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二百三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三十二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二百三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二百三十二卷目录

     杂税部纪事二

     杂税部杂录

     杂税部外编

    食货典第二百三十二卷

    杂税部纪事二

    《唐书李安远传》:“安远累封至广德郡公,奉使吐谷浑。 安远与约和,吐谷浑乃请为互市边场利之。”

    《崔融传》:“融进凤阁舍人,时有司议关市行人尽征之, 融上疏谓:《周官》九赋,其七曰关市。以市多淫巧,而关 通末游,欲止抑之,故加税耳。然唯敛工商而不及往 来。今一切通取,则事不师古。且四人异业旧矣,复动 而摇之。市者,兼受善恶也,若甚,则细人无所容,细人 无所容,久必为乱。天下之关必险道,市必要津,豪宗 恶少在焉。闻一旦变法,或致骚动,恐南走蛮,北走狄。 今江津河浒列铺率税,检覆稽留,加主司僦略邀丐, 则商人废业。魏、晋、齐、隋所不行,况陛下乎?有如师兴 费广,虽倍算商旅,加敛齐人可也。”后纳之。

    《孔戣传》:“戣拜岭南节度使,蕃舶泊步有下碇税,始至 有阅货宴”,所饷犀琲,下及仆隶,戣禁绝无所求索。 《卢钧传》:钧擢岭南节度使,海道商舶始至,异时帅府 争先往,贱售其珍,钧一不取。

    《裴休传》:“休进中书侍郎,时方镇设邸阁,居茶取直,因 视商人他货横赋之,休建言许收邸直,毋擅赋商人。” 《十国春秋前蜀高祖本纪》:“高祖姓王,名建,乾宁二年 春三月,建创征杂税绫一疋一百文,绢一疋七十文, 布一疋四十文,猪每头一百文。”

    《五代史·杂传》:李茂贞拜尚书令,封岐王,居岐以宽仁 爱物,民颇安之。尝以地狭赋薄,下令榷油,因禁城门 无纳松薪,以其可为炬也。有优者诮之曰:“臣请并禁 月明。”茂贞笑而不怒。

    《唐臣传》:“孔谦为租庸使,请鄣塞天下山谷径路,禁止 行人,以收商旅征算。遣大程官放猪羊柴炭,占庇人 户,更制括田竿尺,尽率州使公廨钱。由是天下皆怨 苦之。明宗立,下诏暴谦罪,斩于洛阳市,籍没其家。 任圜知真定府事。圜推官张彭,为人倾险贪黩。郭崇 韬领镇,彭为圜谋,隐其公廨钱。后庄宗遣宦者选故 赵”王时宫人百馀人,有许氏者,尢有色,彭赂守者匿 之。后事觉,召彭诣京师,将罪之。彭惧,悉以前所隐公 钱簿书献崇韬,崇韬深德彭,不杀,由是与圜有隙。 马令《南唐书申渐高传》:升元初,案籍编括,渐高以善 音律为部长,时关司敛率尤繁,商人苦之。属近甸亢 旱,一日宴于北苑,烈祖谓侍臣曰:“畿甸雨,都城不雨, 何也?得非狱市之间违天意欤?”渐高乘谈谐进曰:“雨 惧抽税,不敢入京。”烈祖大笑,即下令除一切额外税, 信宿之间,膏泽告足。当时以谓优旃漆城,优孟葬马, 无以过也。

    《汪台符传》:台符有匡王定霸之才。南唐升元中,限民 田物畜高下为三等,科其均输,以为定制。又使民入 米请盐,货鬻有征税,舟行有力胜。皆用台符之言。 《五代史闽世家》:王延羲,审知少子也,既立,更名曦。国 计使陈匡范增算商之法以献,曦曰:“匡范,人中宝也。” 已而岁入不登其数,乃借于民以足之。匡范以忧死。 其后知其借于民也,剖棺断尸,弃之水中。

    《十国春秋·楚文昭王世家》:“天福八年,用孔目官周陟 议,令常税外,大县贡米三千斛,中县千斛,小县七百 斛,无米者输布帛以抵之。”

    《五代史杂传》:赵在礼历镇泰宁、匡国、天平、忠武、武宁、 归德、晋昌,所至邸店罗列,积赀巨万。晋出帝时,以在 礼为北面行营马步军都虞候,以击契丹,未尝有战 功。在礼在宋州,人尤苦之。已而罢去,宋人喜而相谓 曰:“眼中拔钉,岂不乐哉!”既而复受诏居职,乃籍管内 口率钱一千,自号“拔钉钱。”

    《十国春秋?闽杨思恭传》:思恭迁仆射,录军国事,以善 聚敛得幸,由是累增田亩山泽之税,至于鱼盐蔬果, 无不倍征。国人号曰“杨剥皮。”

    《五代史汉臣传》:“王章拜三司使,检校太尉。隐帝即位, 加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时,汉方新造,承契丹 之后,京师空乏,章供馈军旅,未尝乏绝。然征利剥下, 民甚苦之。民有犯盐矾酒曲者,无多少皆抵死,吏缘 为奸,民莫堪命。已而与史弘肇等同日见杀。”

    《十国春秋南汉后主本纪》:“大宝六年,赋敛烦重。邕民 入城者,人输一钱,琼州斗米税五钱。”

    《辽史·食货志》:“先是辽东新附,地不榷酤,而盐麹之禁 亦弛。冯延休、韩绍勋相继商利,欲与燕地、平山例加 绳约,其民病之,遂起大延琳之乱。连年诏复其租,民始安靖。”

    南京岁纳三司盐铁钱折绢,大同岁纳三司税钱折 粟,开远军。故事,民岁输税,斗粟折五钱。耶律抹只守 郡,表请折六钱,亦皆利民善政也。

    《耶律隆运传》,“隆运拜大丞相,进王齐,总二枢府事。以 南京平州岁不登,奏免百姓农器钱,及请平诸郡商 贾价,并从之。”

