辅其

    君以道。及为旧国可法则也。王无亲臣矣。今王无可亲任之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言王取臣不详审。往日之所知。今日为恶当诛亡。王无

    以名也。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王言我当何以先知其不才而舍之不用也。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䟽逾戚。可不慎与。言国君

    欲进用人。当留意考择。如使忽然不精心意而详审之。如不得已而取备官。则将使尊卑䟽戚相逾。岂可不慎欤。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

    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谓选大臣陵比周之誉恢其鄕原之徒。论曰众好之必察焉。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

    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众恶之。必察焉。恶直丑正。实繁有徒。防其朋党以毁忠正也。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

    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言当慎行大辟之罪。五听三宥古者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如此。然

    后可以为民父母。行此三慎之听。乃可以子畜百姓也。䟽。孟子见至为民父母正义曰。此章言人君进贤退恶。翔而后集。有世贤臣。乃为旧可法

    则也。孟子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者。是孟子见齐宣王而问之。言人所谓旧国者。非谓有高大木而谓之旧国也。以其有世

    世将德之旧臣也。故谓之旧国。故曰有世臣之谓也故。旧也。乔。高也。世臣。累世修德之旧臣也。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者。孟子言

    今王无有亲任用之臣矣。往日所进者。今日为恶而王又不知诛亡之。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者。宣王言我何以知其臣之不才。而舍去之

    而不用也。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界逾尊。䟽逾戚。可不慎欤者。孟子言国君进用贤人。当留意拣择。如使混然不能积心拣择。但如不得已而

    取备官职。则将使其卑逾尊䟽逾戚而杀乱之矣。其如是。岂可不重慎之欤。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

    贤焉。然后用之。至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者。此皆孟子教宣王进退贤不肖之言也。言谥进用贤人之际。虽自王之左右臣者皆曰。此人贤。当进

    用之。则王未可进而用之也。以至诸大夫皆曰。此人之贤。当进用之。则王人未可进而用之也。逮至一国之人皆曰。此人之贤。当进而用之。则王然

    后详察。亦见其真足为贤人。故然复进而用之矣。如左右皆曰。此人不贤。不可进用。则王莫听之。以至诸大夫皆曰。此人不贤。不可进用。当去之。则

    王亦当莫听。迨至一国之人皆曰此人不贤。不可进用。当去之。则王然后审察之。见其真实不贤不可进用。然后去之乃不进用也。如左右皆曰。此

    人之罪。可以杀之。则王又当莫听。以至诸大夫皆曰。此人之罪。当杀之。则王又当勿听。迨至一国之人皆曰。此人之罪。可以杀之。则王然后详察。亦

    见其人实有可杀之罪。故然后方可杀之也。无他。以其一国之人皆曰可杀而杀之也。夫如是。则王然后可以为民父母。而子畜百姓矣。 注故旧

    也至可法则也。 正义曰。释云。故旧也。文从古故也。诗。伐木之篇云。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注云。乔。高也。故知乔木为高大之木。郭璞云。乔树枝曲卷

    似鸟羽也。书云。图任旧人共政。又周任有言曰。人惟求旧。是故臣之谓也。注乡原之徒。 正义曰。语云。乡原。德之贼也。周氏注曰。所至之乡。辄原

    其人情而为意以待之。是贼乱其德也。何晏云。一曰乡向也。古字同。谓人不能刚毅。而见人。辄原其趣向容媚而合之。言此所以合德也。欲有三说

    焉。 注大辟之罪。五听三宥。正义曰。孔安国传云大辟。死刑也。周礼大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 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

    曰目听。郑注云。辞听者。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也。色听者。观其颜色不直则报然也。气听者。观其气息不直则惴也。耳听者。观其听耹不直则惑也。目

    听者。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也。凡此五听是也。三宥者。司刺掌三宥。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郑司农云。不识。谓愚民无所识剘宥

    之。过失。若今律过杀人不生死。郑玄云。遗亡。若间帷薄。忘有在焉。而以兵矢。投射之。凡此三宥也。 注云。行此三慎之听也盖指孟子言自左右皆

    曰贤至国人杀之也者。是为之解也。邹霆炎衍义孟子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有积业流传之乆者。非谓有乔木森然。可以见年代乆逺之谓也。盖

    以其有累世勋旧之臣之谓也。今齐王无亲信之臣矣。昔者所进用之人。今日皆已踈逺弃去。不知其亡也。王曰。吾何以先识察其不才而舍去之。

    孟子曰。国君所进用贤人世族之中无可用者。如不得已而他求。将使卑贱之贤者逾于尊贵。疏逺之贤者䟽于戚近其可不谨慎与。如使在王左

    右之臣。皆曰。某之贤。未可以其言为然也。在朝诸大夫皆曰。某之贤。未可以其言为然也。至于通国之人皆曰。某之贤。然后加书察之详。果见其为

    贤焉。然后进而用之。在王左右之臣皆曰。某不可用。勿听。在朝诸大夫皆曰。某不可用。亦勿听。至于通国之人皆曰某不可用。然后加审察之详。果见

    其不可用焉。然后斥而去之。在王左右之臣皆曰。某可杀。勿听在朝诸大夫皆曰。某可杀亦勿听至于通国之人皆曰某可杀。然后加审察之详果

    见其有可杀之罪焉。然后从而诛杀之。故曰。此以国人所共恶而杀之也如此行事。然后进退合于公论。喜怒同乎人心。庶可以为民之父母矣。魏

    公著句解孟子见齐宣王曰孟子见宣王言。见现所谓故国者。所谓旧日之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不是言有高木之谓。有世臣之谓也。乃是有

    累世动旧之臣。与国同休戚者也。昔者所进。昔日所进用之人。今日不知其亡也。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舍上声曰。国君进贤。孟子言有国

    之君进用贤人。如不得已。若是世族之中。无可用者。不得已而他求。将使卑逾尊。卑贤于尊。则举卑而䟽过于尊者之上。逾余。䟽逾戚。䟽贤于戚。则

    举䟽而逾过于戚者之上。䟽踈可不慎与。可不谨慎与左右皆曰贤。左右近臣皆曰此人贤。未可也。不可尽信。诸大夫皆曰贤。大夫之众皆曰此人

    贤。未可也尤恐其蔽于私亦不可尽信。国人皆曰贤。至及通国之人皆曰此人贤。则其论公矣然后察之。然尤其从而省察。见贤焉。必亲见其贤之

    实。然后用之。然后举而用之则于贤者知之深而任之重矣。左右皆曰不可。左右近臣皆曰其人不贤。不可用也。勿听。不可便听信其言。诸大夫皆

    曰不可。大夫之众皆言其人不贤。不可用也。勿听。尤恐其蔽于私。亦不可便听信其言。国人皆曰不可。至于通国之人皆言其人不贤。不可用也。则

    其论公矣。然后察之。然尤当从而省察之。见不可马。必亲见其不贤之实。然后去之。然后除去之。则不才者。不得幸进矣。左右皆曰可杀。左右之臣

    尽言其人有罪可杀。勿听。不可便听信其言诸大夫皆曰可杀。大夫之众皆言其人有罪可杀。勿聴。尤恐其蔽于私。不可便听信其言。国人皆曰可

    杀。至于通国之人皆言其人有罪可杀之。其。论公矣。然后察之。然尤当从而省察之。见可杀焉。必亲见其可杀之实。然后杀之。然俊杀戮之。故曰。国

    人杀之也。所以言国人杀之。盖天命天讨非君之所得私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能如此所为。然后可以为民之父母也。○齐

