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二百二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二十四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二百二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二百二十四卷目录

     杂税部汇考八

      明三武宗正德七则 世宗嘉靖二十三则 穆宗隆庆五则 神宗万历十一则

    食货典第二百二十四卷

    杂税部汇考八

    明三

    武宗正德元年议准王府奏讨鱼课商税仍取还官禁重税商货

    按《明会典》:“正德元年议准天下河泊所并税课司,但 系王府奏讨管业者,不分年月久近,尽取还官。” 又 按《会典》:“元年令芦沟桥、张家湾二司,今后客货就于 彼处发卖者,照例征税;经过者,止令在京宣课司报 税,毋得似前重征。”

    正德二年奏准抽分竹木及船料商税,或收本色、或 取折价之例。

    按《明会典》二年奏准,龙江瓦屑霸二抽分竹木局,遇 到小样杉条,折取价银,补各衙门柴薪不足之数。 又按《会典》二年议准,九江等七处钞关船料商税,三 年、四年俱收本色钱钞,送司钥库交收。五年以后,俱 折收银两,进内承运库应用。

    正德七年,谕门官眼同监税官收税,禁门军需索 按《明会典》“七年,令正阳门等七门门官,凡日收大小 车辆驴骡驼驮钱钞,眼同户部官吏、监生,照依则例 收受,即时附簿。”钱钞簿籍俱封贮库,不许纵容门军 家人伴当出城罗织客商,阻截车辆,索取小门茶果 起筹等项铜钱。

    正德八年,定期收各船料商税本色钱钞。

    按《明会典》:“八年,令临清河西务自本年起,淮安苏杭 自九年起,各船料及商税课程,俱各收本色钱钞。 正德十三年,罢内臣督同抽分,令三岔河客商听自 纳课。”

    按:《明会典》:“真定抽分:正德十三年题准:真定委本府 佐贰官抽分,内臣著回京,再不必差令。三岔河经行 客商,不许抽分,听自入城贩卖纳课。其往来粮米,每 车照旧量抽米一斗,以备艌船支用。 正德十五年,令都税等司抽分课银,九江钞关船料, 折钞解进听用,除免鱼户杂办。”

    按《明会典》十五年,令九江钞关船料钱钞折银通进 内承运库,岁以为常。 又按《会典》十五年,令顺天府 都税司、正阳门外宣课司、张家湾宣课司,每年抽分 课银,按季解部别用。 又按《会典》十五年,奏准宝应 县原额鱼户,专办课钞麻翎鳔料,其别项杂差照旧 除免。

    正德十六年诏“查革关津私设抽分害民者。”又定期 各钞关收受本色。

    按:《明会典》十六年诏:“凡桥梁道路关津有利处所,私 自添设,抽分害民者,巡按御史及按察司分巡官通 行查革。” 又按:《会典》十六年,令河西务、临清州、淮安 府、扬州府、苏州府、杭州府各钞关,自明年为始,照旧 收受本色。

    世宗嘉靖元年奏准通州抽分竹木数禁广东江西税课重征侵移之弊又给事中夏言言市舶非所当罢

    按《明会典》:“嘉靖元年奏准通州抽分竹木局,凡商贩 黄松等木,曾经真定府九一抽取,有印信执照者,止 用九一抽分,通前合为二八。其未经真定抽分者,仍 用二八抽取。” 又按《会典》:元年,令广东江西抚按衙 门,委南雄、南安二府知府,督同各税课司官吏综理 商税。各布政司给与印信簿籍一扇,将日逐税过商 人货物姓名逐一附记,按季解赴布政司,呈报抚按 衙门查考。商税自南而北,自北而南,各不许违例重 征。守巡官亦要不时查访奸弊。其委官侵欺那移,坐 以“监守自盗。”

    按明《昭代典则》:“元年,给事中夏言上言,倭祸起于市 舶,礼部遂请罢市舶。而不知所当罢者,市舶太监,非 市舶也。夷中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国 必欲得之。以故祖宗虽绝日本,而三市舶司不废。市 舶初设在太仓、黄渡,寻以近京师,改设于福建、浙江、 广东,七年罢,未几复设。”盖东夷有马市,西夷有茶市, 江南海夷有市舶。所以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收 征税之利,减戍守之费。又以禁海贾,抑奸商,使利权 在上,罢市舶,而利孔在下,奸豪外交内伺,海上无宁 日矣。

    嘉靖四年,复设凤阳钞关,奏准抽分局木植卖银解 部之例按《明会典》四年议准,凤阳府照旧开正阳钞关,每年 选委该府廉干佐贰官一员,查照临清等处折收商 税事例。遇有往来客商,从宽折收银钱,按季类解该 府贮库,专备高墙庶人供给。收支过数目,抚按官按 季稽考,不许别项花销。 又,龙江瓦屑坝二抽分,奏 准抽取在场木值,三年一次卖银解工部贮用。 嘉靖六年,裁革白河抽分竹木局及上新河钞关。 按明《会典》:六年,裁革白河抽分竹木局,官吏军人,拨 回原卫所差操。例该抽分竹木柴炭砖瓦等项,行令 广积抽分竹木局带管,仍听直隶巡按监察御史督 察。 又按《会典》:六年,革上新河钞关。

