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三百二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三百二十六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三百二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三百二十六卷目录

     玉部汇考二

      周二总一则 康王一则 夷王一则 定王一则 灵王一则

      汉文帝一则 宣帝一则 宣帝五凤一则

      后汉章帝建初一则 桓帝永兴一则

      晋怀帝永嘉一则 愍帝建兴二则 成帝咸康一则 安帝义熙一则

      宋孝武帝大明二则 明帝泰始二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大同一则

      北魏明元帝永兴一则 太武帝延和一则 文成帝和平一则 孝文帝承明一则

      太和三则 宣武帝永平一则 孝明帝熙平一则 正光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兴和

      二则

      北齐后主天统一则

      隋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宗乾封一则 上元一则 元宗开元二则 德宗一则 武宗会昌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真宗大中祥符二则 仁宗一则

       仁宗皇祐一则 高宗绍兴二则 宁宗嘉定一则

      金总一则 熙宗皇统一则 世宗大定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二则 成宗元贞一则 仁宗皇庆一则

      明总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食货典第三百二十六卷

    玉部汇考二

    周二

    按:《周礼冬官考工记》玉人之事。

    订义郑锷曰:“琢玉为器,非一器也,故曰‘玉人之事。君子于玉比德,德有小大,故玉有纯杂之异焉。追琢之巧,皆自玉人,而制度所寓,玉人有不知其妙理者,此所以谓之事’。” 王氏《详说》曰:“《考工记》多战国间故事,惟玉人一职与《典瑞》同,但《典瑞》言其名以及其用,玉人言其名而又及其所制之尺寸,岂非玉人为之,典瑞掌之”乎?此所以为周制也。然文经秦火,非错则阙,不若《典瑞》之文为有伦理也。《典瑞》以“王晋大圭”以下为一节,自“四圭有邸”以下为一节,自“珍圭以征守”以下为一节,自“驵圭璋璧琮”以下为一节,而五礼之用毕矣。《玉人》所载,固详于《典瑞》,何其文错且阙乎?言公侯伯之圭而不言子男之璧,言“继子男”而不言孤,言“案十有二”而不言王后,凡皆阙文也。言天子圭中,必当在“天子服之”之下,不容间于皮帛之后。言“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当在宗祝以前马之下,不容间于以朝诸侯之后。言“瑑琮八寸”,诸侯以享夫人,当在璧琮以享天子之下,不容间于旅四望之后。“大璋亦如之。”诸侯以聘女,当在“天子以聘女”之下,不容间于“宗祝以前马”之后。“宗后以为权”,当在“天子以为权”之下,不容间于“以治兵守之后。”“璧羡度尺以为度”,当在“宗后以为权”之下,不容间于“琰圭《易行》”之下。“宗后守之”,当在“天子守之”之下,不容间于“宗后以为权”之下。以至“四圭、两圭、圭璧、璋邸射”,当为“连文”;“琬圭、琰圭、瑑圭璋”,当为连文,亦不容间断。凡此皆错文,郑氏虽知不言“子男之璧”为阙文,其他无一言之,此所以不容无失,今改其文读之。《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谓内镇,宗后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七当为五谓之《躬圭》,伯守之。缺二句继子男:“执皮帛。”缺一句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天子服之。天子圭中必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两圭五寸,有邸,以祀地,以旅四望;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璋邸,射素功,以祀山川,以致稍饩;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大璋,中璋九寸,边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黄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缫。天子以巡守,《宗祝》以前马。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琬圭九寸,而缫以象德;琰圭九寸,判规以除慝,以易行。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军旅,以治兵守;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缺二字瑑琮八寸,诸侯以享夫人。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大璋亦如之,诸侯以聘女。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驵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为权。驵琮五寸,宗后以为权。案十有二寸,枣栗十有二列,诸侯纯九,大夫纯五,夫人以劳诸侯。缺数字

    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

    郑锷曰:“镇圭,王所执圭也,以十二寸为度,法天数也。瑑山以为饰,取其安静而不动,惟天子法天之。”

    《大数》惟天子能安天下而不挠居,则守此圭以保其国,不可以不知守之之道也。能守其圭,可以君天下而朝万国。

    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 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

    郑锷曰:“受于天子,而天子以策命之,使执是圭,故曰命圭。命如《春秋》锡命之命。其九寸者,琢为桓楹之象,曰桓圭。公于国家如柱石然,故执桓圭。其七寸者,或琢为人身之伸者,曰信圭;或琢为人身之屈者,曰躬圭,则侯与伯守之。盖侯比于伯,其礼为稍伸;而伯视于侯,其势为稍屈故也。能守之,然后可以保其国 。” 赵氏曰:“桓圭,琢刻双直,文在圭上。” 注云:“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 盖公抒屏王室,以桓为象者,《礼书》谓取强直不挠,以安上为己任之意 。郑康成曰:“命圭者,王所命之圭,朝觐执焉,居则守之 。” 王昭禹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其礼仪各视其命之数,故其圭有九寸七寸之差 。” 王氏《详说》曰:“天子之圭言尺寸而不言厚薄,以《宗伯》《内镇》之文,则知广四寸、厚一寸矣。诸侯之圭言尺寸而不言广厚,以《杂记》之文,则知广三寸、厚半寸矣 。” 王昭禹曰:“《大宗伯》作六瑞,则制其度数,执之以行礼,故皆言执;《行人》成六瑞,则奉其成事,用之以合符,故皆言用;《玉人》斲玉以为器,器以藏礼而守之以保其国” ,故皆言“守 。” 郑锷曰:“《玉人》则作之而已,或成其信,或著其礼,皆非所知也。盖作在此,守在彼。”

    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

    赵氏曰:“冒,所以冒诸侯圭,以齐信瑞,方四寸,邪刻之。盖冒圭之制,邪刻其下以为验,其形则方正,其大则四寸。天子命臣为诸侯,则班瑞玉与之,使守之以为宝;及其来朝,则辑而合之以为验。故诸侯瑞圭则邪锐其首;天子冒圭,则邪刻其下。以邪锐之圭首,合天子之冒,一则表君德之无不覆,一则验诸侯之无僭礼,相逾以四寸者;或谓象德冒四方;或谓取其形之方正,以上率下,当方正也;或谓天子以贵临贱,常患于骄;以尊接卑,常患于亢。故诸侯之圭或九寸,或七寸,而天子朝诸侯之圭则四寸,示其以少为贵,而屈己以接下也。” 此乃新意,兼本注说极好 。郑康成曰:“名玉曰冒者,言德能覆盖天下 。” 郑锷曰:“‘镇玉,大圭或尺二寸,或三尺,而冒圭特以四寸为度者,盖有以大为贵者,亦有以小为贵者。以大为贵,使诸侯不得以并其尊;以小为贵,则四寸以示其冒四方之意。与《书》所谓‘丕冒、海隅出日’之冒’同 。” 陈用之曰:“天子诸侯之玉,用则执之,居则守之。或言守,或言执,相备也。”