    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

    传有之。朱子集注传直恋切。放。置也。书云。成汤放桀于南巢。赵顺孙纂䟽蔡氏曰。南巢地名。庐江六县有居巢城。桀奔于此因以放

    之也。焉豫缉义宣王问孟子。言成汤放置夏桀于南巢。武王征伐商纣于牧野。有如此事否。故孟子答宣王于古书有此事。朱氏何文渊事文引证

    书曰。成汤放桀于南巢。商书仲虺之诰文。详见八佾篇。成汤放桀注。赵德笺义书曰。成汤放桀于南巢。笺荀子解蔽篇。桀圯于亭山。唐杨倞注亭山。

    南巢之山。本或作鬲山。按汉书地理志。庐江有灊县当是。误以灊为鬲。传写又误为亭。灊。音潜。按方与胜覧。淮西无为军庐江县南有灊城。即汉志

    灊县是也。巢县属无为。有巢山巢湖。巢县注。尧时巢文。即巢之耆父也。书称成汤放桀于南巢。旅𤎅称巢伯来朝。左传文公十二年群舒叛楚遂围

    巢。襄公二十六年吴伐巢。昭公九年城巢。即今巢城也。陈栎发明汤放桀章。是未免于篡弑之罪也。于一本作为。曰臣弑其

    君可乎。朱子集注桀纣天子。汤武诸侯。马豫缉义宣王问以人臣而弑逆其君。可乎。朱氏。语录曰。汤氏之征伐。只知一意恻恒

    救民而已。不知其他。俞文豹吹剑录或者。宣王见周室微弱。有问鼎之心。故设为是问。孟子而有尊王之心。欲引其君以当道而为汤武之地。则当

    托以应之一。吾天顺人之说。而乃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夫闻诛独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故前辈谓汤武非贤君。伊吕非贤

    臣。孟子非贤人。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

    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朱子集注贼。害也。残。

    伤也。害仁者。凶暴淫虐。灭绝天理。故谓之贼。害义者。颠倒错乱。伤败彝伦。故谓之残。一夫。言众叛亲离。不复以为君也。书曰。独夫纣。盖四海归之则

    为天子。天下叛之则为独夫。所以深警齐王。垂戒后世也。 王勉曰。斯言也。惟在下者有汤武之仁。而在上者有桀纣之暴则可。不然。是未。免于篡

    弑之罪也朱子语类贼仁者。无爱心而残忍之谓也。贼义者。无羞恶之心之谓也。先生举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问在坐此何以别。王近思

    云。贼仁。害心之理。贼义。是见于所行处伤其理。曰。以义为见于所行。便是告子义外矣。义在内不在外。义所以度。事。亦是心度。之。然此果何以别。盖

    贼之罪重。残之罪轻。仁义皆是心之天理。仁是天理根本处。贼仁则大伦大法亏灭了。便是杀人的人一般。义是就一节事上言。一事上不合宜。便

    是伤义。似手足上损伤一般。所伤者尚可以补。淳又问贼仁是绝灭天理。贼义是伤败彝伦。如臣弑君。子弑父。及齐襄公鸟兽之行等事。皆人伦大

    恶。不审是绝灭天理。是伤败彝伦。曰。伤败彝伦。只是小小伤败常理。若此等。乃是切害天理了。丹书怠胜敬者灭。即贼仁者谓之贼。欲胜义者凶。即

    贼义者谓之残。意贼义是就一事上说。贼仁是就心上说。其实贼义。便即是贼那仁底。但分而言之则如此。 又问孟子言贼仁贼义。如何力行。曰

    譬之伐木。贼仁乃是伐其本根。贼义只是残害其一枝一叶。人心贼仁。则害了本心。曰贼仁。便是将三纲五常。天叙之典。天秩之礼。二齐坏了。义随

    事制宜。贼义只是于此一事不是。更有他事。在王力行。尹和靖言行录孟冬讲筵初开。上问先生孟子谓纣一夫如何。先生曰。此或谓当时君而言

    也。盖闻有进疑孟子说者。上问程某谓孟子如何。先生曰。程某不敢疑孟子。 闻诛一夫纣。未闻弑君也。孟子对当时人君之言。非垂世本意。善推

    其所为。学者最要推也。因一事则推之大有所益。言举斯心加诸彼是也。讲筵有问诛一夫纣。岂可以纣为一夫。先生对曰。此非论君臣之义。止

    言无道之君耳。使尧舜当汤武时。必为汤武事。龟山杨时解三仁未去。纣非独夫也。三仁去。则天下不以为君矣。是诛一夫也。何弑君之有。世儒有

    谓汤武非圣人也。有南史之笔。则鸣条牧野之事。当书曰篡弑。盖其智不足以知圣人而妄论之矣。先儒精义尹曰。孟子。为当时而言。以警戒时君

    也。张栻解孟子之对。无乃太劲矣乎。盖明理之所在。以警宣王之心也。夫仁义者。人道之常也。贼夫仁义。是绝灭人道也。故贼夫恻隐之端。至于暴

    虐肆行而莫之顾也。贼夫羞。恶之端。至于放辟邪侈而莫之止也。夫仁义之在天下。彼岂能贼之哉实自残贼于厥躬耳。为君若此。则上焉断弃天

    命。下焉不有民物。谓之一夫。不亦宜乎。呜呼。孟子斯言。昭示万世。为人上者闻之。知天命之可畏。仁义之为重。名位之不可以恃也。其亦兢兢以自

    强乎。赵顺孙纂疏语录曰伤败彝伦。只是小小伤败常理。如不以礼食。不亲迎之类。若是那紾兄之臂。逾东家底。便是绝灭天理。 辅氏曰。贼之为害深。

    残之为害浅。凶暴淫虐。指发于中者而言。颠倒错缪。指见于事者而言。然发于中者必见于外。见于事者实生于心。灭绝天理。则是殄阏其根本。伤

    败彝伦。则是损害其枝叶。此贼仁贼义之害。又有轻重之不同也。 又曰。一夫。此贼仁贼义。众恶皆备之证验也。 又曰。王克曰。云云。此事自人君

    言之。则理所当然。自臣下言之则不得已之大变故王氏此数语。所以著万世为人臣者之戒。饶双峰讲义或问如何唤作贼仁贼义。先生曰。贼是

    贼杀。譬如一株木。贼义是伤他枝叶。故谓之残。与残挫相似。贼仁是伤他根本。故谓之贼。杀了他性命相似。焚炙忠良。刳剔孕妇。是贼仁。伤败彝伦

    是贼义。彝伦说得轻。义只是事得其宜之谓。今也颠倒错乱。败坏彝伦。是伤了此义。 又曰。虽则不争多。亦自有轻重。又曰。汤只是放桀。武王却

    是诛纣。盖纣罪浮于桀。所以诛之。然下有汤武之仁。上无桀纣之暴。则不可。上有桀纣之暴。下无汤武之仁。亦不可。因论汤武之事。曰。文王只听天

    下自归他。武王到此已九十矣。他不诛。谁得而诛之。亦是武王急处。孔子只取文王。不甚取汤武。如言文王至德。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亦㣲

    寓其意。正欲人察之耳。又曰。孟子此说。亦是劝人行王道之。陈栎发明下汤武。而上非桀纣。上桀纣。而下非汤武。皆不可也。愚谓贼仁贼义。细

    分之。有绝根本伤枝叶之分。然仁义皆根于心。未有贼仁而不贼义者。所以下文只以残贼之人。总言其恶耳。孟子此言。虽意在警齐王。然亦见英

    气太露处。胡炳文通集注末引王氏之说。盖谓无孟子之说。无以警后世之为人君者。无王氏之说。无以警后世之为人臣者。然孟子曰。有伊尹之

    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王氏之说。未尝不自孟子中来也。马豫缉义豫曰。凶暴淫虐。是就心之发处说。颠倒错乱。是就事之行处说。许谦丛说上