    《圣宗纪》:太平九年八月,东京舍利军详稳大延琳僭 位,号其国为“兴辽,年为天庆。初,辽东之地,未有榷酤 盐麹之法,关市之征亦甚宽弛。冯延休、韩绍勋相继 以燕地平山之法绳之,民不堪命。故延琳乘之,首杀 绍勋,以快其众。”

    《委巷丛谈》:钱氏时,西湖渔者日纳鱼数斤,谓之“使宅 鱼。”其捕不及者,必市以供,颇为民害。一日罗隐侍坐, 壁间有《蟠溪垂钓图》,武肃王索诗,隐应声曰:“吕望当 年展庙谟,直钩钓国更谁如?若教生在西湖上,也是 须供使宅鱼。”武肃王大笑,遂蠲其征。

    《渑水燕谈录》:“国初,令民田七顷,纳牛皮一张、角一对、 筋四两。建隆中,令供纳价钱一贯五百文,税额中牛 皮钱是也。”

    《闻见前录》:蜀初平,吕馀庆出守,太祖谕曰:“蜀人思孟 昶不忘,卿官成都,凡昶所榷税食饮之物皆宜罢。”馀 庆奉诏除之,蜀人始欣然不复思故主矣。

    《宋史冯瓒传》:“瓒有吏材,太祖甚宠之,擢拜左谏议大 夫,出知舒州。境内有菰蒲鱼鳖之饶,居民采以自给, 防御使司超尽征之。瓒奏夺民利,请蠲除,从之。” 《范质传》:“质子旻,太平兴国初,召为水部郎中。钱俶献 地,以旻为考功郎中,权知两浙诸州军事。旻上言俶 在国日,徭赋繁苛,凡薪粒蔬果箕帚之属,悉收算,欲 尽释不取,以蠲其弊。”从之。

    《王仁赡传》:“仁赡,太平兴国四年,总辖里外巡检司公 事。五年,仁赡廉得近臣戚里,遣人市竹木秦陇间,联 巨筏至京师,所过关渡,矫称制免算。既至,厚结有司, 悉官市之,倍收其直。仁赡密奏之,帝怒,以三司副使 范旻、户部判官杜载、开封府判官吕端属吏。旻、载具 伏罔上,为市竹木入官。端为秦府亲吏乔琏请托执” 事者,贬旻为房州司户,载均州司户,端商州司户。判 四方馆事程德元、武德使刘知信、翰林使杜彦圭、日 骑天武四厢都指挥使赵延溥、武德副使窦神兴、左 卫上将军张永德、左领军卫上将军祁廷训、驸马都 尉王承衎、石保吉、魏咸信并坐贩竹木入官,责降罚 奉。

    《张齐贤传》:“齐贤为江南西路转运使。先是,江南诸州 小民居官地者,有地房钱。吉州缘江地虽沦没,犹纳 勾栏地钱,编木而浮居者,名水场钱。皆前代弊政,齐 贤悉论免之。”

    《向敏中传》:“敏中知广州,是州兼掌市舶,前守多涉讥 议。敏中至荆南,预市药物以往。在任无所须,以清廉 闻。就擢广南东路转运使。”

    《李昌龄传》:“昌龄为枢密直学士,上言:广州市舶,每岁 商舶至,官尽增价买之,良苦相杂,少利。自今请择其 良者,官如价给之,苦者恣其卖,勿禁。雷、化、新、白、惠、恩 等州山林有群象,民能取其牙,官禁不得卖。自今宜 令送官,以半价偿之,有敢隐匿及私市与人者,论如 法。诏皆从之。”

    《吴延祚传》:“延祚子元载知秦州。州民李益恣横,元载 以闻,诏捕斩之。益子仕衡,通判华州,常衔元载因事 杀其父。伺元载至阙,遣人阅行装,收其关市之税。元 载拒之,士衡抗章疏其罪,坐责郢州团练副使。” 《梦溪笔谈》:“真宗皇帝在南衙日,开封府十七县皆以 岁旱放税,即有飞语闻上,欲有所中伤。太宗不悦。御 史探”上意,皆露章言开封府放税过实。有旨下京东 西两路诸州选官覆按,内亳州当按太康、咸平两县。 是时曾会知亳州,王冀公在幕下,曾爱其识度,常以 公相期之。至是遣冀公行,仍戒之曰:“此行所系事体 不轻,不宜小有高下。”冀公至两邑,按行甚详,其馀抗 言放税过多,追收所税物,而冀公独乞全放,人皆危 之。明年,真宗即位,首擢冀公为右正言,仍谓辅臣曰: “当此之时,朕亦自危惧。钦若小官,敢独为百姓伸理, 此大臣节也。”自后进用超越,卒至入相。

    《宋史李允则传》:“允则,济州团练使谦溥子也。少以材 略闻,累迁供备库副使、知潭州。将行,真宗谓曰:‘朕在 南衙,毕士安尝道卿家世,今以湖南属卿’。”初,马氏暴 敛,州人出绢,谓之地税。潘美定湖南,计屋输绢,谓之 屋税。营田户给牛,岁输米四斛,牛死犹输,谓之枯骨 税。民输茶,初以九斤为一大斤,后益至三十五斤。允 则请除三税,茶以十三斤半为定制,民皆便之。 《王旦传》:旦为相,张士逊为江西转运使,辞旦求教,旦 曰:“朝廷榷利至矣。”士逊迭更是职,思旦之言,未尝求 利。

    《外戚传》:“柴宗庆尚太宗女鲁国长公主,拜康州防御使,改复州。旧制,诸公主宅皆杂买务市物,宗庆遣家 僮自外州市炭,所过免算,至则尽鬻之,复市于务中。 自是诏杂买务罢公主宅所市物。”

    《任中正传》:“中正弟中师,为枢密直学士,知益州。先是, 转运使韩渎急于笼利,自薪刍蔬果之属皆有算,而 中师尽奏蠲之。”