    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

    郑锷曰:“此言祼圭也。天子之祼圭,则全用玉以为之龙。以前注瓒以成鬯,将以执持,凡此三者,用一玉而俱成,故谓之全。盖天子之德纯而不杂,故用全以崇其德之纯也。若夫公、侯伯而下,则其德杀于天子矣,故其用玉亦从而降杀。上公用祼器之龙,如天子之龙用玉,其瓒其将,皆石之似玉者为之。侯用祼器之瓒,如天子之瓒用玉,其龙其将” ,皆石之似玉者为之。“伯用祼器之将,如天子之将用玉,其龙其瓒” ,皆石之似玉者为之。以器言之,龙处其首,瓒处其中,将处其后。以德言之,公居其上,侯居其中,伯居其后,则次第不为无意也。盖不贯三而为一,无以表天子之德之纯;不裂一以为三,无以见诸侯之德之亏,尊卑隆杀之义明矣。康成云“全纯色也” ,其说是矣。乃谓“龙瓒将为杂名,而言卑者下尊,以轻重为差,玉多则重,石多则轻。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 ,不知此非论其轻重也。王安石之说亦然,皆未之思也。其曰“用龙” 者,如《记》言“夏后氏以龙” 也;“用瓒” 者,如《经》言“祼圭有瓒” 也;“用将” 者,如《诗》言“祼将于京” 也。将,圭柄也。惟柄可以执而用,故曰“将。” 不言子男所用者,《大行人》言子男不酢则不用祼器,此所以不言也 。王氏《详说》曰:“此四句疑在《宗祝》以前马之下。”

    继子男:“执皮帛。”

    赵氏曰:“帛以表其道,足以衣被人,皮以表其有炳蔚之文章 。” 郑锷曰:“有天子之孤,有诸侯之孤。” 《大宗伯》曰:“孤执皮帛者,天子之孤也。《典命》曰:‘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者,诸侯之孤也。二者皆执皮帛,特所用以饰之,皮异耳。饰以虎皮者,天子之孤;饰以豹皮者,诸侯之孤。天子之孤,不当继子男之后,故康成以’” 为此公之孤也。然《典命》又有“诸侯适子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 之文,则公之孤与诸侯适子之未誓者,皆执皮帛而列子男之后欤?此文独立上无所承,意其断简失次也。

    天子圭,《中必》。

    郑康成曰:《必》读如《鹿车》。之。谓以组约其中央

    “为执之以备失队 。” 刘迎曰:“《诗》瞻彼洛矣” ,有曰“韠琫有珌。” 释者谓天子玉琫而珧珌。知琫之有珌,则知圭之防失队者,其执之中必有珌以约之也。赵氏曰:“必者,取可必其无失之意 。” 王氏曰:“天子平且而栉冠,日出而视朝,一物不应,乱之端也。宜兢兢业业以致其谨焉,故执此以为之戒 。” 贾氏曰:“案《聘礼》五等,诸侯及聘” 使所执圭璋,皆有缫藉及绚组,所以约圭中央,即此中必之类。此不言诸侯,举上以明下 。郑锷曰:“特言天子之必者,尊王之意。”

    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

    赵氏曰:案《典瑞》注云:“中央为璧,圭著其四面。” 又云:“邸,本也,圭本着于璧。” “四圭有邸” ,谓圭末四出。然未知璧在中央,通两畔总为尺二寸,或除璧两畔圭各长尺二寸,据下文祼器尺有二寸,则恐一圭长足二寸。今观《典瑞疏》,谓用一大玉,琢出中央为璧,形亦肉倍好孔,四面琢出四圭,各尺二寸,与镇圭同。其璧为邸,径“六寸,总三尺,与大圭三尺等,皆一玉俱成两圭。祀地者亦然。” 据此,则四圭是就璧平出,不是植立起者。邸,则于璧中琢成寓穴。然邸言宿,邸归著处也。此圭乃植在神坐前,欲天神降而依凭托宿于其中,如人有旅邸相似。此是礼神之玉,非事神所执之玉。《书》云“植璧秉圭” 是也。夫锐首曰圭,凡物锐则利用,故锐圭以象其用之利。必四圭者,象天德之覆,无乎不周。必尺二寸者,又以象天之成数。璧圆则象天之体,然不特祀天如此,旅上帝亦以之 。王昭禹曰:“于《典瑞》言邸,于此言尺有二寸,互相备也。”

    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天子服之。

    王昭禹曰:“《典瑞》所谓王晋大圭以朝日” 是也 。郑锷曰:“长至于三尺,所以谓之大 。” 郑康成曰:“终葵,椎也。为椎于其杼上,明无所屈也。杼,閷也 。” 贾氏曰:“齐人谓椎为终葵 。” 赵氏曰:“杼如轮,人行泽者,欲杼同” ,谓大圭三尺长,上头谓之首。今于首处馀六寸,令方正如椎头。自六寸下两畔杀些子,已下依旧方正 。郑锷曰:“长三尺者,贯三极之道也。杼上者,所以致用也。又为之葵首,则圜其体以覆其上,殆又摄用以归体之意欤 ?” 易氏曰:“圭以大名,象道之体;三尺为数,象道之成;杼上终葵首,象道之用 。” 郑锷曰:“服之者,搢于衣带之间,或谓之搢,或谓之服,其实一也。是圭也亦谓之珽。《玉藻》曰:‘天子搢珽方正于天下也’。” 《相玉书》曰:“珽玉六寸,明自照也。” 《玉藻》言:笏广三尺有六寸,三尺者,其长六寸,其椎。陆佃云:“以寸之葵首计之则有馀,去葵首而计之则为不足。” 意其非天子之笏,故孔颖达以为诸侯以下之度,岂其然欤?由是考之,天子有镇圭,有冒圭,有大圭。镇圭、冒圭,其用有时。执镇圭服大圭者,朝日之礼也;执冒圭服大圭者,见诸侯之礼也。然执冒圭以验诸侯之瑞,其用也暂而已,王之见诸侯,亦未尝不用镇圭也。《大宗伯》《小行人》之言镇圭,皆继以公、侯、伯、子、男所执之玉,明朝见诸侯皆用镇圭之意。

    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

    郑康成曰:“致日,度景至,不夏日至之景,尺有五寸;冬日至之景,丈有三尺。” 土犹度也,建邦国以度其地而致其域 。郑锷曰:“或谓测日景以验地之远近,必由尺有五寸者,何耶?盖天地相去三万里,尺有五寸,以知其一万五千里也。” 立八尺之表以度景至否?冬至之景,丈有三尺,而夏至则景,尺有五寸也。正以夏至之景,为圭之长,则可以知地中也。然土圭之用,非惟以度日景,又以土地,故不可以用丈有三尺为之。何则?建国封诸侯度地之法,景一分差百里,尺有五寸者,一万五千里之景也。五等诸侯,惟取五分景已下,无取尺寸之意 。陈用之曰:“土圭非特可以致日,又可以致月。致日者,冬夏致日是也;致月者” ,春秋致月是也。若《尧典》所谓“敬致” 者,特夏之时然尔,冬至之日亦可以致焉。盖夏至者短之极,冬至者长之极,春秋二分日,于是乎中,不可以致矣,于是用之以致月焉。《玉人》制其器,故言其用之所至;《典瑞》辨其用,故言其用之所该;《大司徒》用之求地中,故止言“测土深、正月景” 而已。

    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

    薛氏曰:“圭、璋,其柄也;瓒,其勺也。” 柄则圭、璋纯玉为之,勺则玉多石少者可矣。郑司农谓“瓒,四玉一石” ,是圭、瓒、璋、瓒则玉为之,圭、璋之勺则装以金焉。《玉人》所谓“黄金勺、青金外” 是也。鼻寸,所以流鬯也。衡四寸,勺径也。圭、璋、瓒制盖如此 。王氏《详说》曰:“旧图以瓒下有盘,口径一尺。” 其说出于郑氏,固然矣。然瓒、盘之制,出于《汉仪》,《六经》所载,初无此事。陆氏谓“瓒形如盘,径四寸,鼻上寸为龙形,圭璋为柄” ,当