    兼问桀纣。下再问弑君是专问纣。盖举重者言之也。故孟子亦止举纣对。集注王勉之言。谓上下二者兼有。则可为放伐之事。若上虽极暴。而下

    非仁不可。下虽至仁。而上不暴亦不可何文渊事文引证书曰。独夫纣。 周书泰誓中。独夫受。洪惟作威。愚按受。纣之名也。

    程复心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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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次诚考义贼仁贼义之贼。主心而言。谓之贼谓之残。主事而言。害仁害义之心。本出于一。故同谓之贼。及见于行事。害仁而为凶暴淫虐之事。使

    天理灭绝而无存。则即其事之所行。而应其心之所存。谓之贼而无疑矣。害义则为颠倒错乱之事。使彝伦伤败而不完。则由其心之所发。而迹其

    事之所为。谓之残毁不能全其义。则可。谓之害义。而义为之绝灭。则未可。然凶暴淫虐。害义之本源。颠倒错乱。害仁之枝流。固未有害仁而不害义

    者。亦未有害义而不至于害仁者。语录谓伤败彝伦只是小小伤败常理。如不以礼食不亲迎之类。然说贼之义大小。非孟子所论桀纣之意矣。又

    以贼仁就心上说。贼义就事上说。辅氏又谓凶暴淫虐。指发于中者。颠例错乱。指见于事者。是皆不知贼仁贼义之皆言心。而谓之贼谓之残皆言

    事也。李流谦澹斋集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至未闻弑君也。君臣之分。何啻天渊之严。齿马蹙刍。皆诛母赦。桀纣之事。岂所宜言。孟子

    言之不疑。盖天下归往之谓王。天下去之谓之一夫。谓之王。则齿马蹙刍犹所不可。谓之一夫。则孟子之言。盖不为过。秦二世。隋炀帝。尤其甚者。孙

    奭注䟽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有之否乎。孟子对曰。于传有之。于传文有之矣。曰。臣弑其君可乎。王问臣何以得弑其君。岂可行乎。曰。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言残贼仁义之道者。虽位在王公。将必降为匹夫。故谓之一夫也。

    但闻武王诛一夫纣耳。不闻弑君也。书云。独夫纣。此之谓也。䟽。齐宣王问至未闻弑君也。 正义曰。此章言孟子云。纣崇恶。失其尊名。不得以君臣

    论之。欲以深寤宣王。垂戒于后也。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者。是宣王问孟子言商之汤王。放其夏王桀于南巢之地。周武王。伐商王纣

    于鹿台之中。还是有此言也否乎。孟子对曰。于传有之者。孟子答宣王以为传文有是言也。故书云。汤放桀于南巢。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纣。又史记

    武王伐纣。纣走入登鹿台。䝉衣其珠玉。自燔于火而死。武王以黄钺斩纣头。县大白之旗。是也。曰。臣弑其君可乎者。宣王问孟子如是。则为臣下者。

    得以杀其君上。岂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者。孟子答宣王以谓贼害其仁者。名谓

    之贼。贼害其义者。名谓之残。名谓残贼者。皆谓之一匹夫也。我但闻诛亡其一匹夫纣矣未尝闻知有弑君者也。故尚书有云。独夫纣。是其证也。邹

    霆炎衍义齐宣王问曰商汤放逐夏桀于南巢。周武王杀伐商纣于牧野。有诸孟子对曰。于传记所载则有之。王曰。桀纣。君也。汤武。臣也。臣弑其君。

    可乎。孟子曰凡职贼吾仁而为不仁者谓之贼。职贼吾义而为不义者谓之残。凡为残伤贼害之人则谓之一夫。吾闻武王诛一夫纣矣。未闻其为

    弑君。魏公著句解齐宣王问曰。宣王问孟子言。汤放桀。成汤放逐夏桀于南巢。武王伐纣。周武王征伐商纣于牧野。有诸。有此事否。孟子对曰。孟子

    答宣王言。于传有之。于古书所载。则有此说。传。去声。曰。臣弑其君。可乎。宣王问孟子言。汤武皆人臣。而弑逆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孟子曰。害

    仁者。凶暴淫虐灭绝天理。故名曰贼。贼义者谓之残。害义者。颠例错乱。伤败彝伦。故名曰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残贼之人。众畔亲离。不得为君。名

    曰独夫。闻诛一夫纣矣。但闻武王之戮独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未曹闻有所谓弑君也。所以深警宣王。○孟子见齐

    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

    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则王

    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㓜而学之壮而欲

    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朱子集注胜。平声。夫。音扶。

    舍。上声。女音汝下同。巨室。大宫也。工师。匠人之长。匠人。众工人也。姑。且也。言贤人所学者大。而王欲小之也。赵顺孙篡疏辅氏曰。匠人。为众工人。则

    工师。乃众工人之师。故知其为长也。马豫缉义孟子见齐宣王言。造作大宫。则必使工师求大木。以为梁栋之用。工师求得大木。而宫室可成。则王

    喜恱。以为能胜当其任使矣。有匠人者。乃斫而小之。是坏大木。而大宫不可成。则王怒。以为不能胜当其任使矣。夫贤者自㓜而学。及壮而仕。本欲

    行其道也。王乃言且弃女所学。而从我所为。则何如。史伯璇管窥通与发明引饶氏之说。曰。前譬是说任贤不如任匠。后譬是说爱国不如爱玉。前

    是以大木譬贤人所学者大。以匠人斫而小之譬王之欲贤者舍所学而从我。以此观之。前譬乃是用贤不如用木耳。盖孟子既曰。以为能胜其任。

    又曰。以为不能胜其任。不是说求得大木为工师能胜其任。斫而小之为匠人不能胜其任。正是言木大则可以胜大屋之任。犹贤人所学者大。则

    可以胜治国之大任。斫而小之。则不可以胜大屋之任。犹贤人舍其所学。则不可以胜国家之大任也。双峰正是以胜任不胜任属之匠者。所以致

    误。殊不如孟子只是以匠譬王。工师得大木。是譬王之求得贤人也。匠人斵而小之。是譬王不能用贤人之道也。后譬则自如双峰之说。程复心章

    图此与下文是两个譬喻。此是言求贤不如求木。下文是言爱国不如爱玉。今有璞玉于此虽万

    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

    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㢤

    集注镒。音溢。 璞。玉之在石中者。镒。二十两也。玉人。王工也。不敢自治而付之能者。爱之甚也。治国家则徇私欲而不任贤。是爱国家不如爱玉也。

    范氏曰。古之贤者。常患人君不能行其所学。而世之庸君。亦常患贤者不能从其所好是以君臣相遇。自古以为难。孔孟终身而不遇。盖以此耳。

    语类集注云。不敢自治止不如爱玉也。此莫是馀意否。曰。正意是如何。至云。正意只是说玉人自会琢玉。何消教他。贤者自有所学。何用教他舍其

    所学。后譬只是申解前譬。曰。两譬又似不相似。不知如何做得恁地嵯峨。杨至。陈栎发明前譬王欲小用贤者。后譬王不专用贤者。所以不能用贤。

    皆已之私欲害之。庸君必不能行贤者之所学。贤者必不能从庸君之所好。此遇合所以虽也。先儒精义伊川曰。夫人㓜而学之。将欲成之也。既成

    矣。将以行之也。学而不能成其学。成而不能行其学。则乌足贵哉。 尹曰。孟子之卒不得有为于国。盖类是也。龟山杨时解姑舍女所学而从我。此

    皆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故其言如此。饶双峰讲义两个譬喻是两般意。上面是说任贤不如任匠。下面是说爱国不如爱玉。张栻解古