    嘉靖七年奏准各关稽考簿解部听考核之例。 按《明会典》“七年奏准各钞关主事,将户部原发稽考 簿三扇,一扇发府州县,委官与钞关检钞人役,将收 过钱钞眼同登载,二扇主事收执,候委官呈报到日, 查见实数,即于簿内亲注明白,钱钞照常发府州县 收贮,季终解部类进。差满将前簿三扇二存留备照。” 一解部查考。若有贪鄙,不惜行检,户部即参送吏部, 不待考察,就行罢黜。其门皂书算,听各该有司审编 送役,不许收取更换。

    嘉靖八年议准“王府奏讨课税,悉归官库,抵补王府 禄米。革凤阳府钞关。令辽东除店房钱外,私税俱裁 革。”又议准、山海关免税,及各钞关折银。

    按《明会典》“八年议准天下王府分封日增,税粮日益 不足。凡河泊所税课局并山场湖陂,除洪武、永乐以 前钦赐不动外,其馀一应奏讨之数,自本年为始,将 所入花利照数征收,存留本处府县仓库,抵补王府 禄米。如有占吝不退,及再行奏讨者,将该府拨置人 员参问发遣。” 又按《会典》八年,革凤阳府正阳钞关。

    又按《会典》:“八年,令辽东抚按官将太监、总兵原店”

    四所收取房钱,以为抚赏夷人之用,一应私税,痛加 裁革。

    按《续文献通考》,八年,山海关太监李能,请榷税主事 邬阅言,“广宁八里铺既有榷场,而关内复税,民何以 堪?本部覆议从之,商民大悦。” 又按《续通考》,八年题 准,各钞关钱钞,照弘治六年例折银,按季解部转送。 嘉靖九年,议查山泽之利,务在官民两便,查革钞关 作弊人役,禁止各钞关船只科取,又裁革山海关及 广“宁等处抽分。”

    按《明会典》,凡杂课。“嘉靖九年议准各抚按官转行司 府州县等官,凡山泽之利,除禁例并系民己业外,其 馀备查某处已经纳税,某处空闲,内某处堪听民采 取,某处堪入官备赈,务在官民两便。” 又按《会典》,“凡 设关差官。嘉靖九年议准各处钞关巡按御史,按季 选委属内佐贰官一员,每日赴厂,听钞关主事督同 公”平秤收倾煎银两,以候类解。各该府县于《均徭》内 编审门子二名库子四名。皂隶八名。每年更替。该府 岁拨吏一名。该县月拨吏二名应用。其积年作弊人 役通行查革。内九江钞关主事凡遇差满须待接管 官员交代方许离任违者抚按官访实纠举。 《凡收 钞规则》,嘉靖九年题准各钞关丈量船只。止照旧例、 以成尺为限。此外零数、不许逐寸科取。仍置立号簿、 与户部原发稽考簿、互相稽查。 又按《会典》九年裁 革山海关并广宁等处抽分

    《嘉靖》十年题准、每年变卖竹木、及煤炸不许重征之 例、立正阳门等税课司通知文簿。解部查核。豁免小 民果菜税、及房园赔累等钞

    按《明会典》十年题准,芦沟抽分竹木局,堆积木植朽 坏,每年终本部委官查盘变卖银两解部作正支销。 又奏准,今后煤炸已经芦沟桥抽分,给有小票,未曾 过限者,通积等局不许重征。 又按《会典》十年令正 阳门宣课司、德胜门分司、安定门税课司、顺天府都 税司,各照崇文门分司事例,置立通知文簿,开写钱 钞出入数目,季终送户部、顺天府查考。馀剩钱钞银 两,按季解府,转解户部。其崇文门客货,例该二百五 十贯以上起条赴店者,止照分司原税之数送纳,不 许加收。分司收过条由,即日开送顺天府转发该店, 责令批验茶引所追收,按季完解,不许侵克拖欠。 又令:秋冬二节,供用库该进瓜果,各该宣课司预开 合用数目、及应支价钞、具印信手本、径赴崇文门分 司、于该项下钞内、照数支办进用。 又按《会典》十年 令宣课司令后小民发卖瓜果蔬菜、毋得抽税。 又 按《会典》十年题准房钞园钞、查果坍塌无存者、准与 分豁

    嘉靖十一年、仍差内官监抽竹木

    按《明会典》:“真定抽分,嘉靖十一年,以各工木植缺用, 内官监奏准。仍差官抽印,不许生事害民。”

    嘉靖十二年查蠲“南京房钞。”令陕西委官验税商货。 不许卫官干预

    按《明会典》十二年议准:“南京五城房课钞照旧及时 征解。其上新河廊房二百五号,查果入江是实房钞二千六百七十贯”,准为裁革火烧倒塌遗址,除原主 耕种办纳原钞外,其馀量减一半,召人佃居办钞,毋 得强令无干包赔。见在房屋,督令人户及时修理,不 许任其倾倒,图免课钞。 又按《会典》十二年令陕西 委“官于潼关、大庆关验税商货,以补王府拖欠禄米, 并赈济边储等用。其卫官止许护守关防,不许干预 收税。”