    《却扫编》:欧阳文忠公为滑州通判,有秘书丞孙琳者, 签书判官事,自言“顷被差与崇仪副使郭咨均肥乡 县税,尝创为千步方田法,公私皆利,简当易行。”未几, 召入为谏官。会朝廷方议均税,因荐琳、咨,使试其法, 诏从其请。起自蔡州一县,以方田法均税,事方施行, 而议者多言不便,遂罢。从秉政。适复有旨置均税司, 命官分均陕西、河北。税命下,两路骚然,民争斫伐桑 枣逃匿,又群诉于三司者至数千人。公复上疏请罢 之,且言:“均税一事,本是臣先建言,闻今事有不便,臣 固不敢缄默也。”事亦寻寝。

    《宋史王尧臣传》:尧臣以户部郎中权三司使,时入内 都知张永和建议,收民僦舍钱十之三,以助军费。尧 臣入对曰:“此衰世之事,召怨而携民,唐德宗所以致 朱泚之乱也。”度支副使林潍畏永和,附会其说,尧臣 奏黜潍,议乃定。

    《李迪传》:“迪子东之为馆阁校勘、宣化军使,境上有废 河故道,官收行者税,谓之‘干渡钱,奏除之’。”

    《梦溪笔谈》:庆历中,议弛茶盐之禁,及减商税。范文正 以为“不可。茶盐商税之入,但分减商贾之利耳,行于 商贾,未甚有害也。今国用未减,岁入不可阙,既不取 之于山泽及商贾,须取之于农。与其害农,孰若取之 于商贾。今为计莫若先省国用,国用有馀,当先宽赋 役,然后及商贾,弛禁非所当先也。”其议遂寝。

    《王氏谈录》:焦秀才云:“胡内翰于湖州时买物,却于他 郡致,仍一一供税钱也。”

    《宋史刘挚传》:挚为签书南京判官,会司农新令,尽斥 卖天下祠庙,依坊场河渡法收净利,南京阏伯庙岁 钱四十六贯,微子庙十三贯。挚叹曰:“一至于此!”往见 留守张方平曰:“独不能为朝廷言之耶?”方平瞿然,托 挚为奏曰:“阏伯迁商丘,主祀大火,火为国家盛德所 乘,历世尊为大祀。微子,宋始封之君,开国此地。本朝 受命建号所因。又有双庙者,唐张巡、许远孤城死贼, 能捍大患。今若令承买,小人规利,冗亵渎慢,何所不 为!岁收微细,实损大体。欲望留此三庙,以慰邦人崇 奉之意。”从之。

    《陈次升传》:“次升第进士,知安丘县。转运使吴居厚以 聚敛进校尉,罔征税于远郊,得农家败絮,捕送县,次 升纵遣之。”

    《春渚纪闻》:东坡先生元祐间出帅钱塘,视事之初,都 商税务押到匿税人南剑州乡贡进士吴味道,以二 巨掩作公名衔,封至京师苏侍郎宅,显见伪妄。公即 呼味道前讯问其掩中果何物也。味道蹙而前曰:“味 道今秋沗冒乡荐,乡人集钱为赴省之赆,以百千就 置建阳小纱得二百端。因计道路所经场务,尽行抽 税,则至都下不存其半。心窃计之,当今负天下重名, 而爱奖士类,唯内翰与侍郎耳,纵有败露,必能棈贷。 味道遂伪假先生台衔,缄封而来,不探知先生已临 镇此邦,罪实难逃,幸先生恕之。”公熟视笑呼掌笺奏 书史,公令去旧封,换题细衔,附至东京竹竿巷苏侍 郎宅,并手书子由书一纸付示,谓味道曰:“先辈这回 将上天去也,无妨。来年高过当却惠顾也。”味道悚谢 再三。次年果登高第,还具笺启谢殷勤,其语亦多警 策。公甚喜,为延款数日而去。

    燕翼《贻谋录》:“国初,沿江置务收茶,名曰‘榷货务,给卖 客旅如盐货然,人不以为便。淳化四年二月癸亥,诏 废沿江八处,应茶商并许于出茶处市之。未几,有司 恐课额有亏,复请于上。六月戊戌,诏复旧制’。”《六飞》:南 渡后,官不能运致茶货,而榷货务只卖茶引矣。 《挥麈馀话》:“建炎己酉,以叶梦得少蕴为左丞,才十四 日而”为言者所攻而罢。其自记奏对、圣语备列于后。 一日,进呈:知婺州苏迟奏乞减年额上供,罗圣训问 祖宗额几何,臣等对:《皇祐编敕》一万疋。问今数几何, 臣等指苏迟奏言平罗、婺罗、花罗三等共五万八千 七百九十七疋。圣训惊曰:“苦哉,民何以堪?”臣等奏:《建 炎赦书》,诸崇宁以后增添上供过数,非祖宗旧制,自 合尽罢。今迟奏乞减一半。圣训曰:“与尽依皇祐法。”臣 等奏:“今用度与祖宗时不同,却恐减太多,用度不足, 即不免再抛买,或致失信。欲且与减二万疋,并八千 有零数。”臣等奏:“陛下至诚恤民,可谓周尽。《圣训》复云: ‘如此好事,利益于民,一日且做得一件,一年亦有三 百六十件’。”臣等退,御笔即从中出曰:“访闻婺州上供 罗旧数不过一万疋,崇宁以后,积渐增添,几至五倍。 近岁无本钱,皆出科配,久为民病,深可矜恤。今后可 每年与减二万八千疋,并零数者为永法。仍令本州 及转运司每年那融应副本钱足备,臣等即施行《宋史·吕颐浩传》:颐浩再相时,军用不足,颐浩与朱胜 非创立江浙湖南诸路大军月桩钱,于是郡邑多横 赋,大为东南患云。

    《食货志》:“绍兴十一年正月,赵开卒。自金人犯陕、蜀,开 职馈饷者十年,军用无乏,一时赖之。其后计臣屡易 于开,经画无敢变更,然茶盐榷酤、奇零绢布之征,自 是为蜀之常赋。虽屡经蠲减而害不去,议者不能无 咎,开之作俑焉。”