    人之学。本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而治国平天下之道。在于此。成已成物无二致也。故其所欲行者。即其平日之所学者。其本末先后。皆有彝章而

    不可少紊。自非人君信之之笃。任之之专。则宁终身不用而巳矣。不肯舍己以徇人也。若君人者。欲其舍所学以从己。则宁得贤者而用之哉。夫断

    大木而小之。则以为不胜任。今君子所学者。先王之道。乃使舍之以从己。是岂非断而小之之比乎。委玉人雕琢。则亦听其所为耳。倚之以治国家。

    不听其所为。而惟欲其己之从。是何异委玉于人而教之以雕琢乎。然则君人者。亦可以察此矣。赵顺孙纂䟽国语云。二十四两为镒。礼云。朝一镒

    米。注亦谓二十四两。赵岐始误注为二十两。 辅氏曰。人惟爱玉。唯恐损之。故不敢自治。而必付之能者。至于治国家。乃不任贤者。而循私欲以为

    之。则虽曰治之。乃所以害之。是爱国家。反不如爱玉也。 又曰。德义则当责成于已。遇否则当听命于天。胡炳文通曰。人君当从国家为重。贤者当

    以所学自重。君不以国为重。自失其国。贤者不以所学自重。自失其学。故庸君患贤者不能从其所。好。而贤者决不肯自舍其学以从君之所好。马

    豫缉义孟子又设譬喻言而今有璞玉在于此。虽万镒之多。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言且弃女所学而从我所为。则是人君以可教之人

    为臣。犹教玉人雕琢也。资善观书记说曰。古之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又曰。韫匮而藏诸。玉之可贵如此。然虽美必待琢磨而成。如人有资质亦必学

    问而后成。亦此意也。许谦丛说两姑舍汝所学而从我。上。屈人之大才。以从己之小见。下。不贵国家。而徇一己之私欲。万镒。谓璞玉之价。直万镒之

    金也。詹道传笺笺丛说国语。二十四两为镒。孔注赵𡵨皆云。二十两。按字书曰。镒。益同。数登于十则满。又益倍之为镒。则二十两者。为有义。熊木标

    题事义事君之道。言事君当行我之道。不可徇君之欲。程复心章图人虽爱玉。惟恐损之。故不敢自治。而必付之能者。至于治。国家。乃不任贤者。而

    徇私以为之。则虽曰治之。乃所以害之。是爱国家。反不如爱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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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次诚考义巨室之俞。以工师为贤者。从匠人为君。贤人之学大而君小之。犹工师之木大而匠人斵之小也。璞玉之俞。以玉人为贤者。爱玉则任

    之玉人。爱国则不仕贤者。一则见之偏。但见己为长而人为短。故贤弃而道不行。一则爱之偏。但知玉为重而国为轻。故道轻而贤不用。孟子告宣

    王而两言取譬之义者。盖始而即所见之大小。以明用贤之不可不尽其道。终而推所爱之重轻。以见治国之不可不用其贤也。答禄与权窥豹管

    孟子告齐宣王为巨室之俞。工师得大木。犹贤者之学王道也。匠人斵而小之。犹贤者舍王道而行霸术也。木大而善。断小而怒。人情之所同。贤者

    之所学者大。而王欲小之。是知喜王道而不肯用。怒霸术而必欲行之也。璞玉之喻。治国犹治玉也。治玉而必付之于玉人。治国而不欲付。之于贤

    者。是爱国不及爱玉。而异于教玉人雕琢玉也。此之谓不知类也。孙奭注䟽孟子谓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

    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斵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巨室。大宫也。尔雅曰。宫谓之室。工师。主工匠之吏。匠人。工匠之人也。将以比喻之也。夫人

    㓜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谓人少学先王之道。壮大而仕。欲施行其道。而王止之曰。且舍置汝所学而从我之教命。

    此如何也。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二十两为镒。雕琢。治饰

    玉也。诖云。雕琢其章。虽有万镒在此。言众多也。必须玉人能治之耳。至于治国家而今从我。是为教玉人治玉也。教人治玉。不得其道。则玉不得美

    好。教人治国不以其道。则何由能治乎。疏。孟子谓齐宣王至玉人雕琢玉哉。 正义曰。此章言任贤使能。不遗其学。则功成而不堕也。孟子谓齐宣

    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斵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者。是孟子谓齐宣王言为大宫

    则王必遣使工匠之吏。求其大木。工匠之吏。求得其大木。则王喜。以为工匠之吏。能胜其所任用矣。则至匠人斵削而小之则王怒。以为匠人不胜

    其任矣。凡此皆孟子将以比喻而言也。以其欲使重王易晓其意也。巨室。大宫也。工师。主工匠之吏也。又言夫人㓜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

    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者。是孟子又言夫人既以㓜少而学先王之道。及壮大仕。而欲施行其㓜之所学之道。而王乃曰。且舍去汝所学之道。而从

    我教命。则如之何也。令有璞王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者。是孟子又

    复以此而比喻于宣王也。言令假有素璞之玉于此。虽有万镒之多。然必使治玉之人。雕琢而治饰之耳。至于治国家。则固当以先王之道治之。而

    曰。且舍去女所学而令从我教命。则何以有异于教玉人治饰玉哉。言其无以异也。以其治国家。当取学先王之道者。乃能治之。今乃至于治国家

    以曰。且舍汝所学而从我教命是何以异于此哉。盖巨室则国家比也。用人犹制木。木则君子之道比也。工师则君子比也。匠人则人君比也。意言

    治国家。必用君子之道施而复治。人君反小而用之。未有能治国家者也。不付若此。人有以喻焉。璞玉则亦国家比也。玉人则亦君子比也。意谓璞

    玉人之所宝也。然不敢自治饰之必用使治玉人。然后得成美器也。若国家则人君之所宝也。然人君不能自治。必用君子治之。然后安也今也。君

    子不得施所学之道以治国家。反使从己所教以治之。此亦教玉人雕琢玉同也。固不足以成美器。适所以残害之也。故孟子所以有此譬之。 注

    巨室大宫也至喻之也。正义曰。字林云。巨。大也。白虎道曰。黄帝始作宫室。是知巨室则大宫也。周礼考工记云。审曲面势。以饰五材。以辩民器。谓

    之工。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砖埴之工五。轮与弓卢匠车梓。凡此者。是攻木之工也。馀工不敢烦述。所