    矣。但陆氏以黄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横四寸有半,谓勺为“龙口” 矣。复有杜氏之说,以勺为“尊中之勺” ,何其依违两间乎?盖勺之事一,而其制有二,《明堂位》曰:“夏后氏龙勺,商之疏勺,周之蒲勺” ,此谓尊中之勺也。此曰“黄金勺” 者,谓“圭瓒之首,鼻勺之勺也。” 杜氏、郑氏分为二说,惟郑氏之说为优 。郑锷曰:“圭瓒以祼,前有龙,中有瓒,后有圭,以为柄。” 此言祼圭,尺有二寸,而又曰有瓒,则不兼瓒以言尺寸,盖其圭之长如此也。王所执以祼,则法天之大数也宜矣。天地大神,至尊不祼,唯人道之,宗庙有祼而已,故曰以祀庙也。祼圭本以祀宗庙为主,先王以事神之道事宾,故因而用之于宾客耳。如四圭有邸以祀天,而《典瑞》又曰:“旅上帝也。” 论其本意,则为祀天设而已。《玉人》言其制作之本意,《典瑞》言其欲用之备也。

    琬圭九寸而缫,以象德。

    郑康成曰:琬犹圜也 。” 赵氏曰:“凡物圆则顺,方则逆,圭圆其首,是以顺为义。” 缫,藉圭之物,文采在上,锡命是文事,故以缫象灿然相接之文。此是王使之瑞节。诸侯有德,王命赐之,如天王使毛伯来赐公命,使者遂执琬圭以致命焉。象德,象王者亲爱诸侯之德。或谓象诸侯有德 。郑敬仲曰:“德出于人性之固有,先王乃” 顺而治之。好出于人情之常,然先王乃顺而结之,故琬圭则因其锐,以顺为主也。以治德,则用之于锡命之时,以结好,则用之于时聘之际,二者皆文事也,故又缫之以象德也。王昭禹曰:“‘《典瑞》言以治德以结好,而此言以象德’者,惟象德然后可以治德结好也。象德言圭之制,治德,结好言圭之用,《玉人》言其制,《典瑞》言其用。

    琰圭九寸,“判规以除,慝以易行。”

    赵氏曰:“琰之为言剡也,谓此圭剡一半至首为锋芒,取戈兵之象,半则圆焉。判言半也,规言圆也,半其圆而剡之,故曰判规。琬圭不剡,琰圭不琬,琰圭是规圆上出头尖锐者,即《书》‘琬琰在西序’是也。” 刘执中云:“《易》以离为戈兵,盖离,火也。火之形上锐,有戈兵之象。然判规于圭上,虽示恶也,亦有仁爱之意,以其半尚琬” 也 。郑敬仲曰:“《易行》,谓诸侯之为不善者,以此责之,而使改过易恶也。除慝,谓用之于众覜之时。《行人》言殷覜以除邦国之慝也 。” 《易氏》曰:“易行除慝,先王之义。剡与瑑饰各居其半,以示圣人威严不可犯之意 。” 赵氏曰:“九,阳数也。惟辟作福作威。非体元用九之君,不得用此,故二圭同以九寸。”

    《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

    郑司农曰:“羡,径也;好,璧孔也。” 《尔雅》曰:“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 。” 贾氏曰:“羡为不圜之貌,造此璧之时,应圜径九寸。今减广一寸,以益上下之袤一寸,则上下一尺广八寸,两畔肉各三寸,两畔共六寸,是肉倍好也 。” 薛氏曰:“璧圆九寸,好三寸,延其袤为一尺,旁各损半寸,则广八寸矣。” 然则璧羡袤十寸,广八寸,同谓之“度尺。” 以十寸之尺起度,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以八寸之尺起广,则八尺为寻,倍寻为常。故釜深十寸,内方八寸而为嘉量;币长一尺八寸而为制币。凡此皆璧羡纵横之尺数然也。度必为璧以起之,则“围三径一” 之制,又寓乎其中矣。度起于羡,权起于黄锺之长。先王制器,岂徒“然哉?凡以存天下万世之法。”

    刘氏曰:“好三寸者,数之始也;袤一尺者,数之成。”

    也。圆寸以九者无穷之用,广尺以八者,不变之体。以三合六而为九,以九合一而成十。直而行之,其用不穷;横而置之,其体无变。立成器以为天下利,岂私智乎 ?陈用之曰:“三者之体皆圆,其制皆外实而内虚。实者其体也,故以肉名之;虚者其心也,故以好名之。” 因物寓理,以谓虚而无物,心所尚也。

    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

    贾氏曰:“圭璧,谓以璧为邸,旁有一圭 。” 易氏曰:“圭锐以象天之用,璧圆以象天之体,而其制五寸者,杀乎祀天之璧,又以象天数之中 。” 郑锷曰:“五,天地之中,数所以象三光,运行乎天地之中 。” 赵氏曰:日月星辰,其用照临不息,故以圭而象其用。其往来运转,皆丽于天,故以璧为邸,以象其托宿于天之意。然亦欲星辰之神降而依凭于邸也,非祭祀所执,与四圭祀天同。但日月星辰为天之佐,不及天之用为甚大,故祀天以四圭,而此则杀之,止以一圭。而《典瑞》曰“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是也。《典瑞》不言五寸,于四圭言邸不言璧,璧即邸也,亦互见尔。

    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

    陈用之曰:“圆谓之璧,方谓之琮,璧以辟为义,琮以宗为义,王者父事天、母事地,盖继天而为之子故也。诸侯之于天子犹天子之于天也,其尊之如天。”

    “故享以璧;其亲之如地,故享以琮。” 天子当阳,诸侯用命,故璧琮之制,同,以九寸为度。郑以享为献是也。享必有献,献指物享言义 。郑锷曰:“庙中将币之时,用以享献于天子 。” 王昭禹曰:“《小行人》合六币,璧以帛,琮以锦,盖侯伯之享礼也。璧礼天之玉也,故以享天子;琮礼地之玉也,故以享后。” 此言享天子而不言享后者,以诸侯来享,以天子为主故也。由此推之,则二王后之享用圭璋,子男之享用琥璜,《玉人》不言,以《小行人》见之也 。王氏《详说》曰:“郑氏不知阙文,而以《聘礼》享君以璧,享夫人以琮” ,直欲微见其意,谓琮不可享天子,当用之享后,此郑氏之失也。

    “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

    易氏曰:“谷,善也 。” 王氏曰:“以谷不失性,生生而不穷,故天子以纳征 。” 郑康成曰:“纳征加于束帛。” 郑锷曰:“七寸者,少阳之数,天子而用七寸,盖男下女之义 。” 《易氏》曰:“聘女,嘉礼之至善者也 。” 王昭禹曰:“《典瑞》言以和难,以聘女” ,此不言和难,盖玉人为谷圭,以用于天子,聘女为主 。赵氏曰:“和难、聘女,一则通彼此之情而归之善” ,一则谐夫妇之礼。而有嗣续。所以二事皆用“谷圭。” 以谷是天地至和之气所钟。

    大璋,中璋九寸,边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黄金勺,青金 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缫。天子以巡守,宗祀以前马。