    《嘉靖》十四年题准、煤炸抽分之数、令课税钱钞、折收 银两

    按《明会典》十四年题准,煤炸每三十分抽取三分。 又按《会典》十四年,令崇文门宣课分司钱钞,照例折 收银两,按季送部,倾煎成锭,交付内府承运库收贮, 转发光禄寺等衙门买办应用。 又题准宝源、吉庆 二店并福德等五店钱钞,俱中半折银。每钞一千贯 折银四钱,每钱二千文折银二两八钱六分。每二十 两倾成一锭。内“宝源”、“吉庆”二店,按季解部,听候年终 类进。《福德》等五店,按季解府,听候取用及太常寺、光 禄寺支用。

    嘉靖二十二年,差内臣抽印木植。

    按《明会典》:“二十二年,差内臣于真定滹沱河,督同该 府税课司官抽印木植,运赴张家湾料砖厂,内官监 委官验收。”

    “嘉靖二十三年,税课钞五千二百六万有奇,鱼课钞 三百一十七万有奇,题准扬州等处钞关船料银,解 送南京,帮助铸钱。 按:《明会典》:税课数:嘉靖二十三年,课钞五千二百六 万八千一百九贯。” 又按《会典》:“鱼课数:嘉靖二十三 年,课钞三百一十七万七千一百一十贯。” 又按《会 典》:“二十三年,题准扬州、淮安、杭州三处”钞关,将船料 银一万二千两解送南京工部,帮助铸造制钱。 嘉靖二十四年免税。煤炸,议准“福德”等店,每船货征 银五两

    按《明会典》“二十四年题准,煤炸免抽分。” 又按《会典》 二十四年议准,福德、宝源等七店,每货一船征银五 两,行令顺天府督同批验茶引所官吏及厢长人等, 照数征收,按季解部,转发太仓银库收贮,以备籴买 粮草支用。

    嘉靖二十五年、考劾钞关《行兴革事宜》。议准、原赐楚 府税课及楚府占管民房、俱归官库征收。又户部请 “收山泽之税供军”

    按《明会典》二十五年议准,“管理钞关官差满回日,本 部严加考察,在任果无赃私推避违限等项,方许回 司管事。如或不职,指实参论降黜。” 又题准,“钞关事 宜,许差出主事,从宜兴革。各府佐贰并知县等官,有 偃蹇阻挠者,本部委官会同抚按纠举。” 又按《会典》 二十五年题准,原赐楚府税课司,仍属武昌府委官 收税,“每年支银一百两,送府量助工食。馀银存贮府 库,补各宗室欠缺坟房禄米等项支用。” 又按《会典》 二十五年议准:楚府先年占管民房,曾经抚按委官 勘断给主者,不许听从下人拨置,捏情争占。各民承 管房基,仍照例起科。如金沙洲一带,每间每岁征银 一钱,在汉口者,减半征税,俱解本布政司,以备各王 府欠缺禄粮坟房料作之数。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五年,户部尚书王杲言,国计匮 乏,请收山场湖陂河道等税,以济边储。从之。”

    嘉靖二十六年,停革“陕西店户行银。”

    按《明会典》二十六年题准陕西巡按御史,将甘肃镇 守太监、副总兵遗下磨课课程、地亩馀银、园圃课程 银,稽查明白,通融分发各卫收掌公用,置立“循环簿, 倒换查考。其原派店口流民酒屠油铺等项银两俱 停革。”

    嘉靖二十七年、令各王府奏讨山泽税课、俱还官征 收。奏准清丈芦洲、定纳课之数。又定各钞关征解钱 钞之法

    按《明会典》“二十七年,令各王府奏讨山场税课等地, 并楚府鱼课税课,芦洲店房俱还官征租,备边查数 奏报。” 又按《会典》“二十七年奏准,一应芦洲,除洪武、 永乐间钦赐功臣僧道等处不动外,其馀行巡江御 史逐一查出,委官丈量明白,召民承佃,度地定课,量 收租银十分之三。各该附近府县征完系本部原额 者”,照旧解部收贮支销,多馀银两尽数解送户部,以 充边用。计各处岁办芦课银,应天府上元等五县,江 淮等巡检司六千七百七十六两四钱。

    龙江左卫,一百六两八钱三分四釐二毫。

    横海卫一百四十六两七钱七分九釐一毫三丝七 忽。

    江阴卫,六两五钱九釐三毫四丝二忽。

    水军左卫,五钱五分二釐;

    镇江府金坛等三县、包港等巡检司三千一百九两 六钱六分八釐二毫四丝一忽

    太平府繁昌等三县、三山等巡检司二千九百五十一两二钱二分一厘六毫九微。

    扬州府、仪真等三县、旧江口等巡检司一千三百二 十三两四分四釐八毫二丝五忽二微一杪

    安庆府怀宁等六县、小孤等巡检司三千三百七十 七两三钱三分三釐五毫八丝三忽六微

    安庆卫七百三十五两一分三釐一毫八丝七忽四 微;