    《挥麈三录》:“郑恭老”作“肃。”甲戌岁自知吉州回,上殿陈 札子云:“郡中每岁以黄河竹索钱输于公上,黄河久 陷伪境,钱归何所?乞行蠲免。其他循袭似此等者,亦 乞尽令除放。”高宗嘉纳,且喻秦丞相而称奖再三焉。 秦大怒,讽部使者诬以为在任不法,兴大狱而绳治 之,逮吏及门而秦殂,遂免。

    《贤奕编》:“绍兴中,虏趋京,所过城邑欲立取之。会天大 寒,城池皆冻,虏藉冰梯城,不攻而入。张魏公在大名 闻之,先弛濠鱼之禁,人争出鱼,冰不得合。虏至城下, 睥睨久之,叹息而去。”

    《桯史》:番禺有海獠杂居,其最豪者蒲姓,号白番人,本 占城之贵人也。既浮海而遇涛,惮于复反,乃请于其 主,愿留中国以通往来之货。主许焉,舶事实赖给其 家。岁益久,定居城中屋室稍侈靡逾禁,使者方务招 徕,以阜国计,且以其非吾国人,不之问。故其宏丽奇 伟益张,而大富盛甲一时。中堂有四柱,皆沈水香,高 贯于栋,曲房便榭不论也。尝有数柱欲贡于朝,舶司 以其非常有,恐后莫致,不之许,亦卧庑下。岁四五月, 舶将来,群獠入于塔,出于窦,啁唽号呼,以祈南风,亦 辄有验。泉亦有舶獠曰“尸罗围赀乙于蒲。”

    《宋史宗室传》:“安僖秀王子偁,秦康惠王之后,高宗族 兄也。孙师夔为江东运判,建康务场往往夺民利,为 害滋甚,师夔首罢之。守臣以郡计所资诣师夔请复 旧,不从。”

    《续文献通考》:“淳熙九年,杨甲上书言:‘有司理财,一切 用衰陋褊隘之策,至于卖楼店,括草田,鬻官地,而所 在争献羡馀。此风日炽,恐陛下赤子无宁岁矣’。” 《宋史宗室传》:“希言字若讷,惠王令懬元孙也。淳熙十 四年登第,调衢州司户。合郡民以计,表其坊里,摽其 户数,为图献于守,守才之。西安令不职,守檄希言摄 邑漕”善令。会严州请复乌龙岭税场,檄希言往访之, 俾令得复职。希言力陈乌龙场不当复,漕怒曰:“衢已 复孔步、章戴二场,何乌龙独不可复?”希言谓二场当 并罢去。漕不能夺,二场竟亦废。

    《癸辛杂识》:沈次卿者,吴兴人,待制之后,常登赵节斋 之门。赵尹京,使提督十三酒库,课以增羡而人怨咨。 常言“比较自有捷法,既不害物,自可沮劝。其法使拍 户于本府入钱给由,诣诸库打酒,仍使自择所向,遇 比较则萃诸库而视其所售多寡,取其殿最之尢者, 加之赏罚,诫令不烦,激厉自倍,真不易之良法也。” 《金史张中彦传》:“中彦为吏部尚书,上疏曰,古者关市 讥而不征。今使掌关市者征而不讥,苛留行旅,至搜 剔囊笥,甚于剽掠,有伤国体,乞禁止。”从之。

    《纥石烈良弼传》:良弼进拜右丞相,上谓良弼曰:“猛安 谋克牛头税粟,本以备凶年,凡水旱乏粮处,就赈给 之。”

    《宗尹传》:“宗尹拜平章政事,封代国公,兼太子太傅。是 时民间苦钱币不通,上问宗尹,对曰:钱者有限之物, 积于上者滞于下,所以不通。海陵军兴,为一切之赋, 有菜园、房税、养马钱。大定初,军事未息,调度不继,故 因仍不改。今天下无事,府库充积,悉宜罢去。上曰:‘卿 留意百姓,朕复何虑。太尉守道老矣,舍卿而谁’。于是” 养马等钱始罢。

    《高德基传》:德基为户部尚书,上疏乞免军须房税等 钱,减农税及盐酒等课,未报。随朝官俸粟折钱,增高 市价与之,多出官钱,几四十万贯。上使人谕之曰:“卿 为尚书,取悦宰执近臣滥出官钱,卿之官爵,一出于 朕,奈何如此。”于是决杖八十。

    《世宗纪》:大定十三年春,尚书省奏,南客车俊等因榷 场贸易,误犯边界,罪当死。上曰:“本非故意,可免罪发 还,毋令彼国人知之,恐复治其罪。”

    《张大节传》:“‘大节授镇武军节度使。部有银冶,有司以 为争盗由此生,付河东、西京提刑司,与州同议,皆以 官榷为便。大节曰:山泽之利,当与民共,且贫而无业 者,虽严刑能禁其窃取乎?宜明谕民,授地输课,则其 游手者有所资,于官亦便’。上从其议。”

    《宣宗纪》:兴定三年夏,同提举榷货司王三锡请榷油 岁可入银数万两,高琪主之,众以为不便,遂止。 《高汝砺传》:汝砺拜尚书左丞,兴定三年,同提举榷货 司王三锡建议榷油,高琪以用度方急,劝上行之。汝 砺上言曰:“古无榷法,自汉以来,始置盐铁酒榷均输 官,以佐经费,末流至有算舟车,税间架,其征利之术 固已尽矣,然亦未闻榷油也。盖油者世所共用,利归于公,则害及于民,故古今皆置不论,亦厌苛细而重 烦扰也。国家自军兴,河南一路,岁入税租,不啻加倍, 又有额征诸钱,横泛杂役,无非出于民者,而更议榷 油,岁收银数十万两。夫国以民为本,当此之际,民可 以重困乎?若从三锡议,是以举世通行之货为榷货, 私家常用之物为禁物,自古不行之法为良法,切为 圣朝不取也。若果行之,其害有五。臣请言之:河南州 县当立务九百馀所,设官千八百馀员,而胥隶工作 之徒不与焉。费既不赀,而又创构屋宇,夺买作具,公 私俱扰,殆不胜言。至于提点官司,有陞降决罚之法, 其课一亏,必生抑配之弊,小民受病,益不能堪,其害 一也。夫油之贵贱,所在不齐,惟其商旅转贩,有无相 易,所以其价常平,人易得之。今既设官,各有分地,辄 相侵犯者有罪,是使贵处常贵而贱处常贱,其害二 也。民家日用不能躬自沽之,而转鬻者增取利息,则 价不得不贵,而用不得不难,其害三也。盐、铁、酒、醋,公 私所造不同,易于分别,惟油不然,莫可辩记。今私造 者有刑,捕告者有赏,则无赖辈因之得以诬构良民, 枉陷于罪,其害四也。油户所置屋宇、作具、用钱已多, 有司按业推定物力,以给差赋。今夺其具,废其业而 差赋如前,何以自活?其害五也,惟罢之便。”上是之,然 重违高琪意,乃诏集百官议于尚书省,户部尚书高 夔、工部侍郎粘割、荆山、知开封府事温迪罕二十等 二十六人议同高琪、礼部尚书杨云翼、翰林侍读学 士赵秉文、南京路转运使赵瑄、吏部侍郎赵伯成、刑 部郎中姬世英、右司谏郭著、提举仓场使时戬,皆以 为不可。上曰:“古所不行者而今行之,是又生一事也, 其罢之。”