    赵氏曰:“自大璋至前马,皆天子巡狩过山川祭酌之。盖三璋据为勺柄,黄金勺以下据为杓头,盖锐首曰圭,半圭曰璋。圭以象阳之生物,璋以象阴之成事。地以终天之功为事,山川以成地之功为事,故祀山川以璋,邸射而巡狩用事于山川亦以璋,凡以象阴之成事故也。” 然谓圭、璋之勺,形制并与圭、瓒同,是有事山川,用此盛酒以灌神之器。但圭瓒以圭为柄,故谓之圭瓒,此以璋为柄,故只谓之璋瓒,皆用玉为之。大璋加文,饰,用于大山川;中璋杀文,饰,用于中山川;边璋半文,饰,用于小山川。言大璋、中璋,则知边璋为小。不言小而言边,以特饰其边,如边之有边,腾边唇也。饰其边,计其分寸,得大璋之半。注“所以言半饰,饰谓雕琢成文也。射四寸” ,谓就璋上剡出一半已上至首,令削得尖细以贯勺,勺即瓒也。“其半以下不剡处则为文饰。” 是大璋、中璋、边璋寸数虽不同,而射处皆尖四寸。射如射之贯,以象山泽通气,与璋邸射同,不射则贯,勺不得厚寸,则三璋皆如此厚也 。郑锷曰:“祼圭之盘谓之瓒,璋之盘则谓之勺” ,见其所容者少也。勺以黄金为内,青金为外,黄者地之盛色也,青者东方少阳之色也。中央其地之正位欤?地之成物,则色以黄为盛也,故黄金为勺,则山川之位正乎中央而成功之盛也。阴之美发生自东,青者地道发生之色欤,故青金为外,则山川之功始见之东方之义也。“朱中” 者,朱者至阳之色,山川虽为阴之聚,然实含阳乎中,中不含阳,则无以发生万物,故以朱饰乎中,以象山川者,阳气之蕴也。“鼻寸” 者,圭瓒之龙,所以前注勺之鼻,则瓒之龙也。瓒言龙,总举其形而言也。勺言鼻,举龙之一而言焉,以见山川通气之义也。“以一寸为度” ,如上文厚寸之意也。一寸则十分也,十者地数之成也。衡,横也。勺如盘然,横乎中央,故谓之衡。衡四寸者,以象山川捍蔽四方之意。有缫者,用之时,当以缫藉为饰,以象山川,为国之文饰也。言天子巡狩四方之时,所过山川,或当有祭祀,则用之也。必以马以牲,盖马之为物,行地无疆,故《校人》言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用马以祭之,时宗祝则执此勺以前之,盖用马以祈神也。《大祝》云:“过山川则用事” ,言宗祀者,尊之之辞 。陈用之曰:“郑氏有事山川则用灌焉,岂其然乎?宗庙有灌,求神于阴。天地不灌,而山川地示岂复灌之云乎?”

    “大璋亦如之”,诸侯以聘女。

    陈用之曰:“以文考之,当继天子以聘女之后亦如之者,亦如谷圭之七寸。盖聘女,天子以圭,诸侯以璋,是为降杀之等。若以继边璋之后,则边璋与黄金勺用以酌者,聘女加于束帛,非酌事礼,安所用哉?”

    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𫖯聘。

    郑康成曰:“瑑,文饰也。覜,视也。聘,问也。众来曰覜,时来曰聘。《聘礼》曰:‘凡四器者,唯其所宝,以聘可也’。” 郑锷曰:“诸侯朝于天子,公侯、伯以圭,而其臣覜聘亦以圭;子男以璧,而其臣覜聘亦以璧。圭之外又加以璋,璧之外又加以琮,八寸,虽降于公,而实过于侯伯子男。臣非可以逾乎君,其分异也。” 或曰:据先儒所释,则瑑圭“聘天子而以璧享之,瑑璋聘王后而以琮享之” ,八寸之制,特言“上公之臣” 而已。不知《经》言“瑑圭璋璧、琮” ,则与圭璋、璧琮固不同也。五、

    等诸侯,以桓信躬蒲璧饰其圭璧,而其臣特瑑之而已。其制既有降杀,则公侯伯之臣何嫌乎圭璋?子男之臣何嫌乎璧琮?又何嫌乎?其制皆八寸,必欲强为六寸四寸之说,况乎诸侯之三采三就、二采再就,而诸臣特二采一就,其尊卑隆杀,固不待辨而明 。赵氏曰:“此是诸侯遣臣覜聘乎王之所执,非是天子使人” 于诸侯所用者。盖天子有事,诸侯遣卿大夫来聘,遂执此以见王。然上公以九为节,而曰八寸者,盖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此诸侯之臣不得用本君玉等而降之为八寸也。据《行人》注“二王后用圭璋五等,诸侯用璧琮” ,诸侯之臣降一等,子男之臣不得同本君,则用琥璜。以此知《玉人》圭、璋、璧、琮是五等之诸侯所执。至五等诸侯之臣,唯上公臣执此八寸,其馀则杀,而子男之臣则执琥璜,《经》不言二王举尊以见卑也 。陈用之曰:“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自苍璧礼天,至于元璜礼北方,此六物之制,本以礼神,而币亦用之。盖此六物者,人之所宝,用以为币,诚足示也。故天子之于诸侯” ,诸侯上交于天子,与夫诸侯之相为礼咸用焉,即《行人》所谓“以和诸侯之好故” 是也。此言“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 ,则天子使人于诸侯所用以为礼者。瑑谓为之文以饰之,别于礼神之物故也 。王昭禹曰:“于《玉人》言其长之数,以斲玉为器,其制存于《玉人》。于《典瑞》言采就之数,以成器,然后设饰” 以为用,其礼成于《典瑞》。

    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赵氏曰:“牙璋,谓有锄牙之饰于琰侧,如牙齿参差,而有尖锋之状,故曰牙璋。中璋亦然。是牙璋之中样者,故不言牙而言中,以此发兵,若后世铜虎符发兵之类。军多则用牙璋,军少则用中璋,以中对牙,则牙璋大而中璋为小可知。牙有噬啮搏击之威,如爪牙然。以牙为象,取其能制人而人畏之。璋象阴之成事,兵” ,阴事也。《诗》以祈父为王之爪牙。祈父,司马也。兵事正掌于司马,而谓王之爪牙,与此意同。七寸,其长也。射二寸则邪剡二寸为牙,其下有五寸为体,不琰也。五,中数也。五寸之体,而加以二寸之琰,为七寸,七过中数,岂非取刚过中以为用,有诛戮之象乎 ?王昭禹曰:“事有大小,故有牙璋、中璋之异 。” 郑锷曰:“三璋虽异,皆以七寸为度,则射皆二寸,则以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军旅之事,赫赫炎炎,耀威于天下,使人不敢向迩,则取火生成之数也,宜矣 。” 《易氏》曰:“《白虎通》曰:‘璋为南方,阳极而生阴,兵阴也。故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 赵氏曰:“以起军旅,谓发兵必以此为信,言军旅则必有征诛之事也;以治兵守,则” 用兵守御去处,以此璋治之,使不失其备,不必有征诛之事也。此与《典瑞》“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同,彼不言中璋,互见也。《礼书》引《春秋》“宋司马请瑞,以命其徒,攻桓氏。” 杜预注曰:“瑞是符节发兵者。” 此事甚亲切,在哀公十四年。