    庐州府无为州泥汊河巡检司二千三十五两二钱 三分三釐六丝四忽七微七尘。

    池州府贵池等六县、二千九十三两四钱五分九釐 八毫七丝

    和州浮沙口等巡检司一千一百二十九两八钱一 分一厘六丝一忽五尘。

    仪真卫一十六两七钱三分三釐九毫二丝一忽九 微。

    九江府湖口等三县、龙门等巡检司一千一十八两 七钱六分六釐七毫九丝

    九江卫一百八十四两七钱二分五釐四毫五丝, 南昌卫一百六十三两六钱八分二釐七毫二丝, 黄州府黄梅等县二千六两三钱四分九釐二毫, 蕲州卫三百四两七钱七分四毫八丝。

    又按《会典》二十七年,“令各钞关钱钞,以后本折递年 轮流征解。”

    嘉靖三十年议准、辽东等处税课支用之例

    按“《明会典》三十年议准,海、盖、辽阳、广宁等州卫税课 银两,每年分定额数。海州盐课,除正额修边抚夷外, 要积银三百两,税课积银二百两,盖州税课积银二 百两,辽阳、广宁税课各积银二百两。俱解广宁左库 辏放月粮。户部仍于该镇年例银两,照数减除。” 嘉靖三十二年题准居庸关抽税之例。

    按:《明会典》“三十二年题准,居庸关南口委官抽税商 货,除在京宣课司税过有票放行外,其从东西别路 径趋宣、大未经抽税之物,照例抽分银两,送隆庆卫 贮库,解送昌平管粮官支销。”

    嘉靖三十七年议准、饶属柴棚局河泊所,于旧额外、 加征二倍

    按:《明会典》:“三十七年议准饶州府属额设收课柴棚 局、河泊所、长港田,另召人户承佃纳课,仍于旧额银 加征二倍,以三分之一征解送淮府,其二分并全额 课银,贮饶州府库听用。”

    嘉靖三十九年题准、各钞关扣解分数、令各税课司、 造税契清册、解部查核

    按:《明会典》三十九年题准,九江、浒墅二关,应纳本色 之年,六分扣一。解送太仓者,改为七分扣二。临清淮 扬、河西务等处,原未有扣者,照二关一体扣解。 又 按:《会典》三十九年令各省直抚按通行所司,令各该 税课司将一应税契银两,务查实数,每季终备开税 过房屋田地各若干,收过银两数目,备造文册,依期 类解各该司府查明。差官解部济边。中间如有那借 及隐漏者。抚按官查参究治

    嘉靖四十一年奏准、各关主事岁额定数外。将馀饶 入公帑。又准崇文门商税折收银两数、及宛、大二县 佥送银匠煎倾课银之例

    “按《明会典》四十一年奏准,荆州、芜湖、九江、两浙、浒墅、 扬州、淮安、临清、河西务各关主事,岁额定数外,务将 馀饶悉入公帑,巡按仍给号簿一册,与佐贰官日赴 各厂,听主事督同收受,逐月缴报。如登记有遗,或所 委府佐通同干没,该部指实参究,仍令各该巡按御 史查访论劾。” 又按《会典》四十一年题准,崇文门宣 课“分司商税,照旧折收银两,自本年冬季为始,照例 每钞一贯折银三釐,每钱七文折银一分”,每十日一 次,解送户部寄收,季终通算若干,每五十两煎倾成 锭,转解太仓,以备文武官员折俸等项支用。银匠行 宛、大二县,各佥送二名,季终径行二县更换。

    嘉靖四十二年奏准“淮安课税起解奏销”之例,及禁 重抽之弊。

    按《明会典》“四十二年奏准,淮安门摊课税税则专委 府佐贰一员,督同税课司官收领。除应准动支扣留 若干,听管仓主事注销,按季报部,其馀尽数解部济 边。中间已经工部分司抽分者,免其重抽。”

    嘉靖四十五年题准、委官监抽竹木起解、及准安过 埧征税杂粮之例

    按《明会典》四十五年题准,真定府选佐贰官一员,协 同抽分厂太监抽分,止抽松杉等木,其馀杂木荆条 竹篮等项,及穷乡下邑,不得纵令下人妄行抽税。 又题准:真定抽分木植,抚按官严行该府同知,会同 该监亲自查核抽验,逐日记数明白。年终尽见在木 数,以三千根解监外,馀木尽数起解本部山台二厂, 以备工用。 又按《会典》四十五年题准、税淮安府过 埧米麦杂粮、每石征银一厘、抵补本府所属税银、民 壮带征军饷

    穆宗隆庆元年议准补纳船料税及应天等宣课司局课钞折纳之例命内官抽木于真定委兵马司监收九门程课裁革监生吏典

    按《明会典》:“隆庆元年议准扬州、浒墅二钞关,凡船只 从上江来者,查无九江船税票,责令补纳船料,另行 登簿,按季附解。” 又按《会典》:元年奏准应天府江东 等宣课司局,额办课钞,每贯折银六毫,解部贮库,候 内府库钞贯放尽,即将前银折放赏军,给发铺行颜 料等项支用。