    《元史耶律楚材传》:“太祖之世,岁有事西域,未暇经理, 中原官吏多聚敛,自私资至巨万,而官无储㣥。近臣 别迭等言,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楚 材曰:‘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 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 万匹、粟四十馀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帝曰:‘卿 试为朕行之’’。”乃奏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凡长 贰悉用士人,如陈时可、赵昉等,皆宽厚长者,极天下 之选,参佐皆用省部旧人。辛卯秋,帝至云中,十路咸 进廪籍及金帛,陈于廷中。帝笑谓楚材曰:“汝不去朕 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南国之臣,复有如卿者乎?”对 曰:“在彼者皆贤于臣,臣不才,故留燕为陛下用。”帝嘉 其谦,赐之酒,即日拜中书令,事无巨细,皆先白之。自 庚寅定课税格,至甲午平河南,岁有增羡,至戊戌,课 银增至一百一十万两。译史安天合者,谄事镇海,首 引奥都剌合蛮扑买课税,又增至二百二十万两。楚 材极力辨谏,至声色俱厉,言与涕俱,帝曰:“尔欲搏斗 耶?”又曰:“尔欲为百姓哭耶?姑令试行之。”楚材力不能 止,乃叹息曰:“民之困穷,将自此始矣!”

    《世祖纪》:“至元十五年秋,诏行中书省唆都、蒲寿庚等 曰:诸蕃国列居东南岛砦者,皆有慕义之心,可因蕃 舶诸人宣布朕意。诚能来朝,朕将宠礼之。其往来互 市,各从所欲。”

    《英宗纪》:延祐七年春,仁宗崩。司农卿完者不花言:先 帝以土田颁赐诸臣者,宜悉归之官。帝问曰:“所赐为 谁?”对曰:“‘左丞相阿散所得为多’。帝曰:‘予常谕卿等,当 以公心辅弼。卿于先朝尝请海泊之税,以阿散奏而 止。今卿所言,乃复私憾耳,非公议也,岂辅弼之道耶’?” 《明外史李善长传》:太祖为吴王,善长拜右相国,请榷 两淮盐,立茶法,皆斟酌元制,去其弊政。既复,开铁冶, 定鱼税,国用益饶而民不困。

    《采芹录》:洪武时,山西平远县主簿成乐考绩州,上其 考曰:能恢办商税。吏部以闻,上曰:“地之所产有数,官 之所取有制,若曰恢办,是额外剥削。主簿之职在佐 理县政,抚安百姓,岂以恢办为能?州之考非是尔,吏 部其移文讯之。”

    《明外史李敏传》:“敏拜户部尚书,崇文门宣课司税多 为势要所侵渔。敏因马文升言,请增设御史、主事监 视。御史陈瑶斥敏聚敛,敏再疏求去,帝慰留之。” 《江南通志》:“王𫐄,江都人。弘治己未进士,授户部主事, 监崇文门税。司礼太监萧敬家人隐税,𫐄执讯之。” 《明外史韩文传》:“王璟,弘治十七年,巡抚保定。武宗立, 太监夏”绶乞于真定诸府,岁加苇场税。太监张峻欲 税宁晋小河往来客货,诏皆许之,璟抗疏切谏。 《徐文溥传》:“王銮,嘉靖初,迁武昌知府。楚府征税,茶商 重困。銮谓税当归官,力与争。王诋为毁辱亲王。銮遂 请终养,不待报竟归。”

    《邵经邦传》:“经邦授工部主事,榷荆州税。甫三月,税额 满,遂启关任商舟出入。进员外郎。”

    《郭英传》:“英裔孙勋,进翊国公,加太师,乞开矿税,帝欲 从之,给事中朱隆禧疏谏,乃止。”

    《诸王传》:“景恭王载圳之藩,多请庄田。部臣以帝意不 测,悉议给之。荆州沙市故不在请中,中使责市租,知府徐学谟执不与。又取薪税于汉阳之刘家塥,推官 吴宗周持之,皆获谴。”

    《江南通志》:“方良曙,歙人。嘉靖癸丑进士。授工部主事, 榷木荆州。关吏兼请算舟充额,良曙不许,额既溢,乃 罢两月。”

    《明外史刘体干传》:“体干为南京户部尚书,奏太和山 香税,宜如泰山例,有司董之,毋属内臣。忤旨,夺俸半 年。”

    《徐达传》:“达子增寿,裔孙文璧,万历中,加太师,累上疏 罢矿税。”

    《江南通志》:“叶茂才,无锡人。万历己丑进士。初授刑部 主事,告改南工部,以便迎养。榷税芜关,一以宽恤为 主。神宗嘉之,赉白金松布,旌其廉。”

    《明外史叶向高传》:“吴道南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 士。鄱阳故无商税,自税使横行,乃于湖口置关征课。 道南极言波涛沸涌,舟无所泊,多覆没,请罢关勿征, 不纳。”