    驵琮五寸,宗后以为权。

    赵氏曰:“驵,注读为组。” 以玉为琮,方而以组帛系其鼻,故名为驵。琮,亦如以玉饰豆,即名玉豆;以玉饰案,即名玉案也。五寸,其阔五寸也。权,谓王后以此为称锤,以称物之轻重 。郑锷曰:“权者,铢、两、斤、钧所由生。宗后以组系五寸之琮以为权,盖用之于内也。” 然则献茧、称丝之用,其以此欤 ?毛氏曰:“玉坚刚之物,用以为器” ,庶不损坏,因之而丽其法,则法亦与传而无穷。故先王即璧以为度,即琮以为权,然不用圭璋者,权以等物之轻重,宜先平正焉。圭璋上锐而下方,又长而狭,非平正故也。璧虽平正,然中空不可以为鼻,而组无所施。惟琮八方,其中实足以为鼻,故组之为宗后之权 。陈用之曰:“谓之宗后以为权,其继” 天子,理内治,为天下所宗故也 。《易》氏曰“驵琮以为权” ,与璧羡起度之意同。盖璧之体圆而象乎天,琮之体方而象乎地,天地为万物之所始,而万物之数莫不取法于天地,此权所以取乎琮,而度之所以取乎璧也。知璧羡起度,而度不以璧,则知驵琮为权,而权不以琮,是驵琮可以为权之始,不可以为权之用。盖权之为器,法度之所自出,而政事系焉。先王虑其制之不存,故托其制于《驵琮》耳。

    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谓“内镇”,宗后守之。

    王昭禹曰:“琮方以象地,故大琮,后以为所守之玉。谓之大琮,则以守内治者,玉莫大于此也。十有二寸,与镇圭之数同。王继天而为子,故备天数;后继天子而致内治,故同于王 。” 郑锷曰:“琮本八寸尔,其射二寸,两旁各射二寸,是为四寸。四寸之射,八寸之琮,此所以十有二寸 。” 郑康成曰:“射其外锄牙 。” 贾氏曰:“据八角锋” ,故云“锄牙 。” 赵氏曰:“谓之内镇者,对天子执镇圭为内,天子则执镇以治外。”

    后则守大琮以治内。《礼书》云:“亦刻山镇在上,如镇圭。” 又或谓犹天府所谓玉镇,取其镇压之意,非瑑?四“山镇在上” ,二说皆通 。《易》氏曰:“守之为言,各有分守之谓也。” 盖天子听外治,必能守是职,而后可以镇乎外;后听内治,必能守是职,而后可以镇乎内。苟违其守,则外内失其政,尚奚足以言镇乎?

    驵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为权。

    郑敬仲曰:“琮有宗之道,能为人之所宗者,然后能出法以为权 。” 郑锷曰:“驵琮七寸,其穿组之鼻则寸有半,天子用以为权,盖用之于外也,然权宜一出于天子。后之权以五寸之琮,天子之权以七寸之琮者,盖内外虽异位,皆不可以无权。天子之权,非不可用于内也,以为宗后治内,则法宜出于后也。然内之权则出” 于五寸之琮,外之权则出于七寸之琮,又以见王与后之权不能无轻重之等。然天子天道也,宜以璧为用;后地道也,宜以琮为用。天子用琮以为权,何也?盖后地道也,其法止于用琮,君则能天而能地,可得而兼用焉。故“为度以璧,而为权以琮,上焉而天,下焉而地,无所不该” 之义也。权不用璧,而用琮者,盖莫高于天,长短之所由生,莫厚于地,轻重之所由积,所以审轻重者,宜乎用法地之器 。毛氏曰:“后之权用之宫,王之权用之国。先王非务为异也,亦欲法度之不坏。不幸失其一,尚存可资之则也。于天子言鼻,则后可知;言寸有半,则后一寸可知 。” 《易氏》曰:“七,成数也;以成数为权,则成而不可变” 也。五,中数也;以中数为权,则中而不可易 。陈用之曰:“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阳道主变,阴则有常而无变焉。惟无变,故所谓权者不出乎中;惟有变,故所谓权者不执乎中,容有过中之事焉。五,中数也,后之所谓权者不出乎中,故其制以五;七,过中之数也;天子所谓权,不执乎中,故其制以七。”

    两圭五寸,有邸,以祀地,以旅四望。

    赵氏曰:两圭亦是用玉琢成方琮,却于琮两边琢出两圭相对,其圭各长五寸。邸者,取其托宿之意。天则以璧为邸,地以琮为邸。必以五寸,则以地数不过五,如《书》“五曰土” 也。此亦植在神坐前,欲地示降,而依凭存宿于中,非所执之玉也。此即《典瑞》“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玉人制此器,故特言其寸数 。易氏曰:“两圭祀地” ,对四圭祀天而言也。天以健为体,其德无不周,故其用为四圭,其数为尺二寸。地以顺为体,其德有所止,故半之而为两圭,杀之而其数为五寸,知四圭尺有二寸而托邸于璧,则知两圭五寸而托于琮。

    瑑琮八寸,诸侯以享夫人。

    赵氏曰:“瑑,谓就上雕琢成文缕,要别于礼神之‘琮’,即如上文瑑、圭、璋、璧、琮也。琮,祀地玉。诸侯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则享夫人以瑑、琮宜矣。上文璧琮九寸,以享天子,则后在其中;天子以九寸,至夫人则分卑降用八寸宜矣 。” 陈用之曰:“礼之道,施报而已。观后夫人有致饮于宾客之礼,则诸侯之于后夫人,其有享也” 宜矣。享夫人以琮,则后享之用琮,亦从可知矣。言“夫人” 而不言后,举卑以见尊也。先儒不此之思,徒泥“享夫人” 之文,以谓诸侯自相朝所用致享,岂其然乎?

    《案》“十有二寸,枣栗十有二列,诸侯纯九,大夫纯五,夫 人以劳诸侯。”

    郑锷曰:“以玉饰案,其广十有二寸,每案以枣栗为列十二案,故十二列案饰以玉,所以明凭恃以为安者,在德也 。” 贾氏曰:“枣栗谓案案皆有枣栗为列十有二者,据案十二为数,不谓案之上十有二也 。” 陈用之曰:“案十有二寸者,具成数。枣栗之陈亦以十二之数而加之于案,非谓十有二案也。” 赵氏曰:“枣之为物其实” 赤,栗之为物其体坚,所以取其信敬坚实之义。女所用以为贽者,《春秋传》曰:“枣栗以告虔也。” 女贽不过此,事在庄公二十四年。

    郑司农曰:“夫人,天子夫人 。” 《王氏详说》曰:“天子。”

    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而天子亦有三夫人矣,后夫人皆预于宾客之事。案《聘礼》云:“夫人使下大夫劳以二竹簋方。” 说者谓诸侯夫人待聘者之礼有竹簋以盛枣栗而无案,及劳二王之后则有案矣。是案十有二,为后设也。郑氏既知劳二王之后为案十有二矣,然不知其阙文,乃以为记时诸侯僭称王,而夫人之号不别,曾不谓《考工》惟此一职为周制,使夫人之号与王后不别,又何以有宗后为权与夫宗后守之之文乎 ?郑康成曰:“纯犹皆也。王后劳朝诸侯皆九列,聘大夫皆五列。则十有二列者,劳二王之后 。陈用之曰:‘诸侯纯九,大夫纯五’。谓以枣栗而列于十有二寸之案。其劳诸侯也,纯以九焉;其劳诸侯” 之大夫也,纯以五焉,不以命数之多寡为节,盖厚之也 。王昭禹曰:“夫人佐后” ,

    考证

    “以致内治。” 王于宾客致酒后致饮,而夫人亦致饮。王于宾客有膳与飨食之礼,而夫人亦致飨食与膳。故王劳宾客,而夫人亦劳诸侯,阴阳相成之义。

    赵氏曰:“劳诸侯以王后为主,然言夫人则王后。”