    按《续文献通考》,元年八月,命太监陈学抽木于真定, 勿以郡佐参预。故事,滹沱河设税课司,主以通判,而 内臣止岁终烙印。正德中,奏差内官,民困税耗。至嘉 靖中,专委府同知。至是,李芳奏荐陈学廉静可任,吴 时来力争其不可,不听。 又按《续通考》,元年十月,刑 科孙枝言,“都城九门税课,定有则例。迩年倍征横索, 弊孔滋多。请自今分属五城御史,各委兵马司一员 监收,岁终会同部官覆奏。其原设监生、吏典悉行裁 革。”上从之。仍令申明原定《则例》榜示。

    隆庆二年、罢内官抽分、给关差印敕。奏准、芜湖抽分、 置立印簿稽查。工部奏请、“厂税责成主事、局税责成 御史”

    按《明会典》二年议准,真定抽分厂免差内官,以后每 岁首发一印信号簿与抚按官,令真定府掌印官委 同知,逐日将抽到各木登记,随时变卖银两贮库,候 冰合之日呈缴,听本部酌量题请,行府查发。 又按 《会典》二年令北新、淮安、扬州、浒墅、九江、临清、河西务 各钞关主事,各铸给关防,撰给敕书。今后所属司局 等官,该关差满,备开贤否送部,移咨吏部,以备考察。 其各关收税同知、通判等官,务要亲身到关验放船 货,眼同抽分,登记簿籍,封收银两,不得专委首领等 官,有抗违者,悉听该关呈部参治。 又按《会典》二年 奏准,南京芜湖抽分,照依荆杭二处钞关条件,每年 置立印信文簿十二扇,内四扇发本地方有司登记。 所抽料价四扇,该厂主事收掌,四扇填报南京工部 稽查。该厂主事仍督同原委府佐贰官抽验登记。 按《续文献通考》:二年五月,工部言:“杭、荆二厂,芦沟桥 等局,漏税甚多,有欺隐抵换、包揽侵克等弊。自今厂 税责成主事督同该府佐贰官亲自验收,互相稽察。 局税责巡视御史及各主事查盘估计如法。”上是之。 六月,诏停差真定押木内臣,岁令府佐领之。时太监 李芳以异灾频仍,奏先年差官侵渔宿弊,及诸府管 解之苦,请以明年为始,勿遣内臣抽印,止委府佐,仍 以抽过木植易银济边。工部是其议,故有是命。 隆庆四年,免抽《木炭柴草,题准广东、淮安等处税银 支用之例》。

    按:《明会典》四年题准通州等抽分五局,除商贩竹木 板枋等项照旧抽分外,其驮运木炭柴草俱免抽税。

    又按《会典》四年,“题淮广东南雄府太平北城桥税。”

    仍解广西梧州府支用。 又题准、税淮安府过埧脚 头斛夫银,每年约九千二百馀两,听给漕运官军月 粮、并河道衙门支用。

    隆庆五年,裁革“通州等各局官吏巡军税。淮安过埧 牙银”之半。免“果户房号税。”停差内官榷木。

    按“《明会典》五年题准裁革通州等各局官吏巡军”,通 州局原设大使一员,攒典二名,内革一名;巡军三十 名,内革六名;芦沟桥原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内革副 使;攒典二名,内革一名;巡军三十二名,内革十二名; 通积局原设副使一员,巡军十四名,内革六名;“广积、 白河二局官吏巡军俱革,令通积局官吏兼管。”又题 准、裁革通积局原设三厂。攒典三名。巡军每厂四名。 内革二名。 又按《会典》五年题准、税淮安府过埧牙 银之半。以备漕运官军月粮等用

    按《续文献通考》:“五年四月,诏免林衡署果户房号税。 初,永乐时有果户三千馀,后渐逃窜,仅存七百馀户。 嘉靖间,复征其房号,至是,果户高税等奏诉贫难,上 亦悯之,故有是命。”又工部吴时来请停差中官之榷 木真定者,以其事属之府佐,得旨允行。

    隆庆六年、令各钞关折收银两

    按《明会典》云云。

    神宗万历二年题准真定抽分委官带管给关差空名敕书限顺永保河税银解部

    按《明会典》:“万历二年题准,真定抽分,就便专委易州 山厂主事带管。每年水发之时,商木辏集,督同该府 同知照例抽分。所抽木植,照时估变卖,价银贮库,候 冰合通行解部,送节慎库收贮,以备该监木植之费。 如遇各边紧急添造,奏请动支,不许别项那借。” 又 按《会典》二年,给北新、淮安、扬州三钞关监税员外主 事管官不坐名,敕书三道。差满更替之日,同原降关 防传流收掌。 又按《会典》二年题准:将顺、永、保、河四 府商税,除应留本处支用外,其应解馀税银两,每年 定限上下半年二次解部济边,不许别项擅用万历三年,仍差内官抽印木植。

    按《明会典》:“三年,内宫监奏准真定抽分厂仍差内官 抽印。”

    万历六年,上税课钞、鱼课钞之数。

    按《续文献通考税课数》:“万历六年课钞,顺天府九门 并都税等司门摊课钞六十六万五千一百二十贯, 铜钱二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五十文。”