    谓工师者。师范也。教也即掌教百工者。如汉书云。将作。少府秦官掌理宫室者。是也。匠人。即斵削之人也风俗通云。凡是于事巫卜陶匠是也。然则

    此言匠人者。即攻木之匠也 注云二十两为镒。正义曰。国语云。二十四两为镒。礼云朝一镒米。注亦谓二十四两。今注谋二十两。邹霆炎衍义

    孟子见齐宣王引譬而言曰。欲为巨室。则必使匠之长为工师者。求大木以为栋梁。工师得大木以供其用。则王喜恱其人。以为能胜其任使也。而

    匠人乃斵削其木而小之。则王必忿怒。以为其人不胜其任使矣。夫人自㓜小而习学之。年既壮则以其所学而欲推行之。今王乃曰。姑且弃舍女

    之所学而从我所为。则何如而可哉。今有石中之璞玉于此。虽其多至于万镒。必使治玉之人雕琢之。然后可以成器也。至于治国家。则曰。姑且弃

    舍女所学而从我所为。则何以异于反教治玉之人以雕琢玉哉。魏公著句解孟子见齐宣王曰。孟子见宣王而言。为巨室。造作巨大之宫室。则必

    使工师求大木。则必然使匠人之长者寻求巨大之木植。工师得大木。工师未得大木。则王喜。则王喜恱。以为能胜其任也。以为能胜当其任使矣。

    胜。升。匠人斫而小之。小匠人斫削而小之。斫。卓。则王怒。则王恚怒。以为不胜其任矣。以为不能胜当其任使矣。夫人㓜而学之。夫人㓜小之时。习学

    先王之道。壮而欲行之。力壮之时。欲推行其所学。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宣王乃曰。且舍弃女所学而又从我所为。则何如。今有璞玉于

    此。孟子又设譬喻。而今有璞玉之人在于此。璞。朴。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虽是万镒之多。必使玉工雕琢之。不敢自治也。至于治国家。至于理治

    国家之大。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荆曰。且舍弃汝所学而又从我所为。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是何殊于自教玉人雕琢玉哉。琢。作。

    ○齐人伐燕胜之朱子集注按史记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而国大乱。齐因伐之。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

    遂大胜燕。祝洙附录范氏曰。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君不君。臣不臣。此燕之所以破也。杜英旁通晦庵伐燕事与史记诸书不同。

    史记燕世家。燕王哙用其相子之。苏代为齐。使于燕。以事激燕王以尊子之。于是燕王大信子之。鹿毛寿谓燕王不如以国让。相子之。人之谓尧

    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有让天下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今王以国让于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与尧同行也。燕王因属国于子之。子

    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于子之。三年国大乱。百姓恫恐。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谋将攻子之。诸将骂齐湣王曰因而赴之。破

    燕必矣。齐王因令人告燕太子。太子因与市被围公宫攻子之。不克。将军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市被死以徇。因构难数月。死者数万。众人恫恐。

    百姓离忘。孟轲谓齐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燕君哙死。齐大胜

    燕子之亡。二年而燕人共立太子平。是为燕昭王。 又荀子王霸篇 齐闵薛公。薛公。孟尝君田文齐闵王之相也。非以修礼义也。非以本政教也。

    非以一天下也。绵绵常以结引驰外为务。绵绵。不绝貌。引。读为靷。靷。引轴之物所以引车也。齐闵薛公不修德政。但使说客引轴驰骜于他国。以权

    诈为务也。故强。南足以破楚。史记齐闵王二十三年。西足以诎秦。三十六年。北足以败燕。中足以举宋。及以燕赵起而攻之。若振槁然。而身死国亡。

    为天下大戮。何文渊事文引证史记燕召公世家。易王立十二年卒。子燕哙立。三年与楚三晋攻秦不胜而还。子之。相燕贵重王断苏代为齐使于

    燕。燕王问曰。齐王奚如。对曰不霸。燕王曰。何也。对曰。不信其臣。苏代欲以激燕王。尊子之也。于是燕王大信子之。子之因遗苏代百金而。听其所使。鹿

    毛寿谓燕王不如以国让相子之人之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有让天下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今王以国让子之。子之必不敢受。

    是王与尧同行也。燕王因属国于子之。子之大重。或曰。禹荐益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乎。天下。传之于益。已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

    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今王言属国于子之。而吏无非太子人者。是名属子之。而实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

    上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于子之。三年国大乱。百姓恫恐。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谋。将攻子之。诸将谓齐湣

    王曰。因而赴之。破燕必矣。齐王因令人谓燕太子平曰寡人闻太子之义。将废私而立公。饬君臣之义。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国小。不足以为先后。虽

    然则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要党聚众。将军市被围公宫攻子之。不克。将军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将军市被死以徇。因构。难数月。死者数万。

    众人恫恐。百姓离忘。孟轲谓齐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燕君哙

    死。齐大胜。燕子之亡。赵德笺义笺史记。召公奭与周同姓。武王灭纣封燕公于北燕。易王上距召公三十八世。卒。子燕哙立。苏秦之在燕。与其。相子

    之为婚。而苏代与子之交。齐杀苏秦。宣王复用苏代。代为齐。使燕。燕王问曰齐王何如。对曰。不信其臣。必不霸欲以激王之尊子之也。复以尧让天

    下之事说燕王谓不如以国让子之子之遂南面行王事。三年国乱。燕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谋。将攻子之。齐湣王以兵赴之。士卒不战。城门不闭。燕

    君哙死。齐大胜。子之亡。燕人共立太子平。是为王。两引书。皆商书仲虺之诰文也。与今书文亦小异。笺书云。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曰奚独后

    予。攸徂之民。室家相庆。曰徯予后。后来其苏。以孟子参之。则见其小异。赵德附录按通鉴。此章始周报王元年。齐人取子之。𨣎之遂杀燕王哙。齐宣

    王问孟子曰。或谓寡人勿取。云云至亦运而已矣。诸侯将谋救燕。齐王谓孟子曰。诸侯多谋伐寡人者。云云至则犹可及止也。齐王不听。已而燕人

    叛。齐王曰。吾甚惭于孟子。陈贾曰。云云至又从而为之辞。此三章皆相连。而沈同以其私问曰。何为劝之哉。此章通鉴不载。熊禾标题事义事。孟子

    劝齐伐燕。与史记不同。史燕世家作齐湣王荀子作齐闵王义孟子告齐王皆汤武吊民伐罪之意。宣王问曰或谓

    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

    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敢必有天

    殃取之何如朱子集注乘。去声。下同。 以伐燕为宣王事。与史记诸书不同。以见序说。朱子语类齐人伐燕。孟子以为

    齐宣。史记以为湣王。温公平生不喜孟子。及作通鉴。却不取史记。而独取孟子。皆不可晓。荀子亦云。湣王伐燕。然则非宣王明矣。问孟子必不误。曰。

    想得湣王后来做得不好。门人为孟子讳。故改为宣王尔。问湣王若此之暴。岂能惭于孟子。曰。既做得不是。说得他底是。他亦岂不愧也。温公通鉴

    中自移了十年。据史记湣王十年伐燕。今温公信孟子。改为宣王。遂硬移进前十年。温公硬拗如此。又云。史记魏王三十六年。惠王死。襄王

    立。襄王死。哀王立。今汲蒙竹书不如此。以为魏惠王先未称王时为侯三十六年乃称王。遂为后元年。又十六年而惠王卒。即无哀王。惠王三十六年了便

    是襄王。史记误以后元年为哀王立。故又多了此一哀王。汲蒙是魏安釐王冡竹书记其本国事。必不会错。温公取竹书不信。史记此一假却是。僴

    朱子或问伐燕之事。孟子以为宣王。史记荀子以为湣王。而司马温公通鉴从孟子。苏氏古史从史记荀子。是孰为得之。曰。此则无他可考矣。然通

    鉴之例。凡前史异同必著其说于考异。而此亦无说。不知其何据也。曰。文武之事。与齐之取燕若不同者。而孟子。引之。何邪。曰。张子二条。其言详矣。

    第深考之。则于文武之心。孟子之意。其庶几乎。赵顺孙纂䟽辅氏曰。伐燕实湣王事。序说辩之已明。今此作宣王者。后世传写之讹也。饶双峰讲义

    先生曰。人力不至于此。是言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非人力之所能为。若天欲亡之。我不取必有天殃。他便言天。孟子只教他看人