    “在其中” ,乃举卑以见尊也。

    《璋邸》射素功,以祀山川,以致稍饩。

    赵氏曰:“半圭为璋,圭象用之利,天以生物无不周,故祀以四圭;地不及天,故以两圭;日月星辰不及天,故祀以圭璧;山川属地,其用亦不及地之大,故祀以璋,表其得地利之半耳。璋邸者,就方琮上出一璋,以璋而邸于琮。琮方所以象地之体,以琮为依托之邸,所以象山川之丽于地也,与圭璧之意同,亦欲山川之” 神降而依存于璋邸中,亦植在神坐前,非手所执之玉 。郑康成曰:“邸,射剡而出也。”

    贾氏曰:“向上谓之出璋首邪却之处,从下向上。”

    “总邪却之,名为剡而出 。” 《易氏》曰:“射言剡出而贯于邸。素功则朴质而无瑑饰之文,所以象山川有阻固之功,宾客有藩屏之功 。” 陈详道曰:“《王制》曰:‘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书大传》曰:‘其馀山川祀者,小者视子男’。” 《周礼》:“诸侯为宾,诸侯臣为客。” 山川宾客,等衰虽殊,其以造赠用邸射一也 。郑康成曰:“致稍饩,造宾客,纳廪” 食也 。王昭禹曰:“以致稍饩,则《典瑞》所谓‘以造赠宾客也。造赠则言造馆,以赠稍饩则指其物,互相备也 ’。” 陈用之曰:“玉人之事,专以治玉而成器,然非玉人所治,工记之者盖附言耳。”

    康王受命列玉五重于西序东序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

    按:《书经顾命》:“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 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

    蔡传弘璧,大璧也;琬琰,圭名。夷,常也;球,鸣球也。孔氏曰:“弘璧、琬琰,大玉。夷玉,天球,玉之五重也。《河图》,《易大传》所谓河出图”是也。大全陈氏大猷曰:“古双玉为玨,圆玉曰璧,锐上曰圭,琰有锋芒,琬无锋芒。大玉,华山之玉;夷玉,东夷之美玉。”

    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

    蔡传介,大也。大圭,天子之守,长尺有二寸,同爵名,祭以酌酒者。瑁方四寸,邪刻之,以冒诸侯之圭璧,以齐瑞信也。大全董氏曰:“介圭,天子所守,瑁以朝诸侯。”

    夷王二年蜀人吕人来献琼玉宾于河用介圭

    按:《竹书纪年》云云。

    定王十八年齐国佐来献玉磬纪公之甗

    按:《竹书纪年》云云。

    灵王  年异方贡玉人

    按《拾遗记》:周灵王时,异方贡玉人石镜。此石色白如 月,照面如雪,谓之月镜。有玉人机戾,自能转动。苌弘 言于王曰:“圣德所招也。”

    文帝十六年得玉杯

    按《汉书文帝本纪》,十六年秋九月,得玉杯,刻曰“人主 延寿”,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 按《郊祀志》,“赵人新垣 平使人持玉杯,上书阙下献之,平言:上曰:‘阙下有宝 玉气来者。已视之,果有献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寿’。平 又言,臣候日再中,居顷之,日郤复中。于是始更以十 七年为元年,令天下大酺。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 今河决通于泗,臣望东北汾阴直有金宝气,意周鼎 其出乎?兆见不迎则不至’’。”于是上使使治庙汾阴南, 临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书告平,所言皆诈也,下吏 治,诛夷平。

    宣帝   年怛陁国贡八角玉升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云仙杂记宣帝时西夷怛陁国贡八角玉升夏以水浇之则无暑冬以火迫

    之,无寒异事甚众。

    五凤四年得宝玉于祋祤按汉书宣帝本纪五凤三年三月行幸河东 按郊祀志宣帝自幸河东之明年正月凤凰集祋祤于所

    集处得玉宝,起《步寿宫》。

    后汉

    章帝建初七年玉圭出弘农华阴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桓帝永兴二年得玉钩玦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兴二年四 月丙午,光禄勋吏舍壁下夜有青气,视之得玉钩、玦 各一。钩长七寸二分,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镂,此青 祥也。玉,金类也。七寸二分,商数也;五寸四分,征数也。” 商为臣,征为事,盖为人臣引决事者不肃,将有祸也。 是时梁冀秉政专恣,后四岁,梁氏诛灭也。

    怀帝永嘉六年二月壬子玉龟出灞水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云云。

    ====愍帝建兴二年刘琨张寔各献玉玺====按《晋书愍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兴二年 十月,大将军刘琨掘地得玉玺,使参军郎硕奉之归 于京师。十二月凉州刺史张寔遣使献行玺一钮,封 送。”

    建兴五年,元帝承制改元。《玉册》见于临安,“白玉麒麟 神玺”出于江宁。

    按《晋书愍帝本纪》,五年三月,琅琊王睿承制改元,称 晋王于建康。 按《元帝本纪》,帝进位承相,大都督中 外诸军事。出师时,有玉册见于临安,白玉麒麟神玺 出于江宁,其文曰“长寿万年。”

    按《宋书符瑞志》:“晋愍帝建武元年三月己酉,丹阳江 宁民虞由垦土得白麒麟玺一钮,文曰‘长寿万年,献 晋王’。”按志称建武元年即愍帝纪所云承制改元也

    成帝咸康八年康帝即位豫州刺史路永献玉鼎

    按《晋书康帝本纪》,“咸康八年六月甲午,即皇帝位。” 按《宋书符瑞志》,“晋成帝咸康八年九月,庐江舂谷县 留圭夜见门内有光,取得玉鼎一枚,外围四寸,豫州 刺史路永以献。著作郎曹毗上《玉鼎颂》。”

    安帝义熙十二年得玉玺于淮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晋安帝义 熙十二年六月。左卫兵陈阳于东府前淮水中得玉 玺一枚。”

    孝武帝大明元年江乘县民得玉璧以献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元年五 月戊寅,江乘县民朱伯地中得玉璧,径五寸八分,以 献。”

    大明四年二月乙巳,徐州刺史刘道隆于汴水得白 玉戟以献。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赭圻城南得紫玉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泰始二年八月 于赭圻城南得紫玉一段,围三尺二寸,长一尺,厚七 尺。太宗攻为二爵,以献武、文二庙。”

    泰始五年,郢州获元玉以献。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五年十月庚辰, 郢州获元璧,广八寸五分,安西将军蔡兴宗以献。”

    后废帝元徽四年吴兴乌程获苍玉璧以献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徽四年十 一月乙巳。吴兴乌程余山道人慧。获苍玉璧。太守萧 惠开以献。”

    南齐

    武帝永明七年吴郡太守江敩于钱塘县获苍玉璧一枚以献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云云

    武帝天监  年扶桑国贡观日玉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梁四公传》,“天监中,扶桑 国贡观日玉,大如镜,方圆尺馀,明彻如琉璃,映日,以 观见日中宫殿,皎然分明。”

    大同八年戍主杨光欣获玉龙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酉阳杂俎》:“梁大同八年, 戍主杨光欣获玉龙一枚,长一尺二寸,高五寸,雕镂 精妙,不似人作。腹中容斗馀,颈亦空曲。置水中,令水 满倒之,水从口出,水声如琴瑟,水尽乃止。”

    北魏

    明元帝永兴三年北塞候人获玉板以献

    按《魏书明元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太宗永兴三 年十二月,北塞候人获玉板二以献。王者慈仁。”则见

    太武帝延和三年乐安王范获玉玺以献

    按《魏书太武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世祖延和三 年三月,乐安王范获玉玺一,文曰“皇帝玺”,以献。