    《张位传》位,拜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万历二十 四年,矿税议起,位等不能沮。及奸人请税煤炭,开临 清皇店,位与沈一贯乃执奏不可,不报。

    《赣州府志》:“万历二十六年戊戌,榷使自省入虔,立帜 扬竿于东西两桥,欲驻札虔中小民重足立,督抚李 公汝华持正议,力折之。榷使撼以危言,不为动。已而 议割额税之半为上供,额外商民秋毫无所与,榷使 怏怏掉臂去。而虔中市肆不易,百姓安堵如故。” 《蒹葭堂杂抄》:“吴中名士陆楠登乡荐,上南宫不售,归 过扬”州钞关,有部官司关欲税其舟,楠投一诗云:“献 策金门苦未收,归心日夜向东流。扁舟载得愁千斛, 幸有明王不税愁。”其官见诗,迎而礼之。下第士闻者 莫不为之绝倒。

    《江南通志》:“李守俊,宜兴人。万历辛丑进士,迁户部主 事,榷九江。任未及期,度无亏课,即放关通舶,免其税。 商人德之,造祠立像。”

    《明外史沈鲤传》:“鲤初相,即请除矿税。居位数年,数以 为言,及是犹未罢。会孝陵明楼灾,鲤语沈一贯、朱赓 各为奏,俟时上之。一日大雨,鲤曰:‘可矣’。两人问故,鲤 曰:‘帝恶言矿税事,疏入多不视。今吾辈冒雨素服诣 文华奏之。上讶而取阅,亦一机也。两人从其言。帝得 疏曰:‘必有急事’’。”启视,果心动,然不为罢。明年长至,一 贯在告,鲤赓谒贺仁德门。帝赐食,司礼太监陈矩侍 小珰,数往来窃听,且执笔以俟。鲤念此时进言胜奏 揭远甚,因极陈矿税害民状,矩亦戚然。鲤曰:“小民犹 可亏圣躬,奈何?”矩问:“何谓也?”鲤曰:“自矿使出,破坏天 下名山大川,灵气尽矣,圣躬安得毋亏?”矩叹息,还,具 为帝道之。帝悚然,遣矩咨鲤所以补救者,鲤曰:“此无 他,急停开凿,则灵气自复。”帝闻为首肯。一贯虑鲤独 收其功,急草疏上,帝不怿复止。然越月果下。停矿之 命,鲤力也。

    《朱赓传》:赓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参预机务,极 陈矿税之害,言“陛下采榷不已,地无馀藏,商无馀资, 所在勒取,名曰包矿包税,小民皮骨尽矣,一旦土崩, 即捐内帑何益。昔唐明皇燕凝碧,而渔阳鼙鼓已阗 于户,宋徽宗耽艮岳,而金人累绁已及其身。今人情 时势,何以异此。”帝不能用。

    《诸王传》:“福恭王常洵,神宗第三子,母郑贵妃。四十二 年,始令常洵就封洛阳。当是时,海内全盛,帝所遣税 使、矿使数十人,月有奉,日有进。贵妃斥十之九,以资 常洵之藩。又奏乞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 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

    《江南通志》:“张有誉,江阴人。万历己未进士,授南户部 主事。督浦口仓,出入量平,军民两德之。再榷邗关,甫 莅任,随开小关,以便往来。正额足后,五尺以下舟免 税放行。”

    杂税部杂录

    《大戴礼主言》篇:“昔者明主关讥而不征,市廛而不税, 税十取一,使民之力,岁不过三日入,山泽以时,有禁 而无征。此六者,取财之路也。明主舍其四者而节其 二者,明主焉取其费也。”

    《管子乘马篇》:“方六里,一乘之地也。方一里,九夫之田 也。黄金一镒,百乘一宿之尽也。无金则用其绢。季绢 三十三制当一镒,无绢则用其布。经暴布百两当一 镒。一镒之金,食百乘之一宿,则所市之地六步一㪷, 命之曰中岁有市。无市则民不乏矣。方六里,名之曰 社,有邑焉,名之曰央,亦关市之赋。黄金百镒为一箧”, 其货一谷笼为十箧,其商苟在市者三十人。其正月、 十二月,黄金一镒,命之曰“正。”分春曰《书比》,立夏曰《月 程》秋曰《大稽》,与民数得亡,“三岁修封,五岁修界,十岁 更制。”经,正也。

    山。《国轨篇》《管子》曰:“有莞蒲之壤,有竹箭檀柘之壤,有 汜下渐泽之壤,有水潦鱼鳖之壤。”今四壤之数,君皆 善官而守之,则籍于财物,不籍于人亩《管子》曰:“行田畴,田中有木者谓之谷贼。宫中四荣树, 其馀曰害女功。”宫室械器,非山无所仰,然后君立三 等之租于山,曰:“握以下者为柴楂,把以上者为室奉, 三围以上为棺椁之奉,柴楂之租若干,室奉之租若 干,棺椁之租若干。”

    《管子》曰:“盐铁抚轨,谷一廪十,君常操九,民衣食而繇 下安,无怨咎,去其田赋,以租其山。巨家重葬其亲者 服重租,小家菲葬其亲者服小租,巨家美修其宫室 者服重租,小家为室庐者服小租。上立轨于国,民之 贫富,如加之以绳,谓之国轨。”

    《荀子·王霸》篇:“关市几而不征,质律禁止而不偏,如是 则商贾莫不敦悫而无诈矣。” 《因话录》:榷货非扬榷之义,榷独木桥也,乃专利而不 许他往之义。李侍郎寿翁有奏札载此记,本义出《汉 书昭宗纪制》注。

    《缃素杂记》《南唐近事》云:金陵建国之初,军储未实,关 市之利,敛率尤繁,农商苦之而莫达于上。时属近甸 亢旱日久,祈祷无应。上他日举觞苑中,宣示宰臣曰: “近京三五十里,皆报雨足,独京城不雨,何邪?得非狱 市之间,冤枉未伸乎?”诸相未及对,申渐高历陛而进 曰:“雨惧抽税,不敢入京。”上因是悟之。翊日下诏停一 切额外税,信宿之间,膏泽告足。故知优旃漆城、那律 瓦衣,不为虚矣。又《江南野录》载:李家明从嗣主游后 苑,登于台观,盛望锺山雨,曰:“‘其势即至矣’。家明对曰: ‘雨虽来,必不敢入城’。嗣主怪而问之,家明曰:‘惧陛下 重税’。嗣主曰:‘不因卿言,朕不知之’。”遂令榷务半而征 之。余尝考二说,大同小异,然《近事》以为国初,《野录》以 为“嗣主。”《近事》谓申渐高,《野录》谓李家,明其不同如此, 孰谓《书》可信邪?