    心何如。下面簟。食壶浆以下。是孟子教他则取了。当时只是子哙子之为乱。燕民自无罪。齐王只得诛子哙子之。别立君而去。不当取他国。这是只

    当定乱。不当取之。定乱者。取其乱者而诛之。如汤十一征。不是全灭其国。取之。则是蹊田而夺之牛。齐王杀其父兄。系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

    是灭其国了。胡炳文通何氏曰。万乘之国。非诸侯之制也。今燕齐互相侵夺而皆有之。故以万乘之齐伐万乘之燕。势均力敌。但以五旬而即举之。

    若以区区人力论之。不能至于如此之易。意者其天乎。不取必有天殃。齐王本有利燕之心。特托天而遂其私耳。孟子之对。则不归之天而归之人。

    马豫缉义宣王见其胜之之易。则遂有取之之意。故问孟子曰。或与寡人言燕不可取。又有言燕可取者。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势均力敌。似难

    胜也。乃不过五十日一举胜之。人力必不至于此。实天相也。天与不取。反受其殃。取其国如之何。黄氏日抄按史记载梁惠王三十五年。孟子始至

    梁。后二十三年。当齐湣王十年。齐伐燕。孟子在齐。古史乃谓孟子先事齐宣王。后见梁惠梁襄及齐湣王。晦庵序孟子谓未知孰是。晦庵又谓孟子

    以伐燕为宣王时事。与史记荀卿等书皆不合。通鉴以伐燕为宣王十九年。则是孟子先游梁而后见齐宣王。亦未知孰是。按史记齐伐燕有二事。

    齐宣王先尝伐燕。燕文公卒。易王初立。齐宣王因燕丧伐之取十城。是即孟子梁惠王篇所载问答称齐宣王者也。此一事也。称宣王者。孟子作于

    宣王已没之后。故以谥称。而赵岐注亦称齐宣王也。齐湣王后又伐燕。燕王哙以燕。与子之。齐伐燕。下燕七十城。是即孟子公孙丑篇所载。沈同问

    燕。可伐欤者也。此又一事也。止称齐王者。作孟子时。湣王尚在。未有谥之可称。赵岐注亦止称王也。燕哙逊国在齐宣卒。后九年湣王伐燕在齐宣

    卒。后十年。以此见伐燕哙。非齐宣甚明。孟子以周显王三十三年见梁惠王齐宣王。以周显王四十五年卒。其子湣王立。在位四十年。孟子初见梁惠

    王以称为叟。姑以五十岁约之。又后之二十三年。齐湣方伐燕。孟子当年七十四五岁。距湣王之卒。孟子约一百馀岁。孟子当不及见湣王卒。故孟

    子书。自公孙丑篇后。凡涉齐事皆止称王。陈贾作周公未尽仁智论。终篇止说齐王。盖尝考究古史通鉴少误。近世师儒援为王留行事。有谓区区

    齐宣不足为圣世道说者。遂亦误指伐哙为齐宣王事。故私记之以俟考古者质焉。右系乡人蒋监簿晓之恱。孟子对曰。

    取之而燕民恱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

    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

    者文王是也。朱子集注商纣之世。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至武王十三年。乃伐纣而有天下。张子曰。此事

    间不容发一日之间。天命未绝。则是君臣。当日命绝。则为独夫。然命之绝否。何以知之。人情而已。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武王安得而止之哉。朱子

    语类。居之问取之而燕民恱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却疑文王大圣人于君臣

    之义。尊卑之等。岂不洞见而容有革商之念哉。曰。此等处难说。孔子谓可与立。未可与权。到那时事势。自是要住不得。后来人把文王说得忒恁地

    却做一个道。行看着。不做声。不做色。如此形容。文王都没情理。以诗书考之。全不是如此。如诗自从太王王季说来。如云至于太王实始翦商。如下

    武之诗。文王有声之诗。都说文王做事。且如伐崇一事。是做甚么。这又不是一项小小侵掠。乃是大征伐。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尔钩援。与尔临冲。

    以伐崇墉。此见大假动众。岐山之下。与崇相去自是多少里。因甚如此。这般处要做文王无意取天下都不得。又如说侵自阮疆。陟我高冈。无矢我陵。我

    陵我阿。无饮我泉。我泉我池。这里见都自据有其土地这自是大假施张了。或云纣命文王得专征伐纣不得已命之。文王不得已受之横渠

    云不以声色为政。不以革命有中国默顺帝则而天下归焉。其惟文王乎。若如此说。恰似内无纯臣之义。外亦不属于商。这也未必如此。只是事势

    自是不可已。只当商之季。七颠八倒。上下崩颓忽于岐山下突出许多人。也是谁当得文王之事。惟孟子识之。故七篇之中。所以告列国之君。莫非

    勉之以王道。税洙附录横渠先生曰。取之而燕民恱则取。不恱则勿取。属文王武王而言者后人指成功而言之之辞也。文王未尝有心以取天下。

    惟以纣不改为恨稍改则率天下而事之矣。至武王时。不道则已甚矣。王秘紫阳宗㫖孟子论取之而燕民不恱则勿取。文王是也。取之而燕民恱

    则取之。武王是也。此亦止为齐王欲取燕。故引之于文武之道。非谓文王欲取商。以商人不恱而止。而武王见商人之恱而归已。遂往取之也。如言

    仲尼不有天下。岂益周公伊尹仲尼皆有天下之愿。而以无天子荐之。与天意未有所废而不得乎。直是论其理如此耳。凡此类。皆须研究体味。见

    得圣人之心脱落自在。无丝毫惹绊处。方见义理之精微于日用中自然得力。所谓知至而意诚也。盖几微之间众理昭晣。虽欲自欺而不可得矣。

    至此方可说言外见意。得意忘言。不然止是钻故纸耳。来书谓圣人未尝以得天下为心是矣。但谓可取则取。未可以取则不取。莫非顺乎天理。

    如此。则是有待而为也。语似为病。尝谓文王之事纣。惟知以臣事君而已。都不见其他。兹其所以为至德也。若谓三分天下。纣尚有其一。未忍轻去臣

    位。以商之先王德泽未忘。历数未终。纣恶未甚。圣人若之何而取之。则是文王之事纣。非其本心。盖有不得已焉耳。若是。则安得谓之至德哉。至于

    武王之伐纣。观政于商。亦岂有取之之心。而纣罔有悛心。武王灼见天命人心之归已也。不得不顺而应之。故曰。予弗顺天。厥罪惟均。以此观之。足

    见武王之伐纣。顺乎天而应乎人。无可疑矣。此说与来书云云固不多争。但此处不容有毫发之差。天理人欲。王道霸术之所以分。其端特在于此

    耳。来书以谓文王之心初无异㫖者。乃是一时差却耳。陈埴木锺集战国诸侯虽强。东周犹在。孟子说时君。谆谆以王政勉之。似非尊天子。存王室

    之意。孔子时。人心犹共戴周天子。名分尚存。故作春秋以尊王室。孟子时。人心已去周室。独夫之势已见。故说列国以行王政。文王之事商。武王之

    伐商。时中而已矣。取之而燕民不恱则勿取。春秋是也。取之而燕民恱则取之。战国是也。赵顺孙纂疏辅氏曰。文王武王岂有一毫利天下之心哉。

    亦顺天命而不敢违焉耳。而张子之说为尤严。所谓间不容发之际。非理明义精。德至圣人者。孰能处之而无伪哉。才有一毫利心则失之矣。然其

    命之绝否。则亦不过容于人情。则又与孟子之言实相表里也。饶双峰讲义先生曰。张子之言。这个皆说天命绝未绝之间。不容毫发私意。又曰。此章

    齐王之意归诸天。孟子之意验诸民。史伯璇管窥考证。王氏曰。取之勿取。正论也。言武王文王则赘矣。孟子之言。句句是实事。武王文王之证。自

    是以圣人为准则以示齐王。在于绎其微意之所在。不以辞害意可也。奈何以察识之不易而遂以为赘乎。杜英旁通晦庵。武王十三年伐纣。 书

    泰誓上。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周自虞苪质厥成。诸侯并附。以为受命之年。至九年而文王卒。武王三年脉毕。观兵孟津。以卜诸侯伐纣之心。诸侯