    文成帝和平三年河内人张超获玉印以献

    按《魏书文成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高宗和平三 年四月,河内人张超于坏楼所城北故佛图处获玉 印以献。印方二寸,其文曰:‘富乐日昌,永保无疆,福禄 日臻,长享万年’。”玉色光润,模制精巧。百僚咸曰:“神明 所授,非人为也。”诏天下大酺三日。

    孝文帝承明元年上谷民献玉印京兆民献玉璧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高祖承明元 年八月,上谷郡民献玉印,上有蛟龙文。” 又按志,“元 年九月,京兆民献青玉璧一双,文色炳焕。王者贤良 美德则至。”

    太和元年武川镇雍州长安镇各献玉印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太和元年三 月,武川镇献玉印,青质素文,其文曰“太平。”六月,雍州 献玉印。是月,长安镇献玉印一,上有龟纽,下有文字, 色甚鲜白,有殊常玉。

    太和三年,定州巨鹿民献玉印。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三年七月,定 州巨鹿民献玉印一。方七分。”上有文字“太和五年。上邽镇得玉车驯”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五年六月,上 邽镇将上言,于镇城西二百五十里射猎于营南,于 水中得玉车驯三枚,二青一赤,制状甚精。”

    宣武帝永平元年四月瀛州民获玉璧玉印各一以献

    按《魏书宣武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云云。

    孝明帝熙平二年十一月京师仍获玉玺二

    按《魏书孝明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云云。

    正光三年并州僧得诸玉以献

    按《魏书孝明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肃宗正光三 年六月,并州静林寺僧在阳邑城西橡谷掘药,得玉 璧五、圭十,印一,玉柱一、玉盖一,并以献。”

    孝静帝天平二年员外散骑常侍穆礼得玉板以献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天平二年二月员外散骑常侍穆礼得玉板一广三寸长尺五寸

    头有两孔以献。

    兴和三年二月东郡白马县民献玉印一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云云。

    兴和四年七月,邺县民献白玉一璞。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征志》云云。

    北齐

    后主天统 年岱山封禅坛玉璧出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天 统初,岱山封禅坛玉璧自出。近白祥也。岱山,王者易 姓告代之所。玉璧所用币,而目出,将有易姓者用币 之象。其后齐亡,地入于周。及高祖受周禅,天下一统, 焚柴太山,告祠之应也。”

    炀帝大业四年得玉人于蓝田山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北史崔廓传》:“廓子赜,授 起居舍人。大业四年,从驾汾阳宫,次河阳镇。蓝田令 王昙于蓝田山得一玉人,长三尺四寸,著大领衣冠。 帻奏之,诏问群臣,莫有识者。赜答曰:‘谨按汉文帝以 前,未有冠帻,即是文帝以来所制也。臣见魏大司农 卢元明撰《嵩高山庙记》云:有神人以玉为形像,长数 寸,或出或隐,出则令世延长。伏惟陛下应天顺人,定 鼎嵩、雒,岳神自见,臣敢称庆’。”因再拜,百官毕贺。天子 大悦,赐缣二百匹。

    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造玉策

    按《唐书高宗本纪》,乾封元年正月戊辰,封于泰山。 按《礼乐志》:元年封泰山,为圆坛,号封祀坛。玉策三,以 玉为简,长一尺二寸,广一寸二分,厚三分,刻以金文。 玉匮一,长一尺三寸,以藏上帝之册。金匮二,以藏配 帝之册,缠以金绳,五周金泥玉玺,玺方一寸二分,文 如受命玺。

    上元二年楚州献宝玉十三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上元二年,楚州 献宝玉十三:曰“元黄天符,形如笏,长八寸,有孔,云辟 兵疫;曰玉鸡毛,白玉也;曰谷璧,亦白玉也,粟粒自然, 无雕镌迹;曰西王母白环二;曰如意宝珠,大如鸡卵; 曰红韎鞨,大如巨粟;曰琅玕珠二,形如玉环,四分缺 一;曰玉印,大如半手,理如鹿,陷人印中;曰皇后采桑 钩”,如箸,屈其末。曰“雷公石斧”,无孔。其一阙,凡十三。寘 之日中,白气连天。

    元宗开元元年内中得宝玉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开元天宝遗事》,开元元 年,内中因雨过,地润微裂,至夜有光。宿卫者记其处 所,晓乃奏之。上令凿其地,得宝玉一片,如拍板样,上 有古篆“天下太平”字。百僚称贺,收之内库。

    开元二年七月乙未焚锦绣珠玉于前殿。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德宗   年遣朱如玉求玉于于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孔帖》:“德宗即位,遣内给 事朱如玉之安西,求玉于于阗,得圭一、珂佩五、环一、 带胯三百、簪四十、奁三十、钏十、杵三、瑟瑟百斤,并他 宝等。及还,诈言假道回纥,为所夺。久之事泄,流死恩 州。”

    武宗会昌元年夫馀国贡火玉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杜阳杂编》:“武宗皇帝会 昌元年,夫馀国贡火玉三斗及松风石。火玉色赤,长 半寸,上尖下圆,光照数十步,积之可以燃鼎,置之室 内,则不复挟纩。才人常用煎澄明酒。其酒亦异方所 贡也,色紫如膏,饮之令人骨香。”

    后唐

    庄宗同光 年回鹘贡玉马

    按《五代史庄宗本纪》不载。 按《回鹘传》:“唐庄宗时,王 仁美遣使者来贡玉马。”

    后周

    ====世宗显德六年三月己酉甘州回鹘来献玉却之====按《五代史?世宗本纪》云云, 按《回鹘传》,回鹘自唐明 宗时,常以马市中国,其所赍宝玉皆鬻县官,而民犯 禁为市者辄罪之。周太祖时,除其禁,民得与回鹘私 市,玉价由此倍贱。显德中来献玉,世宗曰:“玉虽宝而 无益。”却之。

    太祖建隆二年于阗国贡圭玉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外国传》:于阗国自汉至 唐,皆入贡中国,安史之乱,绝不复至。晋天福中,其王 李圣天自称唐之宗属,遣使来贡。高祖命供奉官张 邺持节册圣天为“大宝于阗国王。建隆二年十二月, 圣天遣使贡圭一,以玉为柙,玉枕一。本国摩尼师贡 琉璃瓶二,胡锦一段。其使言:本国去京师九千九百 里”,西南抵葱岭,与婆罗门接,相去三千馀里。东接吐 蕃,西北至疏勒,二千馀里。国城东有白玉河,西有绿 玉河。次西有乌玉河,源出昆冈山,去国城西千三百 里。每岁秋,国人取玉于河,谓之“捞玉。”

    开宝二年遣使取于阗国玉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外国传》:开宝二年,于阗 遣使直末山来贡,且言“本国有玉一块,凡二百三十 七斤,愿以上进,乞遣使取之。”善名复至,贡阿魏子,赐 号昭化大师,因令还取玉。又国王男总尝贡玉。刀, 亦厚赐报之。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三月沙州曹延禄贡玉圭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将封禅大食国蕃官李麻遣使贡玉圭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三月兖州父老并

    诸路进士等文武官、将校、蛮夷耆寿、僧道诣阙请封 禅,表凡五上。夏四月甲午,诏以十月有事于泰山。 按“《玉海》元年将封禅。七月巳未朔,大食航主陀婆黎 请以方物陪位泰山。”十月戊申,其国蕃官李麻遣 使贡玉圭。长尺二寸。自言五代祖得于西天竺。长者。 传曰:“谨守此。”候中国圣君行封禅礼。即驰贡之。 大中祥符六年。八月戊寅。诏奠献大清宫。用苍璧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仁宗   年作玉宝命梁适撰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刘跂《暇日记》:仁宗谕曰: “奉宸库有外国所贡玉一块,广尺,厚半尺,此希世之 物,可作一宝。”因命梁适撰文,名曰“镇国神宝。”