    崇文门宣课分司:商税大约银共一万九千八百十 六两,铜钱一千八百八十七万七千七百文;条税大 约一万五千九百九十六两,船税银四千五百十五 两。

    通州张家湾宣课司,商税大约银三千零九两,铜钱 二百八十八万七千七百六十文,麹十五万二千八 百斤,条税银一百五十五两六钱,船税银二十二两 七钱。

    通州、盐、牙税银五百五十五两

    永平府税课钞、四万八百五十五贯七百十文。 保定府税课钞、十七万七千四百二十九贯三百十 三文

    河间府税课钞、十一万五千三百四十二贯一百十 四文

    真定府税课等钞、十一万七千五百六十九贯八百 三十文

    顺德府税课等钞、二万九千五百三十九贯六百七 十二文

    广平府税课钞、四万三千五百七十一贯四百七十 九文

    大名府税课钞、十万七千八百三十八贯八百四十 文

    应天府商税门摊等课钞、三百三十六万六千三百 八十贯六百十七文。馀钞、九百六十三万九千三百 五十馀贯

    江东瓜埠巡检司船料税十二万一千五百二十四 贯。

    南京五城兵马司房钞、一百六十一万八千四百三 十八贯八百文

    龙江、石灰山、大胜三关、船料钞、五十万三千六百八 贯

    安庆府税课等钞、共三十五万二千三百二十六贯。 苏州府税课等钞、六十九万二千一百八贯一百二 十一文

    松江府税课等钞、四十二万七千一百六十二贯九 百六十四文

    常州府税课等钞、二十四万二千八百六十六贯八 百七十一文。铜钱、四十八万五千七百三十九文。 镇江府税课等钞、三十三万八百五十六贯三百四 十文

    庐州府税课钞、二十七万三千七百六十七贯二百 七十六文

    凤阳府税课等钞、五十三万四百四十六贯九百二 十文

    淮安府税课等钞、二百二十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三 贯二百五十二文

    扬州府税课钞、八十六万七千二百七十六贯七百 六十文

    徽州府税课钞、十四万五百七十贯五十七文。 宁国府税课等钞、十九万三千二百二十九贯九百 五十八文

    池州府、钞六万九千二百三十七贯六百三文。 太平府、钞十四万二千三百五十二贯七百九文。 广德州、钞九万一千四百八十七贯三百五十二文。 徐州、钞三十四万三千九百十七贯二百文

    滁州、钞五万三千九百五十六贯三百十文。钱五万 三千九百五十八文

    和州、钞、六万二千九百九贯四十文

    浙江钞、三百万五千二百三十九贯八百二十一文。 江西商税银、三千二百九十五两六钱九分

    湖广钞五十五万七千九百十四贯三百三十七文。 山东钞、折银八千八百六十一两三钱九釐九毫。 河南、钞二百三万四千一百二贯三百四十七文。 福建商税课钞、二十六万七千三百三十六锭五贯 五百九文

    陕西钞、一百七十二万一千六百六贯六百七文。课 小麦、二千四百九十三石四斗。课银、四两六钱五分 六釐

    山西钞、四十四万七千六十四贯七百九十文。 广东南雄府太平桥、每岁南北抽盘商税铁课等银、 四万三千馀两

    广西税钞八万七百九十三贯八百四十一文。 四川税钞五十四万四千七百十八贯二百四十六 文云南税钞一万三千七百六十四两二钱五分五釐。 米麦九百四十四石八斗八升八合五勺。海𧵅五千 七百六十九索二十手

    贵州税钞十四万八千三百六十三贯二百九文。 又按《续文献通考鱼课数》:“万历六年课钞:直隶永平 府钞一万七十三贯六百文。保定府钞四千七百七 十一贯七十文。河间府钞一万五千七百一十七贯 七百六十文。大名府钞七千七百一十贯五十一文。 应天府钞九万九千四十九贯一百三十文。”

    苏州府钞二千一百七十四贯四百文。解南京户部 松江府钞五百五十七两四钱六分三釐。解部常州 府钞三万四千九百八十一贯九百五十五文。铜钱 六万九千九百六十四文。解南京户部镇江府钞五 千一百六十四贯。解南京户部庐州府钞二万六千 三百八十二贯五百文。解部扬州府钞一十二万一 千五百一贯三百三十二文。存留太平府银一百一 十七两二钱四分八釐解部

    浙江钞一十八万二千九百六十九贯六百二十文。 江西、银、一千四百八十两五钱三分解部

    《湖广》、钞、一百二十六万五千四百二十四贯

    《福建》、银七千一百两

    山东钞、三百四十四贯

    《河南》钞、七千二百六十八贯七百四十二文

    陕西钞、二万三千九百一十二贯九百四文

    《广西》钞、二千七十九贯五百三十文

    四川银三百三十七两五钱七分九釐。解陕西、 云南、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七钱八釐。米麦、三百五 十石五斗

