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云南省撤销瑞丽县设立瑞丽市的批复 中华文库
民政部关于云南省撤销瑞丽县设立瑞丽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2〕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2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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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一月三十日《关于撤销瑞丽县设立瑞丽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撤销瑞丽县,设立瑞丽市(县级),以原瑞丽县的行政区域为瑞丽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民政部关于云南省撤销瑞丽县设立瑞丽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2〕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2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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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一月三十日《关于撤销瑞丽县设立瑞丽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撤销瑞丽县,设立瑞丽市(县级),以原瑞丽县的行政区域为瑞丽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