    皇祐二年诏明堂行礼用九玉以珉玉随币色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皇祐二年六月五日礼院言明堂行礼分祀九宫贵神用两圭有邸凡

    “九玉”,制以珉玉,随币色,依九宫:一白,二黑,三绿,四碧, 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

    高宗绍兴元年命以美玉为苍璧黄琮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元年八月七 日。始命访美玉。为苍璧黄琮。辛未八日。出苍玉璞付 文思院。上喜见玉色。曰:“祀天不当计费。”

    绍兴十四年,内出镇圭,以奉文宣王。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十四年正月戊寅, 内出镇圭付国子监。以奉文宣王。先是有司请以珉 石。上曰:“崇奉先圣,岂可用假玉。”诏以真玉圭降出。

    宁宗嘉定十四年蒙古大将扑鹿花献宝玉玺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齐东野语》:“贾涉为淮东 制阃日,尝遣都统司计议官赵珙往河北蒙古军前 议事。久之,珙归,得其大将扑鹿花所献皇帝恭膺天 命之宝玉玺一座,并元符三年宝样一册,及镇江府 诸军副都统制翟所献宝检一座,并缴进于朝。诏下 礼部太常寺讨论受典礼。”此嘉定十四年七月也。是 岁十一月,诏曰:“乃者山东、河北连城慕义,殊方效顺, 肃奉玉宝,来献于京。质理温纯,篆刻精古,文曰‘皇帝 恭膺天命之宝’,暨阙图册,登载灿然,实惟我祖宗之 旧。继获玉检,天其申命用休,朕曷敢不承其以来年 元日受宝于大庆殿。”遂命奉安玉宝于天章阁,且奏 告天地、宗庙、社稷。明年正月庚戌朔,御大庆殿受宝, 大赦天下。

    金克辽,宋大祀,以陈所得宝玉,郊祀上帝以苍璧,又 定太子所执桓圭之制。

    按《金史礼志》宝玉,凡天子大祀,则陈八宝及胜国宝 于庭,所以示守也。金克辽,宋所得宝玉及本朝所制, 今并载焉。获于辽者,玉宝四,“通天万岁之玺一,受天 明命,惟德乃昌之宝一,嗣圣宝一,御封不辨印文宝 一。”获于宋者,玉宝十五,受命宝一,咸阳所得,三寸六 分,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相传为秦玺,白玉盖,螭 纽、传国宝一,螭纽二,玉并碧色。镇国宝一,文曰:“承天 休延万亿永无极。”又受命宝一,文曰“受命于天,既寿 永昌。”天子之宝一,天子信宝一、天子行宝一、皇帝之 宝一、皇帝信宝一、皇帝行宝一、“皇帝恭膺天命之宝 二”,皆四寸八分。螭纽。御书之宝二:一龙纽一,螭纽。宣和御笔之宝一,螭纽外有宋元圭一、“白玉圭一十九。”

    按《舆服志》:“桓圭长九寸,广三寸,厚半寸,用白玉。若”

    《屋之桓楹》为“二棱。太子入朝起居及与宴,则朝服、紫 袍、玉带,双鱼袋。其视事及见师友宾客,则服小帽、皂 衫,玉束带。”

    按:《续文献通考》:“金郊祀昊天上帝以苍璧、苍币。”

    熙宗皇统九年大礼使以镇圭式样进用之

    按《金史舆服志》:“镇圭大圭,皇统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礼部下太常书镇圭式样,大礼使据《三礼图》以进用 之。”

    世宗大定十一年太常寺拟以御府所藏故宋白玉圭行礼就用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舆服志》:大定十一年,太 常寺“按礼,大圭长三尺,抒上终葵首,天子服之。”自西 魏隋唐以来,大圭长三尺一寸,与镇圭同。盖镇圭以 镇天下,四镇山为饰,今其圭已依古,惟无大圭。今御 府有故宋白玉圭,圆无上閷及终葵首。自西魏以来 所制玉笏,皆长尺有二寸,方而不折,虽非先王之法, 盖后世玉。难得随宜故也。拟合以御府所藏。行礼就 用。

    元郊祀器物有圭璧各异其制:奉祖宗御容于影堂, 皆藏玉册玉宝。又岁祀太社、太稷,陈瘗玉及礼神之 玉。

    按《元史·祭祀志》:“郊祀器物之等,其目有八,一曰圭币。 昊天上帝苍璧一,有缫藉,青币一,燎玉一;皇地祇黄 琮一,有缫藉,黄币一。配帝青币一,黄帝黄琮一,青帝 青圭一,赤帝赤璋一,白帝白琥一,黑帝元璜一,币皆 如其方色。大明青圭有邸,夜明白圭有邸,天皇大帝 青圭有邸,北极元圭有邸,币皆如其玉色。内官以下 皆青币。” 又按《志》:“神御殿旧称影堂,所奉祖宗御容。 世祖、武宗影堂,皆藏玉册十有二牒,玉宝一纽。仁宗 影堂藏皇太子玉册十有二牒。皇后玉册十有二牒, 玉宝一纽。英宗影堂藏皇帝玉册十有二牒,玉宝一 纽。皇太子玉册十有二牒。” 又按《志》:“岁祀太社太稷。 祭日丑前五刻,司天监太社令各服其服”,帅其属升 设正配位神位版于坛上,又陈玉币。正位礼神之玉 一,两圭有邸,置于匣。正配位币皆以元,各长一丈八 尺,陈于篚。太祝取瘗玉加于币,实于篚。瘗玉以玉石 为之,及礼神之玉,各置于神座前。

    世祖至元十一年迷儿麻合马阿里三人奏匪力沙玉课兴革之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玉在匪力沙者, 至元十一年,迷儿麻、合马、阿里三人言,“淘玉之户,旧 有三百,经乱散亡,存者止七十户,其力不充。而匪力 沙之地㫄近有民户六十,每同淘焉。”于是免其差徭, 与淘户等。所淘之玉,于忽都、胜忽儿、舍里、甫丁三人 所立水站,逓至京师。此玉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至元十六年八月“丁酉,以江南所获玉爵及玷,凡四 十九事,纳于太庙。”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成宗元贞元年亲奉玉册玉宝于太庙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冬十月癸卯,有事于太 庙。中书省臣言,“去岁世祖、皇后、裕宗祔庙,以绫代玉 册。今玉册玉宝成,请纳诸各室。”帝曰:“亲飨之礼,祖宗 未尝行之,其奉册以来,朕躬祝之。”命献官迎导入庙。

    仁宗皇庆二年也先不花进马驼璞玉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二年二月壬午,西北诸王也 先不花进马驼璞玉。丁亥,帝谕左右曰:“回回以宝玉 鬻于官,朕思此物何足为宝,惟善人乃可为宝。善人 用则百姓安,兹国家所宜宝也。”

    明制,“皇帝及东宫亲王、世子、郡王用圭,长尺寸各有 差。”

    按《续文献通考》:“明皇帝服衮冕用圭,长一尺二寸,皮 弁同东宫;服衮冕用圭,长九寸五分,皮弁同亲王。服 衮冕用圭,长九寸二分五釐,皮弁同世子;服衮冕用 圭,长九寸,皮弁同郡王,圭同世子。郡王以下俱不得 用圭。”

    世宗嘉靖十六年云南布政鲍道明献瑶石一万五千八百颗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