    万历七年,始立“税票,缴部磨对。”定“各钞关照例算银, 按季解部”之格。

    按《明会典》“凡设关差官。”“万历七年题准,七钞关收商 税银两,除稽考文簿照旧填报外。仍立税票,将纳过 钱钞银两照簿填给船商,径投所在官司收候。每季 解银备造一册,并原收税票送部磨对。” 凡收钞规 则:万历七年题准、各钞关解纳本色钱钞以后照例 算银,按季总委附近州县官员,给文定限解部。行崇 文门及九门盐法委官处,公同收买钱钞,送广惠库 交纳。不得仍差库役人等领买,以致兴贩迟延。 万历八年题准:淮安仓主事兼管批立税票,各关岁 入之数。

    按:《明会典》八年题准:将淮安府四税行管理淮安仓 主事兼管,批立税票,给发委官,验数收银贮库,听抚 按作正支销。如有馀,类解太仓。

    按:《春明梦馀录》:“岁入赋额,其载在《会典》”者不开,据万 历八年“《太仓考》所载录之备考。”

    崇文门宣课分司约解商税正馀银一万六千六百 六十二两一钱六分,铜钱一千八百八十七万七千 七百十六文。猪牙税银二千四百二十九两

    张家湾“宣课司约解商税正、馀银二千四百七十九 两二钱,铜钱二百八十八万七千七百六十二文; 河西务钞关约解商税正、馀银一万四千六百三十 三两六钱八分。”

    临清钞关、约解商税正馀银、四万四千七百七两一 钱一分零

    《浒墅钞关》、约解商税正、馀银一万七千三百七十六 两五钱六分零

    《九江》钞关约解商税正、馀银一万九百九十两三钱 二分零。

    淮安钞关、约解商税正馀银一万一千四百一十四 两六钱三分零

    扬州钞关、约解商税正馀银九千六百七十八两九 钱七分零

    《北新钞关》约解商税正、馀银三万六千八百三十九 两四钱三釐。

    《泰山》《香税》银、二万两

    万历十年铸印给“崇文门”、通州二草场。江西督抚奏 委赣州府通判专理两关税务。

    按《明会典》十年题准、崇文门、通州二草场,每年征收 税银,解太仓、宝和二店交纳。俱用白头文书,不便稽 查。比钞关例、铸给“二分司关防各一颗,付各委官收 掌。”

    按《赣州府志》:“十年,督抚张公焕奏改本府捕盗通判, 专理两关税务,其巡捕事以清军同知兼之。先是司 关者轮委南、赣二府佐贰,逐季更代,至是始定专官 之议。”

    万历十一年题准商货分别收税之例、查革无名课 税。

    按:《明会典》凡收税:万历十一年题准行河西务管关 主事,凡商货系进京者,本关给与红单,赴崇文门宣 课司,并纳正、条、船三税。其不系进京,发往四外卖者, 本关止收正税,将条、船二税俱与除免。 又议准:一应商货,如在临清发卖者,照旧全税,在四外各地方 发卖者,临清先税六分,至卖处补税四分。其赴河西 务、崇文门卸卖者,临清先税二分,然后印发红单,明 注某处发卖给商,执至河西务、崇文门补税八分,共 足十分之数。仍刻示关前,示谕各商遵守。 凡蠲税, 万历十一年,因议革淮安过坝斛抽、脚抽等税,题准 通行两京十三省。各抚按官严查所属,除额设有印 信税课衙门外,凡私设一应无名课税,尽“数查革。” 又题准、陕西汉中府革税咸阳县皮布税及泾咸静 平等一十七州县并云阳、永乐二镇店私立税银尽 行裁革。

    万历十二年“开复各关商税。议准长常等处税银支 销”之例。裁革郧、襄等府杂税

    按“《明会典》凡收税,万历十二年题准行保定抚按将 原裁各关商税照旧开复。每年四季选委佐贰官从 公抽收,贮阜平、倒马、井陉三库,专备修筑台墙之费。”

    又议准:“湖广黄、荆、岳等府、设有印信司局照旧” 外。

    其长常二府并兴蕲等七十七州县杂税,辰靖二府 州盐木油税,常德府茶炭税、俱仍旧抽收。每年扣银 解部。馀存备禄粮等用。武昌、大冶、随州等六州县税 银支费。照今减定数目征解。至于省城船料盐税、听 备兵饷给赏等费。如有不敷、仍于该省船料盐税辏 用。馀存银两听备俸禄及修造漕船等用。 凡蠲税、 万历十二年题准、湖广郧襄承衡四府新化嘉鱼六 溪口盐税纸价。汉川县刘家隔、黄冈县阳逻巡司与 德安贵阳等一十九州县杂税牙税、河税、并孝感应 城等一十四县茶税、尽数裁革

    万历二十四年、“著张煜紧催侵欺该季钱。”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四年十二月,管理通湾店税太 监张煜奏千户赵承勋等诬捏国事,欲挠国课。奉旨 逮捕,与吴实等面质,侵欺奸弊,该季钱著张煜上紧 催征,不许延误。”