    《后山谈丛》:“三税法,皇祐初为李咨所坏,及韩魏公用 茶小引益坏。京师市井自三税法改后,日渐萧条,酒 肆自包孝肃知府日重定麹钱,坏。”

    《容斋随笔》:燕慕容皝以牛假贫民,使佃苑中,税其什 之八,自有牛者税其七。参军封裕谏,以为魏晋之世, 假官田牛者,不过税其什六,自有牛者中分之,不取 其七八也。予观今吾乡之俗,募人耕田,十取其五,而 用主牛者取其六,谓之“牛米”,盖晋法也。

    《容斋续笔》:《隋书志》:“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 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 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 齐、梁、陈,如此以为常。以人竞商贩,不为田业,故使均 输,欲为惩劝。虽以此为辞,其实利在侵削也。”今之牙 契投税,正出于此。田宅所系者大,奉行唯谨。至于奴 婢马牛,虽著于《令甲》,民不复问。然官所取过多,并郡 邑导行之费,盖百分用其十五六,又皆买者独输,故 为数多者,率隐减价直,赊立岁月,坐是招激讦诉。顷 尝因奏对上章,乞蠲其半,使民不作伪以息争,则自 言者必多,亦以“与为取之义。”既下有司,而户部引《条 制》沮其说。

    《容斋三笔》:自古所谓四邻,盖指东西南北四者而言 耳。然贪虐害民者,一切肆其私心。元丰以后,州县榷 卖坊场,而收净息以募役,行之浸久,弊从而生。往往 鬻其抵产,抑配四邻,四邻贫乏,则散及飞邻、望邻之 家,不复问远近,必得偿乃止。飞邻、望邻之说,诚所未 闻。元祐元年,殿中侍御史吕陶奏疏论之,虽尝暂革, 至绍圣又复然。

    蜀道诸司,惟茶马一台最为富盛,茶之课利多寡,与 夫民间利疚,他邦无由可知。予记《东坡集》有《送周朝 议守汉州诗》云:“茶为西南病甿俗,记二李。何人折其 峰,矫矫六君子。”注:二李,杞与稷也。六君子谓思道与 侄正孺、张永徽、吴醇翁、吕元钧、宋文辅也。初,熙宁七 年,遣三司干当公事李杞经画买茶,以蒲宗闵同领 其事。蜀之茶园不殖五谷,惟宜种茶,赋税一例“折输 钱,三百折绢一匹,三百二十折䌷一匹,十钱折绵一 两,二钱折草一围”,凡税额总三十万。杞创设官场,岁 增息为四十万,其输受之际,往往压其斤重,侵其加 直。杞以疾去,都官郎中刘佐体量,多其条画。于是宗 闵乃议民茶息收十之三,尽卖于官场。蜀茶尽榷,民 始病矣。知彭州吕陶言:“天下茶法既通,蜀中独行禁 榷。况川、陕四路所出茶货,比东南诸处十不及一。诸 路既许通商,两川却为禁地,亏损治体,莫甚于斯。且 尽榷民茶,随买随卖,或今日买十千,明日即作十三 千卖之,比至岁终,不可胜算,岂止三分而已!”佐、杞宗 闵作为敝法,以困西“南生聚。”佐坐罢去,以国子博士 李稷代之,陶亦得罪。侍御史周尹复极论榷茶为害, 罢为湖北提点刑狱。利路漕臣张宗谔、张升卿复建 议废茶场司,依旧通商。稷劾其疏谬,皆坐贬秩。茶场 司行札子,督绵州彰明县,知县宋大章缴奏,以为非 所当用。稷又诋其卖直钓奇,坐冲替。一岁之间,通课 利及息耗至七十六万缗有奇。诏录李杞前劳,而官 其子。后稷死于永乐城,其代陆师闵言其治茶五年获净息四百二十八万缗,诏赐田十顷。凡上所书,皆 见于《国史》。坡公所称“思道”乃周尹,永徽乃二张之一, 元钧乃吕陶,文辅乃大章也。正孺、醇翁之事不著 《七经小传》,“关讥而不征”,谓羁旅士民也。至于《商》,犹征 之。

    《朱子语类》:“经制钱”,宣和间用兵,经制使所创。“总制钱”, 绍兴初用兵,总制使所创。二人不记姓名应干税钱物杂色 场务纳钱,每贯刻五十文作“头子钱”括之,为二色钱, 以分毫积计,大计多况其大者。

    经制钱,陈亨伯所创,盖因方腊反,童贯讨之,亨伯为 随军转运使,朝廷以其权轻,又重为经制使。患军用 不足,创为此名,以收州县之财,当时大获其利。然立 此制时,明言军罢而止,其后遂因而不改。至绍兴四 年,韩球又创“总制钱”,大略仿经制为之。十一年,经界 法行,民间印契多倍有所得,朝廷遂以此年立额。至 “次年则其数大亏,乃令州县添补解发,自后州县大 困,朝廷亦知之。议者乃请就三年中取中制以立额, 却不知中制者,乃所添补之岁,其额犹为重也,因仍 至今。顷年得江西宪时,陛对日,亦尝为孝宗言之,盖 此致是宪司职事。”又曰:“亨伯创经制钱时,其兄弟有 名某者劝止之,不从,乃率其子侄哭”于家庙,以为“作 俑之罪,祖先将不祀矣。”