    佥同。乃退以示弱。一月戊午师渡孟津。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更与诸侯期而共伐纣。作泰誓三篇。渡津乃作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䟽正义

    曰。惟文王受命。十有一年武王脉毕举兵伐设。以卜诸侯伐纣之心。虽诸侯佥同。乃退以示弱至十三年纣恶既盈。乃复往伐之。其年一月戊午之

    日。师渡孟津。王誓以戒众。 武成篇云。我文考文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惟九年。大统未集。则文王以九年而卒也。无逸称文王享国五十年则嗣

    位至卒。葬徒九年而已。知此十一年者。文王改称元年。至九年而卒。至此年为十一年也。知此十一年。非武王即位之年者。文戴礼云。文王十五而

    生武王。则武王少文王十四岁也。礼记。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计其终年。文王崩时。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即位。至九

    十三而崩。适满十年不得以十三年伐纣。知此十二年者据文王受命而数之。必继文王年者。为其卒受父业故也。一月戊午。乃是作誓月日。经言

    十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又云。戊午次于河次。如此。一月戊午。是十三年正月戊午日。非是十一年止月也。又史记周本纪。武王即位。修文王绪业。九

    年。武王上祭于毕。毕。文王墓地名。东观兵至于孟津徐广曰。谯周云。史记武王十一年。东观兵。十三年克纣。是时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诸侯。诸侯

    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于是武

    王偏告诸侯曰。设有重罪。不可以不伐。乃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诸侯咸会。武王乃作太誓。书解无垢曰。武王待纣二年而

    不悛。亦终焉为恶而已矣。故十三年正月。决意渡盟津而伐之。东坡曰。文王受命九年而崩。武王以大统未集。故即位而不改元。十一年丧毕。观兵

    于商而归。 李右曰。周文王没后九年丁丑。武王观兵于盟津。又二年己卯伐商。编年历。丁卯。文王断虞芮之讼。乃受天命。后九年乙亥。文王没。又

    二年丁丑。武王伐商。其历年甲子至此不同矣。据泰誓言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皇极经世盖本乎此。编年历既以丁卯为文王受命。至乙亥为文

    王没。凡九年。又二年丁丑。武王伐商。是用尚书著泰誓惟十有一年者。通文王受命。武王即位而言也。东莱曰。君臣之。分。如天尊地卑不相犯。当

    纣人心未离。天命未绝。武王事纣之心。未尝不至。及纣人心已离。天命已绝不可一时令他据天位。武王亦不得不伐。岂武王致伐于二年之后欤。

    何文渊事文引证史记周本纪。西伯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赵次诚考义宣王以人力为天意。而重在于取不取。孟子以人心为天意。而重在于恱

    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

    而已矣朱子集注箪。青舟。食。音嗣。 箪。竹器食。饭也。运。转也。言齐若更为暴虐。则民将转而望救于他人矣。赵氏曰。征伐之道。

    当顺民心。民心恱。则天意得矣。龟山杨时解民之去燕犹避水火也。故箪。食壶浆。以迎王师。齐王又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是水益深。火益热矣。民

    将复避之也。故曰。亦运而已运者。反复运转之谓也。先儒精义杨曰。或谓文王所谓至德。以不累于高名厚利。故也。所谓不累于厚利者。三分天下

    有其二。以服事商。所谓不累于高名者。有其二而弗辞。果如此言。则武王之取天下。以为累于利而可乎。孟子之言曰。取之而燕民恱则取之。古之

    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此论尽矣。盖文王所谓至德者。三分天下有其二矣。其取天下。何难

    之有。而文王勿取者。视天而已。初无用心于其间也。夫是之谓至德。或又曰。汤之伐桀也。众人为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而汤告以必

    往。是圣人之任者也。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脉事纣。是圣人之清者也。此亦非也。汤之伐桀。虽其众有不恱之言。惮劳而已。若夏之人则不然。曰

    时日蜀丧。予及汝皆亡。故攸徂之民。室家相庆。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汤虽不往。不可得矣。文王之时。纣犹有天下三分之一。民犹以为君。则文王安

    得而不可事之。至于武王而受罔有悛心。贤人君子不为所杀。则或为囚奴。或去之他国。纣之在天下为一夫矣。故武王诛之。亦不得已也。孟子不

    云取之而燕。民不恱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取之而燕民恱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由此观之。汤非乐为任。而文王非乐

    为清也。会逢其适而已。 尹曰。文王武王之用心。凡以为民也。斋人伐燕。则异是矣。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孟子所以深告之而宣王未

    之思也。张栻解燕王哙昏乱以位让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三年国大乱。百姓恫恐。太子平起兵攻子之。不克。结难数月。死者数万人。百姓离忘。宣

    王举师攻之。是以若此其易也。宣王见其胜之之易则遂有取之之意。故以问孟子。孟子之意。欲其以燕民之恱与不恱。而验天命之从违也。故举

    文武之事以告之。夫文武岂有利天下之心哉。顺天命而不违焉耳。人心之所在。天命之所存也。燕国之乱若此。民盖厌之。故以万。乘之国。伐万乘

    之国。而箪食壸浆以迎王师。宣王伐之而救其民。则可矣。若不察于人心天命之所存。起利燕之意而欲取之。则是以乱易乱。其厌苦将又甚矣。几

    何其不复运转而他之乎。故曰。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赵顺孙纂䟽圆曰箪。方曰笥。饭器也。以竹为之。辅氏曰。赵氏发明得人心天意为

    一之理亦明切。陈栎发明斋王言天命。孟子欲其以人心观天命。欲观天命。当观人心。欲得人心。当施仁政。燕之可取不可取。决之以此足矣。惟仁

    可以易暴。燕人避燕。之虐。将归斋之仁。斋茍不施仁而益暴得非以暴易暴乎。盖警之也。马豫缉义今以万。乘之斋国。伐万乘之燕国。其民乃以蕇

    盛饭。以壸盛浆。迎逐王之师旅。不可谓民心不恱也。所以恱者。岂有他故哉。但欲避燕之暴虐。如就水火之害而然也。李流谦澹齐集斋人伐燕胜

    之。至亦运而已矣。斋与燕。异乎。燕不及斋。则斋可取何谓其异也。德不及则异。政不及则异。然宣王问孟子犹有有取勿取之疑。则斋于燕。盖未有

    德与政之异。孟子于是告以文武之事。以为取之而燕民恱。则当法武王取之。取之而不恱。则当法文王。舍是二者。就使力能取之。民本避水火耳。

    而去燕得斋。则是无适而不遇水火。故曰。亦运而已矣。程复心章图

    取之而民 以武五之伐纣言则 箪食壶浆以迎 此言燕乱亡则 恱则取之 人情有可取之证 五师避水炎也 民皆恱于从齐

    齐人取燕

    取之而不 以文王服事殷言则 如水益深如火 此言章暴卢则 恱则勿取 人情有未可取之证 益热亦运而已 民又转而宋敕

    孙奭注䟽斋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如

    何。万乘非诸侯之号。时燕。国侵地广大。而譛号称王。故曰。万乘。五句五十日也。书曰。期三百有六句。言五句未乆而取之。非人力乃天也。天与不取。

    惧有殃咎。取之何如。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恱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武王伐纣。而设民喜恱。篚厥玄黄而来迎之。是以取之也。取之