    万历二十五年,应天巡抚请“革六合商税局,立天津 广安店。”直隶巡抚马从聘请停矿税。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五年正月,应天巡抚赵可怀奏: “六合商税抵补止三百两而设一局,其间能无强勒, 能无赢馀,恐祇为局官吏书借窦。且近闻此处商旅 率多称苦,是不可不为之一问。夫军需不缺则不病 国,编派不加则不病民,抽取不及则不病商。夫便商 而又便国便民,则革之善者也。”有旨:“该部知道。”腾骧 “右卫百户郑惟明奏,差官往天津等处,征收商店税 租,奉旨:‘店名广安,著御马监太监王朝同原奏官前 去征收店税,写敕与他’。” 又管理天津店税太监王 朝,奉差循例,博采舆情,酌征收完规额等事,奏征收 各项杂货税银,乞敕户部行有司遵行。从之。 七月, 直隶巡按马从聘奏:“臣奉命催攒粮运过”德州,见山 东司道等官言,近日泰山崩开一处,相离一里有馀, 共相惊讶,以为非常之异。及至天津见《邸报》,始知殿 廷被灾,视昨岁两宫之灾更加酷烈,盖不胜悲叹,谓 “迩年时事多舛,灾报频仍,然未有昭明显赫如此之 甚,且并见于一时者也。而开矿一事尚未允停,及见 锦衣卫指挥扬宗吾参究原奏官许廷栋恐吓官民 财物,假雕印信关防”等事。虽奉旨允行抚按提问,而 开纳如旧。皇上将谓惩此一人,遂可尽绝骚扰之害, 全享开采之利乎?矿之蠹费殃民,招衅启乱,前后诸 臣,言之已尽,臣无容赘。独计泰山者,五岳之宗,百灵 之会也。一日崩移,岂无自致?盖地脉宜于厚藏,灵气 忌于宣泄。“年来开矿之使分道四出。无论有矿无矿, 一概开穵。斩绝地理之纲维,毁伤山川之灵气。泰山 之崩,兆实应此。及今停止,尚悔其迟,若再因循,更复 何待?昨辅臣所奏,专责抚按官领敕收采,取盈今数, 尚为委曲迁就之说,实未尽拔本塞源之论。况原奏 各官,尽无藉乞丐之徒,资身无策,借名献矿,因而窟 穴其中,藉威生事,骗诈扰民,无所不至。而仲春实为 之倡,曾经河南抚、按连章参奏。原疏见在,可复而核 也。至于真定等处奏官郑一璘等初至地方,尚骑马 张盖,既而乘轿;辟人即投靠棍徒,亦抗礼县官,吓取 财物。况闾阎细民,其何以堪?纪纲凌坏已极,人心痛 怨入骨,种种恶孽,俱不在许廷栋之下。恳祈皇上当 此天怒已甚,事势已极,屏绝货殖之私,亟下更始之 令,将先后遣使悉行召还。仍行各地方抚按查原奏 官所犯罪状,据实上闻,分别议处。用彰皇上改过不 吝之诚,以泄万姓积愤不平之气,实今日消弭之一 大端也。”

    万历二十六年,臣寮奏店租抽税利弊,敕行处分。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六年四月,管理通湾店税太监 张煜奏,势豪凭借,欺隐国课。得旨:“奸商刘一朋,著锦 衣卫便差的当官校扭解来京究问。”天津督征店租 太监王朝奏,南兵鼓噪成风,强殴领敕内臣。得旨:“狂 役生事的,也著王朝分别处治,务要各令心服,畏法 安”戢。六月,太监王朝进租银二千两。奉旨:“此租税并通湾店课,及各处开采矿务,俱系武职官土人奏请 助工济边之资,该地方有司官员,全无为国恤民之 意,视为秦越,不肯着实遵行。这所奏税租钱粮为重, 且该地方官亦有同事之责。以后府卫首领,州县佐 贰以下部兵千把总等官,悉听尔职委防守,如有疏 虞,不宥。”七月,神武左卫千户宋仁奏请湖口县设税。 九月,天津巡抚汪应蛟奏:征租店使病故,查报见在 钱粮,并乞俯赐停差,以苏民困。奉旨:“店税征租,原为 彼处官民所奏,遵行已久,何乃遽欲停差?汪应蛟既 膺海防重任,亲见军旅烦费,不能画一奇策,足兵足 食、节财省费;而乃循群小喜事之辈要名妄渎,姑且 不究。”十二月,太常少卿傅好礼奏假官抽税。奉旨:“这 所奏畿内无名凶棍,辄敢擅竖黄旗,假官抽税,虐害 小民,好生可恶!便著厂卫差的当官校拏扭来说。”初 九日复奏:奉旨:“畿辅小民穷苦,朕岂不知体念?但政 务烦冗,事几丛集,少候自有裁度。傅好礼这厮,既有 前本,如何不听候朝廷处分,辄敢逞臆渎扰,显然要 挟君父,好生无上。本该拿究,姑且降三级调用,不许 朦胧推陞。今后再有这等的原奏之事,停寝本人重 治不饶。”大理卿吴定奏:请宥直臣,以宣德意。上以其 出位党护傅好礼,降杂职,定降三级,俱调边方用,不 许朦胧推陞。太监马堂奏土虎张子和等阻“挠打抢。” 上令锦衣卫逮问