    曲洧《旧闻》,场务多是藩镇差牙校,不立程课法式,公 肆诛剥,全无谁何,百姓不胜其弊。故建隆以来,置官 监临,制度一新,利归公上,官不扰而民无害,至今便 之。

    燕翼贻谋,录商税之任,今付之初官小使臣或流外 校尉、副尉、州郡县令亦鄙贱之。曾不思客旅往来,乡 民入市,动遭竭泽,又复营私,掩为己有,害民有甚焉 者。真宗景德二年三月癸未,诏商税三万贯以上,选 亲民官监给,通判添支,所以重讥征之寄。近时理亲 民资序为监当者,未之闻也,往往以为浼己,不肯亵 就矣。然朝廷以场务之寄,责之长贰、县令,知监当之 难于其人也。故康定元年六月壬子,诏“天下州县课 利场务十分亏五釐以下,知、通、县令罚俸一月;一分, 以下两月,二分降差遣,增二分陞陟。”差遣赏罚不及 于监当,有深旨矣。

    鼠璞《唐宋遗史》载张崇帅庐州不法,民苦之。既入觐, 人谓渠伊必不来,崇计口率渠伊钱。再入觐,人不敢 言,捋须相庆,崇率捋须钱。《五代史补》载:赵在礼自宋 移永兴,人曰:“眼中拔却钉矣!”在礼乞还,每日率拔钉 钱。方镇不法,信非一处。此二事雅可为对。

    《清波杂志》:创比较有务及收头子牙契等,前号“经制 钱”,以助军费。宣和末,陈亨伯宣起也。后至绍兴五年, 仿此亦收总制钱。初,陈经制两浙、江东属杭州,陈通 乱后,州县一切调度,悉制移用,乃增添糟酒及牙契 等费,充经制移度钱,至今行之。陈后知中山府,死于 兵。《陈亨伯传》书收总制钱自翁彦国始,熊子复所著 《通略》辨其误。

    十一经问对问: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又曰:“廛无夫 里之布者何?”对曰:“此章合兼前关,讥而不征,与《周礼》 载师参看。廛者愿受一廛是也。廛,市宅也。赋其市地 之廛,则不复征其所卖买之货,又或治之以市官之 法,则不复赋其廛。《周礼》宅不毛者有里布”,谓不种桑 麻者,罚之使出一里二十五家之布。战国之世,一切 取之市宅之民,已赋其廛而征其屋税,又令出此不 种桑麻之布。《孟子》劝其君,廛则不必征,法则不必廛, 廛则不可又令出布。

    《辍耕录》:“今蒙古、色目人之臧获,男曰奴,女曰婢,总曰 驱口。”盖国初平定诸国日,以俘到男女匹配为夫妇, 而所生子孙永为奴婢。又有曰“红契买到者,则其元 主转卖于人,立券投税者是也。”

    《乐郊私语》:“澉浦市舶司,前代不设,惟宋嘉定间置,有 骑都尉,监本镇及鲍郎盐课耳。国朝至元三十年,以 留梦炎议,置市舶司。初议番舶货物十五抽一,惟泉 州三十取一,用为定制。然近年长吏巡徼,上下求索, 孔窦百出。每番舶一至,则众皆欢呼曰:‘亟治厢廪,家 当来矣’。至什一取之,犹为未足。昨年番人愤愤,至露” 刃相杀。市舶勾当死者三人,主者隐匿不敢以闻。射 利无厌,开衅海外,此最为本州一大后患也。

    税务在安仁桥西十五步,务为宋枢密郭三益彰庆 馆基也。余悲此地昔为迎宾文酒之所,今为剥敛叫 嚣之场,前后何雅溷悬隔也。近来盗贼四起,在在用 兵,课赋无艺,即税额一节,往往增加无算,市中不堪 其扰。当延祐间,程文宪条言:“江南茶、盐、酒、醋等税,近 来节次增添,比初时十倍,今又逐季增添,正缘管课 程官虚添课额,以谄上司,其实利则归己,虚额则张 挂欠籍”云云。奉仁宗皇帝圣旨:诸色课程,从实恢办, 既许从实,岂可虚增?除节累增课额实数,及有续次 虚增数目,特与查照,并行蠲减,从实恢办。明旨凛然,

    今但挂壁而已
    考证
    《太平清话》:岭南古无兔工人剪须为笔,遂下令使一

    户输入须不能置者,辄责其值,见《岭表异录》。斯亦可 笑也。

    《丹铅总录》:“榷矾者,唐于晋州,开成三年罢之。《宋律》:白 矾出晋、汾州、坊州,绿矾出磁州、隰州,各置官典护,户 有驮钱。”陈止斋曰:“私矾之禁,为契丹、北汉设也。本朝 不设矾官,亦无矾禁。《大明律》私矾一条,当时修者失 于删除耳。”

    《脚气集》载师,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税一,近郊十一, 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惟其漆林之 征二十而五。此太宰九职之征,一曰邦中之赋,二曰 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 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与关市、山泽币馀通而为九,而 以财贿为敛,与助彻之法迥不相干。而苏老泉乃谓 周自来以十一名,其实取于民者自重渐轻而至十 一耳。盖惑于前面以某田任某地而以为田制也。予 尝曰:“远郊四方,井、甸、稍、县,都九十六万井,王畿通百 万井,而九十六万为十二。”是周人废夏、商之制,厚取 于民,而孟子谓妄言矣。盖司徒田制而《载师》“园廛之 制也,国之园廛,邦中之赋是也。郊、甸、稍、县、都之园廛, 郊、甸、稍都之赋是也。《载师》”六句相承,上既言国,故园、 廛不言国;上既言园廛,故甸、稍、县、都不言园廛也。其 曰“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即此见国宅 无征,园廛二十而税一,是二句相承,下文皆相承。其 曰“以某田任某地”者,田制定后,方就田之中而起地 税耳。予有辨说,不详载。古人重本抑末,故地税常重, 而田税常轻。

    杂税部外编

    《泉志西域记》曰:“那揭罗曷国,昔如来在世之时,牧牛 之士以金钱买花供养受记。”又云:“诸欲见如来顶骨 者,税一金钱;若取印者,税五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