    而燕民不恱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文王以三仁尚在。乐师未奔。取之惧燕民不恱。故未取之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壸浆。

    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燕人所以持箪食壸浆来迎王师者。欲避水火难耳。如其所患益甚。则亦运行奔

    走而去矣。今王诚能使燕民免于水火。亦若武王伐纣。设民喜恱之时。则可取之而已。䟽。斋人伐燕胜之。至亦运而已矣。正义曰。此章言征伐之

    道。当顺民心也。斋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至如何者。言斋国之人。伐燕之人。必强胜之。斋宣乃问孟子。以谓或有人

    教我勿取。此燕国。或有人又教我取之。今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但五十日足以兴举之。非人力所能至此。乃天也。天与之而勿取。必有天殃而

    祸之。今则取之何如。故以此问孟子。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恱。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者是孟子答斋宣以为今伐取燕国。而燕国之

    民恱乐。则可以伐取之也。古之人有行征伐之道如此国者。若武王伐纣是也。书曰。肆予东征。绥厥士女。惟其士女。篚厥玄黄。昭我周王。是其武王

    伐纣之事耳。孟子所以引此答斋宣。盖欲斋实征伐顺民心。亦若武王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者。孟子又以此答

    齐宣。言今欲取燕国。茍燕国之民。愁怨而不恱。则当勿取之。故古之人有欲行征伐之道若此者。如文王于纣是也。孔子又云。文王三分天下有其

    二。犹服事殷是文王于纣之事耳。孟子所以又引此答斋宣者复欲斋宣如丈王顺民心而未取之耳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蕇食壸浆以迎王

    师。至亦运而已矣者。孟子言今且托以万乘之国伐取万乘之国。其有以箪食壸浆而来迎王兵师者。岂有他事哉。盖欲避去水火之患难耳。如若

    水弥深。火弥热。则民亦运行而奔走矣岂迎王之兵师哉。意谓今斋诚能使燕民得免水火之难。亦若武王伐纣。殷民皆恱乐之。则可以取燕也。如

    不然。则若文王之于纣。故未取之耳。云万乘者。盖六国之时。为诸侯者。皆僭王号。故皆曰万乘。云箪笥者。案曲礼曰。圆曰箪。方曰笥。饭器也。书云。衣

    裳在笥则笥亦盛水。云壸浆者。礼图云。酒壸受一斛。口径尺。足高二寸。径尺。又公羊傅云。斋侯唁公于野井。国子执壸浆。何休云。壸。礼器。腹方口圆

    曰壸释名曰。浆。水也。饮也。或云。浆。酒也。注篚厥玄黄。正义曰。孔安国傅云。以筐篚盛其练帛也。礼国云。篚以竹为之。长三尺。广一尺。深六寸。足

    高三寸。上有盖也。注。万来非诸侯之号。至如何。正义曰。云万乘非诸仆之号。时燕国皆侵地偕号称王者。说在上卷首章。书曰。期三百有六旬

    者。案孔安国傅云。追四时曰期。一岁十二月。月三十日。正三百六十日。除小月六日。为六日。是为一岁。有馀。十二日。未盈三岁。足得一月。则置闰马。足

    其解也。 注武王伐纣。至取之也。 正义曰。书云。惟十。年。武王伐纣史记云。武王伐纣。发兵七十万人距纣师。纣师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

    之。纣兵崩叛。纣走灰入康台蒙水其珠王。自燔于火而死。武王以黄钺斩纣。悬其头于大白之旗是也。注文王以三仁尚在。乐师未奔者。 正义

    曰。语云。殷有三仁为。盖微子。箕子。比于。是也。吕氏春秋仲冬纪云。纣之母生微子启。与仲衍。其时犹尚为妾。改而为妻。后生纣。纣之父欲立微子启

    为太子。太史曰。妻之有子不可立妾之子。故立纣为后。微子名启。世家曰开。孔安国曰微。圻内。国名。子爵。为纣卿士。箕子者。庄子云。箕子名胥。郑玄

    云箕亦在圻内。比干者。家语曰。比干是纣之亲则诸父。知比干乃纣之诸父也。宋世家云。箕子乃纣之亲戚也。言为亲戚。又莫知其为父为兄也。郑

    玄王肃。皆以箕子为纣之诸父。杜预以为纣之庶兄。皆以意言之耳。赵云。三仁尚在者。盖文王为西伯之时。三仁尚未之亡去。及西伯卒。武王东伐

    至盟津。诸侯会者八百。皆曰。纣可伐武王犹曰。尔未知天命。纣愈淫乱不止。微子谏不听。乃与大师谋遂去。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谏。迺强

    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司杀比干。观其心。箕子惧。乃佯狂为奴。纣又囚之。后因武王乃释之耳。邹霆炎衍义齐人兴兵攻伐燕国。克而胜

    之。宣王问曰。或者谓寡人胜燕而勿取其地。或又谓寡人既胜燕则当取之。以齐万乘之国。伐燕万乘之国势均力敌。仅五旬而举之。似是得天之

    耶人力不能至于此也可取而不取必有天殃。今欲取之何如。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以为恱。则从而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伐纣之事是也。

    取之而燕民不以为恱。则弃之而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事殷之事是也。如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彼国之民。感其有吊伐之举。皆以箪盛

    食以壶盛浆。以迎劳王师之来。其意岂有他哉。正避燕之暴虐。如避水火之灾也。使齐取之而更为暴虐。如溺于水而益深。如燎于火而益热。则民

    亦运转望敕于他人而已矣。魏公著句解齐人伐燕。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而国大乱。故齐人从而征伐之。燕烟胜之。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齐

    人胜之燕。宣王问曰。宣王问孟子曰。或谓寡人勿取。或人与寡人曰。不要取其国。或谓寡人取之。或人与寡人曰可以取其国。以万乘之国以万乘

    之齐国。乘。盛。伐万乘之国。征伐万乘之燕国。势均力敌。似难胜也。五旬而举之。乃不过五十日而取之。人力不至于此。人力不至于此。实天相也。不

    取。必有天殃。天与不取。反受其殃。取之何如。取其国何如。孟子对曰。孟子答宣王曰。取之而燕民恱。取其国而燕民喜恱则取之。则取其国。古之人

    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古之人有行此道者。武王伐纣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取其国而燕民不喜恱。则勿取。则不取其国。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

    也。古人有行此道者。周文王之事殷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以万乘之齐国。伐万乘之燕国。箪食壶浆取斯民乃以竹器盛饭食。以壶瓶盛水

    浆取。以迎王师。取以迎迓王之师旅取。岂有他哉。取岂是有他意哉取避水火也。逃避燕之暴虐。如逃水火之害也。如水益深。齐若更为暴虐。如水之愈深。如火

    益热。如火之大热亦运而已矣。则民           将转而之它。又望敕于别人矣。




    永乐大典卷之六千五百五十九












    重录总校官侍郞臣高 拱

    学士臣陈以勤

    分校官编修臣张四维

    写书官寺正臣丛 恕

    圈点监生臣傅道立

    臣冯 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